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魂镜全集.com》第55/108页


才撩开帘子,她突然想起来,昨天好像有人来带她走了。那人也是这样掀开联帘子看着她,眼中浓得是无法承载的惊痛。她看到的好像是钴夕照,那个手无缚鸡之力又贪财吝啬的书生。但是,为时已晚,钱小姐虽然想要收回手上的枕头,却还是惯性地投了出去,好巧不巧的,投得还真准,正中目标。

枕头是实心的,里面塞得都是一些麦谷穗子,那分量自然是不用说,钱半城脱手的时候,都忍不住闭上了眼睛,抽动了一下嘴巴,不忍看他的惨状,连一声“小心”都直接吞进了心里,来不及喊出来。

然后,听到“砰”的一声,枕头砸到实物的声音,钱半城自己都觉得疼。他不会这么被她敲傻了吧?虽然本来就是个“呆子”了!

钱半城的心里忍不住有点愧疚,但是她转而又一想,不对啊,在九爷快要得逞的那一刻,她的脑袋里虽然是希冀过他会来救他。但是他不该这么能耐啊?阿三一纪拳头打向他的时候,他都只记得要闭上眼睛。好像不知道,闭上眼睛还是同样要挨打一样?甚至能让敌人更好地命中目标。这样的他,即使赶来了,又能做什么?

如何有这种想法,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在她最危难的时候,她的心里却第一个想到了他,明明是一个几面之缘的人。

昨天,她的意识虽然不是很清楚,但是,她明明看到他是有武功的,身手矫健,出手狠辣,绝不求情,这难道也是她脑海中的幻想吗?但是,如果不是他救了她,那晚出现的还能有别人么?如果不是有人救了她出来,她昨晚一定难逃虎口。

那么,确实有一个人踢开门闯了进来。 这么一想,就只有一种解释,就是钴夕照自始至终都欺骗了她,他本来就是会武功的,只是选择在人前掩饰了自己而已。

一想到他故作执拗地追着她要银子,然后演戏逼真得假装自己被阿三的一拳吓得腿软,接着用内力震慑住了十三太保们的各大穴位。还有她被秋千荡出去的时候,他毫不闪躲,硬生生地停留在原地,做了她的人肉垫子……还有这一次,在明知道九爷不会用马车载着他一同走的时候,他却使着轻功赶了上来,尾随其后,只是为了他心中的不安,以及担心九爷对她不利。钱小姐,突然想要扑上去狠狠得咬他。

他竟然把她当做小丑似得,耍得她团团转,不是找死吗?可恶!

钱半城是一个聪明人,这一刻,思前想后过后,她终于明白了,原来自始至终,他都是以保护者的身份自居着,守护着她的周全,却又小心翼翼地掩护自己不被她发现,以便今后退一步的时候,才不致于拖泥带水,忘不干净。

钱小姐的心里突然微酸,虽然只是猜测,但是她相信已经八九不离十了。他做得这一切都掩饰地很好,他根本不想要让她看到。那么,如果不是这次的意外,如果不是九爷从中作梗,如果不是事态紧急,他是不是永远不会露出会武功的马脚,是不是一直等到她寻了夫家,嫁了人,还这么默默地守护着她。而她像是一个傻子一样,默默地接受着他的恩惠,却至始至终都一字不知。

真傻,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呢?

等等,钴夕照?她的脑海深处,突然有了一个小小瘦瘦的身影,那个总是在她家厨房等着她的小乞丐。 钴夕照俊逸潇洒的脸很难让人联想到瘦骨嶙嶙、肮脏发臭的小乞丐。不同于普通的乞丐,他的衣衫虽然褴褛,头发却疏地很开,发丝根根分开,也没有寄居做窝的各类爬虫,皮肤因为常年在太阳下曝晒,又因为所吃的食物没有什么营养,所以成干褐色,整个人显得有些病态。

把钴夕照联想到小乞丐是毫无根据的,仅仅靠得是钱大小姐的直觉和臆测,但是,她却自信地脱口喊了出来:“是你!那个白馍馍。”是呢,夕照这个名字还是她为他取名的呢,因为每次他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刚好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不是她不记得他,而是十年了,她还以为他死了,或者辗转去了别地谋生。

那一天,她还像往常一样,拿着热腾腾的馍馍和一些熟菜去墙角找他,她等了很久,很久,一直到菜都凉了,一直到她忍不住自己啃了馍馍,一直等夕阳西下,逐渐被地平线吞没,他始终都没有出现过。她以为他生病了,还曾经还担心过。但是,过去了很久很久,一个月,一年,三年,他始终没有回来。几乎让她以为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她的老爹做生意发了一笔财,然后钱府改建了,变得更加的大,连围墙都筑得更加的高了,高得她站在墙的这一头就看不见另外的一头。

尽管这样,她却还是没有放弃,现在想来,当初的她竟然是这么的固执,就连坚持什么都不知道,却依然坚持下去了。她不管老爹肉痛银子,在拆墙不成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大兴土木,移植了两棵树过来,在中间搭了一个秋千架,这样,她每次荡秋千的时候,就能够看见外面的情况。她想,如果有一天他从这里路过的时候,她或许还会看到他。毕竟那里曾经是厨房的后院,是他等待她每次拿吃的给他的地方。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行动首先快于了理智,先一步就这么做了而已。“你到底去里哪里?”这一句话,她从他爽约的那天开始,一直藏在心里,如今终于可以亲口送给他了。她喃喃出口,像是问候久违的老朋友!可不是么?十几年前见过的人,一旦走散了,十年后还能重新见面的还能有几个?

钴夕照脸上的神色很奇怪,其实,他是太震惊了,他心中的那个善良美丽的小观音,竟然还记得他。于她而言,她的一饭之恩或许只是举手之劳,但是,正是那个小小的馍馍,保住了他的命,也才让他有了今天。

她出身富贵人家,自然不懂在外飘零的乞丐生活会是多么的煎熬。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乞丐甚至比路边的野狗都不如,他们常常蹲在权贵们丢弃残羹剩饭的地方和野狗抢食。从出生以来,那块白白的馍馍是他见过最好的食物。而他自小行乞以来,在别人眼中看到的只有厌恶和警戒。

他们总是“去去去……”地及早地打发他离开,仿佛他挨近一分都让人容忍不了,会染上什么传染病一样。事实上,他不过是卑微地乞求一点点可以饱肚的食物而已,却好像做尽坏事,十恶不赦地过街老鼠似的,这么被这个世界所不容。只有她不但不躲得他远远地,还会伸手纤白的手腕,掰开他满是淤泥的手指,把白馍馍放进他的手中。

“快吃吧,要凉了。”她脆生生的身影在耳边响起,看着他吃得狼吞虎咽,笑靥如花地蹲坐在他身边。他不自在的移了移,她就也移了移,一点也不嫌弃他身上的脏臭会弄脏她香喷喷的衣服。

那不是一块白馍馍,她给予他的太多,尊重、平等、希望……还有生命!

十八 误会

在那消失的十年里,他究竟去了哪里?这个问题的答案,他要如何说得出口。难道回答说,他没有爽约,只是被杀手组织的人打晕带走了,然后像是畜生一样喂养,像野兽一般训练?他本来以为双手染满血腥地爬出了地狱,终于可以免于一死,逃出生天,回过头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更深地陷了进去,成为了地狱里杀人如麻的修罗。

在她的善良面前,他满手血腥地自惭形秽。他假死摆脱了组织,却依旧可以闻到身上挥之不去的罪孽。多年后的今天,他们再次相见,她或许还是当初的那个她,而他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他了,现在,他的手比过去行乞的时候更加的肮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他都觉得自己与她相较甚远,甚至越来越远……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的身上,揽满了仇恨,不知道什么时候,组织就会发现了他的踪迹,然后派人除掉他。背叛了主人的狗,与其留着被别人驯服,将来咬主人,还不如亲手宰了它。

他生活的圈子已经和她截然不同,他原本没打算和她再有牵扯,只希望一个擦肩而过,看看她过的好不好就好,见了面却又不满足,心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就好,留在他身边做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就好。接着他又任由自己的心意留了下来,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是这么一个意志不坚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打破他最初的设想,不断地沉溺其中。

他怕她会被牵连着拖入泥藻。而这也是他最不希望的,于是他撒了一个谎:“或许命不该绝,天无绝人之路,我失散多年的亲人找到了我,把我带了回去,因为他们急着离开,所以 ,并没有来得及告诉你。”但其实,他更怕她知道他的真面目,他害怕她面对他的时候,也会露出一脸嫌恶的表情,那将是她无法承受的。

“哦,那还要恭喜你。”钱半城是由衷地为书生高兴,但是一码事归一码事,很快,钱大小姐就又杏目圆瞪,“钴夕照,为什么伪装成不会武功的样子,耍着人玩很开心是不是?”

普通的书生都会有这么好的武功吗?他一定还有什么事情瞒着她,虽然知道,但是她也没有追着别人的事情刨根问底的权利。

有一点,她钱半城却是不能原谅的,他明明会武功,却愣是装作肩不能挑的弱书生样子,故意在她面前演戏,明摆着耍她么?看着她在他面前丢脸,他很开心?如果他会武功,接住从秋千架上飞过来的她是轻而易举地事情,躲开她更是不费吹灰之力,却还是任由她摔个七仰八叉。

“钴夕照,把话给我说清楚,为什么隐瞒你会武功的事情?”钱半城对他的欺骗耿耿于怀,誓要打破砂锅文到底了。

钴夕照顿时词穷了,要说十年前他为什么不告而别,为了亲人,这还说得过去,但是,为什么要隐瞒武功,尤其是在她面前演了那么精彩的几慕戏码,这个还真不好一下子圆回来,但是看着钱半城威逼的样子,也定要他说出个所以然来,钴夕照暗暗转过了一下站立的姿势,准备及其没有面子的遁逃,就让他在她心中留一个无赖的形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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