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仙有术全集》第125/481页
顿时明小贱乐得屁颠屁颠地,就蹦进了窗户,兄妹两个秉烛夜谈。她的体质已经改造得差不多,不怕冷了。但是她抽了从妖狼那里得来的皮毛,坐在等下想要缝出一件皮草。正好又有满心心事,顺着手中的针线慢慢地理顺,和明湛说着话。
“我突然想起了师父,”她道,“师父让我们在你筑基中期时就下山,说是会有劫数。但是我们都没有听他的。我在想,如果当时我们就下山了,会怎么样。”
明湛低声道:“大约后来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事情。你也不会受那些委屈。”
她笑道:“但你大约也就不会认识李玄,闻人裕,我们也不会和夏大叔一起下山。更不会像今日,一起结伴走到北荒来。其实谁的一生是可以一帆风顺的呢。无论昨日种了什么因,大约都预测不到来日究竟会有什么果。”
若她不是受了那么多的罪,大约明湛对她也不会像今日一样小心翼翼。
“……”明湛小心翼翼地道,“妹,你不会又要提升了吧?”
明慈笑了笑,道:“没有。我只是好像窥破了术门的诀窍。那便是绝对不能目光短浅。算得到今日的劫,却算不到他日的果。真要好好学习天机门,那必须放眼三千洪荒,体会到真正的天道无常。”
“那你是打算修行天机门?”
“不,可能会有涉猎罢了”,她略一顿,低头咬了线,道,“其实天机门和驯兽门又有什么不一样呢?一样是相融相通的。”
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件火鼠的皮毛,是那妖狼的收藏中最珍贵的。火鼠是一种奇特的异兽,通体雪白,唯双目血红,有翼会飞,展翅飞于空中时,便像是一只美丽的雪白大鸟。它们的皮最是珍贵,虽然非常轻薄,但地火也烧不坏,刀剑也劈不开,非常坚韧。
看她缝了非常秀气的一件,明湛便知道她是缝给自己的。但她另外拿出了一双火鼠皮手套给他,道:“你的蛟皮甲比这个好,我就留着自己穿。但这个手套你可以拿着,以备不时之需。最好的用处就是可以防地火。”
明湛试着带了带,只觉得非常合手,柔软地贴在手上,薄如蛛丝。
三日后众人正式出发去北荒。本来想大摇大摆出了城去再御剑,未料经过边关竟然要文牒,众人顿时傻眼。据明湛说,他是御剑归来,但上次出去的时候,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大约是两朝的关系又紧张了,所以边关可能戒严。
明湛上次来是在将近十年前了。十年,对于凡人来说,可以造成许许多多的变化,也是非常宝贵的时光。
所以只好原路返回,找了点儿御剑出去。飞得高,并没有人注意到。
由此,他们奔入传说中的蛮夷之地,美丽的大草原。
出了燕地,首先要跨越辽阔的北戎部族。方在上空时,明慈举目下望,就看到她这一生也未见过辽阔草原,绿得像一块巨大的缎子,非常美丽,绵延不见尽头,聚集的帐篷也显得非常小,地上有不少小黑点,纵马奔驰,来来去去。
此时,天空的浮云显得非常稀薄,好像在这片大气而宽阔的草原之上,那些流云比烟雾还要轻描淡写,绝不可能留下多么浓重的色彩。天空的蓝色直逼入人的眼睛,苍茫而清澈,又悠远又美丽,叫人心驰神移。
第一卷:门派篇 NO.055:北荒狼女
NO.055:北荒狼女
明慈突然觉得,这个地方充满了一种气息,那便是自由。而那就是她寻找已久的。
飞入大草原的最深处,竟然还花了小半日的时间。到后来渐渐人烟稀少,四周都弥漫着一种有些凝重肃杀的气氛。
然而这种气氛,很快就被眼前出现的景色打破了。
明慈眼尖,第一个发现,然后就欢呼了一声,驾着仙鸢冲了下去。一群人就滚在了花地里。
这是什么样一种景致啊。隆冬已经过去,苍穹之父和草原之母降下恩泽。眼前这遍地的白芍药,在一片山沟底部开得正盛,洁白无瑕。一丛一丛地分立,每颗的花都约有米高,一丛一丛地丰盛得令人窒息一般的白色,蓬松的花瓣,娇艳欲滴一般,又带着一股草原特有的桀骜不驯的野性。
明慈兴奋得嗷嗷直叫,在花丛中蹦蹦跳跳,恨不得就这么醉死在花里。明湛恐她踩到沼泽,只好一路在她身后跟着,怎么叫她也不肯听。好不容易拉到她想把她拖回来,她却拉着他一起撒野转圈,高兴得面色微微发红。
他突然觉得自己杞人忧天,便也笑了,牵着她的手和她一起毫无章法地起舞。
直到同样兴奋过度的李玄掉到了沼泽里。
众人:“哈哈哈哈――”
一个陌生的声音:“哈哈哈哈――”
“……”
只见一个穿着皮袄的银发男人从花丛里探出头来,观其五官竟然生得非常英俊,而且虎背熊腰,一副非勇士不能有的形象。他笑道:“湛,你总算回来了。”
明湛把烂泥似的李玄提了出来,笑道:“是啊,我回来了,黎赤图。我带着我妹一起来了,这些是我的朋友。”
原来这竟是合罕的王子,而且是长子,大约也有一些叛逆的性格,所以喜欢一个人偷偷跑到山沟里去睡觉。此时便是被他们打扰了。
黎赤图望着明慈,眼睛一亮,笑道:“这就是你妹妹?真是朵美丽的中原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