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中国当代恐怖小说的开山之作》第1/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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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女人的面孔多多少少都带有一些邪恶和不祥。
  在人群中,在数以千计的各种脸型中,有一种女人的脸型意味着真正的邪恶,当它出现在你身边的时候,会给你带来凶事和灾难。
  在东方(中国),古代,《麻衣神相》一书的最初始的作者曾在无意间标出过那种意味着恐怖的脸型。后来,他的妻子在丈夫的相书中看到了自己,突然莫名其妙地发了疯,她在某一天夜半杀死了丈夫,然后撕下了书中相关的那一页。
  据说,长有那种面相的女人是阴间的勾魂使者,换句话说,那是冥冥中自然的一部分,她们在每一百人中就会有一个。她们负责让那些命该早夭的人早早归去重新。
  她们的明显标致时耳后有痣,鹘骨较高,嘴角向下,眉距较常人为远。
  
   (奥)约克•廷格 十八世纪神秘主义学者
  
  第一章 结伴去猎艳
  
            1
  
    高辉喜欢游泳。
    与其说高辉喜欢游泳,不如说他更喜欢看游泳的女人。
    穿着三点式泳衣的女人通常不是极美就是极丑。
    不幸的是,游泳池周围晃来晃去的躯体以极丑居多。高辉最见不得的就是女人没有胸,其次是女人腰间赘肉太多。
    可惜,恰恰在这家游泳俱乐部里活动的大多是这两种女人。
    生活的意义就在于它的不完美性。每当一个“无乳肥臀”的女人从高辉眼前闪过时,高辉脑中就会出现这句话。
    不过生活既使再不完美,也不应该像这家游泳俱乐部这样不完美得离谱吧?难道世上线条好的女孩真的都不会游泳?或者,我真的是那个守株待兔的傻瓜农夫?
    意志不坚定的时候,高辉也会这样扪心自问。
    不过,对于这种完全不可能出现猎物的守猎活动,高辉还是自有他的独特认识,在美女如云的地方认识美女总是让人感觉缺少成就感,而从夜总会里带小姐的事高辉也干过几次,很快就让他觉得乏味了。
    性爱也应该是一种冒险,一种能带给人意外的游戏才够刺激。
    而台姐们总是过于计较交易这种形式了。从前,高辉招妓,每次都幻想能碰上一个与众不同的,而几乎每次都是一样,那些女孩完全没有想像力,除了认钱,她们对这世界上的其他事一无所知。
    影视圈里倒是有不少漂亮女孩,作为一直在这个圈子里厮混的编剧,高辉想泡她们倒也不是太难。只是高辉一年前已经泡上了一个,弄来弄去,弄成了高辉的固定女友,在高辉所涉及的小圈子里尽人皆知,想“换听”已然不那么容易了。
    好在女友并非和他同居,只是每周有几次来高辉那里过一夜,让高辉也没多少理由非得去了断那种关系。
    高辉游完一圈,爬上来躺在长椅上想继续看刚刚看了一半的书,不知为什么,书里的情节一经打断,再续看竟然变得十分乏味了。
    算了,就专心看风景吧。如果能等到一个稍能看得过眼的,高辉想,这一晚上就不算虚度了。如果她身边正好没有男伴,高辉一定会立刻行动。
    根椐高辉的观察,在他喜欢以游泳作为一种消费活动以来,还从没发现过单身女孩独自来这里玩的。
    孤独的人在人群中往往是非常醒目的,至少孤独的人在心理上会觉得自己非常醒目。这种醒目决不是那种可以满足虚荣心的醒目,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难受。
    所以高辉也从来不独自到这里来。现在,田小军就躺在他的旁边,浴巾搭在肚子上,手里夹着烟,同时,眼睛半眼半眯地往游泳池里看。
    “没一个像样的。”田小军说。
    “什么?”高辉放下手中用作掩饰的书,明知故问。
    “全是一帮老娘们儿,今儿晚上算是没戏了。”
    高辉重新拿起书,专心地看了起来。
    “没有也好,”高辉说,“有了,哥们儿没准还会紧张呢。”



 2
  
    高辉今年三十二岁了。
    跟多少女人上过床,高辉已经连自己都记不清楚了。大蜜、小蜜、鸡、吧女、台姐、女制片、女老板、女演员,各种各样的交易以及一夜情。
    回想起来,高辉觉得自己的猎艳行为常常失之于滑稽。招妓之后,高辉总是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要中镖的感觉,这使得他对自己的女友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过于热情。
    常常是女友想要,而高辉一味躲闪时,女友就会心知肚明,说:“跟别的女人搞过了吧?”
    “你想哪儿去了?怎么会呢。”高辉说。
    “那怎么不会呢?要不你干嘛不想要我,难道是我不够有魅力了?”女友晃动着腰肢,勾引高辉。
    于是高辉尽量调整自己,奋力一战,其实心里怕得不行。
    那种“怕”是一种担心。
    高辉的女友叫李小洁,是个年仅二十三岁的女孩,高辉实在很难想像出如果女友看到自己“病”了,而“病”又是从高辉那里传来的会做出些什么事情。
    其实这种担心倒也完全不必,因为李小洁也是个颇会寻找平衡的女孩,一旦听到了高辉的什么风吹草动的事迹,必会跑到外面平衡一下。
    因为双方都没动什么真心思,高辉有时也没觉得那是什么绿帽子。
    况且女友是个做演艺行的,高辉更认为她没必要为了自己而真如何如何,从而错失掉一些女演员本可以从容到手的出镜机会。
    高辉这种随遇而安的诱妞行动是从他二十七岁时开始的。二十七以前,高辉有过一次绝对痴情的恋爱。
    当然,那次痴恋最后以悲剧收场了。
    当高辉下定决心,只愿一生爱一人,今生无悔地向那个女孩求婚时,那个女孩却突然决定离开高辉,转而嫁给了别人。
    那个“别人”唯一的优势就是比高辉更有钱。当然,这是高辉单方面的理解。因为他实在想不出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台湾人怎么会有其他方面比自己更强。
    这件事,高辉从来没有跟朋友们提起过,原因是这种事实在是太常见了,用在电视剧里都算是俗套,而高辉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曾经在那出大俗剧里当过男主人公。
    更俗的是,当那个女孩提出跟高辉分手时,高辉还哭了。
    是一种撕心裂肺永失我爱的哭法。
    哭到眼泪干了,睁开眼睛,才发现女孩早已经走了。
    女孩在茶几上给高辉留了张纸条,写道:“你的哭法实在是太丢人了,我只好夺门而出。下回你可千万别再这样了。”
    高辉在床上躺了三天。三天里,高辉迷迷糊糊中总是看到女友的脸在自己的眼前晃动,一会儿在嘲笑自己,一会儿又对自己充满同情,有时候那张脸又会变得突然陌生,以一种丑恶的形式把高辉从噩梦中悸醒。
    病好之后,高辉果然听话,再也不敢以爱那个女孩的方式来爱别人了。碰到一个让自己动心的女孩,高辉总是一方面往床的方向上应付,一方面用那个女孩留给自己的话提醒自己:
    “这回可千万别那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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