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绿茶对照组以后[七零]》作者:嗑金》第7/86页


  她是某马术俱乐部的顶级会员,骑马不在话下,而且她喜欢这种征服的感觉,马越不听话,她越高兴。
  想想这个,她浑身热血沸腾,但脸上是淡然的神色。
  韩指导员并不想让人叫袁光棍,又见周苇胸有成竹,“那就试一试吧。”
  团长不太满意韩指导员的做法,一个女人骑马?重点是徐朗都驾驭不了!他本来想说算了,试也是浪费时间,还不如抓紧去叫袁光棍呢。但见周苇走了过去,那就试试吧,就两三分钟。
  四匹骏马,周苇挨着看了一遍。
  “就你了――”她食指纤细,指了下银白色的马。
  徐朗呵呵两声,银色马是四匹当中性子最烈的,周苇竟然选了它!
  韩指导员抿抿唇,一选选了个刺头,不知道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
  等等,故意的!
  韩指导员眼睛一亮,擒贼先擒王!只要最野的那匹搞定,剩下的三匹自然而然就会听话。
  傅珍远远望着,心里很担忧,她不想周苇出现危险,那匹银白色马脾气最大,只要袁光棍管得了。
  周苇一眼就看出了银白马的不服气,她笑了笑。
  徐朗冷哼:还笑?这人脑子是不是坏了?这不是小事!那次被甩,他休养了整整一周呢!
  等马牵出来,周苇长腿一迈,未等众人反应,以及未等银白马反应过来,她已然坐好并扯住缰绳了!
  刚才那个姿势!小李心中大吼,太帅了,比袁光棍上马好看多了!
  银白马叫老白,其余三匹马名字依此类推,枣红色的叫老红,棕褐色的叫老褐,黑色的叫老黑。
  老白不满周苇骑在身上,往麦田跑去。夏风吹拂,周苇握好缰绳,丝毫不怕老白把她摔下去。绳子就是方向,沉沉浮浮,只要抓住大势,那便是扶摇直上九万里,天空海阔任鸟飞!
  “驾――”
  田野广阔,如同天空,周苇游刃有余,身形矫健,英姿飒爽。
  徐朗震惊地看向远方,周苇会骑马?她为什么不告诉自己?想起自己刚才恶劣的语气,他懊恼万分。
  韩指导员笑了笑,“周苇深藏不露呀。”他视线穿过麦田,落在一人一马身上,周苇猛然回头,眼神凌厉。韩指导员深深一震,他在那一刹那感受到了无比威严的气场。
  骑在马上的周苇,突然想到了一段对话。
  “你看看你,孤家寡人一个。有谁喜欢过你?不对,这话有问题,有谁敢喜欢你?而我后面有千军万马,他们对我俯首称臣。”
  “太幼稚了,他们爱的不是你,是你表演出来的虚假人物。如果深层次挖掘,他们爱的是他们自己,渴望温柔,渴望理解,渴望关心,渴望崇拜,渴望尊重,这些需求你都满足他们了,所以他们离不开你,或者说是爱你。但真正的你是怎样?他们会不会爱你呢?你不知,也不敢。你永远带着面具,在迎合他们的需求,虽然不知道你的快感在哪里,但是我想说,你很可怜,喜欢上你的那些男人也很可怜。”
  “呵,说我带着面具,你不也一样!坚强不摧?顽强不屈?哈哈哈,你以为你很高贵吗?你知不知道旁人怎么说你升到了部长?你以为你能躲得过这些流言蜚语?我承认你政绩斐然,无人能敌,但是周苇,别人记住的,只有――你有几个男人和有几个男人爱你!”
  老白似乎乖了些,但还是不愿意低头,他怄气一样飞奔着,周苇稳稳在上面,眺望远方。
  用男人来定义一个女人?太狭隘了!
  在她的字典里,实力为王!
  周苇狠狠抽了一下老白的屁股,眼神严肃而认真。
  周字顶天,苇字立地。
  周苇两字,顶天立地。


第6章
  周苇驾着马车往县城奔去,风从耳边吹过,她心情不错。
  路是土路,人走过,车压过,马踩过,一层一层,形成了路。县城她知道路,因为周父在县城报社工作。
  县城大而空旷,标语迎风招展。快到供销社的时候,周苇拉紧缰绳,四匹骏马停住蹄子。
  她把马拴在旁白的木牌子上,进去前揪了揪老白的耳朵,“在这乖乖的,等我出来。”
  驯马和训人异曲同工,大棒+胡萝卜,周苇这么多年官场浮沉,这道理自然懂,不仅懂,而且运用地炉火纯青。
  宁蕾玩着指甲,这才几天,里面就有灰,太难看了,她用小拇指抠了抠,抠到一半,就看到一个美人朝她走来。
  美人乌发凌乱,唇瓣嫣红,媚眼像有钩子一样,叫人移不开视线。
  她恍惚了半天,才想起自己的职业来,“同志,你要买啥?”
  周苇看起来轻松,但大腿内侧火辣辣地疼,好在忍痛力十足,让人看不出半点不适来。
  “有没有手套?”
  手套?宁蕾转了转眼珠,看来新知青快要到了,她仰着小脸,“你等着,我去仓库给你看看。”
  说着,宁蕾就晃着两条辫子往仓库走去。
  周苇哑然,这个小姑娘心真够大的,直接走了。她脱下衬衣,拧了一把,军绿色变成了墨绿色,上面全是汗水。正直六月天气,虽然荒北纬度高,但是太阳足,加上运动量大,所以周苇全身上下都汗津津的,有些难受。
  里面是一件无袖背心,两条白皙的胳膊露出来。周苇把衬衣搭在手臂上,眼睛瞅了瞅胸膛。幸好新内衣穿上了,不然在马上的时候……脑海里一想,周苇大感郁闷。
  大腿一动就疼,不难猜,肯定磨破了,但现在没功夫理会,先让它疼着吧。
  小姑娘还没有回来,周苇眼睛快速扫了一遍供销社里的物件,吃的、穿的、用的……挺齐全。
  原主没钱,衣服三四身,倒腾着穿,紧紧巴巴,小了就补一块,大了就剪一块,过得很心酸。
  而周芦,新衣服塞满一个柜子,一三一件,二四一件,五六一件,七一件,这还是收敛了的状态,要不是怕别人说闲话,当然也是为了建立她坚强的形象,周芦巴不得每天换一件呢!
  周苇沉思当中,宁蕾回来了。
  “有是有,但不多――”宁蕾话说到一半,大惊失色,“啊啊啊,你怎么把衣服脱了!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周苇扶额,说的就像她没穿衣服一样。
  宁蕾从手指缝里往周苇那看去,越看……缝越大,周苇笑了笑,“同志,你挡不挡都一样。”
  啊?宁蕾瞄了眼自己的手指,噢,尴尬一笑,咳嗽两声说:“同志,我手缝有点大。”
  这个借口……周苇穿上衣服,“你带我看看。”
  “喔。”宁蕾应道,等领着周苇到仓库后,她猛然一惊,自己咋这么听话呢!叔交代了,不能随便领人到仓库。
  但现在都到了,让人回去也不是个事。再说,这位女同志长在她心里了,宁蕾在心里自我开脱,嗯,下不为例。等叔问起来,她就说女同志是兵团的人,事情紧急,不得不破例。
  哦耶!宁蕾扬起笑容,她真是个小机灵鬼!
  周苇往里面看去,确实如宁蕾所说,手套不多了,她大体算了下,只能够新知青人数的一半。
  她眼睫一垂,细细打量起仓库里的东西来。
  “这是头巾?”周苇蹲下,箱子里面是五颜六色的头巾,全是棉布的,摸起来很厚。
  宁蕾点头,“去年冬天剩下的,我原以为会卖的很好,但是……几乎没有人要,所以一直积压在仓库。”
  荒北冬天风大,妇女们喜欢包头,既防风又缓和,宁蕾就不明白了,明明头巾很有销路呀,为啥卖不出去呢?
  周苇从架子上取出一把镰刀,用头巾一缠,眼尾一翘,神采奕奕,“这些头巾我都要了。”
  宁蕾高兴一跳,“同志,你太好了!我正愁卖不出去呢!”
  周苇放回镰刀,头巾比手套更灵活,不仅可以缠在刀柄上,还可以绑在手上,系法多样,毕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劳作习惯。而手套一戴,直接就结束了,没法像头巾这样有多种选择。
  “打五折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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