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我方反派剧本》作者:你的荣光》第98/360页


第41章 土匪
  金都尉:“……”
  他默默的看着孟昔昭, 并不接他的话。
  他爹虽然是大齐人,可他从小是被他娘养大的,后来又去了左贤王帐下, 就像后世说的香蕉人一样,皮是大齐的皮, 里却是匈奴的里。
  也就是说, 他根本不吃大齐人两眼泪汪汪那一套。
  孟昔昭:“……”
  没人接话,他还必须要继续演下去。
  叹了口气, 孟昔昭低下头,握着酒杯, 眼神落在这酒杯反射着烛火之光的边缘上, “实不相瞒,从第一天见到都尉的时候, 我就知道,若这世上只有一人能成为我的至交好友,那这人, 就非都尉莫属。”
  金都尉:“……”
  我都不说话了, 你怎么还敢继续编呢。
  他明显是不信的,但既然孟昔昭不打算放弃这个话题, 他便喝了口酒, 哦了一声:“怎么讲?”
  孟昔昭这才微微撩起一点眼皮,露出了个跟平时不太一样的微笑, “因为都尉跟我,是一类人。”
  不等金都尉询问,他就自发的回答:“纵有黄金万两, 依然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纵是流芳百世, 人已作古,是是非非皆由后世的人评说,自己是一句都听不到的,唯有活着的时刻,唯有这条命,是能紧紧攥在自己手里的,而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自己身上最宝贵的、最拿得出手的,其实就是这条命。”
  金都尉听了,不禁感到十分认同。
  这也是匈奴的价值观,赚钱种地、升官发财,那是大齐人才热衷的事情,匈奴人怎么发家?从战争中、从拼搏中,自身的强大,才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基石,光会耍嘴皮子的人,怎么比得过一拳能砸碎石头的人。
  由这种观念,也衍生出了匈奴今朝有酒今朝醉、虽然自家有奴隶、但自己人坚决不能做奴隶的种种普遍性/行为。
  哼笑一声,金都尉对孟昔昭扬了扬酒杯:“在齐人之中,你算是活的通透的。”
  孟昔昭给面子的也把酒杯举起来,跟他虚空一碰,“多谢都尉的夸奖,原本我也是这样想都尉的,但很可惜,现在我才发现,自己看走眼了。”
  金都尉:“……”
  他咣的把酒杯摔在桌子上,“孟少卿,你今天胆子很大啊。”
  孟昔昭笑:“都尉莫怪,其实我胆子一向不小,只是之前都尉没看出来而已。”
  沉默的盯着他,金都尉不想再跟他兜圈子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孟昔昭心道,看来还是这一套比较管用,匈奴人吃硬不吃软,激将法一用一个准,好好说话没人听,反过来,骂几句,就好使了。
  ……不得不说,有点贱。
  孟昔昭垂眸,也把自己的酒杯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撩起眼皮,正色道:“我想救都尉一命。”
  金都尉冷笑一声,显然觉得他在夸大其词。
  孟昔昭也不在乎他的态度,只盯着他的眼睛,问他:“都尉可否告知,匈奴是什么时候改了左贤王不再由单于之子担任的规矩?”
  金都尉抱起手臂,警醒的打量孟昔昭的脸色:“自然是将近三百年前,北汉建国时改的。”
  嗯……匈奴人入主中原以后,怕中原人反抗太激烈,再加上他们特别崇拜自己的祖先冒顿单于,而冒顿活着的时期,就是汉朝刚建的时期,所以他们商量了一下,把自己的王朝,命名为北汉。
  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西汉灭亡了、东汉灭亡了,那你们这个北汉,不也就是等着灭亡么……
  孟昔昭又问:“那都尉可知道,从这个规矩改了以后,历任的左贤王,有几个可以寿终正寝的?”
  金都尉抱起的手臂一顿。
  跟孟昔昭不一样,金都尉对左贤王,那是真的无比忠诚,都快赶上一只大金毛了。
  然而匈奴人文化程度都不咋样,他们也不作诗作词的,基本上是会认字就行了,像金都尉这种熟知三门外语的,已经是很厉害的文化人了,可是,他也不太了解历史。
  历任的单于有多少个他都不知道,更何况是那些左贤王的下场呢。
  被孟昔昭这么问了以后,他能想到的,只有离他们比较近的几个左贤王,比如上个,还有上上个。
  上个左贤王,在单于死了以后,被现在的老单于发配到漠北守边疆去了,到死都没回过草原,而在他被发配出去五年后,他就死在一场热症里,匈奴的医疗水平就不咋样,漠北更是不咋样中的不咋样,在那病了,除了自己熬,没有任何办法。哪怕金都尉,也说不出这算寿终正寝的瞎话来。
  而上上个左贤王,那就更惨了,因为上上个单于他是逼宫上位的,左贤王为了保护单于,直接被乱刀砍死了。
  要是说别的事,金都尉肯定能大义凛然的说,最好的勇士就是要为了保护主人而死,这是无上荣耀的事情!
  但沾上左贤王,这话他就说不出口了。
  金都尉突然一言不发起来,孟昔昭心里微微一笑,面上却又沉沉的叹了口气:“在我们大齐,也是有类似的事情的。每一次王权更迭,朝廷就要被血洗一遍,大齐有句话叫新官上任三把火,也有句话叫一朝天子一朝臣,人心都是肉长的,都有自己的偏爱之心。哪怕都尉你,对每个人的态度也是有区别的,对吧?如今你们的单于还是信任左贤王的,可谁又能保证这信任会永远不变呢,一旦这信任变了,或者因着某些变故,消失了,那就如同登云梯被突然撤掉,而高高坐在登云梯之上的左贤王,就会摔下来,摔得四分五裂。”
  迷信的人最听不得别人说这种不吉利的话,金都尉登时就想发火,却见孟昔昭十分平静的看向自己:“都尉不要生气,我说的不仅仅是左贤王,还有我们的太子殿下。”
  “他的处境,只比左贤王更加艰难,历来的左贤王或许还有几个幸运儿,可以得一个善终,而历来没有登上大位的太子,毫无例外,全都下场凄凉。”
  金都尉死死的盯着他,最后,到底还是按捺住了发火的冲动,“那你可以另投明主。”
  孟昔昭直接笑了:“这话说给都尉,都尉听吗?”
  那肯定不听。
  左贤王对金都尉来说比爹都亲呢,除了某些特别没良心的人,谁愿意叫别人当爹呢。
  金都尉的脸色这才稍微好了一点,同样都是忠诚的人,金都尉也认可孟昔昭说的,确实,他们算是同一种人。
  可是,他们绝对不是一路人!
  “既然你已经选了这条路,那就不要抱怨了,结局是好是坏,你都只能自己担着。”
  孟昔昭点点头:“我知道,可这不是还没到结局的时候吗,我想破局,也想让都尉和左贤王破局。”
  金都尉意味不明的笑了一声:“孟少卿,大齐太子如今,确实身在死局当中,可左贤王殿下并非如此,他在匈奴的地位,比你们的太子不知道高了多少。”
  孟昔昭:“是啊,这么高贵的地位,还被派出来到大齐求娶公主了,跟我们的太子一样,在同一条路上走了两遍。”
  金都尉:“……”
  “这不一样!”
  孟昔昭问:“哪里不一样?”
  金都尉被噎住了。
  其实吧……还真不一样,求娶,重点在前一个字求上,肯定要摆出好态度,找个地位高的人来干这种事,不管哪个民族,嫁女儿都是高姿态的,哪怕这个女儿不受宠,这姿态也要摆出来。
  但匈奴人看不起大齐人啊,金都尉又不是经常在单于庭待着的,他不知道这些弯弯绕,要说的话,其实他心里一直都愤懑,觉得这个差事不应该派给左贤王。
  孟昔昭就这么静静的看着金都尉眼睛往右看,明显在回忆一些让他觉得不愉快的事,孟昔昭见状,趁热打铁,继续说:“匈奴有左贤王,也有右贤王,还有几位深受单于宠爱的王子,如果这事是好事,为什么单于不派王子来做这个事?今日你们的大王子前来迎接,既然他都能走到临闾关来了,为何不能再走远一些,去我大齐,直接代替左贤王,将公主接回来?”
  呵呵一笑,他徐徐的开口:“自然是因为,这一路山高路远,单于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受苦,但左贤王跟了他这么多年,劳苦功高的,甚至年纪也不小了,他倒是很舍得了。”
  金都尉看着孟昔昭的眼睛直冒火。
  直白的实话没人爱听。
  然而孟昔昭还没说完呢,他脸上挂着事不关己的笑容:“连左贤王亲自辅佐了多年的单于都是这样的态度,难道你还觉得,往后的新单于,会把左贤王奉为长辈一般的座上宾吗?”
  金都尉:“……”
  他定定的看着孟昔昭:“那也不关你一个大齐人的事。”
  孟昔昭点头:“自然,所以,这些话,我不是以鸿胪寺少卿的身份跟都尉说的,而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希望都尉明白一个道理,你我之间,不是竞争者,你过得好、我或许能跟着沾点光,你过得坏、却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距离和国别,让你忌惮我,却不需要担心我,要知道,这历来下刀最快又最狠的,都是自己身边的人,而不是那些外人。”
  看见金都尉露出错愕的神色,孟昔昭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包子留在金都尉那里,孟昔昭一口都没吃,站起身,跟金都尉告了别,然后他才回了自己的帐篷。
  ……后悔啊。
  当初不如只叫一个人来,把那个会剁馅儿的扔在庄子算了,因为多了这么一个会剁馅儿的,搞得他天天都只能吃肉,吃的他都快闻肉色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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