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国魂全集.com》第574/688页


初审的地方法院也强硬起来,拒绝提供陪审员的背景资料,并伸明当时遴选陪审员是完全按照法律程序所办。调查组调阅了陪审员遴选过程卷宗后,也没有找出其中的纰漏。

因为没有确切证据表明陪审员与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上诉法院驳回了宣盛们的第一条理由。

调查组并不灰心,他们的准备不可谓不充分,早在上诉时,他们就一口气向上诉法院呈交了三条上诉理由!

意欲扳倒初审判决的第二条理由是:陪审团未按照刑法进行判决。

临时政府建立不久,其各种法律都在建立之中,难免有法律未及订立的情况。好在临时政府实行的判例法,即以以前的判例作为以后的判决依据。中国的悠久司法历史在那里,虽然众多的案例中也包含许多封建时期旧的东西,但杀人者获罪是历朝历代之共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虽始终不认罪,但都承认了将死者抛入江中的事实。既然是杀了人,怎能不判其有罪?“天理难容!”

被告的辩护者是一位旧时的状师。老状师拿出多年以前的一些案例,说明当地早有此例,他们是按自己的族规处理,且清朝时期对族规的效力也持默认的态度,因此该族规曾多次执行,并未受到当时官府的反对。

调查组大叫“清朝时的案例怎能用在全新的政府?!”但老讼师反驳道:“我朝应用的同前朝一样的判例与法典并重的法律原则,现在没有现成的本朝判例,如何不能援引前朝判例?宪法没有规定前朝的案例不能引用。而且前朝的判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难道本朝就不尊重啦?!”说到此处,老讼师竟当庭嚎呼起来,大叫“官府不尊重百姓风俗习惯!”消息传到街上,一时间许多人围在法院四周,局势再次紧张起来。

上诉法官考虑了许久之后,认为根据宪法之权利法案第八条,即对联邦机构的限制权之规定:“本宪法未授予大中华共和国临时政府也未禁止各地区行使的权力,分别由各地区或由个人保留。”

据此,法官认为:既然临时政府刑法未有成文刑法,且未对案例援引作任何限制,在没有本朝案例的前提下,引用前朝的成熟案例未尝不可,但上诉法官也同时认为该条应妥加商阙。谨慎的上诉法官没有自己创造新的司法案例,他认为既然监察院没有确实的法典或案例作为依据,该理由也不予支持。

调查组依旧不气馁,他们好象早已知道老讼师会有这一手,他们的最后一支利剑就是针对那些案例而来第三条理由:本案的陪审员有封建礼教的杀人倾向!

监察院认为:陪审员判决所援用的“奸夫**人人共诛之”的当地宗族的族规,是对宪法中权利法案第五条中“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条款的违背。根据“违背宪法的任何规定均无效”的宪法原则,该族规应明令予以废除。那么,根据该族规所作出的判决是无效的。

没有多久,上诉法院判决:本案的陪审员有封建礼教的杀人倾向,其判决依据与宪法相违背,因此宣布初审判决无效,判决回原审法院,重新组织新的陪审团进行审理。

伍氏宗族不服上诉法院的判决,将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

因为涉案双方再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及诉讼理由,最高法院决定不再询问当事人,即不开庭审理,只作合宪性审查。

因为有许多旁听者,且其中不乏新闻记者,会对讨论结果大肆宣传,法官们对自己的言都很谨慎。连续数天,大家都在一些微末细节上表评论。各大报刊都评论说法官们十分无能,连这样一个小案子都无法决定,纷纷向往若是包青天出来审理会怎样怎样。

到如今沸沸扬扬好多天,法院依旧没有作出终审判决。沸腾的民怨已经如流水一般涌了过来,甚至已经开始冲击整个临时政府。唐绍仪这个政务院总理,不得不为其从前认为八竿子打不着的司法部想辄了。他甚至在昨天晚上拜会了今上,想从其口中讨教一些办法。

最要命的是,今上居然优哉游哉地道:“这是法院的事儿,凡事不是有宪法么?要是万事都是我做主,那我还不如当皇帝呢。”

而今,头疼政府形象的唐绍仪,不得不再次请来了张佩伦,向其讨教,今上的一番言论,到底是何意。

张佩伦略微沉思了一会儿,已经笑开了。“总理啊,大帅不是已经指明了道路了么?”

唐绍仪纳闷了。“幼樵,此话怎讲?”

张佩伦凑过去,低声道:“第一,这是法院的事儿;第二,法院办案子当然得依着宪法了……”

唐绍仪略一思索,已经领会其意,当即击节兴奋道:“不错!法院办案当然得依着宪法!”



三六八无独有偶(下)

京师,最高法院门外。

“老儿快滚下来,没本事审案就不要坐在上面!”一位忍受不了最高法院几名法官拖沓的听众,终于忍不住要往台上扔香蕉皮了。维持秩序的法警立即冲上去,将其强行架出大门之外。

而就在法院里面,一个小型会议室里,愁云正笼罩着年轻的司法工作者们。

“诸位,”唐琼昌无疑希望打破这种局面,“这件案子还是要审结的,而审结此案的不是包公,不是大帅,更不是其他的什么人。我们是宪法的捍卫者,我们是终审法官,百姓让我们做在这里,宪法给予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我们解决问题的。”

“可是部长,您意以为该怎么审?宪法规定陪审团的无罪判决是终审判决,可目下各方面都要我们判他们有罪。”年轻些的法官针唇反驳。

“我们是包青天,只不过我们不是一个人。”

没有人肯说出肯定的观点,因为所有的言都要记录在案。也没有人要求司法部长替他们决定,因为那就意味着自己的无能。无能的法官是会受人鄙视的,这关乎自己一生的名誉。

又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最高法院决定暂时休庭。

好象是要凑热闹,眼瞅着乱子越来越大的今上处来了钧令。

“目前监察院所负责的工作过于复杂,本长官认为实有将其分成数个部分,以分管治安、对政府的监察以及反贪污**等事务的必要,因此着请最司法部长、政务院总理、政协大会等集会商议。”

唐琼昌仔细看完邀请函,将信交给最近的法官供大家传阅。看过信函的法官彼此应眼神交换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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