《终生制职业》第322/366页



七零八落,四散飞扬。我左右一看,就剩个脑袋还一门儿的往天上飞,其余的部

分全不知道哪去了。这时,我看到那女兵的脑袋也随着我一起飞了上来。我想:

***,活着的时候没占着你的便宜,死了也要咬你一口。我凑上去一口咬住了那

女兵的脸蛋,说什么也不松口了。

这时,我老婆一脚把我踹醒了,她骂道:“你他妈不好好睡觉,啃我脚后跟干什

么?”

PS:这文章应该就是某些书友心目中想说出来的话了吧?国家对我干了什么?我为什么要效忠一个曾经对我做过有亏欠的事情的国家呢?至少这个国家应该是爱我的,应该是疼我的,应该是无愧于我的

在这里我没有任何权利对其他人的生活方式或思维模式说三道四,你可以说我的书中描述的鬼龙是个傻瓜,也可以说我凭空杜撰出这样一个高举着XX旗帜的英雄人物,甚至是个傻瓜!

但我可以认真的说,中国就是靠这样的傻瓜才能存在这么久,也就是靠这样的没性格,没脾气、没有自我的傻瓜,我们的国家才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别人我不知道,我见过的人中间就有在文革的时候被整得家破人亡的老军医在咽气前把自己一生的积蓄交给了医院,只求能帮助几个贫寒的学子!我见过当年为入藏的解放军引路的向导在军分区里放羊,没人管没人问的但是天天都记得把一个红旗的徽章别在衣服上,养的羊也只卖给公社

他们是不是很傻?没性格?没自尊?没脾气?

老天保佑!我们身边还有这样的人,可以说,我们正呼吸着他们这样的人保护的空气!

就不拿别人说事儿了!

我、当兵几年,大小也打过几仗,身上也留了几个窟窿,到现在我还过着清淡的日子,没大富大贵,没飞黄腾达,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吃饭!

被某些当官的黑过,也受过委屈!

可只要有一天,国家对我说,你去死吧!你死了就可以帮国家一点小忙!

我立马上厨房拿菜刀抹脖子去!

外篇黑社会?

走在大街上,穿着我习惯的陆战靴、城市特种作战服,戴上墨镜

嘿嘿~我那娇柔的妻子说的,你就是一脸的黑社会德行!

熟悉我的小兄弟都喜欢叫我――老大!

因为我足够老

因为我年龄大

可我不是黑社会。

真的不是!

起码现在不是!

我只是长得比较凶恶一点,尤其是戴上墨镜以后。

有一次穿成这样去喝一个朋友的喜酒,新郎新娘一起过来说:“老大,麻烦你把墨镜摘了好吗?你那德行看起来象是要砍人来的”

今天上街,还是这德行。

我习惯利落,军队中的熏陶已经深深地刻在我的骨髓中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可不少人都躲着我走,我的样子太吓人了,

从军队中带回来的杀气,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即使我的爱妻用水一般的温柔来提醒我,我已经在一个和平的环境中生存,

我还是无法忘记那种血肉横飞的感觉!

前面有热闹看,几个我认识的小兄弟正看着呢?

走过去看看,几个小兄弟赶紧招呼:“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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