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未央》第70/100页


“一点儿默契都没有,呵呵,幸亏不是一对儿。”

她笑着拢了拢头发,很突然地转身离开,没有说再见,只胡乱挥了挥手臂,算做告别,大衣给风鼓满,她低头倾身,逆风而行,长发纠缠飞扬。蒋捷第一次发现,她的背影,竟是如此单薄。

为什么如此匆忙地转身?因为你,不能抑制自己的眼泪了吗?

春天悄悄来临,阳光充足的艳阳天。整整一个冬天,跟周正缩在北郊的大屋里,被他当猪一样地养着,难得春天终于解放自己。蒋捷倚着码头的栏杆,对着一望无际的汪洋,想起冬天里和文瑜的告别,就象她说的,“被你欠一辈子有什么不好?也算把我铭记在心,对不对?”

。铭记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方式,可是很多年以后,记住的也许就是个名字,而记得他的原因,却忘了。

“喂!” 肩膀上给人重重一拍,“想什么这么入神?”

是迟到的小钟。

“我开车开了两个小时过来赴你约,你住在附近却还迟到?这说得过去吗?”

“我刚从台湾回来,在倒时差,睡过头啦!” 小钟想跟小媛求婚,找蒋捷出来跟他选钻戒。

“我怎么知道女孩子喜欢什么样的,你应该问问你的女同事比较好吧?”

“都说GAY很有品味的,看你现在的行头,” 小钟细细打量着蒋捷,他穿着条咖啡色的条绒休闲裤,条纹衬衫套着RAULPH

LAUREN的新款奶油色的毛衣,整个人精神百倍,容光幻发。他有些吃惊地说,“面露桃花,眼含秋水,谈恋爱了吧?你?”

接着又恍然大悟的模样,“难怪每次你爸爸妈妈都吞吞吐吐,你是不是搬出去跟人同居了?”

“嘘!” 蒋捷一把拉起小钟的胳膊走开,这家伙大声嚷嚷,周围的人都回头看。

“你怕什么啊!鬼子又听不懂中文。快招,别打岔。”

蒋捷放手,对小钟郑重其事地承认,“我是在恋爱。”

“跟谁啊?” 两眼放光,小钟把自己要求婚的事忘到脑后。

“不跟你说就怕你大嘴巴,到处嚷。”

“不会,怎么会?我保证守口如瓶。”

“你能才怪。”

蒋捷对珠宝真是一窍不通,倒是小钟跟柜台小姐讨论得热火朝天。他几乎把每一款都仔细看过,不停地做成色,清晰度,当然最重要还是价钱的对比。小姐很耐心,不时朝一边蒋捷看看,不厌其烦地回答着小钟反复重复的问题。最后他拿着其中的两只问:

“那,为什么都是三颗石头,质量差不多,价钱却差这么多?”

“因为这一款是特别设计,” 小姐指着其中一只说,“而且是限量发行的,这就形成了价格差,你看,一款是有钱就能买到,另一款是有收藏价值的。那,”

她想了想,指着蒋捷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就象这位先生这款‘长夜未央’

,是首饰设计大师福尼汤逊为千僖年设计的,全球市场只发行一对,一只男款,一只女款。听说最后的买主买下一对戒指以后,当场毁了女款,只留男款。这款戒指的价指当时就翻倍了呢!真的是名符其实的价值连城啦!”

柜台小姐大概也因为亲眼目睹了这款设计的上品感到荣幸,讲得脸上浮着红晕。蒋捷有些诧异,他从来没想过这只戒指背后的故事,低低问了一句

“请问,你刚才说这款叫什么?”

“‘长夜未央’ 。因为你看这个符号,” 她指着看似JJZZ字母缩写的图案,“是有故事的。说的是,”

好象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妥,“我是不是太罗唆了?”

“请继续说下去。” 蒋捷连忙鼓励地冲她点头。

“噢,”

女孩子脸上的红晕慢慢散开,“一个猎人爱上一只会唱歌的夜莺。而这只夜莺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才会出来,猎人因此射死了太阳,这样他就可以时刻和夜莺生活在一起。这激怒了天神,绞杀了猎人。夜莺每夜在猎人的坟前心碎地泣血歌唱,他的歌声那么悲伤,把重生的太阳都感动了。于是太阳请求天神赐给猎人复活,并在林外画了个圈,阳光永远不能穿透丛林,夜莺和猎人就生活在那里,分分秒秒都是团圆的夜晚。”

42

沈兵推门走进二楼的书房,诺大的房间空荡荡,阳光慵懒地打着旋儿。他转头,果然看见周正衣着随便,双腿伸长搭在茶几上,本来掩着脸的报纸撤低了,露出加勒比海阳光垂慕过的黝黑的脸孔。

“气色不错,头上插根毛,就可以冒充土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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