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王传说全集Zei8.com》第2/38页


似乎是感觉到了血魔的不屑,刘逆天慢慢坐正。说实话,他都想鄙视前任这玩意儿。妈的,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在堡垒上建了这栋房子,仗着自己这位叔叔,变着法儿让在堡上的同族的人来他这作客,人家一到门口就要钱,拿完钱就让保镖把人打伤、打跑……这还没完,收到的大把的票子,他在堡垒每飘到一个地方购买补给时,就去该地妓院厮混,美其名曰采阴补阳。这几年下来,他把小半个大陆的妓院都逛遍了,臭名远扬。这一部分的记忆占了其脑容量的九成以上。

这时血魔已经平静下来,最起码表面上是如此。他不带丝毫感情的说道:“你小子牛啊,能躲过我的攻击了。既然如此,两个月后族内大比,就带着冠军来见我。若是我巨蝇一脉拿不到冠军,我就让那些忌恨你的族人,每人一刀把你砍成太监。”说完毕血剑飘然而去,只留下一脸愕然的刘逆天。

第三章藏书阁前巧突破

目送着叔叔血魔的离去,刘逆天颓败的仰倒在床上,形成一个大八字。他双目呆滞,喃喃地说道:“完了……要我这么一个废柴去争冠军,还不如直接切了呢。”说完他只觉下身一冷,他那神通广大的叔叔貌似又出手了,一把小刀从桌上缓缓升起,并凌空对着他的裆部比划了几下,真是恶寒啊!

甩了甩头,又想了想那群被他恶整的人们,再看看这变态叔叔远去的方向,刘逆天只好化悲愤为动力了。这两个月要再是花天酒地,再不努力修炼,那死相真是要多惨有多惨。

心下想着,刘逆天挣扎着爬起,往藏书阁而去。

巨蝇一脉的藏书在整个蝇族都是数一数二的。自从全族搬迁到死海血魔堡后,毕血剑更是把其收藏尽数交予族库存放。内容包含从凡阶至圣阶的各种功法、战技、武学,以及奇门遁甲之法,阵法炼器之术,另有各类偏门杂学等等,包罗万象。藏书对每个家族都很重要。一些古老的世家,甚至能拿出神阶秘籍!

“呼……终于到了。”刘逆天满头大汗,一瘸一拐的来到了藏书阁前。作为巨蝇一脉,乃至是整个蝇族,唯一一个不能幻化成人的存在,刘逆天的修为那是相当的难看――――凡阶半重天!再加上他被酒色掏空的身体,走几步路就虚脱了。

一抬头,只见眼前呈现出一座古朴的塔楼。塔楼通体暗红,比起整个血红的堡垒少了一分妖异、美艳,却又溶入了一丝诡异阴森的黑暗气息。塔楼没有窗,表面极其光滑,似乎拥有生命,如同人的肌肤般缓缓蠕动。

而在刘逆天面前,正对着一座巨大的门。门嵌入塔中,没有丝毫缝隙,二者完美交融。这道门就像是塔楼的嘴。

眼前的这一切处处都透露出一种神秘、恐惧的气氛,隐约间刘逆天似乎猜到要发生什么。但在他的记忆中,好像以前这个废物只要往门口一站,一道浓郁的血光便会牵引着他进入其中。

突然地,似乎应验了他的预感,一股凝重的气势穿透他的身体,直接碾压在他的灵魂之上。正当他要咬牙硬抗时,一波波针刺之感从他的灵魂内传出,急剧的痛苦使他的意识一阵抽搐。

刘逆天并不知道,就在刚刚,血魔清除了他“无需试炼”的进入权限。这藏书阁是堡垒上最重要的几个地方之一,里面原本就放着无数绝学,毕血剑自身的积累与其相比只是九牛一毛。当初他得到堡垒的传承,便来到藏书阁经受锻魂大阵的考验。此阵专攻灵魂,按照五大境界分为五层,每当大阵的威能达到一层的极限便自动晋入下一层。连血魔如此人物,也不过第四层巅峰而已。对于第五层的神技,望而却步。

此阵所起的作用为磨炼后辈,因此当试炼者坚持不住时便会被扔进藏书阁相应层数。此阵还可以潜移默化的提升灵魂本源,加快灵魂成长速度。理论上说,在其中熬得越久,获益越大,所能阅览的经书级别就越高,百利无一害。

这个大阵简直就是专为蝇族而生的。蝇族化世间无穷恶意为熔炉,疯狂的提升灵魂之力,凶险无比;而这锻魂大阵再怎么折腾,也玩不出人命,多玩几次,日后修炼反而安全。

毕血剑也是这么想的,让那混小子吃点苦头也好。

然而,他并不知道,自己这个无良的侄子灵魂级别已达灵阶高等。当然,不了解情况的,还包括刘逆天本人。

大阵内。

一道人影盘膝坐在阵中。只见他原本高约五米的身躯缓缓缩小,身上的绒毛片片脱落,原本就苍白的肤色更加莹润、白皙,却不再显得脆弱。而他背后耷拉着的苍蝇翅膀…………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虚化,走向消失。同时,一股股乌黑腥臭的杂质洪流被不断逼出来。

其实,手下人只知道这二世祖偷老祖宗的酒喝,却不知这家伙喝的那两坛酒的来头。一名“天基”,采用多种固本培元的药材配合百年修为的玄水龟酿制五百年而成。血魔只是觉着好喝,但对刘逆天这样的修炼初哥却有神效,打牢基础,强健体魄,不在话下;

另一坛名为“净华”,口感爽得惊心动魄。饮此酒者只觉身心皆被净化,通体舒泰。这可是圣阶强者都舍得抛下颜面争抢的仙酿。对刘逆天来说,这玩意儿只有一个作用――――净体除杂!

在大阵磅礴压力的作用下,原本在刘逆天体内沓无音信的醇厚酒力被激发出来,这才有了上述变化。

他的前任,蝇乱天,喝下这两坛宝贝,眼珠子一瞪…………被爽死了!也算死得其所。[电子书・www. 电子书]

又过了一会儿,在大阵中蜕变新生的刘逆天,已经完全呈现为人形。在记忆中,他其实算是混血儿。他的父亲也是个花花公子,只不过天赋、实力是他的N多倍。一次幻化成俊男后,诱骗某城城主之女,结下露水情缘。谁知在他玩了两天准备去别处快活后,俗套的剧情发生了………那姑娘怀孕了。

于是他跑路了。许多年后,他被人追杀,重伤濒死时,良心发现,将这个蝇、人混血儿交予其弟――血魔照料。

…………

浪子回头金不换,虽说为时太过晚。当年那女子,在生下这孩子后,便含恨自杀,只恨男人的花言巧语;而男人,无奈收留孩子之后,终于大彻大悟,却已是将死之身,只得托孤弟弟,悔不当初。

而他们的孩子,性格扭曲,沉溺淫乐,本亦会成为悲剧的一角。

可惜,现在的他叫刘逆天,就注定了悲剧的终结。

在两坛猛药的给力帮助下,他的人类血脉被激发,神智清醒了许多。这是悟性的提高;而蝇族的血脉也得到了极大的净化,对于灵魂的本质有了深刻的认识。

人类最具有智慧和创造力,蝇族则是对灵魂造诣最高的种族。这两者,即使是在异兽林立、天才云集的安德森大陆,都能占据一席之地。

此刻,在刘逆天的身上,上演了一出两大血脉完美交融,相辅相成,优劣互补的好戏!

他本身的气息也是水涨船高,借助酒中药力所蕴含的精纯能量,从那可怜的半重之境,一步跨到凡阶十一重,并还在慢慢往上升。

而锻魂大阵此时的攻击尚处在凡阶层次,对于他灵阶高等的灵魂来说毫无压力。除了一开始他有些慌张外,其余时候他都选择无视了。

突然,似乎是体内两种血脉的融合到了最关键的阶段,他全身猛然一震,腹部丹田处两团精血紧紧地抱在了一起,这分别是他体内两大血脉的精华。随着血脉的融合,他的瞳孔中不断闪烁着彩色光芒。蝇族属于虫族中的精神系。决定虫族精神天赋优劣的,便是化人后瞳孔颜色数量的多寡与颜色纯度的纯杂。

当前:第2/38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