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剑之十大杀手》第13/29页


“一定,他一定会等下去,直到杀了我,喜欢杀人的猎人,愈是难杀,便愈感兴趣,何况,只要继续对了”炼狱道“去路,就算一年、两年后再来猎杀,也一样可以。难度更高,便更具挑战性。”
“严寒将至,咱们先宰杀一头猛兽,再撕下兽皮铺在身上,便能耐寒。”
“不,兽皮带兽血,血腥味与人血有别,必然暴露行藏。”
“那……还有甚么能给铺上身御寒啊?”
“有,是人皮!”
“甚么……”
么字还未吐出,大变遽生,司马玉郎顿觉身上失去了六两血肉,苦海左、右手各自在自己身上挖走了三两。
三两是双目,还有三两,是咽喉血管子。
玉郎还未死得了,只是绝对的张不了声,苦海也不太愿意玉郎就此死去,他要对方好好的欣赏一幕“剥皮缝皮”。
先折断指头,抽出指骨,磨成尖针,骨针的后头有个小孔,是用来穿线的。线从何来,当然又是玉郎身上取材,抽出血筋,当作是线,便剥皮一块又一块,以骨针、筋线,把玉郎的人皮慢慢与自己皮肉缝在一起。
亲眼看著自己的皮,一块又一块剥落割下,再缝在别人身上,甚么才是真正的痛痴恐惧,玉郎终于感受得到了。
当他气绝身亡的一刹那,他竟然失笑,死了,终于可以死了,多好,能死去多好啊!
等疯刃找到司徒玉郎那具血淋淋的剥皮尸首,他已很肯定,要猎杀顽强的苦海,一定要付上一定耐性,还要找来一些饵,一些认谁都会心动的饵,才有机会。
严寒再来,飘雪纷飞又至,在“冰天狱牢”外的丛林,已失去疯刃与一众公子们的踪影。丛林内,只余下不知躲藏在哪里的苦海禅师。
今天,还多了她便儿。
被脱得精光、身无寸缕的便儿,当然是疯刃口中的“饵”,他相信孤儿苦海,一定会对便儿有兴趣,因为便儿实在可怜,也因为疯刃本身也是一个孤儿,他绝对明白苦海需要甚么。
只要苦海动了救助便儿之心,拥著便儿,吻她,强暴她,拥有她。哈……一颗冰冷肃杀的心便开始溶解,猎物便不再孤单,便有顾虑,有了顾虑,有了其他,便会分心,便会出错。
便……有机会乘机宰杀!
便儿,全靠你了!
疯刃是雄霸调训出来也算出色的杀手,虽未荣登十大杀手之列,但也绝对是极出色的杀手,他所布下的杀局,绝对,绝对不会出岔子。
算对了,苦海好饥渴,他渴望的女人出现了,而且还是清纯可人、没半丝风尘俗艳,当拥著她时,便儿只懂滴下香泪,好香、好香的泪。
轻抚赤裸娇躯,像在梦后,好软滑、好柔顺、好暖!
似若朝霞俏脸,肌肤粉嫩雪自,恍恍惚惚的神情、迷迷惘惘的眼神、幽幽怨怨的悲戚,老天爷啊,怎不教人醉死。
在冰天雪地下,除了相拥,便难以取暖!相拥之后,便会冲动;有了冲动,便会有爱;有了爱,便美妙、便完美。
不愧为疯刃,当他半年后再来“冰天狱牢”,踏进丛林,他有种胜利的感觉,小子,你终于栽在我手里啊。
疯刃绝对相信,就算是苦海没露出破绽,让他觅得其躲藏处,那小娃儿便儿,也都必会有错失,教行踪暴露,当下便可合力围杀。
疯刃此招百试百灵验,毕竟他的杀人经验相当丰富。
噢!那个便儿,竟就在百尺之外,哈……那个苦海,还会躲远吗?
会,苦海一定在远处,而且心在笑。
可爱的便儿在百尺前一块石头上,但见到的,并不是完整的便儿,而只是便儿的头颅。
疯刃不禁惊呼佩服道:“享受完便儿的温柔色欲,发泄过后,便斩下了便儿头颅。既吞了饵,又溜得无影没踪。”
“啊!”一声惊呼,是来自疯刃,他看到甚么东西?竟鲜有的发出了惊呼,甚么事令他动心?
是菁菁,怎么是菁菁“是疯刃的妻子菁菁,是赤裸裸的菁菁,被绑住手脚,掉在二百尺外,无助的看著夫君疯刃,眼神哀呼道:”救……我!“
四周叶子在动,北风呼呼在吹,冰寒凉意袭心,疯刃终于肯定,他遇上了人生第二个大敌,可能比大贱师父更该杀、更难杀的苦海。
苦海原来已能在无声无息中,穿过“炼狱道”,把疯刃的妻子菁菁擒了来。他非但狠下心肠,杀了心爱的玉人便儿,而且也要用同样的诡计,来对付要杀他的杀手疯刃。
疯刃布了杀局杀人,现下反过来踏进了苦海的杀局。要杀菁菁么?在偌大的丛林内,要护住妻子安全离去,可能么?苦海绝对会随时现身斩杀,能一边护住妻子菁菁,又一边抵挡疯痴的杀人者苦海么?
疯刃笑了,又是微微的浅笑,好可爱、


第 6 卷第一章 苦酒伴我醉
“他要来杀我,天子败要来杀我。为甚么他要来杀我?因为我是龙氏,他在杀手界唯一的对头,唯一曾令他蒙羞的对头。”从“泪儿酒阁”带著满身酒气走出来的龙氏,四周尽是醉酒客倌们。
龙氏没有醉只有酒气,因为他不敢醉酒,醉了的他便绝对不敌天子败,醉了的他便会死。
从“泪儿酒阁”回龙府必经一条狭道,两旁尽是高墙,狭道长一里,是最佳杀人之处。
龙氏在想,要杀他的人应该就是在这里等他。
狭道尽处,站著一个黑影,黑影的双手十指交缠、搭在脖子上,他的手从不离开脖子,杀人只用腿,因此江湖上称他为断臂天子败,从不用手杀人的杀手。
“你来送死。”天子败的胡子在动,杀性也蠢蠢欲动。
“我没有醉,也就不会死。”龙氏十足信心地道。
天子败伸出他长长的舌头,以舌尖轻轻舔著胡子,笑道:“从没有人能败不醉的龙氏,不能败他,就不可能死,只因六个字龙氏不死神功。”
龙氏道:“明知不可为而为,天子败怎么变得如此愚笨?”
天子败道:“因为愚笨的是龙氏,你没醉酒,今天却必败,必败的原因是怕。
你不醉酒,便是怕我能杀你,怕死的人,焉能不死?“
道理说对了,但不一定便能杀人,杀人要动腿。
“裂头脚:”凌飞掠起,身法迅疾,锐烈腿劲带著凄厉杀意,直取龙氏头额:要杀龙氏,其他的招式都是徒然,天子败绝对明白个中道理。
腿劲贴面炙痛,酒气尽都焚燃蒸发。没有酒,没有水,但有浪,怒潮惊浪决拼裂头神脚,浪花打在天子败膝上“鹤顶穴”、封了膝下“足三里穴”、锁著小腿“上巨虚穴”、“下巨虚穴”。
“怒海狂龙”,龙氏三绝之一的“怒海狂龙”砰!砰!砰!砰!砰!完全摧毁“裂头脚”。
双手依然在搭在脖子上,舌头依然舔著胡子,依然在笑,笑龙氏,笑龙氏没有滴血却受伤。
龙氏的脸庞裂,从额首裂下鼻梁再分叉成三道裂痕!永永远远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怒海狂龙”封锁了天子败腿上吐劲贯通之大穴,破了“裂头脚”,天子败的腿杀不了他,但却留下羞辱的记印。
“多少银两?”龙氏问道。
“十两。”天子败道。
“只是十两?”龙氏怒道。
“对,只值十两。”天子败淡淡道。
“谁?”龙氏怒问道。
“雄霸!”天子败道。
“我敬爱的雄霸,竟付你十两酬金来杀我?”
“你想要知道为何?当天我也好想知道原因,于是便策骑良驹跑了三天三夜,抵达”死海“,到那里的大营往见大将军雄霸。”天子败冷冷道。
夕阳斜照,水波摇晃,海面上有如万道金蛇竞相窜跃,景色奇丽无方。
“死海”好美,灵动生气,却要人死,十万人等著去死。
天子败三天三夜终于抵达死海,十万士兵争生夺死的战场,大将军雄霸夺领风骚之地,以三万战兵扑杀敌族七万兽兵,三万杀七万,就是为了领风骚,就是为了他是雄霸,从马上跃下,站在“死海”前途看对岸敌军,天子败在笑,畅怀大笑,这厮雄霸当真太狂了,三万杀七万比登天还难。
一百天了,雄霸驻兵与对岸敌军对峙已足一百天,隔著百丈“死海”,一百天内根本从未下过战令进攻,静止了一百多天,第一道军令,竟然是召天子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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