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天慑地全集》第14/64页


“鼠辈,吃我一刀,虎咆!”云牧说着,大吼一声,身上气势陡争,手中短刀猛的一晃,斜斩而下。

那蒙面盗匪被云牧这声突然间出现的‘虎咆’一震,动作便不由迟缓了些许。但就是这一刹那的迟缓,云牧手中的短刀已如流星坠地般,划破夜空,朝他肩窝处斜斩而下……

“小小真气境,也敢放肆!”那蒙面盗匪虽然慢了一拍,但他却不认为眼前这真气境的小家伙能耐他何。当下冷哼一声,手中弯刀上挑,想将云牧手中的短刀弹向一边,使他中门大开,好一刀结束战斗。

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云牧这一刀所携带的力量,居然与气变境的武者不相上下。是以,他掉以轻心的一刀不仅没有将人家的短刀弹开,还使他手中的弯刀弹了回去……

哧……

云牧的短刀结结实实的砍在了那蒙面男子的肩膀上。八十石巨力的强大冲击力,直接使得云牧的短刀生生将这蒙面盗匪劈成了两半……

看到自己将比自己高一境界的强盗劈成两半,云牧当场便愣了下。但很快他便回过神来,没空去理会自己为什么会如此轻易得手,也没空去高兴自己越级而战居然还能战胜。他只知道,在战场上,稍一疏忽,便会像这个被自己一刀斩成两伴的衰货一样,被人觑准空隙,一刀结束。至于总结经验,等战斗结束了再说也来得及。

“阿贝依,我来助你!”云牧没有理会被自己劈成两半的家伙,转身朝阿贝依所在的方向掠去,边吼道。他这么做,自然也是有震慑对手,打乱对手心神的意思。“尔等鼠辈,大爷一刀便够了!”

云牧气势如虹,刚开一刀之威,更是助长了他的气势。而此同时,一声雕唳与一声蟒啸同时传来,它们的战斗也结束了。如此一来,阿贝依也是长啸一声,鞭影翻飞,如蛇吐信,瞬间加快了战斗步伐。

那蒙面强匪与阿贝依的境界相同,但是阿贝依在服食了那‘无名果’之后,对真气的控制如臂使指,手中的鞭子更是可柔可刚,如今她的攻击速度瞬间加快,如雨打飘萍,疾若翩鸿。待云牧飞纵到她身旁,一刀朝那蒙面强匪斩去时,那蒙面强匪慑于二人二兽的威势,已于不慎之中,被阿贝依一鞭刺进了喉咙……

而云牧一刀没有收住,直接将他的半边肩膀给砍了下来……场面血腥凶残,唯有收工之后,云牧才发觉这血腥气有多恶心,差点没忍住,丢人的在阿贝依面前呕吐起来。

阿贝依则是有些意外的看了云牧一眼,她开始也没想到云牧居然能够越境斩敌,不过想想,她又觉得云牧能有此实力,定与服用了那‘无名果’分不开干系。根本想不到,云牧在这半晚的时间里,已然将体内的真气去芜存精,凝炼了两倍有余。单论力量,如今他早已达到气变境的要求,但是真气境的屏障,却依然还未到来。

阿贝依上前掀开那些蒙面人的面巾,眉头不由悄悄锁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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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震怒

“怎么?你认识他们?”云牧看到阿贝依的神色,不由问道。

阿贝依点了点头,道:“他们是莽山圭莽族人,这个人叫圭瓦赤,在圭莽族中,也算勇武之士。”

“既然同是莽山人,为何还要杀你呢?”云牧不解的问。不过问完之后,他便有些后悔了。这种事情,并不是他这个外人能够插手的,而且他也不想插手,只想快点回到龙头村,跟大家报平安而已。

不过阿贝依似乎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则是将事情娓娓道来,“莽山之中,有两个大族,一个是圭莽族,另一个就是我们的莽灵族,其他数个小部落都依附在这两个大族下生存。不过,十年前圭莽族与飞云城新来的城主勾结,在那位城主那里,他们得到更多更好的兵器与铠甲,使得他们一族的力量直接超越了我们莽灵族。”

“五年前,圭莽族积蓄了足够的力量,便想统一莽山。本来以他们的力量,应该是可以实现这个愿望了。但就在这个时候,我母亲居然突破了,使得圭莽族的愿望瞬间化为泡影。不过在两年前,我母亲被两位地法秘境强者偷袭,身受重伤,差点连本命灵兽都死了。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们莽灵族便开始受到圭莽族的打压,虽然明面上他们忌惮我的母亲,但是这些都只是试探,他们想知道我的母亲是不是真的带伤在身。”

云牧露出一丝苦笑,心想反正听了,就听到底吧!“难道他们就不怕你母亲未受伤,直接将他们灭族吗?”

阿贝依摇头道:“他们怎么可能会怕,他们有靠山啊!只要他们抓到我,将我送给那位好/色的城主,就算被我母亲发现了,我母亲也无法拿他们怎么样的。”

云牧轻轻抚了下额头,道:“那么,我还是用‘铁羽’送你回家吧!省得你不小心又被人给抓了,以后你还是少出门为妙。对了,你那只紫睛七彩蟒怎么办?”

“不用担心,我有下品地法法器‘养灵塔’!我这次出门,本来就是想要寻找一只强大的灵兽来当我的本命灵兽的。如今任务完成了,也是时候回家了。”阿贝依说着,从腰间的一个小香囊中掏出一个看起来小巧玲珑的小塔,冲着紫睛七彩蟒一招手,便见紫睛七彩蟒化为一道玄光,没入小塔之中。

云牧盯着那个有七层高,但只有巴掌大小,全身晶莹剔透,给人一种秀气感的小塔看了看,末了问题道:“这东西,有的买么?多少钱一个?”

阿贝依点头道:“当然有的买,不过要到大城去。离这里最近的飞云城便有的买。只是购买这样的法器,需要钱可不少。我这尊养灵塔,可是发了五万金才购买到的。当然,如果有灵晶拿去换的话,就省一些了。因为灵晶有助于地法秘境者修练,所以灵晶比黄金更受修练者欢迎。”

听到这个价格,云牧差点被吓得跳了起来。五万金,这是什么概念?一金就足以让一个五口之家,舒舒服服像个老土财一样过上一年了。五万金,那就是一个五口之家,只要平平安安的,便能过上五万年。当然,这只是比方。而事实上,五万金,给那些有钱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就像二十一世界现代社会,一万块钱给一个普通人足以生活上一年。但是对那些有钱人来说,一万块钱,还买不到一瓶好酒。这就是贫富之间的差距。修练者与普通人,永远是无法相比的。

云牧点了点头,末了问道:“那么灵晶又是什么东西?”

阿贝依奇怪的看了云牧一眼,解释道:“灵晶,是天地灵气所凝聚而成的一种晶体,以灵气的凝聚浓郁与否来划分阶等。对于武者来说,灵晶没什么用,但对于修练者来说,灵晶的作用,比起武者所使用的‘灵血丹’来要大得多。因为修练者可以直接吸收灵晶内的灵气,来增加或补充体内‘法力’。一般一万金便可换到一斤下品灵晶,但若是上品灵晶,百万金也不见得能够换到一斤。更别说极品灵晶,或是圣品灵晶,亦或是神品灵晶了。”

“原来如此!对了,像‘养灵塔’这种法器,常见吗?”云牧问。

阿贝依点头道:“还算常见吧!毕竟许多有钱的武者或是修练者,都会拥有自己的异兽,或用来战斗,或用来骑乘,而这时候,拥有一尊养灵塔,就是必需的了。”

云牧在心中思量着,这么常见的地法法器,都要这么贵,那其他地法法器呢?啧啧……钱啊!真是个王八蛋!

召来‘铁羽’,云牧道:“走吧!我送你回家!咱们边走边聊。”

一路上,云牧让阿贝依给自己扫了扫肓,免得将来自己出来混,还不知道什么东西是宝贝而遗憾的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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