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美人他不干了[重生]》作者:甘洄》第2/467页


  眼睫如千斤重般缓缓垂落,他坠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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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红酒绿,乐声震耳。
  七彩球灯随着音乐节奏转得飞快,照亮了舞池里正贴面热舞的男男女女们。
  用来点燃情绪的开场舞曲格外热烈,即便卡座离舞池并不近,也依然略显喧嚣了些。
  朦胧中,叶知秋只觉又热又吵。
  他烦躁地抬手扯了扯衣领,忽听有人正在旁边窃窃私语。
  “听说这次时装赛的亚军在法国非常有名,被时尚圈誉为近三十年来最有潜力的新人设计师,本来是抱着必胜信心参赛的,没想到被小秋给压了下去。”
  “我秋爷就是我秋爷,这冠军一拿,国内外各大品牌的OFFER跟着砸下来,以后至少可保衣食无忧了。”又一道声音说。
  “他什么时候衣食有忧过,咱们几个谁有他过得舒服?”第一道声音好笑道,“倒是你,年纪不大,想得不少。”
  “舒服?”第二道声音拔高了些,隐隐染上了怒气,“真舒服还能被人在宴会上那样议论?而且我查过,那还不是第一次。”
  “……”
  这好像……
  自己十九岁获得国际时装大赛冠军,庆功宴那天,李少君和金宝宝两人在会所中的对话?
  叶知秋心头一跳,却不敢张开眼睛。
  怕一旦张开,这一切就会变成虚幻的泡沫,瞬间消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因为齐鑫的原因,他逐渐疏远了身边的朋友们。
  金宝宝和李少君两人在一起斗嘴,叽叽咕咕的样子,他更是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了。
  至于李少君口中别人对他的“议论”……
  则是庆功宴前几天,李少君到一场商业宴会中接他母亲时无意中听到的。
  具体内容叶知秋并不清楚,只知道,那些议论源自于他继母陶若晴状似无心的一两句话。
  叶知秋襁褓中失去生母,是由陶若晴一手带大的。
  虽是继母,可陶若晴对他一向宠溺,甚至远超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
  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作为“继母”,陶若晴几乎无可挑剔。
  自然而然地,叶知秋视她如亲生母亲,母子两人的关系,更是一向亲密。
  所以,知道这件事的第一反应,他也不过一笑置之。
  认为那不过是一场无伤大雅的意外,是陶若晴的无心之失。
  年少时的叶知秋,骄纵纨绔,却独独对家人十分爱护。
  也是这一天,因为李少君对陶若晴的“恶语中伤”,他毫不犹豫地将人从这场好友间的私密小聚中赶了出去。
  他可真是……
  叶知秋忽然想笑,可眼眶却不受控制地酸胀着疼了起来。
  他护着他的继母,护着他的兄弟,甚至于后来还护着齐鑫……
  可结果呢?
  他们却把他算计到鲜血淋漓,敲骨吸髓。
  反而是面前这两个人,曾经拼了命地想要把他从苦海中捞出来。
  叶知秋凝神,专注而贪婪地从众多杂音中捕捉着两人的声音。
  毕竟,这样宝贵的时光可能转瞬即逝,而这,或许已经是他最后一次可以听到他们的声音。
  他还想要听他们多说几句。
  即便那只是十年前的金宝宝和李少君,即便他们的声音还略显稚嫩。
  他依然专心致志。
  直到另一道声音不期然闯了进来。
  “我说你俩也收敛点,”那人的声音安静平缓,不像李少君和金宝宝那么叽叽喳喳,“小秋是最不喜欢别人说他家里人的,上次不是连他舅舅的面子都没给吗?万一……”
  是唐乐。
  下意识地,叶知秋猛地张开眼睛,一时与唐乐四目相接。
  卡座的灯光其实很柔和,可叶知秋还是被刺得重新闭了闭眼。
  而对面唐乐,则半张着嘴愣在了原地。
  刚刚那一瞬间,叶知秋的眼神冰冷锐利到犹如冰刃一般,让他下意识闪避了一下,连呼吸都近乎停滞。
  等再回过神时才发现,叶知秋已经重新闭上了眼睛,好像刚才那一下完全是他的错觉一般。
  卡座里的灯光朦胧昏暗,唐乐悄悄松了口气,或许刚刚真是自己看错了也说不定。
  可这个念头刚起,叶知秋重又张开了眼睛。
  只是这一次,他并没有看他。
  叶知秋在看金宝宝和李少君,很认真,很专注。
  眸光也再没有刚开始的那种犀利冷漠,而是变得十分温柔眷恋。
  叶知秋长得极好看,尤其那双眼睛,浅棕色眼眸略染了一点点灰,格外深邃漂亮,专注看人的时候像是极多情,会说话一样。
  而同时,他眼尾狭长,微微上翘,所以脾气上来时又自然而然地透出些可爱的骄纵来。
  可无论是刚刚的冷漠锋利,还是现在这样的温柔专注,却都是唐乐所陌生的。
  叶知秋一向是轻快的,张扬的,像一汪一眼就能望到底的,清澈透明的湖泊,而不该是现在这样,让人捉摸不透。
  只是还未容唐乐多想,金宝宝已经眼尖地发现叶知秋醒了过来。
  “宝,怎么样,头还疼不疼?”他一连串地过来问,抬手轻贴在叶知秋额头,“都怪中午那群狗逼灌酒灌得那么疯。”
  “要不我先送你回家,”李少君也凑过来,“我就说你喝多了喝多了,你就是不听,来,谁还没有个特殊情况,喝多了咱们就下次再聚,兄弟这么多年了……”
  他偏头问唐乐,“对吧,乐乐?”
  “我也是一样的想法,”唐乐笑盈盈地点头,“要不,我去要点温水,喝点水再走也好。”
  他说着起身,往吧台方向走去。
  “那我们喝点热水……”李少君话说了半句忽然卡了壳,他慌了一下,嗓音里全是无措,“怎么了,怎么了,这还是我们秋爷吗?眼睛怎么红了?”
  叶知秋性子倔,爱面儿,一向是不善认输不爱妥协的,从小到大,这还是李少君第一次见他红了眼睛,一时人都慌了。
  可叶知秋说不出话来。
  因为这一刻,他清晰地感受到了金宝宝掌心柔软的温度,也闻到了金宝宝身上宝宝霜的味道。
  金宝宝皮肤容易过敏,从小到大都用宝宝霜,虽然香腻腻的,但很好闻。
  除此之外,还有李少君身上海盐般清新的香水味儿,即便掺了酒香,也依然好闻。
  李少君骚包,爱打扮,连香水都是特意找调香师订制的独一家,叶知秋绝不会闻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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