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翼大明全集.com》第1/4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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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翼大明》
作者:半包软白沙
第1章 前世今生 恍若1梦
大明正德元年,八月,京师。
北京城里,有很多繁华喧闹的地方,这中秋又将至了,市面上更加热闹无比。但是总归有几个地方,即便是佳节将至,也是和热闹挂不上边的。
东皇城根往保大坊一带,那是一处,这个自然不必说,那是东缉事厂所在,以东厂如今的行情,那真是生人勿近鬼神绕路。然后在石碑胡同那里,又是一处,那是北镇抚司所在,这个就更不必说了,锦衣卫这些年虽然不复前朝那么跋扈,但是总归是令人生畏的地方,论起恶名来,东厂也不过是后来居上而已。
除此之外,只怕就是北镇抚司在皇城外的这些个卫所了,京师的地域划分,那是太宗文皇帝迁都来的时候,就规划好了的,这皇城外头是内城,内城外头是外城,一层套一层,泾渭分明。这些卫所,总是在关键的位置上,各自管着一块,从地图上看去的话,几乎内城外城,都在这些卫所的辐射之下。
在内城,北镇抚司有五个千户所,这些千户所下面,又各自有不少百户所,和这喜庆的气氛不搭调的是,这些北镇抚司辖下的卫所,哪怕是和繁华的市集,近到可以隔街相望,但是这街的这边,和街的那边,也截然好像是两个世界。
两个有气无力的石狮子,一块几乎有些斑驳的牌匾,还有偶尔进出身穿飞鱼袍脸无表情的阴冷汉子,还有路上匆匆加快脚步离开这里的行人,这个地方,是大明北镇抚司辖下的内城千户所之一的细柳胡同千户所。
平日里,用门可罗雀来形容这里,似乎也不算过分。但是,今日里似乎有些不同的是,千户所里,穿着飞鱼袍的锦衣卫们,进进出出,看起来多了几分生气。。
外人们或许不清楚,不过,这进出的锦衣校尉们,可是清楚的很,今儿是细柳胡同千户所放饷的日子。
这人活在世上,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总少不得吃喝拉撒,这要吃喝,没有银子总是不成的。锦衣校尉们人前威风,人后也得吃喝拉撒,也得养家糊口,所以,是今日里千户中不管是上街巡逻缉盗的巡街校尉,还是在文武百官家循例派出监视的坐探,今天都回到这里,来领自己的粮饷。
钱无病就是这众多的锦衣卫校尉中的一个。
一两五分银子的饷钱,三分银子的外派辛苦费,这就是下个月自己吃喝的全部来源了,钱无病掂了掂手上两块碎银子,苦笑了一下,在名册上按了下手印,朝着卫所外面走去。
得亏自己还姓钱,似乎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和钱似乎关系都不怎么样,不是钱躲着他,就是他躲着钱。
好久没有开开荤了!钱无病低头走出百户所,一边盘算着。这几日面饼就着凉白开,吃得自己都反胃了,今儿无论如何也要奢侈一把,弄壶米酒,来只烧鸡,好好的解解馋。
像他一样一边盘算着走出百户所的人不少,都是穿着半新不旧的飞鱼袍,腰里挎着把绣春刀的锦衣校尉们,虽然领了粮饷,但是喜笑颜开的人,却是没有几个,百姓们感叹世道艰难的时候,没人想到,这些吃着皇粮的人,也在感叹着世道艰难。
内城细柳胡同千户所绝对不是什么油水足的地方,这里是内城,千户所辖地里最多的是王公大臣们还有京中各个衙门大人们的宅子,铺面商行虽然也不少,但是却没几个没有后台的。也许你吃碗混沌那卖馄饨的老板都能和某个侍郎主事的大人能拉扯上关系,在内城做买卖的,就没一个简单的。
这些这都是眼下的锦衣卫碰不得的,这要放在前些年锦衣卫风光的时候,倒是也算不得什么,那平安银子真是可以说收得手软,一身飞鱼袍子穿着,至少卫所方圆一两里地,啥花销都不用花钱,只不过如今。如今不说也罢,这飞鱼服终究没有东厂番子们的高帽子吃香了。
“无病哥,无病哥!”后面有人高喊着,钱无病头都没有回,举起手来扬了扬,算是回应了,不用回头,他也听的出这声音的主人是谁。
“就知道今天准在这里能找到你,我爹说了,叫你今儿去我家吃晚饭,有事情和你说!”一个矮矮胖胖的少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了过来,很是熟稔的拍拍钱无病的肩膀。
“你爹又来这套,每到放饷的日子,就把我拎过去训一顿,有个屁的事情啊,就是想吃我的孝敬!”钱无病一愣,旋即笑骂回了一句。
少年叫吴虎臣,很威武的名字,据说,这名字还是他爹在他满月的时候,花了两分银子请一个落第的举子给取的,作为军户家的儿子,有这样的名字,的确比起那些叫柱头、大勇之类的名字,要威风多了。
详细介绍少年的名字,当然不是因为他这名字取的多好,钱无病还觉得自己名字无病无灾大吉大利呢!吴虎臣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位落第的举子,可能觉得取个名字收了吴虎臣他爹两分银子,有些不大厚道,于是买一送一,给吴虎臣取完名字,顺便也送了他的双胞胎的姐姐一个芳名--嫣然。而这吴嫣然,正是钱无病那死了两年了的死鬼老爹,给他早就预定好了的钱家媳妇。
是的,这吴虎臣,就是钱无病未来的小舅子。
“切!”吴虎臣毫不在意他的鄙视,笑嘻嘻的说道:“这女婿孝敬丈人,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么,你敢摸着胸口说,你不想见到我阿姐,你敢说,我立马掉头就走,不在你眼前惹厌了!”
“哎”!钱无病有些软了下来,想起嫣然那双黑漆漆的眸子,他开始感觉自己手上的那点碎银子,已经开始在死命的长翅膀了,随时都可能飞走。
“走吧,老规矩,先去割两斤肉,老头还有酒么,要不要沽一壶!”钱无病无可奈何的摇摇头,“这老头怎么比我还清楚这发饷的日子呢?”他一边嘀咕着,一边任由吴虎臣带着他朝着前面走去。
吴虎臣的家在德胜门那边,也是在内城的范围里,实际上,这北京的内城里,除了达官贵人多,还有一种人,绝对比平常的百姓少不了多少,那就是京卫士卒和士卒的家眷。换个角度看,这些士卒和其家眷,其实也算是内城的百姓。
京卫都指挥使司辖下二十六卫,二十余万人,其中像钱无病吴虎臣这样世代军户出身的,那真是不要太多,在内城里某些个胡同,从胡同口到胡同尾,一水的军户,家家都有在卫所里当差的情形,简直是太常见了,就算是那些市井好汉们,只要脑壳没有坏,也轻易不敢在这些地方讨生活。
当然,这都是指那些最底层的校尉,力士们,真能混上一个百户,自然有了自己的一番局面,也有能力置办宅子了,所以,在这些胡同里,这官职最高的,也就是到总旗顶天了,再高就没有了,说这些地方是这些苦哈哈的军户的聚集地,似乎也说的过去。
好在大明的军户都是世袭,虽然大家清苦是清苦一点,倒是也过得下去,朝廷对于京卫的粮饷还是给的算足的,一年当中,至少七八个月能拿到足饷,比起地方上的那些个卫所,这待遇已经很不错了。
吴家的军籍在旗手卫,算是个太平差事,旗手卫是掌管皇城旗鼓、守卫的亲军,人手一直不是太多,吴家不止吴虎臣吴嫣然这一对双胞胎姐弟,在他们上面,还有个哥哥,如今,老吴头退了下来,这家里自然就将吴虎臣他大哥补进了卫所,这吴虎臣成了军余,倒是有些不尴不尬了!
朝廷律令,军户又不让做别的营生,俗话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家里有这么一个半大小子,还有一个女儿,吴家一家四口全部靠着他大哥一个人的粮饷过日子,这自然是有些拮据,相比之下,钱无病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倒是还要显得活络多了。
在坊间买了酒肉,钱无病想了想,又拉着吴虎臣,转进了一家铺子,他记得吴嫣然给他说过这家铺子,似乎他们的钗子做得不错?
见到钱无病爽快的付钱拿起了那只木钗,吴虎臣贱兮兮的摆出一副“我就知道这样”的样子:“还说不念着我阿姐,这半分银子买这么个玩意,也就你舍得,就连我阿姐自己,都未必舍得呢?”
“这钱多有多花,少有少花,该花的省了,那叫抠门,不该花的花了,那叫败家,钱花在你姐身上,那才叫花到实处呢,孝敬了你爹,那才叫冤枉。。”钱无病一边说着扯淡的话,一边看着门外,适才进门买钗子的时候,门外街对面就有几分闹腾,此刻已经聚集了不少闲人了。
收好东西走了出来,钱无病看见了他最不愿意看见的东西――东厂番子们那不是一般高的帽子。
“是番子们又在拿人,这不知道又有哪一家倒霉了?”吴虎臣幸灾乐祸的说道,这种心理颇有些仇富的味道,看到这些铺子被这些番子们砸的乱七八糟,铺子里胖乎乎的老板哭天喊地,尽管知道这些番子没一个好东西,肯定又是巧立名目在敛财,他还是忍不住风凉了一句。
钱无病看了对面哭天抢地的凄惨场面一眼,面无表情的从闲人们身边走过,毫不停留。
不说他有没有能力管这种事情,就是他有能力管这种事情,他也绝对不会再搀和这种不关自己的事情了,记忆中的教训,深深的告诉他,不管哪个世道,坏人虽然未必比好人多,但是若是坏人当道的时候,好人最好别搀和,不然的话,那可就印证了“好人不长命”这句至理名言了。
说来也奇怪,他父亲在的时候,他倒是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同,除了偶尔做一些奇奇怪怪连自己都不清楚的梦以外。
他也曾将梦里的情形,详细的给父亲说了说,什么天上飞的大铁鸟啊,地上不用马拉跑得飞快的大车啊之类的,说完的结果就是吓得他父亲以为他撞了邪,还特意去大庆寿寺求来符水给他驱邪。
从那以后,他就不再将自己的梦告诉别人了,他不傻,相反来说,他非常聪明,如果是这是撞邪的话,那岂不是他天天都在撞邪,一个天天撞邪的人,可不会有人待见的,从那以后,他就不再给父亲说自己的梦了。等到他父亲过世后,这梦境更是成了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埋在他心底的最深处,再也无人知晓。
他知道,自己怕是和别人有些不同的。
直到有一天梦里,他清楚的看到了自己在那些奇怪的梦里,为了帮助一个女子,而被几个窃贼活活的刺死,他终于有了几分猜测,或许这不是撞邪,也不是梦,或许那是他的前世,要不然,怎么会如此的清晰。
听说人死了之后,都要在奈何桥前喝一碗孟婆汤,就会忘记掉前世所有的事情,他想,或许他这辈子投胎的时候,没有喝那一碗孟婆汤。
梦中的前世给他最大的警醒,就是做人切莫不要强出头!好人不是想做就能做的,没有能力强自出头要做好人的下场,一定是会死的很惨。他清楚的记得,前世的自己被刺倒躺在地上流着血的时候,四周路人那些冷漠麻木的眼神,那些眼神,想必就和自己此刻的眼神差不多吧!如果说要有区别的话,那就是眼下并没有一个愣头青蹦出来,以身来试试东厂这些番子的钢刀锋利不锋利罢了。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锦衣校尉,一个连上街缉盗都没资格的锦衣卫坐探,见义勇为路见不平这种事情,还是让别人去做吧!好好办差,争取做到小旗,总旗,攒下足够的银子,将嫣然娶回家来,给钱家开枝散叶,那才是我钱无病应该做的!
钱无病默默的走,默默的想道!
“无病哥,怎么不看看热闹再走!”吴虎臣正是最好动的年纪,见到钱无病不声不响的离开,有些觉得不甚过瘾。
“这种事情,天天都有,有什么好看的,对了,东厂不是到咱们这边,招军余去做番子,听说招了不少人,你怎么没去报名?”钱无病不理他这一茬,随口问道,他可是知道,自己的未来老丈人,对这个儿子,可是有够操心的。。
“啐!”吴虎臣往地下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咱们卫所的爷们,可不是那些读书相公,腰板子软的跟面条似的,无病你就这么看轻我么?”
“做番子有什么不好,又有钱拿又威风!”钱无病笑道:“咱们万岁爷登基以来,东厂可抖的厉害了,咱们锦衣卫见了他们,都要绕着走!”
吴虎臣刚刚慷慨激昂了一下,听这话脸色陡然变得古怪起来,噗哧一下终于没忍住笑了出来:“齐家的二小子,瞒着他爹去报了名,回来之后,就被齐老爹关上门就打断了腿,到现在还没下床呢!”
“敢情你是怕被你爹打断腿?”钱无病也笑了,虽然一身破旧锦衣,笑容却是温和无比。正儿八经的军户人家,可没几个瞧得起东厂的番子们的,那些人,好多都是以前市面上的泼皮混混,和这些人为伍,大家普遍觉得掉价。
“才不是!”吴虎臣急了:“咱们的前程,得一刀一枪杀出来才叫光彩,这上街逮个人什么的,还不够丢人的,更别说,东厂的公公们,只怕连刀都拿不起,跟着他们干,能有什么出息?”
话一说出口,吴虎臣就觉得有些不妥,看到钱无病的笑容慢慢收敛,他有些心虚的解释道:“我是说东厂的番子他们,没说无病哥你们锦衣卫,咱们旗手卫锦衣卫,都是天子亲军,和他们不是一回事情!”
“说话没个遮掩,这种话以后不要乱说!”钱无病瞪了他一眼:“让人听去了,没来由给家里招祸!”

第2章 落魄锦衣 赚钱娶妻
天还没有黑,八月的天气,蚊虫之类的,已经没有盛夏那般猖狂了,这个时节,这个时辰,一张藤椅,一把蒲扇,在院子当中一坐,那真真是神清气爽,若是有茶酒佐兴,边酌边饮,看小辈竹马绕榻,一家人同叙天伦,吴大忠觉得,那他这辈子也就没什么可以值得遗憾的地方了。
院中有一棵桂花树,不知道多少年岁,微风轻轻从树梢拂过,金黄的桂花便簌簌洒落些,然后风儿便将这些细细小小的花瓣,送得满园都是,整个院子里,也因此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桂花清香。
钱无病便是在这纷纷扬扬的花雨中,走进门的。
吴大忠就坐在院子的桂花树下,有滋有味的抱着一个小茶壶哧溜着,看着自己的毛脚女婿进门,眼皮子在他手上拎着的鲜肉活鱼先扫了一眼,然后才慢条斯理的点点头,老丈人矜持的样子摆得十足。
倒是他身边正在陪着他说话的嫣然,看到钱无病进来,黑漆漆的眼睛就是一亮。
“无病哥!你来了!”小丫头站了起来,脸微微红着,一件青布罩花袄子穿在她的身上,不见臃肿,反将她身体的线条,勾勒得十分匀称。小门小户的,未婚夫妻见面没大户人家那么多讲究,更别说两人青梅竹马长大,她脸上除了欣喜之色,倒是也不怎么忸怩。
钱无病将手中的肉鱼递给吴嫣然,微微笑道:“我来看看吴爹和你,辛苦你去整治下,待会我陪吴爹喝两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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