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神——莫言作品》第28/37页


  我岳母喝着燕窝汤吃着小燕雏茁壮地成长,她四岁时的身高和智力就达到了正常发育的十岁孩童的水平。我岳母认为这绝对是金丝燕的功劳。我岳母说在某种意义上她是雄金丝燕用珍贵的唾液哺育大的,而她的娘因为惧怕她那四颗生来就有的牙齿而不给她哺乳。这算什么哺乳动物?我岳母恨恨不平地说。我岳母还由此发挥说人是哺乳动物中最残忍最无情的,只有人才拒绝为婴儿哺乳。
  我岳母的老家住在东南沿海的一个海角上,天气清朗的日子,她坐在海滩上,能够看到那一连串的钢青色的海岛的影子。那些岛上有着高大的岩洞,岩洞里出产燕窝。村里人多以捕鱼为生,只有我岳母的爹和我岳母的六个叔叔靠采燕窝为生。这是祖传的职业,极其危险但收益颇丰,一般人家想干也干不了。所以我在前边说我岳母出生在一个采燕世家。
  我岳母说她的父亲和叔叔们都是精壮的人,身上没有脂肪,只有一束束血红蛋白含量极高的像麻绳拧成的肌肉。拥有这种肌肉的人自然身手矫健,胜过猿猴。她爹养着两只猿猴,她说那是她父亲们的老师。在不能采集燕窝的季节里,我岳母的父亲和叔叔们就坐吃着头年采燕的收入,为下一次采燕做各方面的准备。他们几乎每天都牵着猿猴上山,驱使它们攀壁缘木,并进行摹仿。我岳母说马来半岛的采燕人有驯化猿猴采燕的,但不太成功,猴性善变,影响生产。我岳母说她爹六十多岁时还是身轻如燕,在光滑的青竹上攀援,不弱健猴。总之,我岳母的家族由于遗传的原因和职业的训练,都善于攀壁上树。我岳母说体能最为出色的是她的小叔叔,他练就了一身壁虎功,能不凭借任何器械,赤手爬到几十米高的岩壁上去采燕。我岳母说她把别的叔叔的模样都淡忘了,但却牢牢记着这位小叔叔的模样。他遍体生着一层鱼鳞状的老皮,瘦干的脸上有两只深陷在眼眶里的、闪烁着忧悒光芒的蓝色大眼睛。
  我岳母说她七岁那一年的夏天,第一次跟随父亲和叔叔们去海岛采燕。她家有一艘很大的双桅船,船是松木的,刷着厚厚的桐油,散发着森林的芳香。那天刮着东南风,海上的长浪追逐奔涌,沙滩上的白沙被太阳照得闪闪发亮。我岳母说她经常被那刺目的白光从梦中惊醒,于是,在酒国市的被窝里,她听到了南海的波涛,嗅到了海的味道。她的父亲叼着一支旱烟管,指挥着弟弟们往船上搬运粮草、淡水、青竹竿。末了,她的一个叔叔牵来一头角上缠着红绸的肥胖公水牛。那家伙双眼血红,嘴里吐着白沫,一副怒气冲冲的模样。渔村里的孩子们跑来看采燕船出发。孩子群里有好几位是我岳母的玩伴,海燕、潮生、海豹……有一个老女人站在村头一块岩石上喊叫着:海豹、海豹子,来家。一个小男孩极不情愿地离去了。临走时他对我岳母说:燕妮,你能帮我逮一只金丝燕吗?你给我一只活金丝燕,我给你一颗玻璃球。他亮了亮那颗攥在手里的玻璃球。我想不到我岳母竟有这样一个辉煌的乳名,燕妮!天老爷人家!竟跟马克思夫人一个名字。我岳母忧伤地说:那个海豹子,现在已是军分区司令了。我岳母的话里流露出了对我岳父的不满。我老婆说,军分区司令有什么了不起,我爸爸是大学教授,酿造专家,不比他个小小司令神气!我岳母看看我,委屈地说:她永远站在她爸爸的立场上与我作对。恋父情结,我说。我老婆狠狠地剜了我一眼。我岳母说采燕船出发那天,最热闹的场面是赶公牛上船。
  她说牛是有灵性的,没阉过的公牛最有灵性,它知道让它上船意味着什么,所以它一靠近小码头就红了眼,喘着粗气,把一个犟头,拧来摆去,扯拽得我那位叔叔踉踉跄跄。我岳母说有一条狭窄的木板把木船和小码头的石阶连结在一起,木板悬空,倾斜,板下是浑浊的海水。公水牛的前蹄停在木板的一头,便再也不肯前进半步。那位叔叔用上吃奶的劲拉鼻绳,铁鼻环把水牛青色的鼻梁拉出去很长,牛的鼻梁随时都可能豁开,一定痛疼难捱,但它坚持着不上板,与死亡相比,鼻子不算什么。我岳母说她的几个叔叔一拥而上,想把水牛硬推到船上去,但任他们怎么推,也奈何不了它,反倒被它愤怒地一撩蹄子,打瘸了我岳母某一位叔叔的腿。
  我岳母说她的小叔叔不但体能比他的哥哥们出色。智慧也是第一。他从他哥哥手中接过牛绳,拉着牛在海滩上散步。他和牛说着话。海滩上留下了他和牛的脚印。后来他脱下褂子蒙住了牛头,一个人把牛牵上了跳板。牛走在跳板上时,跳板弯成了一张弓。那畜牲其实也知道它走在一条险路上,因为它迈动四蹄时小心翼翼,好像马戏团里那些久经训练的走索山羊。牛上了船,人也上了船,跳板撤去,哗哗地挂满帆。小叔叔从牛脸上解下衣服。牛浑身发抖,四蹄跳动,发出一声凄凉的鸣叫。渐渐地,大陆消逝,海岛逼近,岛上云雾朦胧,宛若仙山琼阁。
  我岳母说她父亲和叔叔们在岛的一角上锚住了船,小叔叔把牛弄下船。他们的脸色严肃而神圣。一踏上遍地荆榛的荒岛,那暴躁的公牛变得比绵羊还要温驯。牛眼里血红的颜色消失,湛蓝的与海洋一样的颜色与我岳母的小叔叔的眼睛一样的颜色出现。
  我岳母说他们抵达荒岛时已是黄昏时分,海上红光闪闪,岛上群鸟翻飞,呜声震耳。他们在岛上露宿,一夜无话。第二天凌晨,吃罢早饭,她的父亲说:干吧!神秘惊险的采燕工作就开始了。
  这些岛上,有许多黑暗的洞穴。我岳母说在一个大洞穴的外边,她父亲摆起了香案,烧了一沓纸,磕了几个头,然后说一声:杀牲!他的六个兄弟便一拥而上,把那头公牛扑倒在地。奇怪的是那头膘肥体壮的公牛竟然没进行丝毫反抗,与其说它是被那六个男人按倒不如说它自己躺倒。它静静地卧着,健壮的脖子平铺在岩石上,那颗生着钢青色铁角的硕大头颅,笨拙地连结在脖子上,仿佛是生硬地焊接上的一样。它的姿势表明它心甘情愿地成为献给洞中神灵的牺牲。我岳母说她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岩洞中的燕窝是洞中神灵的私有财产,而她父亲和叔叔们用这条肥胖的公牛和洞中神灵进行交换。洞中的神灵既然能吃公牛,一定是个极其凶恶的大怪物。我岳母说这联想使她产生了恐怖。按倒黄牛后,她的叔叔们闪到边上去。她看到父亲从腰里抽出一把雪亮的小斧头,双手攥着,向公牛走去。她的那颗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紧紧地攥住了,每跳动一下都要停顿了再不跳动一样。她父亲嘴里念念有词,漆黑的眼睛里跳动着惊恐不定的光芒。她忽然产生了对父亲也对公牛的怜悯,她觉得面前这个瘦猴一样的男人和僵卧在岩石上的公牛一样可怜,杀者和被杀者都情不自愿,但迫于一种巨大的压力不得不这样做。我岳母看到那奇形怪状的巨大洞口,听到洞里那一阵阵的怪异声响,感受到洞口喷吐出的阴森空气,灵感发动,想到,她父亲和公牛共同惧怕的是岩洞中的神灵。她看到公牛紧紧地闭着眼,长长的睫毛被上下眼睑夹成一条线,一只碧绿的苍蝇在它的潮湿的眼角上挑挑拣拣地吃着什么,连我岳母都被这只讨厌的苍蝇搞得眼角发痒,但公牛却一动不动。我岳母的父亲走到牛的身旁,六神无主般地往四下里打量了一下。他想看什么呢?我岳母说,其实他什么也看不到,抬头张望恰恰暴露了他内心的极度空虚。他把小斧头放在左手里握着,往右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又把小斧头倒在右手里握着,往左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沫,最后,他双手攥住斧把儿,挪动了一下双腿,似乎要站得更稳当一点。他呼了一口长气,憋住,脸色发青,双眼瞪圆,高高地把斧头举起来,猛地劈下去。我岳母听到斧头劈进牛颈时发出的那一声问响。她父亲吐出了那口憋住的气,整个人都塌了架子似地软绵绵地站在那里,好久,才弯腰把夹在牛颈里的斧头拔出来。公牛沉闷地叫了一声做了几次试图抬头的努力,但它脖颈上的肌腱已被砍断,无法抬头了。随后,它的身体一个区域一个区域地轮番抖动起来,好像这抖动已不由它的大脑支配。我岳母的父亲又一次举起斧头,凶猛地砍着,扩大着牛颈上的伤口。他一边砍一边发出“嘿嘿”的声响,动作还算准确,每一斧下去,伤口便深下去一块。牛颈上终于喷出了激烈的黑血来,一股子热烘烘的血腥味道扑进了我岳母的鼻腔。她父亲的双手上沾满了鲜血,小斧头滑溜溜的感觉通过他不断地用野草擦手的动作表现出来。随着伤口的进一步扩大,鲜血溅满了我岳母她父亲的脸。牛的气管断了,一些很大的泡沫涌出来,泡沫涌出时发出“卟噜卟噜”的响声,我岳母捏着脖子转过了身。当她回转头时,看到她父亲已把牛头彻底地剁下来了。他扔掉斧头,就着那两只血手,抓住公牛头上那两根铁角,把它提起来,端到洞口前的香案上。令我岳母不解的是,这公牛临死前紧紧闭着眼,头被砍下来后,反倒睁圆了眼睛,那眼睛依然蓝得像海水一样,倒映出周围的人影。我岳母说她父亲安顿好牛头,退后一步,嘴里不知念叨了几句什么话,然后扑地跪倒,朝着洞口频频磕头。她的叔叔们也跪倒在岩石上,对着洞口磕头。
  祭洞仪式完成后,我岳母她父亲和叔叔们带着家什进洞。她被留在洞外看守船只和器具。我岳母说他们进洞之后就像石头沉入大海一样无声无息。她一个人面对着大睁着双眼的牛头和咕咕冒血的牛身子感到十分恐惧。远望海天茫茫,大陆隐没在海水后边,岛上飞翔着许多不知名字的大鸟。有几匹肥大的老鼠从岩缝里钻出来,吱吱叫着,蹿到牛的尸体上去,我岳母试图轰开它们,它们却一蹦半米高向我岳母这个小姑娘发起了进攻,她清楚地感受到老鼠爪子挠着了她胸脯的滋味。我岳母嚎哭着跳到洞里去。
  她哭叫找她的父亲和叔叔们,穿越了一段幽暗的洞。突然她的眼前一亮,七束耀眼的火把在她的头上出现了。我岳母说她父亲在采燕的淡季里用浸透松脂的树枝捆成了很多火把,那些火把长约一米,有一个细细的、可以用嘴叼住的把儿。我岳母说看到火把的亮光后她立即停止了哭嚎,一种神圣的庄严的气氛扼住了她的喉咙。她感到与父辈们正在进行的工作相比较,自己的那点小恐怖根本不值一提。
  那是一个巨大的山洞,高约六十米,宽约八十米,我岳母用成人后的估测能力为她儿时的印象定了量。山洞究竟有多长我岳母说她估测不出。洞中有流水的潺潺声,有水滴落下的叮咚声,凉风习习。她仰脸看到那几支火把在半空中燃烧着,火光映照着她父亲的脸,她叔叔们的脸,尤其是她小叔叔的脸。那张迷人的脸在火苗的映照下具有了琥珀的颜色和琥珀的质地,感人至深,永远难忘,像克利科・蓬萨旦寡妇酿造的香槟酒一样,清馨润肺,缭绕不绝,压倒群芳,出类拔萃。他口叼着哔哔叭叭爆响着的火把,身体紧紧地贴在一道岩缝里,对着一个晶莹乳白的东西伸过刀去。那就是燕窝。
  我岳母说其实她一进岩洞,最先让她心驰神往的不是那高悬头上的松脂火把,也不是被火把照耀的地小叔叔那张富有魅力的脸,而是那满洞飞舞的金丝燕。它们被火光惊忧,纷纷飞出巢穴又不想远离巢穴,洞中群燕翻飞,犹如山花烂漫,又似蝶群盘旋。燕声啾啾,千声万声,泣血啼血。我岳母说她听出了燕啼声中包含着的辛酸和愤怒。她的父亲从她的头上,驾着一根长长的青竹,悠到洞壁的一侧,那里有十几个刚刚凝固的燕窝。她的爹仰着脸,头上缠着一道白布,大张着两个黑洞洞的鼻孔,脸色像烤熟的乳猪一样。他伸出了那柄白色的刮刀,只一下,便把一只燕窝削下,伸手接住,装进了腰间的叉袋。几个黑色的小东西掉下来,落在我岳母的脚前,啪一声轻响,她低头摸去,摸起几块破碎的蛋壳,蛋黄和蛋青沾在壳上。我岳母说她心里很难过。她看到父亲只靠着几根孱弱的青竹,在几十米的高空冒险采燕,她的心中也很难过。燕子一团一簇地扑向她父亲的火把,仿佛要把那火把扑灭,保护自己的巢穴和后代。但火的威势在最后的时刻逼退了它们。它们的羽翼在即将接触到火苗时才疾速折口,蓝色的燕羽在火光中闪烁。我岳母说她父亲对群燕的骚扰置之不理,哪怕燕翅拍打着他的脑壳,他的眼睛依然盯着岩壁上的燕窝,并且用稳准狠的手法,把它们一个个削下来。
  一支火把将尽时,我岳母说她父亲和叔叔们攀援着倚在洞壁上的青竹溜下来。他们聚在一起,引燃新火把,倒出叉袋里的燕窝,堆在一块白布上。我岳母说按照往常规矩,她父亲只采一支火把的燕,剩下三支火把工夫,由他的弟弟们采,他在洞壁下看守着燕窝,防止恶鼠抢食,同时也休息那毕竟已经衰老的身体。我岳母说她出现在他们面前,使他们又惊又喜。她父亲训斥她为什么私自进洞,她说一个人在洞外害怕。我岳母说她一说出“害怕”二字,她的爹立刻脸色大变,抬手扇了她一巴掌,说:闭嘴。她说她爹的手粘乎乎的,沾满了燕窝的汁液。我岳母说后来她才知道,在洞里绝对不允许说出诸如“跌落”、“滑倒”、“死亡”、“害怕”之类的字眼,否则将大不吉利。她挨了巴掌,呜呜地哭了。她的小叔叔说:别哭,燕妮,待会我给你逮只燕。
  他们每人抽了一锅烟,用腰间的叉袋擦了擦身上的汗,便叼起火把,向岩洞的深处走去。我岳母说她父亲说:既然你来了,看着货,我再上去采一支火把。按规定,他们每天要采四支火把的时间。
  我岳母说她的父亲叼着火把去了,她看到洞底有流水,水中有游蛇,还有许多腐烂的竹竿与藤蔓,洞底的石头上,积着一层厚厚的燕屎。她的目光追随着她的小叔叔,因为他说要给她捉只活燕。她看到他沿着几根青竹,飞一样地爬到了十几米的高处,找一处缝隙站住脚,再弯腰把脚下的竹子提上去,插住,又提上去一根竹,斜架在另一根竹上,再提上去一根,架住。三根竹便架构成一座令人惊心动魄的天桥。她的小叔叔踩着这摇摇欲坠的天桥,逼近了岩洞的穹窿,那里有块垂下来的蘑菇状乳石,在那石上,有十几个特大的白燕窝。当别处的金丝燕弃巢惊飞时,这里的燕子不惊不飞,它们也许知道它们的巢建在了绝对安全的位置上。筑成的巢里,抻着两只机灵的燕头,还有几只金丝燕,正倒悬在乳石上,频频摆动着头颅,扯着洁白透明的丝线,编织着细腻优美的巢穴。它们也许不知道我岳母的小叔叔已经手把着、脚蹬着冰凉滑溜的岩石,像只可怕的大壁虎,一点一点地向它们靠拢。我岳母说金丝燕用八个朝前的爪子紧紧地把着岩石,辛苦万端地咳唾筑巢。它的短短的嘴巴像只灵巧的梭子,在弧形的平面上、快疾地编织着。扯一阵亮丝后,它们就把身体紧缩起,翅膀抖,尾羽颤,把珍贵的唾液从喉咙里咳出来,含在嘴里,再扯亮丝。那些东西在空气中转瞬间便凝固成透明白玉。我岳母说金丝燕吐涎筑巢,是大自然中少有的奇观,达官贵人们不知金丝燕的辛苦,更不知采燕人的辛苦,所以他们也就感觉不到燕窝的珍贵。
  我岳母的小叔叔几乎是倒挂在那石蘑菇的肥大部了,仅凭着两只脚,就把住了虽有沟坎但极其滑溜的乳石,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火把横向伸出,火苗在他头的外侧熊熊燃烧。他腰间装燕的叉袋垂挂下来,好像两面在雨中狼狈下垂的破旗。他自然不能开口说话,但他的处境已经说明他无法把采下的燕窝装入叉袋。我岳母说父亲已从岩壁上溜下来,举着火把,仰脸看着把性命悬挂在洞顶的小弟,并准备随时捡起他挥刀割下的燕窝。
  我岳母说直到现在她再也没有看到那么大的燕窝。那是古老的燕窝。我岳母说燕类都有在旧巢上筑新巢的习性,只要不遭破坏,它们可以把一个巢造得像斗笠那么大。当然,没遭破坏的燕巢,都几乎是纯粹的燕唾凝成,不含杂质,质量优异。
  他伸出了手,手里握着一把三棱的锋利刮刀。他的身体被可怕的拉长了,好像一条蛇。我岳母说她看到许多明亮的汗珠从她小叔叔的头发梢上滴下来。他的刀触到那个巨大燕窝的边缘了,触到了,触到了。他的身体又拉长了些,他的刮刀戳到燕窝的基部里去了,他来回抽动着刮刀,成群的汗珠从他上滴下来。燕窝里的大燕子飞出来了,它们表现的特别英勇,不顾死活地用身体去碰撞他的脸,一次一次又一次。我岳母说燕窝在石上粘得非常牢固,尤其是多年的燕窝,几乎是长在石头上一样。所以她的小叔叔的工作异常艰苦,他必须置大燕子的疯狂冲撞于不顾,必须心不乱,手不软,咬紧牙,闭住眼,坚持住,把牙咬进唇里,尝到自己的血滋味。
  我岳母说,天哪,好像过了几百年一样,那庞大的燕巢终于倾斜了,终于垂下来了,只要再来一下,它就会掉下来,像块巨大的白金子一样掉下来。
  小叔叔,加把劲呀!我岳母情不自禁地喊叫起来。随着她的一声叫喊,他的身体往前一跃,那只白色燕窝脱离了岩石,飘飘摇摇地,费了漫长的时间,落在了我岳母和她父亲的脚前面。与燕窝同时落下来的,还有她那个技艺非凡的小叔叔。我们在前边说过,他能从十几米的高处飘然落地而不损伤自己的身体,但这一次是太高了,而且姿势不对。他的脑浆溅到了那只燕窝上。那只自高空跌落的火把落地之后依然燃烧着,一直到洞底的浅浅流水把它浸灭为止。
  我岳母说,她小叔叔摔死后五年,她的父亲也粉身碎骨在一个岩洞里,但采集燕窝的工作并不因为死人而停止。她不可能继承父业,也不愿意靠叔叔们养活,在一个炎热的夏日里,她背着那只沾着小叔叔脑浆的巨燕,踏上了漫漫征程。那年,我的岳母十四岁。
  我岳母说,按照常理她绝对不会成为一个烹制燕窝的名厨,因为每当她用针挑剔燕窝里的杂质时,眼前便会再现那些惊心动魄的画面。她怀着无限的敬惜之情烹制每一个燕窝,正因为知道这物背后隐藏着的辛酸血泪――燕的和人的――所以她获得了关于燕窝的超凡经验。但她的心中毕竟还有些疙瘩,燕窝与人的脑浆的关系使她不舒服,自从酒国市独创了烹食肉孩的惊人业绩后,她心中那点介蒂便烟消云散了。
  我岳母忧心忡忡地说,进入九十年代后,中国大陆的燕窝需求量激增,但我国南方的采燕业已经濒临灭亡。采燕者把先进的液压升降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搬进洞穴,人们可以轻松自如地、毫无危险地、不但割取燕窝,而且捕杀燕子。中国其实已无燕可采。在这种情况下,为满足人们的需要,只好从东南亚各国大量进口,导致燕价暴涨,香港市场上每公斤燕窝已值二千五百美元,而且还有继续上涨之势。燕价飞涨又刺激了国外采燕者的疯狂,当年我父亲他们每年只采一次燕窝,而现在,泰国的采燕者每年采集四次。再过二十年,孩子们都不知燕窝为何物了。我岳母喝光了碗中的燕窝羹,说。
  我说,其实,即使现在,吃过燕窝的中国孩子也不超过一千个。这玩艺儿有没有对于广大的老百姓来说无关紧要,您何必操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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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斗兄:
  大作与来信收悉。
  《采燕》读罢,浮想联翩。小时候听我爷爷说,有钱人家吃饭,那桌上摆着的都是一些驼蹄、熊掌、猴头、燕窝什么的。骆驼我是见过了,那肥大的驼蹄也许真好吃,但我无口福。我小时吃过一次二哥从生产队的死马腿上偷偷剁下来的马蹄子,自然没有名厨料理,由我母亲放在白水里加盐煮,吃肉没有多少,喝汤可以管饱。这顿马蹄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难以忘怀,过年回家时兄弟聚会,还经常提起,好像那鲜美的味道还在舌尖缭绕。那是一九六○年,最困难的时候,所以才能留下如此深刻印象吧!熊掌嘛,前年一个企业家请我吃饭,最末一道菜端上来一盘黑不溜秋的东西,东道极郑重地说:这是熊掌,刚托人从黑龙江弄回来的。于是便极兴奋地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细细地品咂,感觉到粘粘糊糊的,不香不臭,与猪蹄子上的筋皮没有什么差异,心里这么想,嘴里却连说好滋味。主人挑了一点尝了尝,说:发得不好!然后又批评厨师不会做。我实在不知何为“发”,但又不好意思问。后来在北京请教了一位在饭店工作过的朋友,才知道“发”是怎么回事。他还告诉我,我吃到的是干制了的熊掌,所以要发。而新鲜熊掌是不需要发的。但制作亦不易,他说如得到一个新鲜掌,即要掘地作坑,用大块石灰铺底,把熊掌放进去,上面再用石灰盖好,然后往石灰上浇温水,使灰发热泛开,即可把掌上的毛根除尽。他说吃熊掌要耐心,因为熊掌煨的愈烂愈好吃,所以晚上吃熊掌,清晨即应上锅炖起来。这也太麻烦了吧!另外我记得我爷爷说过,熊冬天不吃食,饿了即舔掌疗饥,所以熊掌是宝,这种说法我想大概没什么道理。至于猴头,原先我以为是猴子的头,后来才听说是一种树菌。这玩艺儿我没吃过,但因胃病吃过不少“猴头菌片”。近日在火车上碰到一位制药厂的师傅,他说哪里去搞那么多猴头菌?弄点木耳、蘑菇的加进去就不错了。这使我吃了一惊,没想到药里也掺假,药里都敢掺假,还有什么是真的呢?最后,该说说这可怕的燕窝了,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以前读《红楼梦》,看到生肺病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喝燕窝汤,所以知道是好东西,一般人吃不起。但我根本没想到这玩艺儿那么贵,我们辛辛苦苦工作半辈子,所发工资加起来还买不了几斤燕窝。看了你的小说,我这辈子也不要吃燕窝了,贵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太残忍了。我不是虚伪的“燕道主义”者,但一想到那唾血成窝的金丝燕,心里就不是滋味。我的水平跟你小说中的“我老婆”差不多。我怀疑燕窝不像“我岳母”说的那般玄乎,香港人喜食燕窝,但街上走着的人里,个头矮小尖嘴缩腮者居多,我们山东人吃地瓜单饼大葱,净长了些大个子,街上美女虽不成群却也随处可见,由此可见,那玩艺儿的营养价值跟烤地瓜也差不到哪里去,花那么多钱吃那脏东西,实在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何况还那般残酷地一次次毁坏了金丝燕的家,这已经不单是愚蠢的问题了。近年来――尤其是读了你的一批小说后,我发现咱们中国人在吃上真是挖空了心思,当然,有条件吃奇食异味的人,大多数不必掏自己的腰包,至于绝大多数老百姓,也不过是胡乱塞饱肚子罢了。这真是肉山酒海的时代,你小说中那些官僚们,比专吃鸭脚蹼膜的刘文采神气多了。这种事大家都司空见惯,前几年还有人在报刊上写几篇不痛不痒的豆腐块文章或是画幅漫画讽刺一下,现在连这些也没有了。
  话归正题,你的《采燕》我看还是政治意识太强,我想你应该把你那满腹激愤先排泄干净,然后把这篇小说重写一下。采集燕窝,这古老而又濒临灭绝的行业,充满了神秘与传奇色彩,会弄成一篇很好看的东西。强调一下:注意在神秘与传奇上下功夫。
  我去酒国的事,领导已基本同意。但我必须把手头这部长篇的初稿拉出来才能成行。我牢记着你们首届猿酒节的日期,不会错过的。
  稿子退给你,快邮专递,请查收。
  即颂
  笔健!
                       莫言


  莫言老师:
  来信收到了,快邮专递过来的稿子也收到了。其实您完全不必多花这些钱,平寄挂号即可,晚几天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正在写一篇题名《酒仙》的小说,暂时不想改《采燕》。
  老师围绕着我的《采燕》发了那么多的感慨,并且因此而忆起了童年吃清水煮马蹄的往事,所以,《采燕》即使永不发表,也立下了赫赫功绩――如果没有它,您怎么会给我写这么长的信呢?
  正如您所说,燕窝的营养价值是被人们大大地夸张了的,我想,它不过是一种含有较高蛋白质的鸟类分泌物罢了,并没有那么神奇的功能,否则,那些日食燕窝三五个的人真要长生不死了。我只吃过一次燕窝,就像我在小说中写的那样。您来到酒国之后,我一定想办法搞点燕窝给你吃,当然,吃是次要的,增加一些这方面的经验是主要的。
  关于我的满腹激愤,今后一定想法排泄,在这种状况下,谁也无力挽狂澜,而且认真检讨起来,社会变成这样子,每个人都有责任,我本人也借着工作之便,喝遍了全世界的名酒,那些酒并不比燕窝便宜多少,一般老百姓恐怕连见都没见过。如法国的吉夫海・香百丹(Gevrey-Chambertin)、拉罗马奶・孔蒂(La Ro-manee-Conti),德国的泪酒(Lay)、朗中酒(Doktor),意大利的巴巴莱斯库(Barbaresco)、耶稣泪(Lacrima Christi)等等,都是酒中珍宝,不折不扣的琼浆玉液。老师,您快来吧,学生别的不敢吹牛,捣弄点名酒给您喝是小意思。您不要不好意思,您喝我喝总比让那些贪官污吏喝了好。
  反正您不久即来酒国,学生有满肚子的话,留到见面之后,你我兄弟对面举杯时再开怀畅谈吧!
  寄上我的新作《猿酒》,请老师批评。本来还想拉长点,但这几天实在是精疲力尽,便草草结尾了。此稿看完,不须邮寄,等您来酒国时带给我即可。我休息一天,即动笔写另一个短篇,然后再改《采燕》。
  即颂
  文安
                 学生:李一斗

  
《猿酒》

  猿酒=袁酒。酿造者是谁?是我的岳父袁双鱼,酒国市酿造大学教授。如果说酒国市是镶嵌在我们伟大祖国版图上的一颗明珠,那么酿造大学就是我们酒国市的一颗明珠,而我岳父又是我们酿造大学的一颗明珠――最璀璨的、最耀眼的。能成为他老人家的学生,进一步成为他的女婿,是我终生的荣耀。我的好运气不知让多少人羡慕、嫉妒。在命题本文时,我曾颇费踌躇:是称谓“猿酒”呢?还是称谓“袁酒”?考虑再三,暂用“猿酒”。尽管这样显得有些野兽派。我岳父学识渊博,人格清高,为了寻找猿酒,他甘愿到白猿岭上去与猿猴为伍,风餐露宿,栉风沐雨,终于获得了成功。
  为了能够让不喜饮酒的读者对我岳父的学识有个大概的了解,在此我不得不大段地抄录我岳父前几年给我们上课《酒类起源学》时发给我们的讲义。
  那时我还是个懵头懵脑的青皮后生,从贫穷的农家踏入酒的神圣殿堂,对酒的了解极少。当我岳父拄着文明棍、穿着白西服,风度潇洒地走上讲台时,我心里想,酒,不就是点辣水吗?看这老头能讲出个啥道道。我岳父站在讲台上,未曾开言哈哈笑,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拔开塞子,喝了一口,吧咂吧咂嘴,说:同学们,我喝的是什么?有人说:自来水。有人说:白开水。有人说:透明的液体。有人说:酒。我明知是酒――我嗅到了酒香――却低声道:尿。――好!我岳父用巴掌拍了一下讲台,说:说酒的同学站起来。一个扎着大辫子的女同学红着脸站起来,望了一眼我岳父,便低了头,玩弄着辫子梢――这是留辫子姑娘的习惯动作,从电影上学的――我岳父问:你怎么知道是酒呢?她用低得勉强可以听清的声音说:我闻到味道……――你的嗅觉为什么这样灵敏?我岳父问。姑娘的脸更红了,不但红,还发着烧呢。为什么?我岳父问。她用更低的声音说:我……我这几天嗅觉好……我岳父拍拍额头,恍然大悟般地说:好了,明白了,你坐下吧!我岳父明白了什么?你知道吗?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说有一些女孩子在例假期间嗅觉特灵敏,想象力也特别丰富。所以,许多人类历史上的重大发现,都与例假的周期紧密相连。说尿的那位同学站起来!我岳父严肃地说。我的双耳一阵轰鸣,眼前金星飞舞,仿佛当头挨了一棒。想不到这个老家伙耳朵这样好使。站起来,不要不好意思嘛!他说。我的窘态已经吸引了全班同学的目光,自然也吸引了正来例假的大辫子女同学的目光――她名叫金曼丽,典型的女特务名字,我跟她的戏另文专论,她后来也成为我岳父的研究生――毁了,这张比狗屎还臭的嘴巴又一次给我招来了祸殃。李一斗啊李一斗,临行前爹娘是怎么嘱咐你的?不是让你少说话多听话吗?你呀?用膏药也糊不住的个嘴。啄木鸟死在树洞里――吃亏就在嘴上――我狼狈不堪地站起来,不敢抬头。――你叫什么名字?――李一斗。――怪不得有如此丰富的想象力,原来是酒仙转世。他的话引起了哄堂大笑。他用双手压下了笑声,喝了一口酒,吧咂吧咂嘴,说,坐下吧,李一斗。坦率地说,我非常喜欢你,你是与众不同的。
  我迷迷瞪瞪地坐下,看着我的岳父把酒瓶塞子塞好,用力晃了晃,举起来,对着门外射进来的明亮光线,欣赏着瓶中那些纷纷扬扬的泡沫,用优美的音调说:亲爱的同学们,这是一种神圣的液体,是人类生活中不可须臾缺少的液体,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它的作用越来越大,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它,振兴酒国就是一句空谈。酒,是阳光,是空气,是血液。酒,是音乐,是绘画,是芭蕾,是诗。酿酒的人,是集诸般艺术于一身的大师。希望你们当中能产生为国争光的酿造大师,到巴塞罗那万国博览会上去摘取金质奖章。前不久我听说,有人鄙薄我们的专业,认为酿酒没出息,同学们,我可以告诉你们,有朝一日地球毁灭了,酒精分子还会在宇宙中飞翔!
  在我们热烈的掌声中,我岳父高举着他的酒瓶,满脸神圣庄严,像电影中常见到的英雄亮相。我感到了惭愧,不该把如此严肃的液体亵渎为尿,尽管它迟早要变成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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