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归红楼全集.com》第510/522页


薛宝钗被一番严刑逼供下,吐露了真像。她不忍日日受傻丈夫虐待,又想着能守寡后改嫁,便命莺儿去外头抓了只黄蜂来,偷偷趁着夜里扎在丈夫手腕上。因扎的位置是平时看不太到的位置,所以一直没人发现。加上她平日在家时的印象也是个温和大方,隐忍宽厚的人,所以一家人竟没一个怀疑她。

右相夫人得知她想改嫁,又是一番拷打,最后得知薛宝钗是想改嫁给她的表哥,贾家的那个衔玉公子。只是还没等得宝钗按部就班出府独居,那贾家就遭了殃,不但大房被夺了爵位,那二房更是因为窝藏赃物被通家流放了。

而早在几月前就有消息传了回来,那贾宝玉不忍途中艰辛,得了热症一病不起,最后病死异乡,连棺材都没有,就被押送的衙役草草卷了草席丢到乱葬岗去了。

薛宝钗是早就对自个的改嫁完全无望了,因此稍作拷打就全吐露了出来。原以为自己是必死无疑了,可谁知右相一家竟还要养着她。用右相夫人的话说就是:“你生是我郑家的人,死是我郑家的鬼。这辈子你就别想再踏出我郑家一步,我要你日日夜夜受良心的折磨,死后你也不得入我郑家的祖坟!”

这回也不知她是寻的什么法子从郑家逃了出来,可最后还是得灰头土脸的回去。她深知,自个已经没家可回。自打祝渊一伙被抓,她哥哥和母亲也一起被抓了起来,她嫂嫂一看薛家有事,立刻丢了一纸和离之书,回娘家改嫁去了。她身无分文,若是不回郑家,最后只得落个流落街头的下场。

薛宝钗害死丈夫这么大件事,整个京城谁不知道?还有那说书的,稍改了改名字,就把整件事一字不改的当做段子在茶馆里说。一时间薛宝钗成了毒妇恶妇的象征,谁跟她沾上边,那真真是好不了了。

小红跟贾芸商量道:“这如此只怕消息会越传越开了,为了不给小姐惹麻烦,咱们还是早些动身吧。”

贾芸也赞同早些动身,便连夜派人去给商人的人送了个口信,当晚就得了回信,说是可以提早走。于是第二日一大早,趁着城门刚开,小红和贾芸分别去国公府和将军府打了个招呼,就带着行李出发了。

这一路也是先走陆路到胶东沿海,行了三日,皆是风餐露宿,众人皆是苦不堪言。最后吴均瑜商队的人找到小红贾芸问:“二位这是逃难还是去探亲戚,若是探亲戚,咱们大可不必这么着急。要知道这船队出发也得提前一周通知了码头才给放行,咱们就算到了胶东也得等上七日。

“若是担心京城夜长梦多,那咱们也早就出了京城,只要出了城,这还谁能找得到?去胶东的路至少有七八条,咱们走的也不是商道也不是官道,二位若是担心有人想牵连男爵一家,也是白担心了。”

小红和贾芸一听觉得也有道理,便决定下一次不在露宿,找个落脚的地方好好休整休整。

这一日,商队到了胶东境内,在一个小村里落脚歇息。这村子不大,人口也不是很多。村长第一次接待这么多行脚的商人,拿了一锭的银子,脸都乐开花了。不过他没乐多久就乐不出来了,竟苦着脸把银子要还回去:“各位商爷恕罪,咱们这小村没多少好屋子给各位爷歇脚,最好的一间屋子,也是咱们的租庙,因请了一个神仙样的尼姑来驻庙,不方便让各位进去打扰。”

小红一听笑道:“村长不必担心,我家爷不拘住哪儿,有个地方打盹就好。至于我,我可以去求求那位师太,出家人慈悲为怀,应该不会为难我。”

村长只得硬着头皮带小红去那祖庙见师太,一路走一路还嘱咐道:“这位奶奶请见谅,师太有些爱清净,平日都不喜我们去打搅,若是奶奶觉得她出口不逊,可别跟她一般见识。咱们这小地方,难得能有个游方的师太肯造访,平日都当她是菩萨供着。”

到了庙前,村长竟然敲了敲门就跑走了,只留了小红一人在那儿。小红还纳闷,到底什么妖魔鬼怪这么可怕,谁知门吱呀一声开了,里头竟走出来一个面容清秀动人的年轻尼姑。

女尼出来见到小红不是村里的人,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合掌垂首念了句“阿弥陀佛”,又问:“施主有何贵干。”

小红却整个人都傻了,看着那女尼半晌说不出话来。

与此同时,在北美加利福尼亚州,雪雁的肚子已经四个月大了,这些天来,吴均瑜除了每天忙着发展庄园,就是关心她想吃些什么。每天见了雪雁的第一句话就是:“老婆想吃什么。”

雪雁有一天被问的不耐烦了,冲他吼了句:“我想吃屎!”结果吴均瑜还追问了句:“你想吃狗屎还是羊屎。”气得雪雁砸了他一头的包才跑掉。

书澈的肚子稍微比雪雁大两个月,她有六个月了,而雪雁也不让她再做事了,本来管家也不需要怎么做事,只要指挥好下面的佣人就好。书澈也乐得轻松,每日跟着雪雁一起养胎,吃得好睡得好,几个月下来生生胖了一圈。

而吴林庄园因为女主人有孕,再也没开聚会了,倒是把周围的领主们闷的快长毛了。最后吴均瑜的乐队竟变得火热起来,无论哪家开宴会都请吴均瑜的乐队过去,到后来因为太抢手,而变得不得不预约起来。

雪雁趁机给吴均瑜出法子,干脆趁着乐队火热的阶段,在镇上举办一个音乐会,再多请几个乐手来,扩大乐队的规模,来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公演。

第四百零六章

吴均瑜有了这个主意,疯的跟什么似的,每天拉着江五到处跑,还甚至请商队的人去北欧等国请那些没名气郁郁不得志的演奏家过来北美。..

等雪雁的肚子有五个多月时,吴均瑜的乐队这才算是到位了。只是这时候演奏的多是交响乐和圆舞曲为主,雪雁又提议加入后世的流行音乐元素进去。那些乐队的成员听着雪雁哼出来的曲子,都很感兴趣,每天听完雪雁哼一小段,就钻到一楼的娱乐室里开始写曲编曲。

而苏珊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被发现了天籁般的歌声,结果被吴均瑜强制编收进乐队里去。苏珊哭笑不得,只能做了主唱,谁知这一唱,竟在公演上出名了。

苏珊姓希乌尔,全名叫苏珊-丽安娜-希乌尔,成名后就被大家亲昵的称做天使丽安娜。她的父亲虽然对女儿抛头露面有点怨言,但吴均瑜的乐队并不像以前那种夜总会里卖唱的那般低级,不但不让苏珊跟客人聊天,还把苏珊护的死死的。甚至还请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当了苏珊的保镖。所以到最后,苏珊的父亲也没在说什么,任凭他们“乱来”去了。

苏珊每日除了练习唱歌,就再不让她做什么事儿了,她也只能跟着雪雁和书澈养生静修。雪雁身边只有燕儿一个贴身女佣,燕儿也有些吃不消,最后又多请了几个帮佣,把除了照顾雪雁之外的事都丢给了帮佣才算好一点。

这一日,苏珊正靠在沙发上,跟雪雁学一首后世很有名的英文歌《my-heart-will-go-on》,突然燕儿从外面冲了进来,把起居室里的三人吓了一跳。

“太太!小红一家来了!到码头了!”燕儿笑得那叫一个夸张,下巴都差点没笑脱了。

听到这个消息,除了苏珊,雪雁和书澈都尖叫了起来。雪雁更是一个鲤鱼挺身从沙发上蹦了起来。把苏珊吓得赶紧过去抱住她:“你不要命了,被男爵知道要掐死我的。”

书澈也是激动的不行,爬起来就要去换衣服接人。燕儿也赶紧拦住她:“你怎么跟太太一个德行,说风就是雨的。这码头到庄园好歹也是三四个小时呢,刚才是商队的人提前骑马回来通知一声,好方便安排他们入住的。听说光卸货就得大半天呢,这会子急着过去,他们也回不来啊。”

书澈在原地急的团团转:“苏珊放开你太太,燕儿放开我,我们又不去帮忙卸货。就是去接个人而已。”

燕儿扶额无语,先生你快点回来吧,她一个人顶不住啊,这俩大肚婆都要疯了。

也许是老天爷怜悯,燕儿的心声还真的被传达出去了,大厅里正好传来吴均瑜那傻兮兮的大叫:“老婆老婆老婆,你那个便宜侄子带着他老婆一起来看咱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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