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勾践TXT全集》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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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杨小白的长篇小说《国酿》和长篇小说《越王勾践》由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同时出版发行了。向她祝贺,为她高兴。
  杨小白是诸暨人。诸暨山川秀美,民风剽悍,个个两胁插刀,侠义肝胆。偏偏中国一号美女西施又出在诸暨,极端的刚毅与极致的柔美如此戏剧性地糅合在一起,除诸暨外,大概只能见诸于戏剧舞台了。
  风雨舞台,苦乐年华。杨小白与文学有不解之缘。她的人生经历本身就是一部充满传奇色彩的小说。
  小白是孝女。父母双目失明,无兄无弟,无姐无妹,无屋栖身,一家三口寄宿祠堂,相依为命。父亲锡麟先生是位说书艺人,盲父搭着女儿弱小的肩头四处说唱,幼小的她则听得入神。父亲成了女儿文学的启蒙老师。父女俩走乡串村,吃的是百家饭,穿的是百家衣。遇到有人欺侮瞎眼父母,女儿会拔拳捍卫,俨然“小保镖”。后来父亲不幸去世,盲母一直生活在小白身边,老人晚年是幸福的,她“看”到了女儿的成就。前年,八十老母去世,她是依在女儿怀中逝去的。生前,这位历尽人间艰辛的慈母非常支持女儿的文学创作。
  小白一头长发过腰。从未剪过。她说:“发肤受之父母,需悉心护之,岂能断其毫厘。”孝心所及,她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孤苦老人,倍加爱怜,她走村串户,一部长篇报告文学《民情日记》真情毕现,当时的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感动之余亲笔为之作序。
  小白是才女。垂髫之年即进入文艺团体,工“刀马旦”。她曾在《挡马》中饰杨八姐,《盗仙草》中饰白素贞,《双阳公主追狄青》中饰单阳公主,《智取威虎山》中饰白茹等。其成名作《哪吒闹海》(饰哪吒)曾名噪一时。后因倒嗓离开诸暨文工团,没读过书的她却悟性极高,对戏里戏外的历史缘由、命运变迁、唱词文采发生浓厚兴趣,于是,她以艺术前辈黄宗英为楷模,决心以知识重塑自身,她想方设法买书借书读书,凭借对艺术的感悟力,面壁数载,竟然满腹珠玑,出口成诵,许多历史掌故了然于心。洗尽铅华的她举笔从文,始向报社、杂志社投稿,妙笔惊人,后被绍兴日报社招于麾下,一路凯歌高扬,最后成为一名专业的特稿记者。

  小白是烈女。这里所说的“烈”乃刚烈之“烈”,虽为女性,她却文武双全。晨必练功,张驰适度,伏案不忘健身。有时席间酒酣性起,当即离席舞剑,剑光闪闪,疾风飕飕,在第三届浙江省作家节上表演“刀舞•中国功夫”,令中外作家叹为观止,端的是“荆轲再世,秋瑾还阳”,惊叹竟有女中豪杰跻身作家队伍! 虽为女性,却无曲意逢迎的柔怀,畏首畏尾的胆怯,左右逢源的乖巧,瞻前顾后的踌躇。所饮烈酒,行如烈马,性如烈火,办事干练无所畏惧。她有男儿胆识。小白极重情义,以拥有知友为幸。至诚至性者以命相托,话不投机者视同陌路。

  小白是位多产作家。她的长篇报告文学《民情日记》和《天地英豪》分别获得了浙江省五个一工程奖和公安部颁发的金盾图书奖。《大禹治水》和《吴王悲歌》被绍兴小百花和浙江绍剧团搬上舞台,绍剧《大禹治水》获得了中宣部颁发的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化部颁发的文华大奖,而发表在《上海戏剧》上的剧作《东施传奇》则获得了田汉剧本奖。仅十余年时间,她一跃成了浙江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她的成名,真使吾辈七尺男儿自愧勿如,令强调“客观条件”而哀叹“世无伯乐”者汗颜。   


第1章 勾践出山

  公元前5 1 5年。七月流火。这是个令人难熬的季节。

  会稽山麓群峰如戟。中有巨峰,宛如擎天之柱,直插苍穹,大有揽众山为俯臣之气势。巨峰的悬崖上,有一茅舍,茅舍前面是一块平整的空旷地,悬崖的四周,有用巨木编成的木排,排上是磨盘大的圆型巨石,石中间凿有方孔,孔间用巨索穿过捆住木排,无数藤萝缠挂将木排巨石遮掩,其势若天然屏障。

  是谁在这里离群索居?隐士高人抑或是悲天悯人的孤独者?

  五更时分,斜月如钩,周遭一片死的寂静。蓦地,茅舍的柴扉“呀”地一声开启,里面走出一个人来。依稀的月光下,他看上去仅十七八岁,披发垂肩,一身黑色劲装,左肩兀立着一只苍鹰,腰中紧贴胁下一柄长剑,当他不紧不慢走到空旷地中间站定时,那鹰便振翅扑棱棱地飞到那对面的木桩上,一对锐利的隼眼便死死地盯住左边那条唯一通向悬崖的山道。毋庸置疑,只要稍有异样动静,它便会俯冲而下,将对方置于死地。

  那少年弯腰系紧足下芒鞋牛筋带,然后慢腾腾地解下腰间长剑,那剑银芒闪烁,以指弹剑“锵”地发出龙吟之声。他撇了撇嘴角,对着星月提气运神,倏地一个“龙童指日”,那目中神光乍现,随着右手一个剑诀,宝剑便矫如狂龙闹海翻江,像暴雨君临怒涛,点刺撩劈斩着着辛辣,其时月华如水,罡风四荡,剑影,人影,月影已浑为一体。

  晨曦斜斜地透过树林,巨鹰在空中盘旋再三,它告知主人,有熟人来了,谁呢?少年收剑。剑仍紧缠在腰胁,他不急不躁整了整衣衫下摆,然后静候来人。

  山径上,有两个人缓步上得山来。两人草裳,短褐,束发,头上皆插三五雉毛,前者策杖,身披一袭黑色大氅。后者背一包袱。少年的一双鹰目看得准确,是父亲和师父来了。

  “父亲和师父来做什么?”少年满腹狐疑。

  少年名唤勾践,越地酋长之子。策杖者是越地酋长,名允常,背后跟随着的是勾践的剑师,越地铸剑高手,亦系剑客,勾践所系之“磐郢”剑,乃他所铸,勾践之剑术,乃他所授,他便是名扬四海的欧冶子。

  允常径直走向勾践,道:“随我来。”

  勾践默默随父亲登上悬崖最高处。

  山峦起伏,林涛阵阵,干寻飞瀑在脚下轰鸣,于越疆域尽收眼底。静观良久,允常道:“你身为越地酋长之子,入山五年,雏鹰羽翼渐丰,不知你对本地山水地理有何评价?”

  勾践眉峰一拧,道:“孩儿受爹爹之命在此习武,登高望远,这方山水不是受海水之浸淫,就是遭山洪肆虐,地方实在太糟。”

  允常目视远方,沉声再问道:“唔,这几年还见到了什么?”

  勾践目光中隐含悲愤,道:“见到别的部落骑射追杀越人,孩儿……”

  允常猛转身,紧盯勾践道:“你怎样?”

  勾践双手叉腰,目暴精光,嘶声道:“孩儿正想杀下山去,将这些外族人刺死。可爹爹有命,不让孩儿出山半步,所以……”说到这里,勾践声音暗哑起来,半晌说:“孩儿不明白爹爹为何坐等待毙?为什么不还击?为什么将越地的东西拱手送到别地去孝敬人家?”

  “老了,老了……”允常双眼雾湿,别过头去。

  山风将允常的鬓发吹乱。勾践默默注视父亲,发现父亲的鬓角已丝丝白发,才发觉父亲的确是老了,而父亲的老与五年前母亲的神秘失踪很有关联。他记得五年前,越地与外族从无来往,忽然有一天,父亲被一个称“王”的人所“请”,乘着船与母亲一起走了,回来时只剩父亲一人。当时自己与小伙伴欧剑子、灵姑浮、诸稽郢游猎,回来后他就被父亲送到了这山中练剑,当时他隐隐知道母亲失踪的事,父亲不肯对他直说,他不敢多问,但此事一直作为一个谜留在他的心头。

  允常转过身来,此时他眼中的雾已消失,不,已经隐去。他抚着勾践的肩头,遥指空中飞翔的苍鹰说:“儿子,雄鹰在风雨中搏击长空,蛟龙在浪涛中遨游沧海。你刚才的话确有志气,但光有这些是不够的。”

  勾践一脸肃穆,问:“还需要什么?”

  允常顾左右而言他,道:“你小时总是淘气,只知闲逛,以致我们不知怎样才好。五年前我对外说你被海水卷走了,而其实叫你来到了这高山隐居,为父又请你师傅传授你剑术,五年中,你长大了,但你仍年少,你还担不起担子。为父这次上山,就是告知你可以出山了。”

  “出山?我可以离开这里了?”

  “是的。但不是回憔岘城家中,而是随欧师傅去吴国。而且不能说你是我的儿子,而是欧冶子――你师傅的儿子,你叫欧剑子,懂吗?”

  “为什么?”勾践一脸茫然。

  “因为你一说出是我的儿子,别人会对你另眼相看,会招致不利。你要增长自己的才干,就要准备吃苦流血,忍受别人不能忍受的事,这就像你腰间的宝剑,需在火中反复锻炼,才能碎石,断柱,截盘匝,斩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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