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小薇》第86/124页



接到警察电话的小陈根本不知警察找他何时?当警察对他说,他已经涉嫌绑架罪。小陈急了,连忙解释,这是误会,他说阿兰是他的女友,他怕她和“坏人”学坏,就把她“留”在他宿舍。

阿兰立即反驳说,根本没有什么他所说的那个坏人,那个人才是自己的男朋友。她不是他的女友,只是他普通的朋友,她到他宿舍取回自己的东西,就被他拘禁,还把我的手机抢去了。

小陈争辩起来,“不是我女朋友,你的衣物放我这里干什么?”

警察听出了一些端倪,“不要吵了!陈先生,你的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甚至是违法的。法律授予人们婚姻恋爱自由,每个人都有恋爱的自由。更加不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小陈连忙唯唯诺诺,“是,是,我懂了”

警察问“手机呢?”

小陈说道“在这里。”

警察问阿兰“是不是这个?”

阿兰答道“嗯。”

天黑,阿兰和罗小微从警局出来。小陈还被留在里面问话。小陈虽然没被拘留,但受到警察的警告和教育。时候小陈也觉得自己做法不对,但他心里对阿兰始终心有不甘。

小陈自从进了一次公安,对阿兰的态度也有所转变,他变得不再那么极端。小陈还是经常到阿兰住处找她,希望她能回心转意,他甚至还当着罗小薇的面,向阿兰下跪哀求。求她回心转意,可阿兰似乎还是不接受他。

面对小陈的纠缠,阿兰非常头痛,她有时甚至觉得自己狠心,小陈有些可怜,特别是想起小陈以前对自己也还不错,以及小陈误撞死老头,赔了几十万一事,她内心深深的感到愧疚,甚至觉得自己对不住小陈。

她也曾想,和他们两个男人都保持关系,毕竟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但另一方面她又怕小陈总是来找自己,万一被香港马先生看见,一定又会引起马先生误会。想到此,她头涨、心烦,她必须在两个人男人之间作出自己的选择。€€

正文 68、洗尘

为怕香港马先生在意,阿兰上班的次数少了,白天为了避开小陈,她故意跑到阿梅居住的“风月”小区,她没想到阿梅和阿文分手,生活那么快又混的那么滋润。

阿梅告诉阿兰,房子是公路局的男友买的,和阿文分手后,她通过职业介绍所,进了“家政”公司,做了钟点工,帮人家里搞清洁卫生,每小时5元,但收入一直不好。后来,阿梅又干上了保险推销元的工作,她是在推销人身保险时认识现在这个男友的,她“爱”上了她。男友40多岁,还是个副处级干部。

现在,保险她虽也还在做,但很少在外边跑,推销生意了,她在“风月”小区专心做起男友的“家庭主妇”来。男友一个星期来一两次。

阿兰问“他结了婚没有?”

阿梅点了点头。“哎,兰姐,你现在怎么样?”

阿兰详细和她谈了自己的情况,“我不想在那里做了。”

阿兰“不做,你又能做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得过且过吧,这么些年也都捱过来了。马先生倒是会每月帮我交房租。”但阿兰不知道马先生今后究竟会如何对待自己。

“那个小陈,还来找你吗?”

“找,就因为这令我头疼。所以我才常到你这里来。我在这不会妨碍你吧?”

阿梅说道“你不来陪我,我闷都闷死了。什么时候叫小薇一起,多点过来玩。我和小薇很早就认识了,我和她很熟的。”

“熟到什么程度?亲密无间?”阿兰开玩笑的说。

“差不多。反正很亲密就是。”阿梅笑了笑。

阿兰问道“你们两个年轻女子不会搞GAY吧?”

阿梅笑笑,“搞‘鸡’怎么了,又不是出去搞‘鸭’。”阿梅显然没有分清“基”和“鸡”的准确含义。

“明天我就和小薇过来,我们一起去买衣服怎样?”

“明天不行,我要和他去深圳。”

“去深圳干嘛?”

阿梅说“和他去玩,他对家里说去出差。去两三天就回来。”

几天后,阿兰和罗小微来到阿梅的住处,罗小微被阿梅手腕上的金手镯吸引“阿梅,你现在过得不错,金手镯大得像手铐。好夸张啊。我试试看。”

“刚买的。还没戴几天。”阿兰除下递给罗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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