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王》第10/107页


“你!”何玉清被申守的话气个半死,正准备发怒,突然看见刚才抓申守的001朝自己招手。何玉清气呼呼的走过去:“什么事!”

“何队,抓错了!”001尴尬的对何玉清说,“那伙在火车站作案偷窃顾客财物的被抓住了,眼前的这位我们冤枉他了!”

“啊!”“那怎么办?”何玉清玉脸通红。

“赶紧放人吧,不然更不好办了!”001为难的说……

“MD,说抓就抓,说放就放,警察局是你家开的啊!”申守郁闷的站在警察局门口,伸出中指作了个骂人的动作。

“还有你这个三八,仗着是警察,竟敢踢老子,别以为自己长的漂亮就可以踢老子,把老子惹急了,把你先奸再杀,再杀再奸,靠!”申守用脚气愤的朝着警察局的大铁门踢去。

“哎哟,我的脚”,申守单脚着地,抱着踢疼得脚在原地上转了三个圈,然后带着一脸的郁闷,一瘸一拐的离开了龙京市公安局。

原来就在001对何玉清说明情况后,何玉清就解开了申守的手铐,并红着脸给申守赔不是。可申守并不领情,非要投诉他们,说他们制造冤假错案。最后索性坐在了审判席前的桌子上撒泼耍赖。何玉清从小到大那受过这样得气,忍无可忍,几个漂亮的连环侧踢,把申守踢出了警察局。呵呵!

经过警局这一番折腾,大概过了大半天的时间。申守从警局出来时,太阳已经西坠,薄暮余辉,天色将晚。申守摸了摸身上还剩下不到三百块钱,郁闷地叹了口气:“自己在龙京市人生地不熟,唉,今晚要去哪里过夜啊!”

第十章 贼住贼店

夕阳抹去了最后一道光辉,悄声隐去。天光渐渐的暗淡了下来,华灯初上,龙京市的夜晚更是一片繁华热闹的气象。大街上人来人往,车如流水马如龙。此时,正值夏天,夜市的摊主也早早的支起了摊位,光着膀子,卖力的吆喝着:“龙京小笼包,好吃不贵,不吃后悔啊!那边的摊主也不甘落后,甩开大嗓门:“龙京第一烧烤,真正好味道,吃了还想要!”叫卖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申守摸了摸身上可怜的钞票,望了望诱人的美食,重重的咽了口吐沫:“这剩下的还不到三百块钱,可是自己的全部资产啊,先找个住的地方再说吧,钱也剩的不多了,还要勒紧裤腰带,艰苦奋斗啊!

申守打定注意后,避开繁华大道,专挑小街僻巷,小眼睛不停得寻找着便宜的旅社。龙京市不但闹市繁华,小街僻巷也不清冷,到处都有摆摊的,做小生意的。洗头屋,按摩房,10元休闲店比比皆是,门口都挂着大红的灯笼,在深夜里格外的抢眼,离多远都能看到,仿佛一艳丽风骚的女人眨着妩媚的眼吸引着来客。这样的旅社申守可不敢进,因为在他读大学时候听宿舍得同学说过,这都是所谓的“鸡窝”,下等人消费的“红灯区”!

申守转来转去,转到了一条更为僻静的胡同,这是个死胡同,只见这条胡同并不深,一眼就能望到头,胡同尽头有一家小小的旅社,微弱的闪光招牌写着“归人旅社”四个大字。

申守来到“归人旅社”门前停住脚步,打量着这家小旅社,这是个小小的四合院,旅社不大,但觉得很温馨,左边墙刷着这样这样的广告标语:“归人旅社,全龙京市最便宜的旅社,让无家可归的你找到家的归宿!”

“嗯,就这了!”促使申守下定决心选择这里的是他看到了“全龙京市最便宜的旅社”的字样。

走进院中,一个半老徐娘模样的妇人从里面迎了出来,妇人看年纪大概在50多岁,虽然年过半百,但风韵犹存,一笑一颦中透露着百般风情,言谈举止间带着万种风骚。

“先生,是不是要住旅社啊?”

“是的,请问住一夜多少钱?”申守摸了摸装钱的口袋,底气不足的问道。

妇人笑着说:“先生,我们是小店,比不上大酒店,很便宜的,一夜就需要30块钱,还是标准间,可以冲凉洗澡,干净卫生,你看怎么样!”

要说这间旅社价钱还真是便宜,整个龙京市恐怕真的要数最低的了,龙京市一般的旅社动辄就要一百多,而且听起来还不错。

“好吧,给我开一间吧,要好的啊,老板娘,不好可不给钱!”当申守决定住下的时候,又恢复了嬉皮笑脸的本色。

美妇人笑盈盈的看了看申守,然后扭头喊过来一名男服务员:“小王,带这位先生去4号标准间。”

“先生,你这边请!”

申守跟着这个男服务员来到了指定的房间。房间还真的不错啊,果真是什么都有,干净温馨。申守很满意,然后让服务员退下,自己舒服的躺在床上,伸了个懒腰,“好累啊!”

也许是太累的缘故,申守很快便迷迷糊糊的睡去。也不知道是过了多长时间,申守听到后窗一阵细微的响动。“吱吱吱”一阵撬窗的声音传来。

申守猛的睁开了双眼,“难道有贼!”要知道申守虽然还没步入贼道,但师承时不迁,论起盗贼的功夫可不是吹啊。后窗刚一动,申守就惊醒了:“真是人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老子是贼,结果被贼惦记上了!”申守躲在墙角,暗自观察。

只见窗户被轻轻推开,一个黑影如狸猫一样从窗户里窜了进来,声息皆无,黑影蹲在地上稍微停了片刻,然后慢慢直奔申守放东西的柜子而去。

申守看见果真是贼,心里直骂娘:“娘的,老子包里总共还不到300块钱,你还来偷老子的钱,偷之钱也不用四两棉花访一访,老子是贼祖宗,该你倒霉啊!”

申守突然行动,施展“奔雷鬼影步”,快如闪电般的把正偷自己的小贼嗯倒在地,然后举起小拳头就打。

话说申守虽然不能打,没练过功夫,但是拳头还是相当有力的。拳头脚踢,暴风骤雨一样。

地下的小贼没料到自己早已被人发现,慌忙中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躺在地上也忘记了反抗。申守解下自己的皮带,麻利的把地上的小贼双手倒绑。然后打开了灯。

只见地下躺着的小贼黑布蒙面,申守一把扯下了此小贼的蒙面,想看看是何人找自己的晦气。当他扯下此人的脸上的黑布后,不由的惊呆了。申守万没料到入室盗窃的是个女子,而且貌美如花。只见此女子眉如青玉丝带,小嘴不大,好似朱笔一点,齿白如玉。瓜子脸,大眼睛,水汪汪的,让人犹见犹怜。此女子看见申守一双色眼紧盯着自己,不由的嫩脸发红,对着申守大声叫嚷说道:“看什么啊,赶快放开我,不然你就死定了!”

申守闻听,嬉皮笑脸的摸着小贼的娇脸说:“我好怕哦!”

“你不要这样,再这样我叫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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