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欲奔腾全集》第69/103页


全身酸软,头晕眼花,肚子好饿。黄昏时分,摇摇晃晃坐起身来,风侠觉得自己像大病了一场,因此当他看到胖了不知多少圈、精神头十足的虫虫和九儿时,真是百感交集,哭笑不得。

做寄主就是命苦啊。不过,那好像不是寄养契约吧,虫虫这家伙又是怎么回事?还没有一眨眼的功夫呢,竟然把荒鼎和星境搜罗一空,把自己的精神力和巫力都被吸得一干二净!

想不明白,也没精力去想,风侠有气无力的拍了拍草地,恶狠狠的叫道,“你们俩小混蛋快别闹了,快给老子找点吃的来!”

当晚,吃水果填过肚子。风侠让九儿归位,想了想,又让虫虫也归位,这才取出了一枚九色冰棱,开始凝神炼化。

自荒鼎成熟之后,他便发现一个好处,就是在九儿这种全系完全能量炼化的天赋下,炼化的九色冰棱再也不会因为无法吸收而浪费,虽然目前的容量暂时还做不到一次性炼化一根,但分三次差不多就可以完全吸收。

但现在又有不同,就在他按部就班的将九色冰棱之元素能量导入荒鼎之后,经过淬炼已然成为巫力或者荒力的能量,下一步本来应该转入星境的,现在却发生了一个不小的意外。荒元之力兵分两路,一部分如常进入星境,一部分竟然顺左臂而下,进入了掌心阵图,然后如石沉大海,消失无踪。

不会是被虫虫这个小家伙吸收了吧?看来是上当了,这小混蛋比九儿还狠啊,它这才多大点啊,要是再大些――这小东西整个就一成长形无底洞啊!

风侠一阵无语,只好抱着冰棱继续努力。直到手中连冰渣都不剩,才再次有了力量充沛的感觉。这样一来,原来只能炼化三分之一的九色冰棱竟然被他一次性完全用尽!

又是数个时辰,又是深夜,终于完成任务,顺利收功。心满意足的九儿和虫虫没心没肺的跑去玩耍,风侠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

现在的情况是,他炼化吸收能量的速度几乎是原来的三倍,而他荒鼎阶段性可容纳的能量,加上虫虫的消耗,更是原来的十倍!

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在速度和消耗不变的基础上,他如果想放足马力全速修炼,那么他将只有一个选择――必须以九色冰棱这种元素力含量极高极纯的上品材料为充能培材,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所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让荒鼎满负苛运转。

因为如果换成普通晶石和培材,同等能量额前提下,他不仅将为此耗费数倍的时间,而且将无法满足荒鼎的耗用,形成一种细水灌深坑的尴尬局面,你怎么灌都灌不满。能量汲取太慢太少,荒鼎的炼化能力又过于强大,他想再有这种“饱满”的感觉,只怕就难了。

难道说以后自己要走极品路线?可九色冰棱这种东西哪又容易得到,那时候,本来感觉很是充足的金钱,也将再次成为大问题。

实在不行,只有放慢速度了。这样惋惜着,其实风侠心知肚名,由于九儿带给他的是荒鼎,现在所说的“慢”不过就荒鼎全力运转相较而言,比起普通寄兽的巫印,他现在已经快了不知多少倍。

人心不足蛇吞象,自己也变贪心了。风侠自得的笑了笑,收抬心情,把空间袋拿出来看了看。他一共从地穴中带出十三根,交给辰楼两根半,后来他又陆续用掉一根,加上刚刚这根,现在只有八根了。不知道这些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笨鸟先飞,他虽不笨,但毕竟已经十七岁了,却还没有进入一星!不管如何,还是应该向更理想的方向努力。

看来只能多想点办法了,要么类似于九色冰棱的极品宝材,要么就是充足的金钱卡斯。哲罗蒙兹现在不知所踪,合作的事变数极大,诸事确定之前,穴眼还是先自用吧。

想到巫狼城下那个穴眼,风侠很快便拿定主意。

第五十二 、五十三章

 从梦龙酒吧出来,风侠神色有些凝重,他刚刚从艾丽那里得到一个消息,约翰逊失踪了。

五天前约翰逊带着艾丽的哥哥艾伦去帝梵城,约好三天回返,但一直到今天都没有任何消息。而就在一周前,地狱火佣兵团的人曾在这里和一些自由寄士发生过一场比较大的冲突,被身为老板的约翰逊强力压制,当时场面占上风的阿隆等人对此颇为不满,事后约翰逊自己也曾在艾丽面前自语,显得颇为懊恼担心,说可能会有麻烦。

地狱火的人,尤其是领头的阿隆心胸狭窄,睚眦必报,以往还好些,不敢拿身为十级寄师又名望极高的约翰逊怎么样,现在如果他们自觉有了强大靠山,会不会做出些以前不敢做的事,就让人说不准了,毕竟这伙人已有前科。在一般人看来,招惹雷火佣兵团绝对失心疯的愚蠢行为,但落在风侠这个多少知道些内情的人眼里,这恰恰正说明了他们这个靠山非同寻常。

欲使其灭亡,必使其疯狂。这个藏在幕后的影子,至少有让地狱火的人陷入疯狂自信的名望和实力。这样一个人或是势力,会是谁呢?

联系到更远时发生在这里的那场准备充分的围攻,被围的一方又是哲罗家这样的身份,风侠不难联想到些什么。

真得会是魔神殿吗?先是和哲罗家公开叫板,然后通过莫顿父子涉足边城势力,如此大张旗鼓的行事,难道一向迫于巫神殿和创世神殿的压力,不得不在阴影中隐藏了数万年的魔神殿终于准备走出来了?

蛰伏了如此漫长的岁月,一旦决心光明正大的站在世人面前,这一举动又将引起何等的风云幻变?

自巫狼城向东,通往帝梵城的路上,风侠放开手脚,一路迎着朝阳尽情狂飙。

在人类成为寄士之后,速度、力量和耐力有了极大提升,但人们仍旧习惯于车马或者魔宠代步,像他这么用腿赶远路的人并不多见。由于两地贸易频繁,即使是这样的清早,路上也行人不断,由于两地不算远,不管有事没事的都走的很从容,他这么一阵风似的奔过,倒招来不少注视的目光。

将九儿和虫虫全部收入体内的风侠却跑的极为畅快,随着荒鼎和星境相续完成,又补充了整根九色冰棱,此时他真是感觉有使不完的劲儿。

晨气微润,阳光和煦,这一刻他觉得自己似乎又回到了以前和小九一起边走边练的状态,只用了一个时辰左右,在这种全力开动一刻不停的奔驰下,百多公里的山路很快便到了尾段,远远地,已能看到帝梵城那有些模糊的轮廓。

这种高负荷的全速奔驰是极耗体能的,连续跑了这么久,风侠虽然还吃得消,也免不了面红气喘,一身臭汗。慢走了一段路,他朝自己身上看了看,在离城十来里的地方停了下来,抬头瞄了瞄日头,折向路边的丛林。

“爹爹,咱们不是去帝梵城吗,这是哪里呀?”九儿立时跳了出来,虫虫自然也不甘落后。

“跑了一身汗呢。这里有处瀑布,咱们去洗个澡。”

……

畅快淋漓的洗了个澡,爬出水瀑,风侠无意中瞟到对面那座光秃秃的山头,忽然心中一动,朝仍旧赖在水里不出来的两个小家伙道,“九儿,咱们去找人打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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