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尸》第4/452页


“那必须的!必须的!”

我点头如捣蒜,生怕她一不小心又会消失,让我夜夜难熬。

她冷笑一声,似乎有些不信任,我立马在她身后对天发誓。

那白影略微的晃动了一下,屋子里的温度瞬间降低了很多。

“明夜子时,去十里铺子外的坟场,把我的坟给挖开,取回我的尸骨,然后用盐巴给卤上,七七四十九天后,我自会做你的媳妇,里面有很多财物,你取来,足够我们过后半生!”说完,这个白影就开始慢慢的变淡,仿佛须臾就要消散。

“喂喂!媳妇儿,你家坟是哪个啊?”我焦急的问道。

“就是你家灵堂里的那个!”那声音简直就像是蚊子在哼哼,之后屋子里面就变得鸦雀无声,一片死寂。

失落!彷徨!各种操蛋的情绪充斥了我的内心,我连忙摸索着香烟和火机,点着之后深深的吸了几口醒醒脑子。

几口烟下去,我晕乎乎的脑袋似乎清醒了一点,外面的树影晃动了几下,有点儿像厉鬼的爪子在外面挠,破陋的窗户外面吹进来一股子小风儿,让我身后莫名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事情似乎有点不太对劲儿,有点瘆的慌!我开始隐约感到有些害怕。

一个酒嗝打了上来,浓烈的酒气再次充斥了我的大脑,钱!女人!家!这三个词在我的脑子里转来转去,娘的!全村的人都瞧不起我,奶奶的,等我娶了媳妇发了财!看你们谁还敢小看我!我一咬牙决定还是去挖她的坟,如果这一次真的成功了,就所有的心烦事一股子全解决了。

我隐约记得,前几日在灵堂上见过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张凤翠儿,明天夜里只要寻着这个名字去找,一定可以找到她的埋骨之处。

其实,我当下就想去挖她的坟,可是又考虑到人家说的明白,明晚子时,怕是我媳妇儿还没有准备好吧!

第二天,我把附近几个村子里的盐全买来了,一口袋一口袋的往家里背,几个臭娘们儿在我身后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不过对于我现在而言,这些闲言碎语简直就跟放屁一样!

一直挨到了晚上10点多,为了掩人耳目,我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扛着锄头,小心翼翼的出发了。

因为村子里人们的夜生活,除了制造人类之外,也没有啥其他有意义的追求,一个个都睡的很早,家家户户闭门关灯,除了偶尔几声犬吠之外,夜晚的山村显得格外的清冷沉寂。

因为黑漆一片,我这个时候行动可谓天时地利人和,绝对不会被人给发现,我深一脚,浅一脚的在山间的小道儿上走着,心中激动万分,想着自己马上就是有婆娘的人了,还有一笔不小的外财,就忍不住偷偷的乐。

到了十里铺子外的野坟沟,我竟然一点也没有感到害怕,就连平时听见很别扭的猫头鹰叫,此时也不觉得有多难听。

因为新坟上面都有花圈,我很快就找到张凤翠儿坟,看着墓碑一核实,不由的嘴角扬起了微笑,不错,不错,到我媳妇儿的娘家了。

一阵疯狂的挖掘之后,我终于看见了我家卖的那口棺材板子。

打开之后,只见一个脸色苍白如纸的女人躺在里面,和照片里的很像,只是感觉干枯消瘦了很多,还有就是脖子上面一块块全是褐色的尸斑,一股子恶臭传了出来,但是我也没有考虑太多,毕竟当时脑子想的这就是我媳妇儿,于是抬起了尸体,放在了坟的一旁,又按照那女子的说法,去翻弄她的枕头,在枕头的棉絮里发现了一大块狗头金。

财色兼收的喜悦,让我兴奋不已,连忙背起那个尸首,包起金疙瘩,哼着小曲儿,一溜烟儿往家里赶。

那女人的身体很冰很冰,而且似乎还有点粘,跟我之前接触她的时候感觉很不一样,一股股的臭气和发霉的味道从我脖颈子后面往前冒,不过我也没有想太多,媳妇儿既然要求我这么做,就一定有她的道理,我照办就是了。

尸体已经僵化,简直就像是个破木板子,我用绳子把她跟自己捆在一起,晃晃悠悠的往前走。

路上有几个野猫子,看见我背着个东西,惨叫了几声后迅速钻进了灌木丛里,我鄙视的啐了它们一口以后继续赶路。

月光之下,我看见自己的影子在山间的小路上有些怪异,按理说应该是我的身形后面背着个人,但是怎么看起来有点像是一个类似于马猴之类的东西,在蹑手蹑脚的往前走,而且腿部还细了很多。


第三章 鬼跳墙

回到了家中,我把那个女尸平放在自己的床上,因为考虑到是自己的新媳妇,我把床上的褥子和被子都提前换成最新的,那些都是我爹生前给我准备娶媳妇用的好棉花做成的新被褥。

接着我就小心翼翼的把她的寿衣给脱下来,雪白僵硬的身体上浮现出一块块跟巴掌般大小的尸斑,看的人触目惊心,她的身上有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溃烂,有些地方还钻出来一条条蛆虫来。

这原本在以前看来很恶心的场面,在我现在看来,心中竟然有种莫名的心疼,赶紧用大把大把的盐糊在上面,然后平摊铺好。

我忙活了整整一个后半夜,终于把张凤翠儿尸体给卤好了,然后轻轻的盖上被子,关灯躺在了她的旁边。

借着月光,我看见她的侧脸白的瘆人,因为是死物,她的口鼻一动不动,和前几日我们进行鱼水之欢的时候,完全是天壤之别。

看着梦寐以求的女人就躺在身边,虽然明知是死物,但是还是有了反应,不由的把手慢慢的伸进了自己裤裆里……

我尝试着亲她一下,瞬间就把我给咸的差点儿背过气去,感觉端起茶缸子连连漱口,娘的,这媳妇儿是背回来了,可是被大盐给卤上,也不能亲热啊!愁的我坐在床上直搓脚!

不过好在她自己说的清楚,七七四十九天后,我们就可以真正在一起了,那么我现在唯一的敌人就是时间,只要时间到了,有情人终会成为眷属。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深入简出,除了买一些必备的吃食外,我很少出门,反正也没什么生意,我就一个人守在家里盯着自己媳妇儿的尸体看,然后尝试着跟她说话,其结果自然是没人理我,自从那晚我把她给背回去后,她就再也没有跟我开口说过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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