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阵风全集》第19/57页


她继续讲述着那个男人留给她美好的印象。

当她告诉她喜欢的人是她公司楼上广告公司员工,名字叫晓君的时候,我的内心开始疯狂的跳舞,翻涌的心脏似乎受到月亮的吸引,心潮澎湃,兴奋不已。我正整个身体在变成熊熊烈火不断燃烧。我的春天,这是我的春天,整个屋子飘满了幸福的花瓣,爱情的蝴蝶在空中飞来飞去。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的命运开始转变,我的人生开始即将开始美好的旅途。

就这样,我和小萍的爱情罗漫史拉开围幕。

第八章:搬家

夏日的热情打动春天的懒散,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这是一首歌的歌词,的确,今年的夏风着实给空气中添加了浪漫的色彩。

时间飞速,转眼过去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我和小萍从简单的认识转变成相爱,从一般了解变成比较了解。晚上我会陪她逛夜市,看表演,吃街边的小吃。早晨,偶尔小萍会起来陪我去公园跑步,锻炼身体,呼吸清新的空气。下了班,她会把在公司里的不开心和不愉快跟我讲出来,我洗耳恭听,顺便把我宽阔又结实的肩膀借她一靠,用柔言细语来去安慰她,鼓励她。

我和小萍的开始,最高兴的应该是蛋蛋。我和高嵩是两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粗心大老爷们儿,照顾一个小猫来说不仅没有经验,对养猫更是很不感兴趣。对它虽说不上是拳打脚踢,但平时对它的衣食住行管的甚少,足以让它对我俩产生恶恨的心理。而小萍很喜欢猫,尤其喜欢蛋蛋,自从和小萍在一起后,她每次来我家都会给蛋蛋带来让它高兴的活蹦乱跳的食物。蛋蛋也总是死皮赖脸的钻到小萍怀里,还黏黏糊糊的蹭来蹭去就是不出来,小萍也喜欢的在蛋蛋身上摸来摸去。我只好妒忌又气愤地用恶恨的眼神警告蛋蛋:你要胆敢对小萍起一丁点儿色心,我就会毫不留情的把你从窗户抛出去。

写小说编故事是小萍最大的爱好,她经常会把过去已经写好的或正在脑海里构思好的故事讲给我,有搞笑的,有伤感的,绝大部分都是恋爱故事。在我看完她之前拿给出版社的那本十六万字的爱情小说后,我发现出版社的判断是正确的。小萍的小说虽然手笔文风不错,但故事内容过于平淡,很单调很简单化,没有值得回味的地方,当我刚看开头便想到了结局。

不过小萍并没因此气馁,意志依然很坚定。在我的鼓励之下,她决定改过自新从新开始,信心满怀地要写出一部别出心裁的精彩故事,让多家出版社抢着出版她的小说。

在和小萍恋爱快一个月的日子里,我再次感受到了很久没有感受过的恋爱幸福,因为我们彼此关心,彼此理解,彼此相爱。

小萍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完全像个顽皮孩子,有时候她会跟我撒娇,会跟我要街边的零食。但有时候她会变的很成熟稳重,说话时会像一个与他人谈判的大老板,很有气度,让我为拥有一个能言善道的女友而感到自豪。

让我最高兴的莫过于小萍是个很知道体贴人关心人,是个善解人意的完美女友,在我不开心的时候她会逗我开心,是我苦闷时开心的良药。

更多的时候她像夏天里的一阵微风,柔柔的,甜甜的,美美的,吹开我闷热的心房。让我想起N年前的一段歌词:她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浪天涯。

我会珍惜她,保护她,做一个能够给她带来真正安全感的绝版好男人。

值得一提的是,小萍的厨艺相当不错。把我和小萍两个人的厨艺相比,小萍绝对是就是星级酒店里的特级厨师,酒店里的顶梁柱。而我,顶多算个跑堂打下手的学徒。这些日子,小萍几乎每天下班都会来到我家,她做菜的手艺简直可以用精湛两个字来形容,做出来的菜色香味具全,看上去就会让人哈喇子淌一嘴,尝上一口便会让人懂得香甜可口这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高嵩占着我的光也会吃到小萍的手艺。记得他吃了第一口小萍做的菜时,只见他嘴唇边粘慢了油,吧唧吧唧的嚼着菜。不一会儿,他上下运动的嘴唇开始颤抖,拿着筷子的右手哆嗦就像是个中风患者,抬起他泪汪汪的双眼看着我和小萍,含情脉脉的表情,激动地说:“我想我妈了。”

当时我就纳闷:这也太夸张了。他吃口小萍做的菜会想妈,那如果吃口我做的饭会不会想爸了?

也难怪,高嵩17岁就一个人出来打拼社会,比我们少吃几年的家里饭,可以理解。

一天,高嵩李聪跟我和小萍坐在一起吃饭,高嵩一边边吧唧嘴吃饭菜,一边嬉皮笑脸的对李聪说:“媳妇,你也去学学厨师吧,那样以后我们结婚,我就能每天都吃到香喷喷的饭菜了。”

李聪一听,考虑了一下,心平气和的说:“没问题。不过呢,在学厨师之前得先学学下毒,比如像小说的七步断肠散啊八步丧魂丹之类的,那样配合菜做出来的才会可口。”

说完后就看高嵩的脸一阵绿一阵红,本来就哆嗦的手一下子哆嗦的更加剧烈,僵持着嬉皮笑脸接着的说:“那咱还是不学厨师了,学厨师特累,还是身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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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半晚,我孤身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那是一个我从未去过的村子,刺眼的太阳即将落下西山。安静的村子在夕阳余光的映衬下闲的异常奇怪,听不见鸡狗喧叫的声音,大道上没有一个人。四周布满了稀稀散散的白雾,我前后张望,这是在哪儿啊?

我顺着大道往前走。在我的印象里,这个时间村子里的人们应该都从农田里干完活回家,家庭妇女正忙碌着做晚饭等老公从农田里归来,孩子们都应该在院子里或是街上玩耍。而这个村子不同。

我沿着村子的大道继续向前走。天气闷热闷热的,热的我全身都是汗,有点透不过气的感觉。村子不大,不一会便走到尽头。无路可走,我只好转过身子准备向回走。突然发现村子雾变浓了许多,只能模糊的看到前面零星的几栋房子。

走着走着,隐约看见一个人影,好象是一个老人,我准备走过去询问老人这里是哪里。当我走进以后发现老人居然一下子不见了。真是莫名其妙,好不容易遇到个活人竟然又突然消失。

就在我埋怨着要继续向前走的同时,刹那间两个面部恐怖又脏兮兮的长头发怪人出现在我面前,分不清是男是女。

我仔细一看,“啊!!”说不上是因为激动还是过于害怕,我发出刺耳的尖叫。

他们,他们居然是僵尸!身穿唐官服,一头又长有乱的头发,发紫的脸上瞪着两颗绿绿的大眼睛,嘴里向外流淌着鲜红鲜红的血,长长的两颗牙齿从嘴角露出,闪烁着尖锐的光芒,两只长有长长指甲的黑手正在向我慢慢靠近!

出于本能反映,我害怕的转身就跑。可是无论我多么拼命,浑身一点力气也使不出,位移的速度连只千年老乌龟都比不上。我被两个僵尸用那又脏可怕的爪子掐住了脖子,我的呼吸开始极度困难,舌头不由自主的向外伸出。他们用那锋利的牙齿在我的脖子上肚子上还有大腿上乱开始咬,同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走过来一群看起来都非常饥饿的僵尸,无数颗长长的牙齿深深地钻进我的肉体。

我被他们当了成丰盛的晚餐,鲜血从比自来水还夸张的从身体各个部位向外喷射。潜意识告诉我肯定要玩儿完,可怜的小命就要这样白白送给他们了。

我不甘心,使尽全身解数奋力挣扎,可无论我多么拼命挣扎仍无济于事。我开始同情动物世界里一只弱小的小斑马被几只狮子乱肯是一件多么可怜的事情。

哎?我这血冒的跟自来水似的,可我怎么感觉不到疼痛呢?反而觉得被咬的地方开始发痒,莫非被僵尸咬到后都是这种感觉吗?或者是我生前没坐过坏事,死的时候不会让我感觉到痛苦?

突然间感觉身体失去重心,掉进万丈深渊……

“诶呦!”我一声痛苦的惨叫后清醒了,发现自己从床上掉了下来,原来这是一场噩梦。浑身汗淋淋的,原来是刚才睡觉的时候整个人都被蒙在被子里面,导致被子内温度升高和我的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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