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口拔牙TXT全集》第7/47页


走到人行道上时,德克斯特将脸转向邦德和莱特:“华盛顿方面的指示上午已经到了,”他冷冰冰地说道。“由我负责哈莱姆这边事,明天你们两人到彼得斯堡港。邦德先生,莱特的工作是尽量在那里寻找线索,然后和你一起直接去牙买加。当然,”他又补充了一句,“要不要他去,全听你一句话。”

“当然要他去,”邦德当即答道。“我刚才正想问他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

“那太好了,”德克斯特说道,“那我就把这个安排通知华盛顿。”

“我还能给你们做点什么呢?哦,对了,再就是和联邦调查局、华盛顿方面的联络问题。我们的人在佛罗里达的名字、联络信号之类的事情莱特都很熟。”

“要是你不在乎,而且莱特也有兴趣的话,”邦德说道,“今晚我很想去哈莱姆区转一转。我想瞧一瞧比格先生的后方。有点直观印象对我以后的活动也许有帮助。”

德克斯特考虑了一下。“好吧,”他终于点头答应了。“走一趟也不坏。

不过,可不要搞得风头太尽,注意安全。”停了停,他又补充道:“到了那儿,全靠你自己,别给我们闯一大堆祸,眼下还不是摊牌的时候。我们现在对比格先生的对策是‘和平共存’。”

邦德疑惑的看看德克斯特上尉。“依我看,”他说道,“每次对付比格这样的人,我的行动守则是:‘他死我活’。”

德克斯特耸了耸肩,“也许有道理,”他说道。“但在这儿你得照我的话行事,邦德先生。如果你能理解这一点我将感到很高兴。”

“那是当然,”邦德当即回答。“十分感谢你对我提供的帮助。但愿你福星高照,事事如意。”

德克斯特扬手招来了一辆出租车,三个人握手话别。

“再见了,伙计们,”德克斯特简短地说道。“活着回来。”他的车立即汇入了下班回家的车流之中。

邦德和莱特回过头来,相视一笑。

“真是个能干的家伙”邦德感叹道。

“他们那帮人个个如此。”莱特说道。“办事的程序都很高,对权力问题十分敏感,常常同我们或警察争风吃醋。不过我想,你在英国也有类似的问题。”

“免不了,”邦德道。“我们经常都同军事情报处发生冲突。他们总是把鼻子伸到特别情报处的盘子里来。对伦敦警察厅,我们更是有苦难言。”

他盯着莱特的脸,改变话题。“哎,今晚你想不想同我一起去哈莱姆?”

“正合我意,”莱特毫不犹豫地答道,“我现在先送你回圣罗杰斯饭店,六点半再到那儿去接你,在底楼的金科尔酒吧碰头。我猜你是想去见识见识巨人比格吧,”他咧嘴一笑。“其实,我也想去领教,不过,可不能对德克斯特这么直说。”话毕,他立刻伸手招来了一辆黄色出租车。

“到圣罗杰斯饭店。”

司机打开车门,两人钻进了暖气过热、雪茄烟味呛鼻的车厢。

莱特连忙用手开车窗。

“怎么了?”司机偏过半个脸问。“想感冒得肺炎,是吗?”

“那也比困在毒气室好,”莱特没好气地说道。

“够聪明,”司机边说边漫无生气地挂上了车档。他从耳朵上取下一只雪茄扬了扬,用好象受了侮辱的口气说。“三支两块钱呢。”

“依我看,二十四美分就足够了”莱特搭了句腔。接下来,谁也没有开口。

到饭店门口,他们分了手。邦德直接上楼走进了自己的房间。此时已是下午四点。他拨通电话,请接线员在六点钟叫醒他,然后,一个人在卧室窗前站了好久,向外眺望。在他左边,血红的残阳正漫漫下坠。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里那些已经打开的灯光,把整个城市点缀得象金色的蜂巢一般。

邦德向楼下望去,看见四周已是五彩缤纷的霓虹灯的海洋。天鹅绒一般的暮色中吹来阵阵凉风,使他的房内越发看上去温暖、神秘、豪华。他拉上窗帘,打开了柔和的床头灯,然后脱掉衣服,上床盖上华丽柔软的被单。伦敦街头让人瑟缩发抖的寒冷空气、总部办公室里那个咝咝作响的煤气炉所发出的温热、还有他离开伦敦的那天在酒店里指着墙上用粉笔写的菜单等情景,都浮上了他的心头。

他很舒适地伸直了身子,很快便进入睡乡。

哈莱姆区那台大型电话机总机台前,接线员正闲得无聊。总机台上,此时一片安静。突然,交换台右方一盏红灯闪烁起来。这是个重要电话,发话人非同寻常。

“你好,老板,”他朝话筒轻声应着。他讲话一向轻声细语,就是想大声也很困难。他是在公认为“肺病街区”的第七大道第一百四十二街出生,这儿的肺病人比纽约其他地区要多两倍以上。而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半片肺叶。

“告诉所有的‘眼睛’,”一个深沉缓慢的声音从电话时里传来,“从现在要监视的人共三个。”他简要地描绘了莱特、邦德和德克斯特三人的特征。“可能今晚或明天到。告诉他们,要特别关注第一到第八大道和别的一些路口。另外,还要盯住晚上的公共娱乐场合,别让他们从我们眼皮底下跑了。对他们先别动手,盯牢了以后给我来电话,明白了吗?”

“明白了,先生,老板。”接线员慌乱地答道。对方的声音听不见了。

接线员抓起一把插塞。很快,交换台上红灯闪烁,热闹起来。接线员不安的声音立即传遍了哈莱姆黄昏的每一个角落。

六点正,电话机响起的轻轻蜂鸣声所将邦德唤醒。他洗了一个冷水澡,然后仔细地开始穿衣。他系上了一根华丽的条纹领带,将一张印度斑丹纳花绸手帕放进胸口衣袋,露出一大截雪白的角边。他穿好了衬衣,又挎上他的羚羊皮枪套,让手枪位于他左腋下三英寸的地方。他仔细地打开贝雷塔手枪的枪机,把枪里的八粒子弹全部退到床上。然后又重新一粒一粒装入弹夹,塞进枪把。关上保险之后,他把枪插进了枪套。

他拿起一双刚买的鹿皮鞋,在手里掂了掂,又随手抛到一边,从床下拿出一双他穿过的鞋来。昨天上午,放着他所有个人物品的手提箱已经给联邦调查局的人拿走了,他专门留下了这一双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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