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第1/20页


迷路———yulenana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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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城中村,和其他城市的城中村没什麽不同。
这里有许多私人建的三至五层小楼,很多都是租出去的。
也有的小楼建得比较高,建到八至十层,样子很象九十年代兴建的标准居民楼,多数是租给一些地下小工厂作厂房或仓库。
在城中村里没有城市常见的下水道,只有露出地面的引怠?BR>一下大雨,很多低洼地就会水浸。那些小工厂,大多没有经营执照,生产的东西五花八门,什麽都有,都在早晨或黄昏用小型货车把货运出去。
所以一到上下班的高峰期,车子和人流总是把巷口塞得满满的。
人也过不去,车也过不去,车上的人就不停的按喇叭,形成一幅非常热闹的画面。
每天的下班时候,就有一辆黑色骄车开进小巷,从透明的车窗向里看,总会看到一个清瘦又秀气的年轻人,穿著得体的名牌衣服,安静地坐在车里。
这辆车也跟其他来往的车辆一样,每天都在这个巷口被塞住。时间长了,周围住的人都知道那是开服装厂的郁老板的小儿子阿成。
第一章
我叫郁成,我的父亲是个服装厂的老板,虽然他也算小有金钱,但却十分小气,从小到大,我并没有享受过稍微奢侈一点的日子。
我有一双大大的眼睛,这个是遗传自我的妈妈,但我总喜欢眯著眼,好象是为了这样能专注一点。
因为不喜欢看书,所以我的视力满好的,身材比例也可称为完美,今年二十岁,已经大学毕业了。我现在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
能这麽快结束我的学生生涯,是因为我有一个怪病,这真是我说不出口的苦衷,这个病让我在小学跳了三级,初中跳了一级。
从幼儿园的时候起,我就很怕看书上的中文字,不知道为什麽,中文字我看著会有恐慌感,这让我小小的心灵受创很深。
我害怕别人知道我这个毛病,於是就把上课时老师讲的东西和书上的东西都记在脑子里,这样就可以尽量减少看字的时间了。
到了小学,我的中文字恐慌病更重了一点,我实在没有办法,就把以前的办法一直用下去,一样是把所有书上看过的中文字全部记在脑子里。
我用过的课本每本都很新哦,呵呵,因为它们很少被我翻动。
也是天公疼憨人,没想到因为这样做,我的记忆力变得很好,学习东西也变得很快。
别人背五六次都记不住的东西,我看一次就全记住了,而且一字不差,(那当然啦,这可是一种强制性的记忆咧。)
因为这个缘故,我的考试成绩很不错,所以跳了好几级。让我很快就完成了我的小学学业。这让我的妈妈和爸爸没少自豪地在亲朋好友面前夸耀,我在背後只有苦笑而已。
初中和高中,也是这样一路走过来了。就这样,我带著这个文字恐慌病一直长到二十岁,而且顺利从大学毕业了。
如果我告诉你,大学里学的每门课的课本我差不多都能背下来八成,你也会吓一跳吧。
你不相信,说真的,我有时都觉得自已是个满厉害的人。
大学毕业後,我几乎每天都会抽空去父亲的服装厂学习管理。
现在我上班了,一样是每天下班都会去父亲的厂里跟父亲学习管理,然後再一起回家。
但是最近工作忙,这样两边跑弄得我好累,身体有点吃不消,有些神经衰弱,所以我跟父亲说好了,每天的学习暂时改为每个星期五去。
这几天的晚上都睡不好,年底了,许多事情都堆在一起,工作又忙又累。
今天是星期五,下班後我拖著疲倦的身体去拿车,坐在车里,我想干脆回家好了。
本来是不想去父亲的服装厂的,但是等我停车时,才发现已经到了服装厂的门口了,真是可怕的习惯啊。
既然来了,就进去看一看,如果没有什麽特别的事,再回家吧。
刚开车进厂大门,就看见父亲的车子,父亲叫我自己先回家,他要去见一个朋友。
於是我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妈妈也不在家,我抛下公文包,洗了手,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咕噜咕噜喝了几口,嗯,真爽快。
家政助理小珠问我晚上要吃什麽,我就说随便弄点好了。半靠在沙发上,我打开电视机看新闻。
没有多一会儿,才不过喝了一罐啤酒,我就倒在沙发上睡著了,不是因为我醉了,而是太累,一放松就支持不住进了黑甜乡。
在半梦半醒之间,我好象走进了一个白雾围绕的森林,就象小时候经常在学校旁边经过的那个森林。
但是这个森林又与那个不同,它有著极浓极密的雾气,能见度很低,只有距离在一米以内的东西才能看见。
我看不到路,於是就在其中一棵树的较低分枝系上了我的一条鞋带,然後拖著一只松开了口的鞋子,踢踏踢踏地慢慢地向前走。
大约走了半个锺头,我又回到了那棵系了鞋带的树下,这有点邪门耶,但是,我就是不信邪,又向相反方向走了一次。
一个多小时後,我还是回到了那棵被我做了标记的树下,这下怎麽办才好,迷路了,我走不出去呢!
我摸了摸口袋,找不到手机,喔,对了,手机放在公文包里,公文包被我放在沙发上了。
叹气,我怎麽会迷路了呢,四周的雾气湿湿腻腻的,身上的西服已经被弄的有点发潮。
真是好烦恼,转了两圈还出不去,明天是要回去加班的,很多很多的工作堆在那儿。
走得有点累了的我,把挂在树上的鞋带解下来,又系回鞋子上,反正找不到路,那就让鞋子穿的舒服一点儿吧。
出路在哪里呢!前後左右望出去,都找不到,弥漫无边的雾围著我。
我想凭借阳光来分出南北方向,可是望望天空,灰灰蒙蒙的,哪里看得见太阳。
我实在是累了,这个时候,肚子咕咕地叫起来,突然想起家政助理小珠做的晚饭就快好了。
好想吃哦,小珠可是做得一手好菜,啊,不知道今天晚上吃什麽?
越想就越饿得要命。我只有用力吞口水,再把皮带扣往内扣两格。
就地找了个树墩坐下来,但是坐得并不舒适,因为树墩也是湿湿冷冷的,很快寒气就侵入我的体内,我不得不又站了起来。
这时,在十点锺方向出现了一点微光,而且还闪了一下子,就好象旧式日光灯光管刚打开那样的晃了晃光亮。
我不由自主的向著那个方向走去,我的脚步甚至有点急迫,生怕那点微光就象幻觉一样,突然就不见了。
我以为很近的距离,却是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大约走了十几分锺,我看到了一幢漂亮的二层欧式别墅。
从外面看好象是很新的样子,我猜可能刚建好不久。空气中还能闻到淡淡的油漆味,而且这里的雾也淡了许多,能见度大约有几十米了。
也许别墅里的人能帮我打个电话,或者送我出去。我抱著这样的想法,走到别墅的大门外按了门铃。
“叮咚…”“叮咚…”门铃响了很久都没有人应门,我向别墅里看,房间里的灯都亮著,那麽应该有人在,我试著轻轻转了一下门把,门就开了。
“有人在吗?”我一边大声问,一边走了进去。
还是没有人,客厅是那种极简主义的装璜,一眼望过去,除了淡淡的或纯纯的白色,就没有其他的颜色了,显得非常的洁净高雅。
至於家具,除了一套粉白色的沙发组,没有其他多余的东西。可是,天花板的吊灯却是繁琐的吊兰款式。
几可乱真的白色小吊灯,大约有一百朵吊灯花,错落别致地点缀著天花板,就好象在天上开满了花一样。
地板上铺著厚厚的纯羊毛地毯,走在上面,没有一点脚步声,我看到我的鞋子在一路上留下灰黑的脚印,心里有点过意不去,於是把鞋子在玄关脱下来,光著脚走了进去。
沿著楼梯向二楼走去,上到二楼,只见那麽大的二楼,居然只有一个房间,房间的门是开著的。为了尽快找到电话,我走进了房间。
但是,我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房间仍是白色调的简约装璜,一张白色的巨大的水床放在房间中央,床边有个大大的可移动的床头柜,一堆质地精良的SM器具有条理地放在床头柜上面。
最吸引我目光的是睡在水床上的年轻男子,他、、、他、、、他居然什麽都没穿,赤裸的身体修长强健,肌内均匀而有力。
棕色的皮肤光滑又细致,连在身体中央的小弟弟都长得很可爱。他的全身上下,找不到难看的地方,实在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的俊美。
我,活了二十年,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已会看一个男人的祼体呆住了。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象他这麽英俊的人。
我的脚带著我,不知不觉地慢慢走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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