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的精神全集.com》第2/52页


藏獒是壮士,是龙骧,是虎贲,是“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的勇愤之狗,是“倘受了伤,就躲入深林,自己舐干,给谁也不知道,大抵休息一会儿,就仍然站起来”的不屈之灵,是“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哀痛者和幸福者。而不是世代簪缨的公爵,更不是“绣花也感累昏头”的闺中小姐或虚有其表的裙屐少年。它们的生命只能在回归严酷自然和承担生活责任的状态中,走向拔山扛鼎的境界。

父亲和我都有过这样的预言:离开草原进入宠物社会的第一代藏獒有可能还会是凶猛威武、忠诚勇毅的,但到了第二代、第三代就很难说还会延续这种既属于藏獒也属于高原大野的风采了。因为藏獒素质的形成,除了遗传和血统,更重要的是环境的熔铸打磨,是狗和自然、狗和人类互为依存、艰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青藏高原的特殊环境发育和雕塑出来的一种特殊的生命质量。如果不能让它们奔驰在缺氧至少百分之五十的高海拔原野,不能让它们啸鸣于零下四十度的冰天雪地,不能让它们时刻警惕和发现十里、二十里之外的狼情和豹情,不能让它们把牧家的全部生活担子扛压在自己的肩膀上,它们的嗅觉、听觉、视觉以及大脑的思维、反应的能力、打斗的力量、出击的速度就都会严重退化,骨骼、肌肉、内脏、体魄、毛发、皮肤、内分泌等等也会离开原有的模样走向衰弱和异变。

更让父亲担忧的是,即使我们不把藏獒当作宠物豢养在温室里而是放归雪山草原,它们同样也面临着退化衰变的危险。因为古老的藏獒赖以生存的原始生态正在消失,狼、豹、熊等野兽在人类的大肆猎取之下越来越少,甚至到了濒临绝种的地步。当藏獒借以磨炼斗志、称雄扬威的对手不存在了的时候,它们还能像它们的祖先那样笑傲草原吗?它们的精神和能力是不是也会像它们所处的环境那样严重衰退呢?事实上,在辽阔的青藏高原,在我离开之后每隔一两年都要回去一趟的三江源地区,现在已经很难找到真正纯粹的藏獒了。父亲的藏獒,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第二章 永不消失的藏獒精神(2)



在对藏獒的怀想中,父亲与世长辞了。

我和哥哥把父亲那个零零星星抄写了许多藏獒知识的本子,和那个封面上写着“千金易得,一獒难求”八个字的剪贴本,一页一页撕下来,和纸钱一起烧在了父亲的骨灰盒前。父亲,你终生的爱好跟你去了,你的藏獒跟你去了。假如真的有来世,一定还会有藏獒陪伴着你。

第二年春天,我们的老朋友旦正嘉的儿子强巴来到了我家,捧着一条哈达,里里外外找了一圈,才知道父亲已经去世了。他把哈达献给了父亲的遗像,然后从一个旅行包里拿出了他带给父亲的礼物。我们全家都惊呆了,那是四只小狗!不!是四只小藏獒。这个像藏獒一样忠诚厚道的藏族人,知道父亲一辈子喜欢藏獒,在偌大的三江源地区千辛万苦地寻找到了四只品系纯正的藏獒,想让父亲有一个充实愉快的晚年。可惜父亲已经走了,再也享受不到藏獒带给他的快乐和激动了。

四只小藏獒是两公两母,两只是全身漆黑的,两只是黑背黄腿的。旦正嘉的儿子强巴说:“我已经想好了,它们是兄妹配姐弟,就好比草原上的换亲,妹妹给哥哥换来了媳妇。”说着,过家家一样把小藏獒按照他安排好的夫妻一对一对放在了一起。

母亲和我们赶紧把它们抱在怀里,喜欢得都忘了招待客人。我问强巴,已经有名字了吗?他说还没有。我们立刻就给它们起名字,最强壮的那只小公獒叫冈日森格,它的妹妹叫那日。最小的那只母獒叫果日,它的比它壮实的弟弟叫多吉来吧。这些都是父亲给他养过的藏獒起的名字,我们照搬在了四只小藏獒身上。而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又用它们命名了我的主人公,也算是对父亲和四只小藏獒的纪念吧。

送来四只小藏獒的这天,是父亲去世以后我们家的第一个节日。这个节日让我们喜悦得几近疯狂,也让我们在忘乎所以的炫耀中埋下了悲剧的种子。两个星期后,我们家失窃了,什么也没丢,就丢了四只小藏獒。

寻找是不遗余力的,全家都出动了。我们就像丢失了自己的孩子,疯了似的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一声声地呼唤着:“冈日森格,多吉来吧,果日,那日。”听不到它们的回音,就觉得肯定是朋友在跟我们开玩笑,他们把四只小藏獒藏了起来,等我们着急够了,就会送还给我们。但是没有,我们找遍了所有能想起来的朋友的家,都没有找到四只小藏獒。

以后的日子里,我和家人漫无目的地到处乱找,找了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又通过托人、报警、登报、悬赏等办法,找了整整两年,这才意识到,父亲的也是我们的四只小藏獒恐怕已经找不到了。偷狗的人一般是不养狗的,他们很可能是几个狗贩子,用损人利己的办法把四只小藏獒变成了钱。能够掏钱买下小藏獒的,肯定也是喜欢藏獒的,他们不至于虐待它们吧?他们会尽心尽力地喂养好它们吧?就是不知道,四只小藏獒是不是在一个主人家里,或者它们已经分开,天各一方,各过各的生活,完成各自的使命去了。

我们全家万般无奈地放弃了寻找四只小藏獒的愿望,因为它们已经不是四只小藏獒,它们早就长大,该做爸爸妈妈了。我在这里只想告诉那个或者那些收养着它们的人,请记住它们的名字:“冈日森格”是雪山狮子的意思,“多吉来吧”是善金刚的意思,“果日”是草原人对以月亮为表证的勇健神母的称呼,“那日”是他们对以乌云为表证的狮面黑金护法的称呼。“果日”又是圆蛋,“那日”又是黑蛋,都是藏族人给最亲昵的孩子起乳名时常用的名字,说明草原人对“果日”和“那日”是既亲昵又敬畏的。

我希望收养它们的人能像草原人像父亲一样对待它们,千万不要随便给它们配对。冈日森格、多吉来吧以及果日和那日,只有跟纯正的喜马拉雅獒种生儿育女,才能在延续血统,保持肉体高大魁伟的同时,也保持精神的伟大和品格的高尚,也才能使它们一代又一代地威镇群兽,卓尔不群,铁铸石雕,钟灵毓秀,一代又一代地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

此刻,窗外已是微曦阵阵,藏獒燃烧的精神正在黎明的突围中凸现成天际一抹奋勇的霞影,我听到草原不朽的绿风正在耳际回荡,看到雪山之光正在浩浩然奔涌而来。而在青藏高原的怀抱中,在三江源的臂弯里,藏獒爸爸已经上路了,它带着清晨一样透明而滴血的深情,跑向了千里之外那只独一无二的藏獒妈妈。

冈日森格、多吉来吧、果日和那日,你们究竟在哪里?父亲和我们共同的朋友,你们究竟在哪里?草原悲逝的藏獒,中国远去的天骄,你们究竟在哪里?魂归来兮,魂归来兮。

做一个藏獒一样的大男人

散文堕落就提倡大散文,诗歌消沉就提倡大诗歌,小说不景气就提倡大小说,男人不顺眼就提倡大男人。

不顺眼的男人叫小男人,其肉体结构与其他男人别无二致,有瘦小羸弱的,也有魁梧伟岸的,但做派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心细如发,琐碎如沙;心胸褊狭,猜人妒他;猫眼看人,隔壁偷话;家长里短,婆婆妈妈;利益相关,数籽吃瓜;遇恩必忘,逢好必拿;见了长官,扑通跪下;一朝得宠,忘了姓啥;有点小权,掐死部下;乐别人苦寒,揭别人疮疤;豺狼心情,冷漠肃杀;无信不义,阴损欺诈。

一国之中、一城之内、一体之间,有个把小男人,这国、这城、这集体就必然七零八落,漫散不聚;如全体均是小男人,就必然鬼影穿墙,尸气弥漫。这时,要发展、要进步,就须得大男人来挽救局面。

大男人者,胸似原,心如天,智慧如海,爱恨似箭,面迎风雨峻烈,心思澎澎湃湃,区区人生尤怨,何足伤怀;以恩为爹,以德为娘,大肚能容,海阔天空;干干净净,堂堂正正,勇毅不挠,精进刚猛;端方如佛,威武如魔,明白如水,自由如风;不飞短流长,不损人利己,不前恭后倨,不取宠媚上;做得贱民,当得大官,义胆侠肝,古道热肠;生如天马行空,死如苍鹰落地。如此人生,当如藏獒追风,高龙行雨,朗然境界,非屑小所能理喻。

大男人是优秀生命的标准,是“人”行于世的承诺,也是人生法典最有金刚魅力的戒律。

人有高低之分,金泥之别。高人阔界,金刚大道,不分男女老幼,如水之源远,如风之平常,一切肉身都可成就,不过是境由心造、事在人为而已。

《藏獒》之外的藏獒

昆仑山下的阿尔顿曲克草原曾经是哈萨克人的驻牧地,现在一个人也没有了。三十年前,我在这里赶牛羊,骑骆驼,做了半个月的牧人。我住在牧人的帐篷里,最大的苦恼是深夜不敢出去小解,因为外面游荡着守夜的藏獒。虽然我和它们白天相处得不错,但夜里就很难说了,我出去再进来,它们把我当成了贼怎么办?一天夜里,尿憋得实在受不了,我只好跪着,把尿接在我的皮鞋里,再把皮鞋从帐篷下面塞出去,泼掉里面的尿。偏偏我在白天喝了许多奶茶,一泡尿接了满满五只鞋才接完。第二天,太阳一晒,皮鞋就变形了,两头翘起来如同一只歪葫芦,穿在脚上根本没办法走路,只好扔掉。但扔了几次,不管我扔多远,皮鞋最终都会回到我身边。原来一只黑色藏獒在辛劳地为我服务着,它总以为是我丢了皮鞋而不是扔了皮鞋。我离开时还带上了这只不能穿的皮鞋。牧人说:“你看我家的藏獒对你多好啊,你已经是它的主人了。你要是不带走,它还会叼着皮鞋去追你。”我说:“早知道它把我当成了主人,我就没必要用皮鞋接尿了。”

皮鞋是藏獒带给我的损失,但我不能对它们有丝毫的怨恨,因为对它们的家园来说,我是一个摸不清底细的外来者,它们的威慑是天经地义的。我欣赏藏獒的立场:在它们的眼里,人只分两种——主人和敌人,没有既亲又疏、亦友亦敌、忽左忽右、时好时坏的中间人物,所有的中间人物、骑墙人物、两面三刀的人物,都是坏人,自然也就是敌人。虽然它不一定马上咬死这样的敌人,但它时刻监督着你,时刻准备着向你发起进攻。

我庆幸这家的藏獒把我当成了主人。可惜我要离去了,更可惜的是,离去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家牧人和他家的藏獒。等我有机会再来此地时,这里已经没有人烟了。

在康巴人的囊谦草原,我和三只牛犊大的金黄色藏獒狭路相逢。它们是从路边的石墙后面冒出来的,堵挡在我必须经过的地方一声不吭地望着我。我停下了,我知道一声不吭便是藏獒咬人的序曲,更知道它们在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已经选择好了适合扑咬的最佳距离:二十米,只有二十米,从助跑到咬住我只需要五六秒钟,我根本不可能逃走。好在我已经是一个“老牧区”了,非常紧张但没有惊慌失措。我慢慢地脱下了衣服,心想一旦藏獒扑来,就先把衣服迎头抛出去。它们肯定会首先扑向衣服,趁这个机会,我转身逃跑,能跑几步是几步。三只藏獒都张了张利牙狰狞的嘴,马上就要行动了,危险即刻就要到来。

正在这个时候,我身后传来一个牧民焦急的喊声:“磕头,磕头。”我回头望了他一眼。他又是比画又是说:“磕头,磕头。”他是一个朝拜者,正在磕着等身长头匍匐而来。我一下子明白了这位牧民的意思:只有磕头才能挽救我。我的前面是囊谦寺,所有来这里朝拜的人藏獒未必都认识,但它们绝对不咬磕头朝拜的人,因为它们天天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人,已经司空见惯了。于是我把衣服裹在了腰里,朝着藏獒身后的寺院磕起了等身长头,嘴里还念叨着“嗡嘛呢叭咪吽”的六字真言,慢慢地接近着藏獒。

三只藏獒让开了,但并没有离开,似乎有点奇怪地研究着我:怎么一个穿汉服的人也在磕头?我在心惊肉跳中和它们擦肩而过,过去了很远,才停止了磕头,回头再看那三只藏獒时,它们已经不见了。我长喘一口气,脑子里蓦然冒出一个词来:护法金刚?莫非它们是护法金刚的异体化身,来这里告诉人们:只有虔诚的朝拜者才能通过这里走向囊谦寺?我寻找那个教我用磕头躲过了一劫的牧人,发现他离我越来越远了。他是在一丝不苟地磕头,每一个动作都做得准确而到位;而我是以磕头的方式逃之夭夭的,动作肤皮潦草,能省略就省略,连额头必须触地、必须蹭到泥土这样的细节也忽略不计了。幸亏三只藏獒没看出来。

那年冬天,在九曲黄河第一去湾的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县长对我说,我们这里野狗多,你采访的时候千万要小心。说罢交给我一根半尺长的腿骨,并说它是豹子的骨头,人只要把它揣在身上,狗就不敢近身了。果然是这样的,在县城和宁木特公社采访的那些日子里,我腰里别着这根豹骨,走到哪里哪里的狗就会远远地躲开,几乎是屡试不爽的——只听见狗在汪汪地叫,越叫越远,越叫越远,最后就声影俱消了。但是在去种畜场的那天,我差一点因为这根豹骨而惨遭不幸。

下午,我正在棚圈里参观优良的河曲种马,一只灰色的大狗从老远的地方奔腾而来。陪同我的场长愣了,紧张地问道:“你身上有什么?”我说:“豹子骨,吓狗的豹子骨。”场长喊起来:“扔掉,快扔掉。”我赶紧从腰里拔出了那根豹骨。场长一把夺过去,使了最大的劲儿朝前扔去。大狗的奔跑改变了方向,径直扑向了那根豹骨。我们远远就听到了它咬碎豹骨的咔嚓声。蒙古族的场长擦着脸上的汗珠说:“太危险了,你怎么敢带着豹子骨到我们这里来,我们这里有一只藏獒。”

当所有的狗闻到我身上的豹子气息而纷纷远离的时候,只有一只狗狂猛地迎我而来,因为它是藏獒。藏獒是一见凶残的野兽就要愤怒,就要拼个你死我活的,如果我是一只真正的豹子,我相信藏獒也一定会把我打败。

经常去草原的人大都有这样的经历和感受:草原上的一切都是温柔而亲切的——孤独的人、寂寞的马、结队的牛、成群的羊,还有炊烟袅袅的帐房、五彩斑斓的风马、曲曲弯弯细又长的小路,甚至一摊摊黑色的牛粪、一只只时刻伴随着人群的乌鸦,都给人一种冬日阳光的感觉。看到了它们,你就等于看到了依靠,看到了茫茫孤涯、漫漫羁旅中的栖身之所、温饱之地。唯独藏獒是一种威猛而警惕的存在,它们对除了主人以外的所有人都充满了怀疑,对一切敌意和非敌意的闯入者都抱着防患于未然的态度,只要它认为你有无法信赖的举动、难以把握的眼神以及不合常规的衣着,就会死死地盯着你。更有一些心浮气躁的藏獒干脆省去了盯人、琢磨人的过程,甚至都懒得用它们那低沉的豹子似的声音打一声招呼,一见陌生人走近就会本能地行动起来。这样的行动大致可分为三个连贯的步骤:首先它张大嘴露出满嘴的利牙发出进攻的信号,其次它抖动长毛、抖起满身的尘土一跃腾空,然后它裹挟着疾风、刨动粗大的四腿呼啸而来。人吓坏了,头皮木了,头发直了,呼吸一下子没有了。只听哗啦一声响,威猛的藏獒直立着停下了。这是铁链的声响,粗大的三米长的铁链死死地拽住了一颗已经发射出去的骨肉的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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