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永恒》第24/47页
这即是说他昏迷了超过四十八小时。
敌人故意将他带到利比亚,尽避他能侥幸逃走,也难以准时赴会,用心阴险之极,面对困难,反而激起凌渡宇的斗志。
凌渡宇在附近买齐了旅途必须的用品,回头走往飘云等待他的角落,街上颇为热闹,大多路人都穿着和凌渡宇相同的长袍,不过脚穿的却不是凌渡宇的英国皮鞋,而是的拖鞋,活像一只只的龙舟。有派头没派头的嘴上都挂着各式各样精美的烟斗,浓烟一口口地喷上天。与他们的悠闲非常谐调。
熬女大都用布将自己裹得密不透风,只露出眼睛,凌渡宇克制着盯视她们的欲望,在回教社会里裹,这是必须知道的禁忌。
很快他们的摩托车又在公路上风驰电掣,来到一个交叉路口,左右各有一条路,却没有任何指示路牌,令人产生岐路亡羊的感觉。
恰好一个本地人,骑着一匹骆驼,的的答答地走过来。
凌渡宇叫道:“愿真主阿拉保佑你,请问往昭弗的路怎麽走?”
那利比亚人眯着一双眼打量凌渡宇,忽地脸色一变,道:“年轻人,可否让我看你的脸?”
凌渡宇大感奇怪,将遮阳墨镜脱了下来,仰脸让这奇怪的利比亚人看个清楚。
利比亚人全身一阵颤抖,双脚一夹骆驼,哗啦哗啦打横冲出路面,在驼峰间抛得一高一低的往沙漠逃去,活像凌渡宇是恐怖的大瘟神,转瞬变成一个小点。
凌渡宇和飘云面面相觑,不明所以,拿出买回来的地图,商量了一会,决定取右边的公路。
太阳开始没落在沙漠的地平下,圆月出来前天空的星又大又亮,覆盖着公路两旁空旷的荒原,凌渡宇远离公路,在沙漠里拣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将刚买来的帐篷,利用摩托车做支架,搭了起来。
飘云坐在沙丘上,呆呆地望着壮丽感人的星空,凌渡宇在那边扭开了刚买回来的短波收音机,不知在听甚麽。
姗姗来迟的明月终於爬离了地平线,以她无可比拟的金黄色光,主宰着黑夜里的沙漠。
凌渡宇关上了收音机,走到飘云对面,坐了下来,眼光灼灼,盯着她女神般动人心弦的脸庞,这一夜一天来她美丽的俏脸,不是藏在头盔里,就是给太阳眼镜和面罩盖着,到此刻才重现人间。
飘云清澈澄蓝的美目,蒙上像浓雾般的忧郁,使人感到她有很重很重的心事。
凌渡宇手上拿着罐头和开罐器,准备着简单的晚餐,他虽然数天没有进食,但对他这曾经严格苦行锻炼的人,如此只是等闲之事。
飘云吁了一口气,道:“刚才在听甚麽?”
凌渡宇一边用开罐器开罐头,一边淡淡道:“在听关於自己的报导。”
飘云奇道:“甚麽?”
凌渡宇将打开了的罐头叁文鱼递给飘云道:“这是你的。”
飘云摇头道:“不!我不用吃东西。”
这回轮到凌渡宇奇道:“甚麽?”
飘云道:“我想了很久,决定将整件事告诉你,或者这样方可以得到你真正的助力,但在告诉你前,先说你从收音机听到甚麽?”
凌渡宇摇头苦笑道:“刚才收音机报告说,有名假扮阿拉伯人的男子,今晨在的黎波里行劫了一间银行,杀了两名警察和叁名路人,幸而真主保佑,他遗下了护照,所以有他的相片和名字,那劫匪便是凌渡宇。”
飘云呆了一某,才咬牙道:“真卑鄙,逆流的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她很少有这类极端的表情,首次令人感到她的血肉。
凌渡宇道:“但无可否认这是条绝妙的嫁祸毒计,可以想像我的相片出现在每一个电视上,所以刚才的利比亚人才吓得逃命去了,我们原本打算由公路往昭弗,再在昭弗买骆驼,由沙漠偷越往埃及去的计画,看来是行不通了,因为公路上的检查站我们便过不了,何况还有四出搜捕我的警察和士兵,给他们逮着,休想有辩白的机会,那甚麽逆流的人,不费一兵一卒,使将我推进水深火热的境地。”
飘云道:“你怕吗?”
凌渡宇失笑道:“这是甚麽话?比这凶险百倍的情形我也遇过,从未想到怕,何况日下安全得很,又有美女相伴。”
飘云眼中掠过异采,道:“高布的确没有拣错人,你现在已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凌渡宇一把抓起她的手,撞得紧紧地道:“不要和我打哑谜了,告诉我你是谁,为何你不用吃东西,又能发出那奇怪的能量?”她的手出奇地温软。
飘云沈醉在沙漠温柔的月色里,吹来的寒风对她一点影响也没有,就在凌渡宇以为她再不会作声时,她抽回双手,往後拨弄飘舞着的秀发,伸了个懒腰,在凌渡宇看呆了眼时,以平静得使人心寒的语气道:“我是从遥远的时空回到这时代的人类,高布也是这样。”
凌渡宇呆了一某,好一会才深吸一口气,摇头道:“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飘云主动拉起凌渡宇的双手,上身俯前,俏脸凑到他面前道:“我知道这太违背你的理性,但请看眼前的事实;存在和力量,高布的存在。高布用作纪录的文字,正是属於我们那时代的文字,还有甚麽比事实能作更有力的解释呢?”
凌渡宇沈吟半晌,冷静她道:“假设你真有从遥远的世界回到往昔的能力,为何不拣选在高布死前的时间,那不是可以改变一切,高布也不用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