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天校对版作者奈何做贼》第8/233页


  “走吧,不杀你!”
  将长剑在腰间木鞘之中一插,少年转头对瑟瑟发抖的老虎说道,这老虎倒也聪明,吼了一声,算作感谢不杀之恩,然后掉头灰溜溜掉头逃窜而走,带起一片腥风,吹落无数树叶。
  这少年自然就是已经十四岁的荆天,如今他已经成长为一名颇有实力的修仙者,修炼了五年的时间,达到天枢三重天的巅峰,这样的年纪虽然算得上颇有成绩,但是比起那些自小在大宗们之中修炼的天才们自然是多有不及,天枢境界是修仙者的最初级阶段,进境最容易也是最快,有些天纵奇才甚至是需要寥寥几年就可以迈入天璇。
  天枢境界的修仙者虽然同样可以操纵法宝,但是却只能操纵一个,而且还无法融入身躯之中,到了天璇境界才能够操纵第二个,将两件法宝全部融入躯体之中,荆天之所以能够操纵黑玉惊天,与他右手腕上的苍生鉴不无关系。
  “呼……好累呀。”荆天从树梢跳下,然后靠在树根处,长长吐出一口气,似乎非常疲乏一般,“只是弹奏了几下这断魂曲,就浪费了如此多法力,比起操纵千年幻梦吃力太多,真不知道这黑玉惊天琴到底是什么神物,竟然如此难以驾驭。”
  当年黑玉惊天在老人手中的时候,荆天自然无法感受到它的恐怖之处,要知道,即使凭借老人天权巅峰的修为,也只是仅仅将它初步控制而已,每日作用不过弹琴取乐,修身养性,用于攻击的机会少之又少,如果不是有苍生鉴在身,荆天甚至连弹奏的能力都没有。
  歇了半个时辰左右,荆天抬头望天,发现天色已经渐渐昏暗,于是将腰间长剑拔出,却不小心把好不容易作出的木鞘劈成两半,他苦笑一声道:“这长剑当真锋利,无论我做几个木鞘,也困它不住,以后该当如何是好?总不能将它就这样放在光天化日之下……”
  说着,他空中剑诀念动,左手将长剑向空中一抛,右手同样掐起印结,千年幻梦在他身前盘旋轻吟,银光大亮,荆天纵身踏上,身形先是一个不稳,然后晃晃悠悠升到空中,向着山谷的方向飞去,速度慢得如同龟爬,还不如那老虎奔行的速度快,见到如此情形,荆天面色微红,纵然他已经练习了如此长时间,但是由于法力低微,御剑飞行的速度也只能如此,倒真是不如他在地面上全力奔跑的速度。
  不过比起一年之前,他这样的情况已经非常乐观了,那个时候他还经常从上面掉下来呢!
  御剑而飞,看似潇洒从容,其实又哪有如此轻松,不付出辛苦,何来日后成功?
  荆天倒也并不着急,就这般晃晃悠悠向前飞纵,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就回到了他生活了将近十五年的山谷之中,飞身落下,忽感腹中饥饿,今天那只老虎本来是他晚上伙食,不过一念之仁将其放走,今晚只能找些野菜野果度日。
  话说老人一个得道高人,早已经到了能够辟谷的境界,山谷之中自然是没有粮食米面的,这可让小荆天受了不少苦,从小到大不是吃肉就是吃野果,好在他也不是寻常人物,半妖之身给了他得天独厚的好身体,终日野果烤肉也照旧健康无比,别看他如今看起来瘦削苗条,但是真的用起力量,足以单手千斤,力能扛鼎,这就是所谓的天生神力,不过他自己倒是不自知的,觉得这天下人都是这般厉害,各个力拔山兮气盖世。
  荆天来到一个坟头之前,这坟头看起来有些简陋,位于小河之边,那四四方方大石后方,就是老人经常抚琴静坐之地,四年之前老人逝世,荆天将他安葬在此,聊表慰藉,虽然知道人死多半各有去处,但是依旧希望老人能够永远保持那淡然清高的姿态,每每到此,都忍不住潸然泪下。
  “爷爷,荆天每日都很努力,谨遵教诲,等到了十五岁,就会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到时候您老一个人在这里不要寂寞,我会时常回来看您的。”荆天将头深深埋在双膝之间,感觉到自己的眼眶一阵灼热,十年养育之恩岂是等闲?
  十四年又六个月,荆天自始至终没有见到过一个陌生人,在他的世界中,老人堪比高天,一字一句都代表了天地间的至理名言,恐怕终其一生,也无法脱离开老人的教导。
  这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是老人交代荆天离去的日子,他收拾好行装。
  一身白衣,勾勒出他矫健并且青春的身姿,那是如意玄龙衫所化,如今的他虽然不能够催动其护主攻敌,但是单单改变颜色和形状却也并不难办,毕竟其上还有老人的印记,初步操纵没有问题。
  腰间悬挂一柄长剑,木鞘普通,正是荆天再次制作的临时用品。
  右手腕上是一个银灰色手镯,其上有一个古琴图案,正是苍生鉴与黑玉惊天,这两者是荆天的秘密武器,他曾经试图探索,但是怎奈何自己对于修仙一道知之不多,即使老人都不甚清晰的事情,更不是他能够轻易找出答案。
  荆天身高五尺有余,大约一米七左右,在这个年龄段之中,算作比较高大的,身体之上是协调但是充满力量的肌肉,线条匀称而美观,加上他俊秀妖异的外表,柔顺光华的黑发,当真是扮女倾国倾城,做男招蜂引蝶。
  这一点上,他又不自知了,虽然书本之中多有介绍女子美丽,男子潇洒的文字,但是终究没有亲眼看到过,更不用谈什么分辨了,其实他至今连这世界上的普遍审美观都是完全没有,只怕见到个普通女子都能够惊为天人。
  除了身上的东西,老人留给他的再无其他,可以说是穷酸透顶。
  荆天用力,将一把长约丈二的黑色长枪狠狠插入坟头的边缘,这杆枪正是老人交给他的“潜龙”,不过荆天喜爱优雅琴剑多过霸王之枪,故此一直以来只是浅尝辄止,他也明白,术业必然有专攻,否则很难有所成就。
  “爷爷,荆天走了,您多保重。”荆天抚摸着额头上黑色的瑶琴印记,轻轻开口说道,这一刻,迷迷蒙蒙的细雨之中,忽然吹起一股带着凉意的清风,洗洗的雨丝落在裸露的皮肤上是淡淡的清凉,似乎是在诉说,似乎是在道别。
  荆天口中传出一阵晦涩而冗长的咒语声,额头上的黑色瑶琴忽然黑光大放,一下子将他笼罩在内,过了一炷香的功夫,才渐渐收敛不见,其中的荆天却看起来没有丝毫改变。
  “爷爷,我把封印激活了,二十年之内,别人不会知道我是半妖的……”
  老人临死之前一再交代,一定要在临走之前激活他设下的封印,这样,只要不是遇到修为超过他的修仙者,荆天在二十年之内,都不会被人识破半妖的身份,至于之后到底该怎样,就只能看荆天的造化了。
  轻轻细雨之中,荆天转身而走,一步一步,渐渐远离了这片生活了十五个年头的土地。
  “世间可有妖精走?偌大天下哪是家?”
  荆天的声音,越来越远,小河叮咚,再也没有琴声。
  一个月之后,荆天穿过茫茫大山,终于走到了有人烟的地方,如果不是位置偏僻,恐怕他也不至于如此长时间没有见到一个陌生人。
  开始的时候他自然是有些惧怕和窘迫,不知道应该与别人如何相处,便悄悄地在一个村庄外面隐藏起来,观察了几天他们的日常生活,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远没有他想象之中亲切,再联系书本之中看到的那些尔虞我诈以及世态炎凉,心中多多少少勾勒出了一个世界的轮廓。
  “这世界,永远是复杂的。”老人曾经如此说过,荆天思考了好久,依旧只是堪堪懂得一些。
  这一日,他在村庄之外的山林之中徘徊,正在犹豫要不要进入其中询问一下情况,因为他如今实在是不知道该何去何从,老人曾经让他加入到一个修仙者的宗门之中,但是究竟如何才能进入,这一直是他头疼的问题。
  终于下定决心,荆天从林间缓步而出,向着村庄的方向慢慢走去,忽然在不远处发现一片坟头,位置比较偏远,其中一个更是孤零零被排斥在外,也没有墓碑,其上布满了野草,如果不是距离墓地较近,恐怕很多人都会以为这是一个小小的土坡。
  但是荆天的目光一落在上面,就再也无法挪动,没来由的,心中就多了一份苦涩和悲凉,就站在原地纹丝不动,眼睛盯着坟头的方向一眨不眨,似乎要将坟头的景色完全刻入自己的心中一般。
  “小伙子,你是哪里人?来这里干什么?”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惊醒了陷入沉思之中的荆天,他目光有些奇异地再次看了一眼这个坟头,才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这是一个四十余岁的男人,但是由于常年劳累,却显得有五六十岁一般苍老,不仅额头上布满皱纹,连双手上的皮肤都干裂而肮脏,皮肤粗糙,双目也没有神采,在这一段观察的时间之中,荆天曾经见过他,似乎在村子之中也是比较受到尊重的人物。
  荆天行了一个非常正式的礼节,这是他在书中看到的,虽然觉得情况有些不太适宜,但是仓促之间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这位老丈,我叫荆天,来这里只是想要询问一下情况,好决定到底何去何从,小子自小独居,对外界知之甚少,还望指点。”
  他这一见面,竟然就将自己的身份底细和目的完全抖落出来,而且说得不伦不类,听起来有些学问,却叫张口叫四十余岁的男人做老丈,可见见识浅薄,涉世未深。
  男子虽然长期生活与深山之中,但是毕竟曾经到过外面见见世面,此刻闻听荆天怪异话语,心中也是一阵别扭,好在农村之人多为朴实善良,倒也没有动起什么心思,于是便回答道:“哦,这倒好办,你从这方向沿着山沟,向前走几天就能见到一座小城,到时候自会有你需要的东西。”
  荆天再次一躬身,道了一声谢,心中却有些激动,毕竟是第一次和外人交谈,心中不紧张却也是骗人的,只不过他生性成熟稳重,很少表露罢了。
  男子自然连称不敢,心中对他的评价又高了一筹,觉得他必然是大有身份,而且没有半点架子,比起城中有身份之人实在是胜过多多,偏偏生得如此俊俏,如果自己丫头没有嫁人,带来撮合撮合实在是美事一桩了。
  “请问……老丈可知道,那坟头所属何人?”荆天面色有些怪异的问道。
  男子望了一眼荆天所指的坟头,面容微微一变,似乎是犹豫了一下才回答道:“这人叫做大磊,十几年前受妖魔蛊惑,失去心智,被同村人一起杀了,平时为人不错,倒是可惜了一条性命。”
  荆天心中一沉,忍不住道:“为何受妖魔蛊惑就必然失去心智?难道没有误会在其中?”
  男子微微一愣,看着荆天莫名其妙地变成如此模样,心中甚是奇怪,望着他的目光越发怪异,语重心长地说道:“妖魔邪道,难道还有什么善良之心不成?早应该斩尽杀绝,免得祸害乡邻!”
  荆天闻言,自是愤怒非常,他本是半妖之身,于人于妖全都是平等对待,想不到刚刚出行,就听到有人如此言语,对妖精恶言相向,还将其与魔道相提并论,如何能够不怒?于是怒哼一声,甩袖便走,如果不是念及男子是普通之人,恐怕都要大打出手。
  可怜这男子只能怔怔凝视着他的身影渐渐远去,却总是弄不明白自己到底如何招惹对方,他无奈地回头看了一眼大磊的坟墓,一声长叹从口中传出,当年,他就是第一个下手杀死大磊的人,至今依旧清晰地记得大磊眼睛之中的震惊和不可思议。
  路上渐渐有了行人,荆天白衣长剑,风度飘飘,宛如谪仙之人,一路走来受到无数人驻足观看,让他心中多多少少有些别扭,对于自己的长相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他才明白,原来自己的长相就是书中描述的丰神俊朗,潇洒风流,这个发现令他心中大是痛快,一路走来嘴角上都挂着淡淡的微笑。
  毕竟年少轻狂,又有谁不想要受到别人的关注呢?
  这一日,终于行到了小城之前,来来往往行人虽然并不是非常多,但是比起山谷和那小村庄来也热闹数倍数十倍以上。
  这小城城墙有七八米高,离近观察也颇为雄伟,至少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高度已经是一辈子无法翻越的天堑,荆天跟在队伍的后方,规规矩矩地排队进城,那负责检查的人见他长得如此出众,身着衣衫更是说不出的名贵,以为是哪家的少爷自己出行游玩,就陪着笑脸让他进去,竟然丝毫金钱没有收取。
  荆天心中高兴,觉得外界的人也是相当好相处的,这时已经是中午时分,他腹中颇为饥饿,忽然心血来潮,想要尝尝寻常人的食物,这年头一起,就再也无法压抑,于是穿街过巷,终于在热闹处找到了一家门面颇为不错的餐馆,唤作“东来食府”。
  举步跨入,就有小二迎面走来,一脸笑容将他引到了二楼之上一个靠窗的位置,荆天自然不知道,自己这一身行头、模样以及本身淡雅清高的气质让别人多有误会,都以为他出身必定不凡,于是才这般招待。
  寻常餐馆之中,一楼不过为普通人提供,其中鱼龙混杂,多有吵闹,二楼的人普遍身份较高,环境也有些清雅,处处张贴字画,有时还有艺人前来献艺营生,说书、弹曲不一而足,让平日里无聊之极的有钱人多一些娱乐。
  然而荆天涉世未深,虽然书中多有提及金钱妙用,但是一时之间竟然完全忘记,只觉得天下大同,人人如同兄弟,吃一顿小饭不过身外之物,哪需钱财?老人虽然偶尔会与他说起外界生活,但是几百年的修仙生涯,外加实力强大身份高贵,自然不会在乎这些小事,别人会为他办得妥妥当当,最终造成了荆天这一点上的大大疏漏。
  “客官,请问您要什么?小店在本城中当属一流,包您满意!”小二赔笑道。
  荆天一愣,他哪里知道什么食物,天天吃野味食野果不过野人一个,好在心中激灵,微微一笑随意道:“我无要求,尽管上便是。”
  小二心中一喜,觉得自己今天真是遇到了活祖宗,好一句“尽管上”!这才有世家宗族子弟的风范,心中更是叹服,变得更加恭敬,赶忙下去打点,与那厨师说了,这位是个小祖宗,恐怕出身高贵,千万不要怠慢,大厨心中记得,亲自掌勺,忙得满头大汗。
  不多时,荆天面前的桌子之上摆了七八道菜肴,色香味俱全,虽不说尽是珍馐佳肴,但是同样引人口水,其中更有几道是东来食府的招牌菜,价钱高得惊人,普通百姓恐怕一辈子也未必吃上一回。
  荆天乍见如此赏心悦目的食物,心中连连赞叹,口中啧啧称奇,学着二楼上其他人的样子拿起筷子,初时感到别扭生疏,不过他天赋异禀,身体协调,又修仙有成,自然很快就适应下来,觉得这两根小小木棍端的是神妙非常,手中筷子上下翻飞,吃得不亦乐乎。
  二楼中人见他如此胃口大开,难免暗中观察,见到他不过一会功夫就将桌上菜肴扫的七七八八,食量大得惊人,关键是竟然没有要主食,同样也没有要酒水,就这样光吃菜肴吃的津津有味,心中别提多别扭惊疑。
  那小二在远处侍立,心中再次惊叹,觉得出身高贵之人确实与众不同,连吃饭都与城中纨绔子弟有天壤之别,啧啧,你看人家,吃得再快也不失风度,而且根本就不沾五谷,常人真是难及万一。
  吃着吃着,荆天感觉腹中殷实,放下筷子,心中思索下一步应该何去何从,正在这个时候,那小二恭恭敬敬上前道:“客观,还有什么需要吗?”
  荆天向他微微一笑,摇摇头道:“没了,吃饱了。”
  “呃……那您……是不是……”小二本想着如同与别人说话一般要荆天付账,却觉得人家大户出身一定不屑被自己提醒,于是竟然愣在原地,支支吾吾不知如何是好。
  此时,恰好另外一桌人吃完结账,小二告一声罪,被唤了过去,荆天见到那小二收了一些散碎银两,急忙下去置办,心中忽然一突,瞬间想起钱财为何物,当下脸色一垮,知道自己这一次等于是吃了书中提到过的“霸王餐”,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但是自己此刻囊中羞涩得紧,可谓一个子也没有,何来结账?
  见到小二又兴冲冲地跑到自己面前,满脸恭敬之色,荆天眼角抽搐了两下道:“我……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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