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第25/51页
第十五章
当梅朵拉姆和李尼玛在草原上寻找小白狗嘎嘎的时候,光脊梁的巴俄秋珠一直呆在草原连接着昂拉雪山的灌木林里。灌木林深处有几顶帐房,那是绘饰着八宝吉祥图的彩帐,是野驴河部落的头人索朗旺堆一家消暑度夏的地方。头人的儿子们和侍女们常常在这里唱歌跳舞,唱歌跳舞的时候穿着靴子,不唱歌跳舞的时候就不穿靴子。不穿靴子的时候,靴子就和衣服帽子一起乱扔在草地上。你悄悄地走过去他们不知道,你悄悄地拿走一双靴子他们也不知道。他们是燠夏原野上的干柴烈火,哪里有时间瞻前顾后。可是今天他们一直在唱歌,唱累了就吃喝,吃好了再唱歌。似乎知道巴俄秋珠的眼睛盯上了靴子,任你怎么盼望,他们也不肯把靴子脱下来扔到地上。所以巴俄秋珠就一直没有离开灌木林,尽管他看到了草原上梅朵拉姆和李尼玛的身影,也听到他们一遍又一遍地叫着嘎嘎的名字,但是他没有及时走过去告诉他们自己看到的那一幕:一匹母雪狼叼着小白狗嘎嘎,在两匹公雪狼的追随下,跑进了昂拉雪山。
巴俄秋珠寻思:仙女梅朵拉姆说了“你应该穿双靴子”,我还没有靴子我怎么走到梅朵拉姆跟前去?不过已经不会太远了,我就要有靴子了。
“嘎嘎,嘎嘎。”在离碉房山不远的草原上,环绕着工布家的帐房,梅朵拉姆和李尼玛东一嗓子西一嗓子地喊着,身边是清凌凌的野驴河,远处是一脉脉连绵不绝的雪山冰岭,冰岭之下,绿色浅浅的高山草甸连接着黑油油的灌木丛。灌木丛是一片一片的,冲开山麓前松杉林的围堵,流水似的蔓延到了草原上。草原放纵地起伏坦荡着。“嘎嘎,嘎嘎。”两个人的叫声飞起来落下去,就像硬邦邦的石头砸出了野驴河琮琮的响声,满河湾的麻子鱼、黄鱼和狗头鱼既好奇又惊慌,闹腾出一片扑通扑通的鱼跳声。
李尼玛不知不觉拉起了梅朵拉姆的手,虽然还是“嘎嘎,嘎嘎”地叫着,但心思已经不在那只跟他无关的小白狗身上了。或者说他并不希望小白狗嘎嘎这时候真的被他们从草丛里或者鼠洞里喊出来,就这样一直喊下去多好。手拉着手一边喊着一边走着,突然,狼来了,他把她抱住了。狼又走了,他把她放开了。放开干什么?寻找嘎嘎已经变成了一个机会,一个和梅朵拉姆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千万不能错过。再次拉起她的手,拉着拉着就把身子也拉到一起了。亲她的脸,亲她的嘴,使劲,使劲。他使劲想让她明白其实他最想使劲的并不是嘴,但她总是不愿意明白,身子本能地躲着他,一躲就仰躺到了草地上,就给他提供了一个饿豹一样扑上去啃咬的机会。于是他就真的变成了一只饿豹,似饥饿的小豹子贪婪地啃咬着她的乳房。她是母豹,她的母豹的丰盈圆满的乳房,哺育着他这只青春激荡的公豹。
李尼玛胡思乱想着,突然张开双臂抱住了梅朵拉姆。梅朵拉姆好像早有准备,使劲推开他,大声说:“你要干什么?赶快找嘎嘎。嘎嘎,嘎嘎。”她尖利地喊叫着兀自前去。李尼玛扫兴地追了上去,盯着梅朵拉姆的背影干巴巴地喊着:“嘎嘎,嘎嘎。”
环绕着工布家的这片草原差不多被他们用脚步丈量了一遍。嘎嘎一定是跑到更远的地方去了。更远的地方有更大的危险,梅朵拉姆不敢去。她在那里遇到过金钱豹,遇到过荒原狼,已经是惊弓之鸟了。尤其是没有藏獒陪伴的时候,她只能在这里寻找。她眺望着草潮漫漫的远方,突然抽抽搭搭哭起来。她觉得嘎嘎已经死了,已经被豹子或者狼吃掉了。
李尼玛走过去安慰她,不是用语言,而是用手。他用自己的手给她揩眼泪,揩着揩着就不老实了,就捂到她的胸脯上去了。梅朵拉姆再一次推开他,生气地说:“你走开,你不要跟着我。”大概是美丽姑娘的眼泪刺激了李尼玛,大概是西结古草原的牛羊肉和酥油糌粑格外能催动起情欲来,大概是李尼玛突然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对方是谁了,他没有妥协,他像一只决不妥协的藏獒一样扑向了它的敌人一只母豹或者一只母狼。
梅朵拉姆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她被他压倒了,又被她一口咬住了脖子。更糟糕的是他的两只手,疯狂地撕扯着她的衣服。夏天的衣服本来就不多,撕扯几下也就没有了。这时候他的牙咬住了她的乳房,他的两只手又去撕扯她的裤子。她在反抗,用脚蹬他,用拳头打他,甚至用牙咬伤了他的肩膀。但是毫无作用,他现在是没有疼痛感觉的,你就是割掉了他的头他照样要干他想干的事情。裤子扯掉了,似乎扯她的裤子比扯他自己的裤子还要容易。她极不情愿地精赤着,眨眼之间贞操成为历史,处女红鲜花一样绽放在草原上的时候,梅朵拉姆就像被野兽猛咬了一口,惨烈地大叫一声。
不是这一声惨叫召唤了巴俄秋珠,而是他本来就奔跑在想和梅朵拉姆见面的路上。他来了,他终于有了靴子所以他来了。那是一双羊毛褐子和大红呢做靴筒的牛皮靴子。他穿着靴子飞奔而来,因为不习惯,好几次差一点绊倒。他依然光着脊梁,堆缠在腰里的皮袍随着他的奔跑呼扇呼扇的,脚上的靴子是七层牛皮靴掌的,让他陡然长高了几寸。他跑着,风是他的声音,水是他的路线,等他突然停下的时候,野驴河哗啦一声激响,风没了,平静了。他愣在那里,看到灌木林里头人的儿子们和侍女们往草地上乱扔靴子和衣服的事情,居然也发生在这里,发生在李尼玛和梅朵拉姆身上。不同的是,和头人的儿子们在一起的侍女们是高兴的,而和李尼玛在一起的梅朵拉姆是不高兴的。这一点他一听就明白,梅朵拉姆的叫声里充满了怨怒的毒素。他站了一会儿,走过去,悄悄的,就像走向了头人儿子的靴子。他从草地上捡起了李尼玛的衣服、裤子和鞋子,退了几步,转身就跑。
他还是不习惯穿着靴子奔跑,又是好几次差一点绊倒。他跑向了野驴河水流最急最深的地方,想把怀里的东西扔进河里让水冲走。眼看想法就要实现了,突然他又改变了主意。他看到一大群领地狗正卧在河边无所事事地晒太阳,便挥动手臂吆喝起来:“獒多吉,獒多吉。”
领地狗们顿时来了精神,纷纷朝他跑来。他把怀里的衣服、裤子和鞋子扔了过去,怂恿它们跳起来争抢。领地狗们以为这是他跟它们玩呢,就像马戏团里训练有素的动物演员那样你叼一下我叼一下,然后争宠似的送到他手里,居然一点损坏也没有。巴俄秋珠气呼呼地接过衣服、裤子和鞋子,摔到地上,用脚,不,用他刚刚穿上的靴子狠狠地踩着,跺着。领地狗们从来没见过他穿靴子,都惊讶地看着,仿佛说:“好啊,你也穿上这个了。”很快又明白,巴俄秋珠并不是在卖弄自己的靴子,他是要它们明白这些东西都是坏东西,是该撕该咬的外来的东西。领地狗们扑上来了,你撕我扯地不亦乐乎。那些东西哪里经得起它们折腾,转眼之间就七零八碎了。
巴俄秋珠知道,重要的还不是毁掉这些东西,而是让领地狗们有一次毁掉这些坏东西的经历,这样的经历会让它们对坏东西的气味产生记忆,从此只要它们碰到这种气味也就是说碰到李尼玛,撕咬的冲动就会油然而生。巴俄秋珠想象着李尼玛光着身子走在草原上的样子和领地狗一见李尼玛扑上去就咬的情形,觉得自己正在为心中的仙女梅朵拉姆报仇,禁不住高兴得咧开了嘴。他“獒多吉獒多吉”地喊着,转身就跑。领地狗们呼呼啦啦地跟了过去,无所事事的它们终于有所事事了。
巴俄秋珠边跑边想,他现在要把梅朵拉姆从李尼玛的强暴中解救出来;要告诉梅朵拉姆,你满草原寻找的小白狗嘎嘎已经不在了,它被一匹母雪狼和两匹公雪狼叼进了昂拉雪山,肯定吃掉了。
等巴俄秋珠带着领地狗来到这里时,梅朵拉姆和李尼玛已经分开了。梅朵拉姆穿好自己的衣裤躺在草地上不知道怎么办好。她恨死了李尼玛,真想大哭一场,又觉得这是自找的,既然你愿意跟一个男人以恋爱的原因单独在一起,既然你早已知道男人的欲望有时候会变成一种不能自持的暴力,为什么还要为失去的贞洁而大哭小叫呢?她这样想着,就没有哭,就发呆地躺着。而李尼玛却在得逞之后惊叫起来:“裤子呢?我的裤子呢?”他到处寻找他的衣服、裤子和鞋子,近处没有就去远处,远处没有就又到近处。就在他一会儿河边一会儿草原,赤裸裸地来回走动着抓耳挠腮的时候,巴俄秋珠伙同一大群领地狗突然出现了。
好像人与狗是提前商量好的,一到跟前巴俄秋珠和领地狗群就自动分开了:巴俄秋珠跑向了梅朵拉姆,领地狗群跑向了李尼玛。李尼玛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危险,他已经好几次面对过领地狗了,只要没有人的唆使,它们一般是不咬人的。但是他没有想到唆使已经背着他秘密地进行过了,领地狗们来这里就是为了和他过不去。它们朝他吠着,自然是小喽藏狗在前,藏獒在后。藏獒们跑着跑着就不跑了,好像面前这个光身子的人根本就不值得它们亲自动手,交给小喽们处理就可以了。小喽藏狗们你喊我叫地奔扑而去。李尼玛大叫一声:“不好。”转身就跑,没跑多远,一只身手敏捷的藏狗就把牙刀举到了他的大腿上。
尽管谁也没看见,但一个漂亮的侍女一口咬定是巴俄秋珠偷了头人儿子的靴子,因为她曾经发现巴俄秋珠在灌木丛后面朝这边张望。一个阿妈嫁给了送鬼人达赤后很快死掉的小流浪汉,一个无家可归的塔娃,偷了头人儿子的靴子,这在草原上并不是小事。青果阿妈草原的风尚是:你有本事你就去抢,半路剪径,打家劫舍,啸聚林野,占山为王,没什么不可以的。抢出了名气你就是南征北战的伟大强盗,牧人敬畏,头人佩服,请你做部落的军事首领也是常有的事儿。但就是不能偷,偷是罪大恶极的。打个比方:抢是藏獒的行为,偷是狼的行为。牧人们爱獒如命,恨狼入骨,藏獒与狼的区别就是抢与偷的区别。在部落的法规里,对偷窃的惩罚是:烙火印、钉竹签、拴马尾、割鼻子、挖眼睛、割耳朵、剁双手、押黑房、关地牢、上脚镣、戴手铐、吊旗杆、抽鞭子。犯了偷的人很多都会在严刑中死掉,不死也是个半残。尤其是你不能偷窃头人家的东西,头人家的一张皮,顶得上牧人家的半群羊。头人的三儿子知道惩罚偷窃罪的严酷峻烈,小声对侍女说:“你不要大声喊叫好不好?你去找到巴俄秋珠,赏他一个耳光,悄悄把靴子要回来不就行了?”侍女用更大的声音说:“那怎么可以呢三少爷,流浪汉的前世是可恶的狼,难道你要宽容地对待一匹狼吗?再说巴俄秋珠是送鬼人达赤的儿子,它浑身沾染着鬼气,他穿了你的靴子,你的靴子上就有了鬼气,这样的靴子难道还能穿在你高贵的脚上吗?”头人的三儿子说:“巴俄秋珠是个善良的人,我每次给他食物,他总是自己吃一半,给领地狗留一半。我不信这样的人前世会是一匹狼,说他前世是一只藏獒还差不多。前世是藏獒的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侍女说:“三少爷真是好心肠,可惜这样的事情我做不了主,我得告诉齐美管家,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齐美管家做出的决定是,亲自带人带狗去追寻巴俄秋珠。他带的狗是给头人看家的上等藏獒,这样的藏獒要在草原上找到巴俄秋珠或者说要找到头人儿子的靴子,简直就是袖筒里找手肩膀上找头,太容易了。
一个时辰后,头人的藏獒在野驴河边一处寂静的草地上找到了巴俄秋珠,它冲他叫着并不扑过去,因为它认识他。齐美管家眼睛冒火,脸色阴沉,吩咐两个随从把巴俄秋珠绑起来。两个随从拿着皮绳跑过去正要动手,就见巴俄秋珠身边的草丛里突然站起一个人来,那是一个鲜花一样美丽的仙女,那是一朵仙女一样美丽的鲜花。汉姑娘梅朵拉姆秀眉一横,厉声问道:“你们要干什么?”顿时把两个随从镇住了。
齐美管家一看是梅朵拉姆,马上弯了弯腰,朝前走了几步,把巴俄秋珠偷靴子的事儿说了。梅朵拉姆的第一个反应是看看巴俄秋珠脚上的靴子,又看看他眼睛里的惊恐说:“你怎么可以偷东西呢?”第二个反应是瞪着齐美管家说:“不就是一双靴子嘛?那是我让他偷的,不,不是偷,是要,这孩子多可怜,整天在草原上跑,棘刺划破了脚,流了多少血,你们知道不知道?你们是头人是管家,你们难道还缺一双靴子?你们是管牧民的,牧民没有靴子穿你们为什么不管?你们的责任哪里去了?”梅朵拉姆气不打一处来,把对李尼玛的怨怒统统发泄给了齐美管家。齐美管家是听得懂汉话也会说汉话的,梅朵拉姆的话对他来说简直就是闻所未闻的奇谈怪论。偷靴子居然是她的主意,而且也不是偷,是要。牧民没有靴子穿,是因为头人和管家没有尽到责任。真正是岂有此理。但是齐美管家知道西结古工作委员会的人是不能得罪的,尤其是不能得罪仙女下凡的梅朵拉姆。更重要的是,梅朵拉姆的话似乎预示了草原的未来:牧民可以拿走头人的东西,头人要负责牧民的靴子。嗨,草原的未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齐美管家把腰弯得更低了,说:“我们三少爷说了,巴俄秋珠前世是一只藏獒,前世是藏獒的人肯定是有好报的,这双靴子就赏了他吧。”梅朵拉姆说:“这就对了嘛,巴俄秋珠前世要不是一只藏獒,他能把这么多藏獒叫到这里来。”齐美管家这才发现,野驴河边,一大群领地狗正在追逐一个赤裸裸的人。梅朵拉姆推了一把齐美管家说:“你们快去啊,快去把我们的人从狗嘴里抢下来。”
齐美管家和他的随从快速跑了过去,用极其严厉的吆喝和手势赶走了所有的领地狗,回头看时,发现李尼玛的双腿已是鲜血淋淋了。好在他一直没有倒下,他的上半身是完好无损的;好在他是玩了命地跑,追他的小喽藏狗没有来得及蹿到他前面一口叼走他那来回甩动的生殖器。齐美管家奇怪地打量着李尼玛说:“衣服呢?你的衣服呢?领地狗怎么扒光了你的衣服?”突然又明白过来,“你是脱光了要洗澡是不是?怪不得领地狗要咬你,野驴河是雪山圣河,是天神献给草原的哈达,没得到天神的许可你怎么能随便洗澡呢?”说着,脱下自己的獐皮藏袍披在了他身上,摘下自己的高筒毡帽戴在了他头上,拔下自己的牛鼻靴穿在了他脚上,取下自己脖子上的一串红色大玛瑙套在了他的脖子上,诚恳地说:“对不起了外来的汉人李尼玛,西结古草原的领地狗对不起你了,这些东西就算是给你的赔罪吧。只要你穿上我的藏香熏过的衣服,戴上我的佛爷加持过的玛瑙,我敢保证,从此以后就没有哪一只狗敢于咬你了。”李尼玛忍着疼痛,恶狠狠地瞪着已不再冲他大吠小叫的一大群领地狗,心说我为什么没带枪呢?我要是带了枪非毙了它们不可。对,以后出门一定要把白主任的手枪带在身上,谁敢再咬我,我就把枪口对准谁。
现在,光脊梁的巴俄秋珠有靴子了,是一双羊毛褐子和大红呢做靴筒的牛皮靴子,是头人的儿子才配穿的靴子。现在,梅朵拉姆失去了贞洁,是美丽的姑娘价值昂贵的贞洁,是梦幻一样迷人的贞洁。现在,李尼玛成了第二个被西结古草原的领地狗咬伤的汉人,第一个是父亲,伤得很重,因为是藏獒咬的,第二个是他,伤得不重,因为是小喽藏狗咬的。现在,齐美管家正在灌木林深处的彩帐里向野驴河部落的头人索朗旺堆报告靴子的事儿和领地狗咬了李尼玛的事儿。索朗旺堆头人摇晃着手中菩萨像骷髅冠金刚橛形状的嘛呢轮半晌无话,突然抬头望了一眼山神时刻都在显灵的雪山,长叹一口气说:“看来草原真的要变了,这都是征兆啊,你不追究靴子的事儿是对的,你把自己的衣服送给人家也是对的。”现在,梅朵拉姆哭了,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尼玛爷爷一家送给她的礼物。巴俄秋珠告诉她:你满草原寻找的小白狗嘎嘎已经不在了,它被三匹雪狼叼进昂拉雪山吃掉了。现在,作为西结古工作委员会会部的牛粪碉房里,白主任白玛乌金正在大声训斥他的部下:“狗是草原上最好的东西,牧人把最好的东西送给了你,你却把它丢了,而且一丢就丢到狼嘴里去了,你是怎么搞的?赶紧想办法补救,这不是一件小事儿。还有你,你说你没有得罪领地狗,没有得罪怎么会把你咬成这个样子?藏狗尤其是藏獒的态度,就是草原的态度,藏狗不喜欢你,就等于牧民不喜欢你。你来西结古草原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连和狗搞好关系的本事都没有学会?还有这件獐皮袍子,这顶高筒帽子,这双牛鼻靴子,这串大红玛瑙,都是很贵重的,你不能留下来,免得人家说我们西工委的人贪财腐化。梅朵拉姆你赶快给他抹药,治好了伤,头一件事情,就是把东西还给人家;第二件事情,就是做好狗的工作,让狗重新认识你。还有,你们两个不要老是在一起,免得影响不好。一男一女的,尽往野地里跑,像什么话!”
藏獒是由一千多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巨型古犬演变而来的高原犬种,是犬类世界唯一没有被时间和环境所改变的古老的活化石。它曾是青藏高原横行四方的野兽,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驯化,开始了和人类相依为命的生活。
在杨志军的笔下,獒王虎头雪獒、冈日森格、黑色的狮头母獒那日以及它的同胞姐姐果日、以前的饮血王党项罗刹后来的多吉来吧等等在征服与被征服中,在自信豪迈与威严杀气中,在剽悍不羁与忠于规则中,用威风凛凛的刀牙、奋不顾身的抓扑,完成自己的使命。
杨志军简介
出生:1955年 籍贯: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