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1628》第1569/1691页


这次土地普查,远东公司可以说是倾注了全力,甚至是不计代价的投入,才最终完成了这个工作。这项工作极为繁琐,而且非常辛苦,各种工作堆积如山。

绝不是大明那些官老爷那样,坐在官府的户房里,看着被府衙胥吏做过手脚的籍册。而是要下到基层的城乡村镇,逐村逐村的亲自丈量耕地,完成一项纪录一项,然后马上封存建档,迅速上交到各地的工作组。

所以此次土地普查工作,还是非常准确的,这也是各地传统封建力量极力阻扰的原因。即便是在大明,士绅免税的土地也是有一定限度的,举人、士人以及各级官僚的免税标准都不尽相同,大概是进士可以有两千亩免税,举人为四百亩免税,秀才为八十亩免税。

但是各地的士绅地主通过与当地官府的官僚胥吏相勾结,大肆瞒报漏报土地,达到名下土地免税的目的。很多举人拥良田万亩,早就超过了免税的标准,但是依然不缴纳一分银子的税赋。

1581年,为了增加明朝政府的财政收入,明朝大学士张居正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但因为实施这一改革的前提是清查土地,即便当时张居正权倾朝野,但还是遭到各地士绅地主的极力阻挠,清查土地进行的并不彻底。

随着张居正的死去,从万历末年开始,大明朝廷官方籍册的耕地,就开始一减再减,到明末崇祯时期,张居正当年清查的朝廷官方籍册登记的耕地,已经减少到了相当低的程度。

明朝还有一个黄册制度,就是将各地人口、田地和资源情况统一登记、造册,作为缴纳赋税的凭据。但是各地士绅地主与官员勾结后,官员在这上面造假,用劣质纸张制造黄册,使得黄册在保存过程中由于纸张损坏而无端消失。

官员们干脆在黄册登记之初造假,把土豪地主登记为贫民,而把贫民登记为地主,结果赋税责任都落到贫民身上,造成大量贫民逃亡。贫民逃亡后,官员们干脆把去年的黄册再原样抄一遍,送上去凑数。

再加上大明各地的官僚经常以抗税为荣,而且各地官府从中作梗,在这样的纳税背景下,明朝的税收情况可想而知。

所以远东公司施行土地改革的基础,就是土地普查,若是没有一个准确的土地普查数字,想要在中原北方施行土地改革,那就是扯淡。



正文 第一千五百五十三章 哪有这样的好事儿

进入东汉后,中国进入了乡绅地主结合儒家理论作为领主的封建领主时代,东汉开始叫豪强,两晋隋唐以后叫士族。

他们依靠宗族的实力和儒家的理论建立独立的领地,在宗族的领地中使用私法私刑,把持朝政,把持地方政权,把持官员的推选,所以这是中国特有的“封建制度”。

中原华夏王朝,每朝开国之时,士绅免税确实有效的团结了一部分人。这种制度的优点是中央政府强大时稳定性好,士绅宗族让王朝的统治成本降低,但是士绅免税制度,却成了最大的弊端。

随着时间的迁移,不纳税的士绅集团为了自身的利益,势必会疯狂的兼并土地,久而久之,大量在开国时期获得了土地的农民又变成了佃农,变成了无土之人,一个朝代也开始逐渐崩坏。

凭借免税制度,富裕起来的士绅集团成为朝堂的代表。透过科举制度进入朝廷,拉帮结派影响朝廷的政策。

所以士绅免税制度,也是中原士绅集团的根基。远东公司的土地改革和税务改革,对于士绅集团来说,就是动他们的命根子,他们当然要极力的阻扰。

而想要真正的进行这两项改革,土地普查工作就变得尤为重要。土地普查的胜利结束,也意味着远东公司在中原北方各地土地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接下来税务改革办公室,也要将工作重心向中原各地基层转移。税务改革办公室前期的工作,开展的非常顺利。毕竟远东公司在进入中原之前,就已经在大明各地布局,建立了完善的商业系统,辐射整个大明各地。

而且公司在大明的商业系统,是由远东公司情报部负责管理,大明各地的远东商行,其实就是的情报站,所以对大明各地的商业情况非常了解,甚至还和众多大明商户有些牵扯不清的关系。

而正是通过梁玉洁对远东商行的改组,才使得远东商行逐渐改变了情报为主,经营为辅的格局,使得远东商行慢慢成为公司主要的几个钱袋子之一。

尤其是在崇祯大旱期间,大量流民涌入辽东,流民在大明的大部分物资几乎都是远东商行,尽最大努力筹备的,极大的缓解了远东公司粮食、物资短缺的情况。

因为对各地的商贾巨富的情况非常了解,而且情报部在公司入主中原之前,也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准备工作,使得税务改革办公室的初期工作,开展的极为顺利。

大明各地的豪商巨贾,身后站的都是士绅官僚和皇族贵戚,他们利用种种特权而经商开店,占用通衢要市而设肆、开设官店以邀集商贾囤积货物、借用行政特权挟带商船私货,而且不用缴纳商税。

大明朝堂的官僚普遍经营商业,民间商贩如果要想有从事商业,并在商场上立足,就必须投靠这些权豪势要借官府之名色。

而一般小商贩和更多的普通百姓,则因为此类加倍的盘剥而濒于破产,使得“村镇负担者俱困”、“倍尅于齐民”。而这也是这个时代权力集团经营商业的通则。

大明一朝,除了皇帝、贵戚经商,明朝制度规定四品以上官员禁止做买卖,不许与民争利,但这一条始终行不通。

事实上是官愈大,作买卖愈多愈大。比如首辅徐阶大规模经营商业的同时,还通过手中的权力直接控制和侵渔地方和中央财政税收,家中“多蓄织妇,岁计所织,与市为贾”。

朝廷要员这种以自己手中的政治和财政等大权作为家族经商牟利靠山,非常典型地说明了“权力经济”体制与近现代商品经济体制的悖逆。

“官愈大,作买卖愈多愈大”的权力法则,也使得明代后期发展极盛的士绅经商浪潮,自神宗以来,黩货之风日甚一日,国维不张而人心大坏,数十年来于此矣。万历以后,天下水利、碾硙、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相沿以为常事矣!

士绅阶层对于天下几乎一切重要市场资源的垄断,已经发展到“相沿以为常事”的骇人程度。商人为了利益最大化,所以通常“托庇于官僚政治之下,积极参与政治”,这也是这个时代商人阶层,安身立命和争取商业经营空间的主要出路。

与西方中世纪后期城市经济兴起时商人阶层对独立政治地位的追求相反,秦汉以后的历代中国商人都把钻营附庸政治权力作为自己存身发财的门径。

商人们不仅靠贿赂官吏而使自己得到逃税减税,更一进步通过科举制度渗透到政府当中,极力争取对自己家族和阶层有利的政策,阻止对自己阶层不利的政策,乃至搞臭阻碍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官员、宦官,甚至皇帝都不能幸免。

大明历代皇帝都穷得要死,只要皇帝一要求加收商税,朝廷百官和各地的士绅官僚,必会群情激昂“为民请命”,什么藏富于民啦,不与民争利啦,并引经据典的大肆批驳。

当前:第1569/1691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