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四少全集已完结》第191/194页
第二天是圣诞节,叶子安的烧已经推下去了,可叶芳菲不愿再带叶子安出门儿――毕竟是冬天,屋里屋外一冷一热,难保发烧感冒。大人就算了,孩子未必扛得住。
圣诞节这天,是佟易安陪着叶子安过的,抛开其他所有事儿不说,这是他亲闺女,也是这辈子第一个孩子,自然也是宝贝这哪。
叶芳菲是一个人出的门儿,没有人陪着,也没那必要,在苏黎世都住了四年多,还能丢了不成?
圣诞节的苏黎世更是热闹非常,叶芳菲沿街逛了逛,吃过午饭,下午则一直沿着较为安静的河畔散步。
夜幕垂临时分的苏黎世,一向是叶芳菲最喜欢的――天空从白天的海蓝色转为夜晚的宝石蓝色,处处灯火通明,河畔行人三三两两,叶芳菲时走时停,有时候停下来,便目不转睛盯着河水看。
起初,是看河水,又过了会儿,发现桥上立着一个人,因为隔着一段距离,所以脸看不大清。可叶芳菲还是能感觉到,夜色与灯火交织下,熟悉的眉目,清浅却又极美,唇是最吸引人的,似乎没有初时那么凉薄。
叶芳菲放慢脚步,缓缓向桥走去,因为走得极慢,所以好久才到。
“叶芳菲。”苏景默极少连名带姓地叫她叶芳菲,可这样儿的叫法,反倒显得柔和,而非生疏。
“手怎么了?”苏景默一眼就看见叶芳菲手上的痕迹。
凌晨烫得实在厉害,滚烫滚烫的热水,一整杯倒在手上,到现在,还有一大块儿淡红色的印记。
“还疼不?”苏景默握住叶芳菲的手,刚握住,叶芳菲又抽了回来。
叶芳菲先是摇头,这才道,“今儿凌晨安安发高烧,我给他降了温 以后口渴,就去倒水喝,结果因为懒,摸着黑去的,刚倒满一杯水,全洒在手上了,倒是不怎么疼,可那杯子,我没再要,因为我想,这回它烫了我,我捡起来,下回指不定还得烫我,我不想被烫,所以索性不要了。”
“可下回它不一定会再烫你,再者说,你喝水总是要拿杯子,兴许,这杯子以后不会再烫你,倒是旁的杯子会烫你。”苏景默说的话听着有点儿绕,其实和叶芳菲是一个意思――话里有话。
“那我就不喝水。”叶芳菲望着桥下的河水,像是忽然想到什么,笑道,“以后只喝酒,酒总不能烫我。”
“叶子,”苏景默轻轻把叶芳菲身子扳过来,对着自己,“对不住!”
“苏景默,我之前说过什么,你还记得不?我们的关系仅止于此,你要是乐意,我们就这么着,要是不乐意,你想去哪去哪儿,我不会赶你,更不会拦你。”
“就这样儿一辈子?”苏景默沉默了一会儿,说了一句,“我心疼你。”
“没事儿,我扛得住。”叶芳菲转生就走,一刻不想多待。
苏景默就像是那杯子,烫疼了,且疼得过了,所以叶芳菲不愿再让他烫一回。
当年不管不顾时候,只知道甭管他要干什么,她都随着他,可他压根儿不在乎,不看她一眼,避之不及。
后来她走了,他有了个儿子,她也有了个闺女,结果这时候,他追来了。
苏景默,你的话儿,究竟有真心实意的不?
苏景默曾经那么肯定地说,结婚时一辈子一次的事儿,不能出了岔子,尤其刘桑还怀了孕,更是万事得留神。
可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刘桑甚至给苏景默生了个儿子,苏景默还是跟刘桑离了婚,来了苏黎世。
人年纪大了,也就没那么多想法儿,叶芳菲如今已经是三十三岁的人儿了,也是当妈的人了,不能再像当初那么不管不顾。
叶芳菲走得极快,跟上桥时缓慢的步子截然不同。
脑子里还是苏景默那句,“我心疼你。”
叶芳菲走出好远以后才停下,面前还是河,静静流淌的河,叶芳菲深深吸了几口气,忽然觉得,左手心儿疼得像是要烧起来。
苏晓儿当初说,有人说,手心儿有朱砂,且又能合到一块儿的俩人,将来指定能成夫妻。
当时叶芳菲听了这话儿,心里偷着乐哪。
现如今再看看手心儿,那块儿特别难看,跟周围肤色都不同的色泽,每看见一次,都像是要提醒她――什么手心儿朱砂能成夫妻,全是扯淡。
现在朱砂也没了,叶芳菲反倒觉着,那话儿不是扯淡。她手心儿的朱砂被自个儿给燎了,所以说,她跟苏景默这辈子都没戏。
叶芳菲抹了把脸,有些湿,好像是哭了。
抬起头看向河对岸,各色灯光倒影在河面上,煞是好看―有莹莹的碧色,也有温暖的橘色。
叶芳菲继续沿着河岸走,走了很久,终于到了另一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