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鹰天下全集Zei8.com》第35/1126页


“你今晚就睡那张吧!”这时埃玛指着旁边的一张放着铺褥的木床“那个人家里出事情了,一时半会的也回不来,你就现在他的床上睡吧,明天我再带你去看看咱们上课的教室,下午你自己去买一床褥子!”

“谢谢啦!”宋子华报以微笑。

别看这楼比较破旧,通风透气还是挺不错的。再加上被褥暖和舒适,宋子华美美的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清早才醒过来。其他三个室友也都醒了,四人漱洗了一下便出门了。

“埃玛,我们现在是去上课么?”

“上课?当然是先吃早点了!”马克大声说道。

“嗯,吃完了早点就去上课!虽然说咱们的课程不怎么管用,不过那个导师还是满严厉的,谁要是无故旷课达到一定次数就会被勒令退学的!”埃玛说道。

“真的这么无聊么?还有我们有没有什么课本,要不要做什么笔记之类?”宋子华追问道。

“课本?笔记?你说什么呢!”埃玛三人一头的雾水“我们商业课程只用带着人去听就行了。到时候你可别觉得无聊想睡觉!”

说话间四人来到了餐厅。整个学院有不少餐厅,分别针对不同层次的人。平民的子女可以去普通的餐厅用餐,权贵商会的子嗣们一般都会选择比较豪华餐厅的用餐。宋子华四人来的就是学院中最为豪华的餐厅之一。

两个金币买了一顿普通的早餐,宋子华唏嘘不已,虽然富贵鱼日进斗金,但那毕竟是村子里的,自己也不好拿来乱花,看来以后还是去普通平民们去的餐厅好了!

“一般来到这里的都是普通的商会和权贵,那些大商会还有大贵族的子女们是不来这里吃饭的!”马克一边吃一边说道。

“怎么,还有比这里更好的餐厅么?你刚才不是说这里是最好的餐厅么?”宋子华奇怪的问道。

“这里的确是最好的,不过别人还是看不上!”马克酸酸的说道“我告诉你啊,咱们梦罗克城中最大的贵族就要数城主大人了他可是帝国的侯爵,最大的商会就要数阿斯兰商会了,那可是帝国数一数二的商会。如今城主大人的女儿和阿斯兰商会的少会长都在咱们学院之中学习呢。像他们平时吃饭都是有人专门负责的,很少会来这里呢!”

“城主大人的女儿!”宋子华默念着,自己上次就是为了这个城主女儿过生日专门去送五十条富贵鱼,结果自己连城主府大门都没有看到一眼,还白白流了一趟鼻血。

“干嘛,你不会也是为了城主女儿来的吧,我告诉你想都不要想啊!”迪尔拍着宋子华肩头“你知道阿斯兰为什么不在首都学习偏偏跑道咱们梦罗克学院来吧,就是为了这个城主小姐!”

“哦,我并没有这个意思!我这次来真的是想要学习一下这里的商业的!”宋子华诚恳的说道。

“就是么,你这样想就对了,就算阿斯兰没戏,那也有我呢,什么时候轮到你啊!哈哈哈!”马克大笑起来。

“算了吧,就你这德性,一看到女人就两眼发直,除非城主小姐瞎了,否则八百年都看不上你!”埃玛嘲笑到。

“怎么,这个城主女儿很吃香么?”宋子华不解的问道。

“吃香?何止是吃香啊!这么说吧,如果你能够娶到她成为城主的女婿,那你这一辈子什么都不用愁了,别说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用愁了!”马克说道。

原来在这个世界中做城主是这样的吃香啊!

吃过了早点,四人一起来到了听讲的课堂。整个学院划分成七八个区域,每个区域都有自己教学的地方。靠近大门的区域是教学魔法斗气的,靠近后面则是炼金,商业,大陆历史地理等杂学了。

走进一个很大的教室之中,里面已经有着近百名年纪相仿的男子坐在其中,没有一个女的,不过这也难怪,一般商会都会把自己的继承人送到这里结交人缘,而继承人又怎么会有女的呢?

宋子华四人走到了最后的座位坐下。

“看到没有,最前排那个就是小阿斯兰!”马克指着最前排的一个背影悄悄地说道。

片刻之后一名身着长袍的导师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一个厚厚的本子放在前面桌台之上,今天的授课正式开始了!

好容易等到上午听完了,埃玛等人闲来无事又陪着宋子华转着整个学院,将各个授课地点,授什么内容都和宋子华一一讲解了一番。等到逛得差不多了,四人又走出了学院大门。学院并不是封闭式的,随时都可以进出的。不过一般很少有魔法学院和斗气学院的人进出,他们都忙于修炼和冥想,也就学习管理和商业的人,每天上午听完课,下午就闲来无事了,再加上手中都有着不少的紫金币,就出去玩耍了!

“喂,我们要去城南转转,听说那里的集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迪尔问道。

“不用了,我还是回去收拾一下那些被褥来,否则今天晚上又要睡别人的床了!”宋子华在附近雇了一辆马车回别墅拿一些用品来。村民们知道宋子华入学了都好奇的问东问西,麻利的将一些生活用品打包起来塞进马车中。

上午一般都是学习商业课程,到了下午别人都出去散心玩耍的时候,宋子华则去大陆历史地理的课程学习。大陆的历史和地理谁都可以去听,并没有要求人人必须去就像是以前上大学的选学科目一样,所以每次去的时候人并不多而且也不固定。对于宋子华来说既然要融入这个世界中,了解它的过去是必须的,所以每天宋子华都去从不落下!

经过一个月的学习和相处,宋子华对这里的商业大概有了一些了解。别看这个世界各种各样的货物成千上万琳琅满目,但这里的商业属于最初等的。也就是最常见的南货北运赚取差价罢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这里帝国最大的商会会在整个帝国上下各大城市都会有分会,这些分会有两个重要的职责,一个就是贩卖商品,还有一个就是将当地特产的东西或者常亮比较大价格比较低的东西收购过来运到商会在其他地方缺少这种货物的分会。如此一来整个商会就相当于一张大网将帝国内的特产笼罩在其中。一旦这张网形成了,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商会基本上很难垮台,所以大陆上才会有这么多的百年千年商会存在。

商业课程上所讲述的知识,大部分都是第国内各种商品特长的产地,以及它们的成熟期,它们在哪里比较畅销等等。难怪来听课的人都是只带脑袋不带纸笔呢,这些东西对于那些大一点的商会来说早就是滚瓜烂熟的了。

下午的历史课程中,宋子华第一次真正的了解到了这个陌生的大陆。

在这个充满了斗气和魔法的大陆,原本是由两个强大的种族所统治,神族和魔族,他们一个掌握魔法一个掌握斗气,他们从不来往且相互争斗万年不休。按照能力的强弱,他们又分为神王神人和魔王魔仆。但是在距今十万年前的一次神魔大战中,实力强大的神王和魔主都相继陨落,所留下的都是相对较弱的神人和魔仆。后来神人魔仆逐渐开始了来往并通婚,最终融合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新的种族,人族!

人族来源于神族和魔族,所以他们天生就有两种天赋,魔法天赋和斗气天赋,如果体内魔法天赋要远超斗气天赋,那么这个人总体上就会呈现魔法天赋,就有机会成为强大的魔法师。如果体内斗气天赋要超过魔法天赋,那么这个人总体上就会呈现斗气天赋,经过训练就能成为强大的战士。如果这个人魔法天赋和斗气天赋相差无几,那么他的天赋就会呈现的很弱,很难有机会成为强者。如果这个人的魔法天赋和斗气天赋正好相同,那么这个人就彻底什么天赋天赋都没有了,而这种人则会被称为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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