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魔法师全集》第56/935页


凯瑟琳没有睡,她在看着火堆**!樱唇旁一丝高深莫测的古怪笑容。

“嗒”“嗒”“嗒”一阵缓慢而有节奏的马蹄声传来,惊扰了凯瑟琳的思绪,她站了起来握着手中的长剑,低喝一声“什么人?”托尼吓得啊的一声躲在她的身后,嘴里念着:“他们来了,他们来了,是沙盗。”

“呛啷”,“呛啷”的兵器出鞘声音,侍卫们翻身站起来,警惕地看着来的这伙人,维尔斯依然在冥想,好像没有听到来的这伙人。

弯弯的月亮播撒着清凉的月光,近处的景色隐约可见。黑漆漆的地方影影绰绰停着数十匹人马,马匹嘶叫的声音传来。一个骑马的黑色影子站在最前方,他的声音嘹亮而高昂,充满了一股风霜雪雨的味道:“我们是一伙佣兵团,别无他意,只是这里的沙丘比较背风,想借个地方。请诸位行个方便。”

侍卫们大声喝道:“甚么佣兵团,我们是纳米亚皇室的,你们最好远无的躲开,不要妨碍我们休息。”

一听说佣兵团,维尔斯的眼睛睁开了,他打扫了一下身上的尘土,站起身来,远远地冲那伙佣兵拱了拱手:“这个沙丘并不是我们家的,都是出门在外,很不容易!诸位进来便是!”

侍卫们大声道:“主人不可,这一定是沙盗乔装来的。我们不能这样!”

“闭嘴!”维尔斯冷冷的说了句,对这些侍卫他就算想露出点笑容也难!

“你们用用脑子,沙盗如果来了,肯定会一股脑的驱马冲过来,凭我们这几个人都挡得住吗?乔装改扮?你是猪脑子吗?谁会有巨大的优势不用却偷偷摸摸的做什么乔装改扮。沙盗们可没有这样的弯弯绕。”

托尼看了看维尔斯,把反对的话咽了回去。凯瑟琳脸上忽然迸发出一阵惊喜的笑容,微笑着看了维尔斯两眼。

这些佣兵们的身影从黑暗处露了出来,这些人显然很疲倦,脸上沾满了沙土。刚才说话的那人很年轻,瘦疲的面颊充满了一股江湖上精悍的味道,他看了看那样紧张的握住刀柄的人,又看了看维尔斯冲维尔斯点了点头,算是谢过维尔斯的人情了。

这些人显然经常在外面行走,几个人手脚麻利的支起帐篷,升起了篝火,另外几个人分散开来去找被沙子埋住的树根,他们井然有序地支起一口锅,一只黄羊被扔在了锅里。

当他们看见了侍卫们呆呆望着自己的表情,这些人的眼中只有鄙意。这也正常!侍卫们大半是低级贵族出身,或者是没有继承权的贵族子弟,他们想借着做侍卫的机会飞黄腾达。这些人放不下那贵族高高在上的架子!

佣兵们多是平民修习武技出身,他们有着不甘平凡的心,不想去做保镖被人管,不想去投身政府做官,他们崇尚自由!平民们都讨厌贵族的,贵族是厌恶平民的。他们互相怎么会有好印象?

几名佣兵手拿兵器在四周警惕,中间的几个人拿出了酒壶喝了几口。酒香传来,警戒的佣兵们不禁用袖子狠狠地擦了擦嘴,咽了一口唾沫!

相比来说这三两两懒洋洋躺在地下时不时的喝上几口的侍卫们,维尔斯感觉脸上一阵发烧。

原来这侍卫们连这些他们瞧不起的佣兵们都赶不上!

用力地吸了几下空气中传来的酒香,这是断肠红的味道啊!维尔斯心动了,佣兵们的生活很艰苦,廉价的劣酒,休息时粗陋的**,冒险时充满的生命危险就是他们的生活。

维尔斯知道这种生活,以前他是里德堡时就见到过一些佣兵,他们粗鲁,暴力,直爽,相比虚伪的贵族来说,他们要可爱得多!

第34章 亮出我们的旗帜

站起来,维尔斯大踏步地朝佣兵们的地盘走了过去,几个负责警戒的佣兵望着他。对他的态度颇为不屑,维尔斯也不在意,他低声对警戒的佣兵说:“麻烦通报一下,我想见见你们的首领。”

侍卫们对维尔斯的举动不明所以,对佣兵们的态度感到生气,不过被凯瑟琳给拦阻了。凯瑟琳明白:在这个时候,与这些佣兵们拉拉关系,就算沙盗来的时候他不能帮忙,至少也不会与他们结成一伙。

佣兵通报首领的时候,神态十分恭谨,看来这个首领的威望很高,他边说话还边向维尔斯望了几眼,首领听完后向维尔斯望了一眼,点了点头。

便有几个佣兵把维尔斯引到了首领的旁边,这个首领坐在地上淡淡的笑了一下:“对不起,我并不善长你贵族的礼节,朋友你有什么事就说吧。”这个首领的言语还算客气,但是隐隐的有些抗拒的意思,他特别加重了你们贵族四个字,含义不言而喻。

维尔斯叹了口气,他就挨着这个首领坐了下去,“不瞒你说,我原来不是一个贵族,在那些侍卫中待着有些憋气,所以来跟你说说话。”

他抿了抿嘴唇,向这个首领伸出手去,“我的名字叫做维尔斯,不知道兄弟怎么称呼?”

这首领眯了眯眼睛,眼中的神彩蓦地亮了起来,对方衣着讲究,明显是一个贵族,但是他的态度可没有贵族那么趾高气扬的感觉。至于他说什么原来不是贵族,这个首领直接当他胡说八道了。贵族都是世袭的,只有少量的低等贵族是凭借军功策封的。这个家伙带的侍卫虽然武技看不出来,但是兵器马匹都是上等,只怕是高等贵族,这样的贵族通常都是世袭的。

任他怎么也想不到,维尔斯原来确实不是一个贵族,他到现在也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贵族。

“我的名字叫做辛普森,和您不一样,我原来是一个贵族,也获得了继承权。不过我不想去过那种贵族式的生活,蒙兄弟们看得起,拿我当首领,我自然就不能亏待他们。”

“嘶!”维尔斯心中的惊诧不小,这个人本来是贵族,贵族与平民出身的佣兵们本来就不是一路。这个人竟然可以和佣兵们打成一片,而且他的地位还不低。这个人很有几分手段啊!

随即维尔斯又看到了这个人的脖子上一道伤疤。伤疤很恐怖,竖着的十几道伤**错,可以想像当年的伤口如何惊人,这不是利器的伤,似乎是野兽的利爪抓伤的。“看来这个人是拿命换来的!”维尔斯对这个人有点敬佩了,一个贵族继承人可以放弃美人珠玉的生活与佣兵为伍,这本身就十分难得,更难得的是他真的可以和佣兵们打成一片。

难怪这个人说话还算文明,没有那些佣兵们的粗俗言语,原来他原来是个贵族。这也造成了他说话时粗鲁温和兼而有之的风格。

辛普森拿过了酒壸,灌了一口,咂了咂嘴唇。仿佛很享受的样子。看着维尔斯的眼光,他客气道:“要不要来一口。”光明神作证,他真的只是客气客气,他知道这个贵族不会喝的。让这些贵族去喝那些割喉如刀的劣质麦酒,还是杀了他们好了。

谁知道维尔斯想也不想,拿着酒壶对着嘴,“咚”“咚”“咚”“咚”辛普森的脸上的表情在抽搐,见鬼!那可是他最后的一壶酒。

维尔斯装作没有看见他的心疼,用袖子擦了擦嘴,他仿佛一个吸大麻的人在终于吸到了梦寐以求的大麻的爽快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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