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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如舜华》
作者:息Ald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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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她终于看见了传说中的霍宅。
  果然是豪门大家的气象,一进门宛如进了皇宫园林,院中绿树如海,一眼望去竟不见任何房屋,只在极远处,才隐约有几幢各色的楼宇亭台。
  沿途的男女仆佣都静默不语,端是给这豪门大院添了一分庄重。只在他们经过的时候垂首侧立,以示尊敬。
  引路的仆佣把她一直带到一座白楼前,然后自行退了,留了她一个人在那里。苏向晚站在那里进退不得,暗自叹了口气,想起了自己来到这里的原因——
  “霍老爷六十大寿,要在家里宴请绥州所有的名媛名流,要你去为他的舞会伴奏。向晚啊,这是我们百乐门的光荣啊!”
  霍家啊……苏向晚仰头看那气派的歌德式洋楼,不由感慨,不愧是珅德郡的望族,簪缨世家的大族。不管是皇室下台前,还是改了民国后,霍家始终屹立不倒,甚至有更欣然向上的势头。
  “是百乐门的苏向晚小姐吗?”感慨声刚落,耳边忽然听得有人询问,一抬头,看见一中年男子站在她身侧,看着她,问。
  向晚昔年随父亲旅居他国时,也不是没见过世面,只是想到这深宅大院的诸多规矩时,不由得全身不自在起来,点了点头,也不知如何回话,便听得那个男子道:“我是此处的管家王福,苏小姐,请随我来。”
  沿着屋前的柏油路绕向右方,转过几簇修竹紫罗,向晚被带进了白楼的偏厅,听得管家说:“离晚宴还有两个小时,苏小姐可以先在此休息,如果有什么需要请尽管提出来,我们一定设法满足您。”
  “这样就很好,谢谢。”管家听后点了点头,鞠了一躬后便离开了。
  偏厅的装饰大方又不失贵气,棕色的真皮沙发,式样简单的茶几,在靠近窗口的地方还放了一架斯坦威钢琴,霍家的东西,果然件件都是世传。大概是暗示她先热热手,毕竟这是一场重要到一点差错都不能出的宴席。向晚走到钢琴前,掀开琴盖,试了几个音,斯坦威的钢琴,果然是音质清越剔透到令人心折不已。
  晚宴开始的时候,向晚低着头从偏厅进入主客厅,规矩地在钢琴前坐下后,耐心得等着霍老爷子祝酒辞的结束。
  这舞会的伴奏如同地上鲜红的鹅绒地毯,顶上耀眼的琉璃水晶灯,都是组成这一台奢华晚宴的背景道具。但难就难在这道具必须得恰当好处,既添贵气又不嫌累赘——既不能太出挑响亮,又不能太低沉隐忍,还得从头至尾不间断得弹奏,最最重要的还得弹得有水准,否则人家大可以买盘碟在留声机里放,何必花几十倍的价钱请你过来?
  《昔日情怀》弹完的时候,王管家领来一位娇俏的小姐,十六七岁的模样,穿着时下流行的白色雪纺纱裙,鲜妍得似含苞待放的花朵。
  王管家朝向晚一摆手,向晚就明白这位小姐的来意了。于是站起身来,离座时尚不忘向琴座上虚掸两下。处得低就要服低。这是她向晚一向的原则。面子和尊严那是在吃饱了饭以后才有时间和精力追求的。
  《致爱丽丝》,毫无悬念的一首曲子。在国外已被弹烂的曲目国内却才初初流行,几乎每个学琴的小姐都把这首曲子作为她钢琴生涯顶峰的代表。一旦你会弹或能弹这首曲子,就说明你是世家贵女,从小熏陶,宜室宜家,非一般小门小户可与之比。
  向晚自是明白上流社会这一潜规则的,因此故意不去弹那《致爱丽丝》,否则,若那些小姐们发现自己辛苦之所学尚不如一低贱伶人,又该是怎生的忿恨和不平?
  “一,二,三……”向晚低着头,眼睛盯着猩红的鹅绒地毯,心中却默数这位小姐的瑕疵:大错五处,小错二十三处,漏掉四小节。一曲终了,捧场的人自不在少,响亮的掌声听得向晚直想笑到钢琴椅子下去。
  那位小姐却显得有些局促,过了五分钟左右才离开钢琴,只听得她用那细细柔柔的嗓音娇嗔道:“宁哥哥,人家不小心弹错了几个地方,你可不许笑我!”
  “陈小姐,在霍某耳里,这已是堪比天籁。” 声音低沉而清冷,像是深潭中的水。
  向晚明白,这便是声名在外的霍二公子——霍清宁。对他,整个珅德郡的女人怕没有不好奇的,康桥毕业,精通英语法语,精明能干,且有权有势,最最要紧的是正值风流年少,灰姑娘的故事即使老套仍引得一干女人趋之若鹜。若是能嫁入霍家……
  霍清宁眼角瞥见一抹白色的身影,不经意地看一眼,然后又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去。
  向晚心里也曾勾勒过他的形象,老成的商人,圆滑的政客,谦谦的君子,或者是白面的书生。不过,他的样子还是出乎她的意料。
  他皮肤很白,甚至可以看到脸上淡青色的血管,穿着剪裁得体的礼服,很有玉树临风的味道。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头发微卷,柔顺得贴伏在耳边。灯光亮得直晃眼,向晚看不清他的五官,却只见一双眼。清亮深沉,精光四射,眼中的精光一敛,又是那个温文的霍二公子。
  那一刻,向晚听到自己心动的声音。
  此后的两个多小时,向晚弹到手指抽筋,手臂发僵,终于以一曲斯特劳斯换来满堂喝彩而结束。管家取来报酬,交与向晚。向晚笑着收下,不动声色地掂量了一下,不错,霍家给的报酬很丰厚,足足有她在百乐门一个月的薪水。
  管家送至门口的时候,迎头碰上霍清宁正要出去。穿得却不是晚宴上的那套黑色西服,而是一件亚麻色的休闲衣,看不出质地,松松得套在身上,露出锁骨,干净漂亮。借着廊灯和月色,向晚终于看清他的五官,如玉的容颜,高挺的鼻梁,睫毛浓密,真正一副好皮囊,无怪乎霍二公子声名大臊。众生色相,这年头,谁说只有男人好色?女儿亦是同样。可惜的是霍二公子眼神太冷漠,明显是难以接近那一类。
  “二少爷。”管家看到他,即刻弯腰招呼。
  “嗯。”他神色淡淡地应着,看见旁边的向晚,“小姐的琴弹得很好。”这算是恭维吗?怕只是礼貌吧。就如同他对那个陈小姐说的那句话一样。
  向晚想说两句应应景,和他的眼神一对上却觉得他看人的目光似乎在冰水里浸过,只是那样一眼看过来,自己就全身不自在起来,点了点头,也不知如何回话,便听得霍清宁又说,“福叔,今天天色有点晚了,你亲自送这位小姐回去吧。”
  向晚听得有点意外,再抬起头来的时候,那人却早已钻进车里远去了。

  第 2 章

  车子是德国进口的名车,车内很宽敞,宽大的皮椅子舒适柔软,她摇下了车窗专心观赏起外面的景色来。绥州是有名的不夜城,即使已到午夜,外面依旧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向晚走过很多地方,英国,法国,俄国,美国……繁华的,萧条的,热闹的,冷清的她不知看过多少,但从来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比得上她对绥州的喜欢。
  “左转还是右转?”车行到一三岔口的时候,王管家开口问道。
  “嗯?哦,右转,谢谢。就前面停下好了,巷子里窄,不容易进出。”向晚回神,说道。
  “不要紧,小李,开进去。”管家福叔吩咐了司机后又转过头对向晚笑着解释,“苏小姐不必客气,今日还要多谢苏小姐的出色表演。况且,二少爷也吩咐过送您到家。”
  顿了顿,终于又迟疑地问“苏小姐怎么会住在百里巷?”
  百里巷虽不是绥州最下等的住户区,但却是治安最乱的地方。几乎所有的流浪汉和无业游民都聚集在那里。一个女孩子住在这样的地方,怎么说也是不合适的。
  “谢谢王管家关心,这是张经理的安排。”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们几个人一起住,倒也是没有什么危险的。”
  下了车,礼貌地向王管家道谢,等到车子小心翼翼地在狭窄的弄堂里转过一个弯,渐渐远去时,向晚才转身回屋。
  刚从那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出来,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却看到自己这孤灯一盏,墙壁漆黑。说是毫不在意那是假的。回国也已有七个月了。父亲死后,向晚也不想再辗转在异国陌生的土地上,而毅然决定回国。回国后,举目无亲,父亲的病又几乎花掉所有的钱。可是,父亲的骨灰需要下葬,买公墓要钱;自己要活下去,吃穿住行,哪样又是不用钱?恰巧这时,百乐门的张领班说他们要招琴师,她便这么应聘上了。可是啊,她当时居然不知道,百乐门不是百老汇,这是一个风月之地。难道她,就这样,入了风尘?
  父亲生前,对她的宠爱,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过了,这种宠爱甚至有点溺爱的味道。向晚并不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她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但十年前的那个夜里,她被父亲匆匆唤醒,然后父亲把她藏在阁楼的书架后面。然后就是六岁的妹妹突患疾病,而后他们急急从鹿特丹出发,坐上前往美国的油轮。在船上,妹妹不治离世,在最后的几天,她都没有看见妹妹,只有母亲和姐姐在房间里照顾他。
  向晚对妹妹最后的印象是母亲抱着她登上油轮,包裹的毯子被风吹开了一个角,她看到妹妹的脸苍白到发青,微微睁开的眼睛直直盯着她,说不出为什么,她不由自主地感到害怕。
  一直到妹妹海葬,她和父亲都没有被允许去看妹妹,举行海葬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父亲把她叫醒,告诉自她妹去了,让她去送妹妹最后一程。当她赶到甲板上的时候,妹妹已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母亲给她用最好的毛毯包起来,如同婴儿初生一般,只剩头露在外面,妹妹的脸上只剩下白,惨白一片。在绑上重物后,母亲终于把她的脸遮上,放置于木板上,木板稍倾斜,妹妹随之滑入海中下沉。
  妹妹和她相差一岁,两人本是最要好的。幼时学钢琴,家里不富裕,父亲只让她一个人学,但她却在学会了再教妹妹学。只有姐姐,每当这是总是走得远远的。后来母亲和姐姐也离开了,带走了家里大部分的钱。父亲临死时,握着她的手,一字一句,无不心酸地说,“向晚,是爸爸对不起你,但是,爸爸也对不起妈妈,所以,向晚,以后你要原谅你妈妈。”
  她不是不怨恨自己的母亲的,但想父亲偏爱自己,母亲偏爱姐姐和妹妹也无可厚非,可是,父亲如此的爱她,她竟舍了他。她拿走了大半的钱财,间接地害死了父亲。
  只是从今以后,就只剩下她一个人,面对这世上的冷暖炎凉,还有那遥远不可预知的未来。
  如果她一直在百乐门做个琴师,那么终其一生,她也不能走出这百里巷,可是,如何能甘心?自小辛苦学琴,却只能在这空气中弥满脂粉、香水和红酒的地方弹那靡靡之音。
  若是想脱离百乐门,有两种办法:一是认识个达官贵人,拉她出这泥沼之地;再就是干脆成为百乐门的红牌,赚个满盆钵,然后找个地方,换个名字,洗尽铅华,再重新开始。
  只是,不论哪种方法,都需要先成为一个舞女,一个红牌,难道你一个弹琴的,会有达官贵人走到你面前来么?
  蛾眉淡扫,粉面轻敷,樱口樊素,云髻峨峨,修耳隆鼻,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在晕黄的灯光底下,美丽叫人惊艳,却又迷离而陌生。隔着镜子,她是那么美,然而又那么远,眉梢眼底,不见一丝欢喜,那双眼,冷冷淡淡地,满眼满眼的只是不甘。
  向晚就这么去了百乐门。
  时候还早,舞女们就在化装室里聊天搽指甲,看见向晚走进来,莫不瞪大了眼睛闪了舌,谁也吐不出一个字来。还是离得最远的领班最先回过神来,“嗳,向晚,你总算是开了窍了。居然用了整整七个月,真是!”
  似真似假的埋怨着,然而眼底的欢喜却是掩不住的,早就知道这是一颗蒙尘的明珠,不,是夜明珠。只要仔细打磨,她的光辉将足以照亮整个绥州城。她好像看到了百乐门盛况空前,所有富豪都来一掷千金的那一天。
  但是,慢!现在的向晚是够美,但还是缺了那股子气,现在的她就好比是橱窗里那昂贵的外国娃娃,虽然美,却不耐看。终有一天,她要让她发出令人窒息的夺目光彩!
  “唉!你们今晚带着点向晚!”吩咐一声后扭着腰肢踩着高跟鞋慢慢离去。
  “向晚向晚,昨天见到二公子没?”领班一走,平时和向晚最要好的舞女娜娜连忙坐到她旁边,问。
  “见到了。”向晚淡淡地回答道,看到一干女子都向这边涌时,她连忙接下去说道,“就那样,人样。没有传得那么夸张。就是五官比普通人略微齐整些。”
  众女一阵唏嘘,明显是不相信向晚的轻描淡写。
  “我一个表妹在兴隆百货公司上班,她说上次远远地看到二公子了。真的比传言中还要俊挺!”莉莉接口道。
  “呐!你们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向晚双手一摊,做无奈状,接着又奇怪道,“你们在百乐门也不短了,难道从来没见过二公子?难道二公子从来不涉足风月场所?”
  娜娜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怪异起来,看了她半晌才说,“向晚,你不会不知道二公子从来只去九重天不来百乐门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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