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轮回》第29/71页



啪、啪、啪,金娘轻轻鼓掌:“好一出精彩的双簧,实在是可惜,竟然除了我之外,竟没有人喝彩!”

金娘喝了口茶,站起身来,走到芳玲面前:“我侯氏家大业大,被你们惦记也并非什么奇事。只是手段太拙劣了些!这位芳玲,想来以前也是万花楼的姑娘吧?云仙在内,芳玲在外,用一对玉牌就想骗过我么?”

芳玲的脸色苍白:“芳玲确是小侯爷的外室,这孩子也是小侯爷的亲骨肉!”

“哦?”金娘挑了挑眉毛,“这种死无对证的事情,恕金娘不能相信!”

转过身来,面对云仙,一字一顿的说道:“我自信待你不薄,为了你,我把跟了我好几年的小玉都送到万花楼,才让你脱离了火坑,你却是如何对我的?难怪人都说婊子无情!看来你真是有些神志不清了!等我有了时间,给你炖些安神清明的汤,喝下去就好了!”

云仙突然想起小侯爷临终前的话:“我自知我是不中用了,只是心里好生奇怪,原本体健如牛,怎么竟会一病如此?如今我就要去了,只是死不瞑目!”她脑中灵光一现:“汤,是了,就是那汤有问题!”

她心内想着,嘴里不由得喃喃出声,金娘一听,心知她想透了其中的关节,心念电转,当务之急是封住她的嘴,于是忙道:“你这是悲伤过度,我这里还有安神的药,给,服下去就好了!”说着从袖中摸出一个小瓷瓶,从中倒出三粒黑色药丸,就要给她服下。

云仙一见,大叫道:“我不吃,我不吃!这是害人的毒药!”她心内激动,喊声不由得越来越大,最后声音都有些嘶哑。

金娘双目血红,露出凶光,向旁边的丫头道:“她已经疯了,还不把她拉住!”几个丫环婆子上去就把云仙给摁住了,云仙犹在大声喊叫,金娘已趁机把药丸塞了进去,伸手一托下颌,那药已被吞入腹中,她披头散发,往日里优雅的风姿荡然无存,俨然已变了一个人,几个人七手八脚把她抬了下去。

金娘心道:“这下她永远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日后再慢慢收拾她!”

世界上只有二种人不能说出别人的秘密,一种是死人,另一种是哑巴。

吃了这三粒药,云仙虽然还未成为一个死人,却已变成了一个哑巴。

芳玲眼看金娘转眼之间就收拾了云仙,不由得心内发凉,她一咬牙,昂首道:“不论如何,我不怕你!”

“是吗?你与云仙里应外合,想趁我夫君过世之机来诈骗钱财,就算是到了大堂之上,也要判个诈骗之罪!”金娘笑容满面,她的双眼,已红得似乎要滴下血来。

芳玲此时也知道与她对抗是全无胜算,只是看着她那赤红的双目,不由得心内一阵昏乱,她忽然伸手拔下头上金钗,低声说道:“我这里还要一样信物,你看!”

金娘不疑有他,一边向她走去,一边得意的说道:“夫君一生风流成性,就算有点什么珠花啊金钗什么的在你那里,又能说明什么?你尽早死了这条心吧!”话犹未说完,芳玲突然出手,一支金钗已刺向金娘双眼,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金娘的双眼已被刺中,她倒在地上,双目流下血来。

突逢此变,众人还在发愣,芳玲长笑一声:“小侯爷,我对不起你,不能照顾咱们的孩子了!”在那孩子面上轻轻亲了一下,转身触柱而亡!

十年后,后园,湖畔。

一个中年妇人靠在一张舒适的圈椅上,正在向对面坐着的少年娓娓道来:“我知道,所有人都想着,我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我不在乎别人如何看我,文峰,你可知道这世间有许多人,许多事,都不像它的表面那样简单!”

这中年妇人,正是双眼已盲的陶金娘。

她伸手掠了掠额前散发,接着说道:“小猴儿也在吧?”

在文峰身后垂手而立的一个少年应声道:“小猴儿在!”

金娘一笑:“你来的那天,我这双眼瞎了,那时你还小,可能记不得了,可是我却记得,我这双眼,是被你的妈妈刺瞎的!你妈刺了我的双眼,她也撞柱子,死了。那么些个人都想着,我会把你赶出去,让你自生自灭。可是,我把你给留下来,养了这么大,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想让你感激我,只是我想让你留在我身边,待你长大之后,再确定你究竟是不是他的孩子!”

她顿了顿,喝了口茶,接着道:“峰儿,你可知道你姓什么?”

“姓陶!”文峰回答得干脆利落。

“是的,我们家是姓陶,可是最早的时候,我们的老祖宗,并不姓陶。吴越相争的时候,越国大夫范蠡不但助越王勾践振兴越国,而且还把自己心爱的女人西施送给吴王夫差,施展美人计,以达到灭吴的目的,而越王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范蠡在越国灭吴后,激流勇退,与西施一起,过着神仙般的生活。范蠡本是不世奇才,在朝为官,定国安邦,而在野为商,很快就富甲一方。他做生意时,化名陶朱公,后代也随之姓陶。只是,这些年来,我们这一支大多继承了西施的外貌,女子皆清丽,男子全俊朗,却并没有人传得半分范公的生意头脑,所以一代一代衰落下来。

到我的祖爷爷那一代,因为无钱度日,四处借贷,不得已祖爷爷只得卖掉祖屋。买家正是姓侯。当时侯家用极低的价钱买下了那所老宅,祖爷爷在搬家前舍不得廊前的那棵海棠树,本想把花带走,谁知刨花根的时候竟挖出一坛金元宝来,祖爷爷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终于想到,这是老祖宗当年埋下的救命钱,祖爷爷当下决定不卖房子把银两退给侯家,可谁知侯家不知从何得知院里埋有金子,不但仍要买房,还要把那坛金子也据为已有,祖爷爷当然不依,侯家仗着人多势众,将我祖爷爷毒打一顿,连人带东西全给扔到大街上了,祖爷爷又气又痛,没几天就过世了,不到一个月祖奶奶也随他去了,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爷爷,当时才十五岁,从此他挑起了生活的重担。

虽然生活给他许多磨难,但他的心里,一直没有忘记侯家的所作所为,他曾去老屋探查,却发现侯家已经举家搬走了,街坊们都说,侯家从他们老屋里挖出了不少金子,怕树大招风,才搬走的。

爷爷四处打探,十几年后,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侯家的新宅。渐渐的,他长大了,[奇`书`网`整.理提.供]也有了一点积蓄,他成了家,有了儿子。他把家安在离侯家很远的地方,可他心里的仇恨,一天也没有熄灭过,他每年都要翻三座山,过两条河,走十天的路程,在侯家对面住上三天,只住三天,三天之后再走十天的路程,回到自己温暖的家里。

看着妻子温柔的眼波,儿子娇嫩的笑脸,他也会涌起一阵柔情,可是,想到父亲母亲的惨死,想起露宿街头的日子,他不禁握紧拳头,发誓要报仇,要取回属于陶家的一切。

可是,他一生中,都没有能够实现自己的心愿,他只有一家小小的店铺,以我们家当时的情况,是不可能与侯家抗衡的。爷爷去世的时候,我正好七岁,从小,我就显露出了非凡的生意天赋,而且我对金钱,有着天生的渴望,爷爷总是摸着我的头说,丫头,可惜啊,可惜你是个女孩儿家,不然的话,你一定能像我们的祖先一样,成为富甲天下的大商人,也可以了却爷爷的心愿。我会说,爷爷,女孩子也能做到的!爷爷笑笑,不说话了,可是,他曾背着我低叹道,这孩子,只是生得太丑了些,不然,也可以嫁到侯家去,照样把我们的要回来!后来,爷爷去世了,带着未完成的心愿。

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要亲手了结这一切。

于是,我费尽心思,嫁入侯家,就是为了对付小侯爷,我一边抓住财政大权,一边在汤水里下了慢性毒药,让他的身体机能慢慢衰竭,同时让他丧失生育能力。而银儿和小玉,虽然跟了我多年,但一来她们不过是我笼络小侯爷的工具,二来我总是担心她们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会对我们陶家不利,所以我一点点的把她们除掉了。

小侯爷死后,我大仇已报,把你过继过来,也是可以让我们陶家名正言顺的收回我们的财产。云仙本就不足为惧,只是她却要帮着芳玲,所以我也只好让她变疯。

芳玲的死,却是我没有料到的,她刚烈至此,虽然伤了我双眼,但我却愿意为她养大这个孩子。因为那天我一见他,便知道,他的确是小侯爷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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