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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殇》全集[精校版]

作者:王松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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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吴氏的三寸金莲

有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名叫驻马店。驻马店有一位落魄的秀才,名叫朱循礼。

这读书的人十年寒窗熬下来,若是取得了功名,自然就应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前程美好。若是功不成名不就,那满腹经纶就成了累赘。一个秀才埋没于乡野之间,耕地收割全不在行,却也苦恼。“百无一用是书生”,道出了秀才们学无所用的窘境。

朱循礼原来的家境是不错的,可自打父母相继过世之后,便日渐衰落。朱?爬窦绮荒芴?植荒芴幔?又染上了抽鸦片的嗜好,几年下来,便家贫如洗。

幸亏他在城里有一好友,名叫刘成。刘成在云城开了一家织布厂,每年都要到驻马店一带收购棉花。每次过来,都住在朱循礼家中。因此,他也时不时给朱循礼一些接济。

朱循礼娶妻吴氏。

吴氏十五岁嫁到朱家,十七岁就给朱循礼生了一个女儿。朱循礼给自己的女儿起名嫣红。嫣红满月那天,恰遇刘成来访。朱循礼与刘成饮酒之间,吴氏就抱出女儿给刘成看。刘成看这女娃,一双小脚如同花生果一般大小,又白又嫩,不由自主地放在手里捏弄了一番。吴氏飞起眼睛,瞪了刘成一眼。

刘成顿时发觉了自己的失态,赶忙松开手,并且转移了话题。他说:“大哥、大嫂,弟弟有一个不情之请。”

朱循礼道:“请说。”

刘成说:“为弟有一犬子,刚刚两岁,不如我们给他们订了娃娃亲吧。”

朱循礼心想,自己和刘成这般交好,况且刘成的家境又十分殷实。这样的亲事,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当场应了下来。兄弟二人立了婚书,从此后,一对好兄弟,便成了儿女亲家。

朱循礼和刘成之所以性情相投,是因为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这对兄弟,都喜欢女人的三寸金莲。

朱循礼的妻子比朱循礼整整小了十岁。出嫁之前,母亲教诲她,嫁过去之后应该细心地伺候好丈夫,做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吴氏性情温和,逆来顺受,她觉得谦卑地侍奉丈夫,是一个女人的本分。

毕竟是十五岁的姑娘,在许多问题上还处于朦胧状态。在即将出嫁的那些日子里,她有些惶恐不安。

吴氏是一个端庄而秀丽的女人,更加上一对纤纤玉足,走起路来如同风吹杨柳。按照那个年代的审美标准,这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美女。

新婚之夜,当房门被关上之后,丈夫的一连串举动让吴氏大为诧异。

丈夫端来一盆温水,放在床下。接着,便伸出手将吴氏的一双穿着绣花鞋的小脚拉了过来。

吴氏之前憧憬过与丈夫第一次接触的情景。她想丈夫会首先握她的手,或者会首先搂住她的身子……总之她想象了许多许多,唯独没有想到,丈夫与她的第一次接触,居然是握住了她的一双脚。

吴氏嘤咛一声,就想挣脱。但是,丈夫握得很紧,她根本挣脱不掉。她难为情地央求道:“夫君,放开我……”

但朱循礼却摇头晃脑地说:“我喜欢啊!”

“可是,可是……”吴氏呢喃着,依然试图挣脱,“我不喜欢……我……好难为情啊!”一边说,一边加大了挣脱的力度。

朱循礼恼怒了:“在家随父,出嫁从夫!”他的话音冷冰冰的。

吴氏心中一震。这番话,在她出嫁之前,母亲曾经不止一次地叮嘱过。

她顿时失去了反抗的勇气。于是,她的一双脚就被丈夫搂进怀里。

朱循礼柔情屡屡地抚摸着她的双脚,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

“第一娇娃,

金莲最佳,

看凤头一对堪夸。

新荷脱瓣、月生芽,

尖瘦帮柔绣满花。”

吴氏觉得被一个大男人将一双脚捧在怀里,又是摸又是捏的,情何以堪。但是,这个男人却是自己的丈夫。既然嫁给了他,那么自己的一切就是他的。按照道理来讲,他喜欢怎样对待自己,就可以怎样对待自己。想到这里,心中不由得从容了一些。

“你几岁开始裹足的?”朱循礼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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