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光之行全集Zei8.net》第57/111页
夏晓延一愣,随即恨恨冷啐:“我不接受!”
“那么,再见。”
轻轻一句,早就知道会是这种答案。天野耿莎带回帽衫,转身,最后再看一眼自己曾经的家和曾经的好友,缓步离去。
既然曾经的事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那么祈求宽恕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她天野耿莎只能是这样的人,卑微,矛盾,以及――永远的背叛者。
最后还是停下脚步,在离去前确定了自己将要做的事。“骆逸云,”她转着头在连帽衫下看那边站立的女孩,冷风扬起,带动那女孩长长的发:“我有话想要对你说,关于罗刹。如果你想好了,就去天野总部找我的特助。”
她扫一眼落叶下那三个肩并肩相携而立的好朋友,缓声:“还有……”
――还有,小心提防你身边那个笑嘻嘻的好朋友。
但这句话最终没有说出口,高傲的女董事长转身,静步离去。
这边,阳光萦绕,秋风带来一片落叶簌簌声响,美丽的清晨时光还有很长。叶莹雪一把勾上夏晓延脖子,对还在撅嘴怒视某人背影的金主轻笑不已:
“好啦,多大点事啊。你又不接受人家道歉,那以后看见这人直接绕道走喽。”理所当然得出结论,拍拍金主肩膀以示安慰。这边骆逸云因那女人离去前一句话仍在思索,叶莹雪同样拉上她,一边摇头晃脑一边唏嘘:“哎呀,今天阳光很明媚嘛。古人说一日之计在于晨,我看咱们还是赶紧回家,泡壶茶听咱们金主大人讲故事好啦。”
话说着已经拉着两人往反方向走去,夏晓延意识到她话里的意思,想了想,不免长长呼出一口气。
恩,看来有些事还是不能憋在心里,早就决定要说出来,事到如今就不要瞒着了吧。只是她还是不知道,早已在心中埋藏深久严重影响他们成长足迹的这件事说出来以后,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得到解脱……
而且,那个故事里还包含了另一个人的一些秘密,不得不触及。不过……她转头看看一脸淡然的骆逸云――如果逸云在,关于那个人的那些秘密,应该还是可以告诉她的吧……
☆、第55章 年少行径
上午时分,夏家别墅小院里一方木桌几张躺椅,秋日暖阳高高挂在头顶,照得人惬意慵懒,舒服得直想瞌睡。再配上一壶清茶几包薯片,简直让人想要腻死在这样温暖幸福时光里。
夏家主人校长女士今天终于清闲,放上舒缓音乐在客厅里看起杂志,并无意加入到这边聊天环境。这位公务繁忙的母亲并不是不关注子女情况,对于夏晓延的事她多少知道一些,甚至曾试图从中参与化解,但最终,她还是睿智地选择了沉默,默默关怀,让孩子自己去体会其间的冷暖与苦乐,慢慢成长。
孩子终要长大,过程,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屋外藤架下的花园让给了她们,三个女孩坐在一起,high歌一夜也不睡觉,就在这里听夏晓延讲过去谈感触。
夏晓延仰望碧蓝天空,悠悠回忆道:
“小时候的天野耿莎孤僻又自闭,和现在一样目中无人爱扮高傲。她是半路搬来的,就住在我家隔壁。那时我五六岁吧,她大我五岁,却好像也没那么大年龄差距。这个嘛,我想和她那烦人的自闭症有关。”
夏晓延说着耸耸肩,好笑道:“看那位董事长这么精明强悍,小时候可菜得很。那时李翊辉家也住的不远,附近街区的小孩总聚在一块儿玩,虽然翊辉小时候也怪怪的,但那个天野耿莎是最不合群的一个,年龄最大,却经常被欺负得很惨。”
“所以我就看不过去啊,帮她说了几次话,又住隔壁,于是关系自然慢慢好了起来。小孩其实都很怕孤单的,你看她整天清高的像朵白莲花,实际内心不知有多渴望,不想孤寂,不想卑微。”
听到这里叶莹雪嗤笑一声,插口:“哦,这个道理原来你也知道啊。”
夏晓延瞪她一眼:“小时候和长大两回事好不好,没看漫画也都把成人画成Q版可爱型吗,那是因为长大就变了,再也没有小时候的纯真了。”
“好好好……”眼看金主又要向着纠结的方向转,一旁关心故事进程的人连忙刹车:“您老哲理家继续讲,我们先不发表意见行不?”
夏晓延哼一声,换来一旁骆逸云淡淡一笑,故事继续:
“所谓一墙之隔,是可以发现对方许多隐私的。天野耿莎的妈妈很漂亮,却一直身体不大好,而她的爸爸,住了几年我们都从未见过。有天我听隔壁似乎有哭声,爬墙一看才发现天野耿莎捧着个蛋糕在墙角难过,因为她的爸爸不来给她过生日。”
“后来陆续知道,原来天野耿莎是私生女,她妈妈是见不得光的情妇,而她爸,竟然还是个日本人。”
“总有人拿这件事来笑话她,而我小她好几岁,竟然充当起了护花使者。当时真挺奇怪的,一个小孩要当母鸡护小鸡,一个高傲的公主拥有很多却不堪一击,那个玻璃心啊,稍微一碰就碎了。”
夏晓延说着自顾自一笑,明显乐在其中。听故事的两人交换一个了然眼神,再不打断,就让她们的金主自行回味。
“就这样两个人都慢慢长大,一直到她十六岁。”
“她母亲身体一直不太好,积郁成疾,终于在这一年走了。那天她家门口忽然出现几辆黑森森的车,只用一天时间办完丧礼,然后,就把天野耿莎带走了。”
“我鼓了半天勇气才在她被带上车前跑了过去,那时她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被几个西装墨镜男人架着,一脸惨然地对我说:‘晓延,我要去日本了,以后可能永远不会再见了。’”
“那就是她临别前最后一句话,说的绝望,但坚强。从小到大她都是这么个孩子,坚定地反抗,即使屈服,依然是那么高傲。”
夏晓延说到这里停了一会儿,仿佛仍和年幼的自己一样,真切地为那个人感到悲伤。她的母亲走了,父亲从未来看过她,甚至连情人的丧礼都不曾出席。这样的异国他乡,举目无亲未知岁月,又要让她如何去艰难渡过?
然而她还是走了,从此消失在夏晓延生活中,只在不断长大的女孩搜索互联网时,才能找到关于这个人的只言片句。
看来她过得非常不好,她去的那个天野财阀,一直是日本最大的黑道组织。后来她的黑道父亲也去世了,于是风云片起的巨大争产事件席卷日本全境,整个家族都牵涉在内,就连重洋彼端的夏晓延都有听到相关新闻都报道。
而那些事,恐怕是身为学生的夏晓延所无法想像的。
“后来,初三某一天平静的傍晚,我忽然又见到了她。”
夏晓延说着,那种悠悠追忆的神色忽然转暗,继而被一种幽沉的黯然取代。时间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如果能永远停留在小时候,没有利益、没有爱恨、没有这种让人想要将对方剖开看看内心的可怕情绪,那有多好。
“她搬了回来,有些落寞,眼睛里有种破碎的倔强。她给我看她的结婚戒指,哭着说她的丈夫刚刚死了,问我能不能收留她。她虽然还是隔壁那房子的主人,但那里安静得可怕,偌大一片却没有她可以落脚的地方。”
“那时妈妈不在家,我自作主张,就像在冥镜湖边把你俩捡回来一样,收留她住下了。”
骆逸云叶莹雪互看一眼,对自己金主擅长把麻烦揽上身的奇葩性格表示无奈。
“我很想知道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但她绝口不提,消沉了一阵,也慢慢好了起来。我发现短短几年她已变得十分坚强,再不是原来那个需要保护的玻璃公主了。童年那个傻傻迷茫的天野耿莎消失不见,那时候的她,已俨然是位可以依靠的大姐姐,可以教给我东西,可以让我崇拜的一个全能大姐姐。”
夏晓延说着目光渐渐舒缓,仿佛这一段回忆在现在看来令她向往而又不敢触碰,只能远远追忆,如同一个不切实际的美梦。
“学柔道是受她影响,她在日本接触这项运动,觉得是锻炼毅力与勇气的绝佳法宝。而莲静的柔道社名气很大又有悠久历史,她心向往,特意去拜访老教练并尽力通过考核,也为了打发时间,就在咱学校做了助理教练。那一段时间……是我感觉生命里最最激扬振奋的一个夏天。”
夏晓延说着眯起眼睛仰望天空,一点、一点,慢慢回味:“参加柔道队从一个门外汉一步一步前进,每走一步都是汗水挥洒酣畅淋漓。很兴奋于天野耿莎带我来到的这个国度,每一天都是充实,每一天都能写成日记做一篇千字作文。而且,那时……”她的唇角扬起笑,一种幸福,而带些羞涩的甜笑:“那个夏天,我和李翊辉打打闹闹……恋爱了。”
骆逸云听着一愣,忍不住也和她一样温柔地笑起来。是啊,这段应该是……年少时最美好的回忆吧。
“那个夏天,天野耿莎鼓励我去表白,于是傻傻的跑到他跟前不知说了些什么,那死小子竟然明白,虽然不好意思也默认了。那时我俩本来天天打架,忽然有天换种姿态对他说我喜欢你,真不知我哪来的勇气。表白时候我胡乱说我追你吧,他竟然说,不用麻烦,咱俩现在不是很好吗。”
夏晓延脸红了,声音也渐小。但那样画面太甜蜜,不描述出来与好友分享实在难受。初恋不就是这样么,一个人一生爱情的初始,羞怯如含苞待放花蕊,芬芳明丽,世间最美。
说到这段时,语气都跟着溢满浓浓蜜意:
“初三中考在即,生活虽然忙碌,却有着最最充实的节奏。那时翊辉那臭小子已经从家里搬了出来,每天都骑自行车去公交站接我,俩人一起跑到公园草地上给他恶补功课。说是在谈恋爱,可依旧还是打打闹闹,恨不得把对方贬做白痴弱智,就自己最厉害。恩,好像印象中……他只有一次承认是我男朋友。”
夏晓延说着却不生气,反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叶莹雪在旁忍住按脑门冲动,当然知道沉浸爱情中的人都是白痴,周围闲杂人等只能自行想办法接受。想像一下夏晓延和李翊辉两名初中小呆瓜在一起打闹的画面就是搞笑,不知当初有没有影像记录或是别的,拿来娱乐一下绝对很有效果。恩,李翊辉那小子,别看他脾气很怪嘴巴很臭,真要和人谈起恋爱来,恐怕会让人耳目一新,别有一番美好感觉。
想到这里向一旁骆逸云飞一飞眼,用眼神挑逗。
――怎么样,羡慕吗?后悔了吧?在韩佑峰那厮醒之前,和小男生谈场恋爱也不错哦。
骆逸云无语,想象一下臭脾气小酷哥深情款款的样子,忍不住好笑,摊开手来示意:
――要谈恋爱你自己试去,祝你幸福啊。
――谢啦~我会去的。
果然是没正行绝顶鬼灵精,夏晓延的初恋引人羡慕诱人神往,这边她的好友竟然一手撑肘一手托腮,真的在思考实验可能性。
而另边,她们金主的回忆还在继续:
“那段时间真的很美,后来放暑假了,上午一般都和李翊辉到处疯玩,下午去柔道社洒汗,晚上几个好朋友总是聚在一块吃吃喝喝。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段多么无忧无虑的时光啊,如果能将时间永远定格在那一段该有多好,如果那是一场不切实际的美梦,我希望永远不要醒来。”
夏晓延说着叹了一口气,眼神里那种黯然又复闪现。而这次,幸福的回忆过后,还有一种忧郁情绪挂在女孩眼角,那或许就是一种……所谓成熟的讨厌气息。“我不知道天野耿莎到底是不是一开始就别有所图,那时我们总是成群结队一起行动,即使是和李翊辉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会时常在旁出现。想一想当初还是她鼓励我去告白的,也许就在我们谈恋爱了以后,她才会有更多机会,接近我们,接近他,打小报告给那个人,然后,得到她想要的东西。”
涉世未深的高中女孩嘴角竟有一丝苦涩,不住自嘲,恨自己有眼无珠太笨太傻,被人卖了也毫无反抗能力,而且,到现在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
“初秋的一天傍晚,我本来和翊辉一起去吃路边摊,饭后路过学校想起柔道服太脏要回家洗,便指使他一路张扬地骑着摩托车往学校那奔。哦,那时那小子刚弄了辆摩托车正在嚣张,还神秘兮兮说他一个好朋友最近醒了,改天要带我去见。不过最后我也没见到他的所谓神秘朋友,后来发生了太多事,每一件都让人措手不及,根本没有反应余地。”
骆逸云与叶莹雪对视一眼,这边夏晓延平铺直叙,语气里一种深入骨髓的冷:“我看见,明亮柔道场内,一个男人板过天野耿莎的脸吻了她。虽然震惊于那么激情澎湃爆人血管的场面,但不知为什么,那男人手指上闪亮的婚戒更加夺人眼球。很奇怪,我在呆愣之余一眼就看清了――那婚戒和天野耿莎手上是同样款式,据说为量身定做独一无二最最深情的结婚对戒。”
“那个男人,脸颊边有一片蓝紫色妖野的刺青,像是另类漫画里浓烈绽放的罂粟花,既让人感觉恐怖、冲击,又带给人不尽诱惑。当时还没有闹明白,后来总算清楚了,他就是天野耿莎说过的丈夫,那个在婚礼当天死掉抛下了一切的人。”
“罗刹。这个名字,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