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作者:闻笛解酒》第68/135页


  大宋人民注重养生,到了秋天,食单上夏天专属的冰雪冷饮、凉皮冷淘等菜品只得暂时离场。
  林稚把这些花花绿绿的小木牌取下来,留着明年再挂上——活页就是方便。
  因取出不少张木牌,食单明显瘦了许多,开食店的人见不得这个字,林稚又开始琢磨着研究几道新菜,好给食单增增肥。
  适逢刘三送肉过来,去验货一看,猪肉、鸡肉、羊肉还有鸭子,都很好,今日却还额外多了一样。
  林稚看着那捆蹄子笑问:“可是那宋家新妇又挑食了?”
  刘三朗声:“可不是嘛!林郎君说得分毫不差。那宋家新妇也不爱吃这猪蹄子……”
  没关系。宋家新媳妇儿不爱吃不要紧,他爱吃!
  这时候人吃猪蹄吃得很含蓄,无论寒食节的冻姜豉还是寒冬腊月的水晶脍,都是把猪蹄切碎了混在肉汁里,做成皮冻来吃,“闻其味不见其形”,颇文雅。
  但林稚却觉得,这样的吃法好虽好,就是少了点猪蹄那种活色生香的诱惑。
  切成小块的新鲜猪蹄,用浓油赤酱的料汁慢火红烧,亮晶晶、颤巍巍的胶原蛋白,有股淡淡的酱糖香,口感浓郁,入口即化。
  林稚舔舔嘴唇,去做红烧猪蹄了。
  七皇子再次大驾光临时,他刚炒好糖色,听到外面兵戈铿锵的声音,就知道那位爱吃爱玩的贵客又来了。
  想起对方上次临走前那句“我还会再来的”,真是和灰太狼一样讲守信用。
  好是好,就是每次来时的动静都大了点,害得其他食客都不敢进来……
  同样是贵客,林稚又想起孟琼舟。瞧瞧人家孟少卿,每次来都悄没声的,恨不得只让他一个人知道才好。
  吐槽完毕,林稚去招待外面嗷嗷待哺的少年,“殿下想吃些什么?今日有新菜焖蹄子,一会儿就好。”
  七皇子含羞带怯地点点头,“那便吃这个好了。”
  红烧猪蹄的香味慢慢飘出来,林稚倒很沉静,七皇子却先和他搭话了,“店主郎君做食店生意多久了?”
  林稚想了想,从春天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季节了。
  “还不到一年。”七皇子道,“能得饕先生如此大力褒扬,店主郎君着实很有天赋。”
  说起来,他还没见过饕先生给他打的广告,“不知饕先生在信中是如何说的?”
  也是巧,七皇子竟随身带着这美食软文,从怀中掏出来给林稚看。
  林稚握着那淡黄微脆的纸张,打开一看,一列排比句落入眼中。
  “今于林氏酒楼食砂釜鲜粥,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林氏酒楼食玫瑰乳肉,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林氏酒楼食螺蛳索粉,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
  这推荐语居然……这么简单粗暴吗?
  林稚震惊了。
  一溜的“味成腴”句式当中,有一句很不一样,便是最后一句“林酒楼饰姿,荐君等观之”。
  这是在夸他的酒楼商标好看!
  怪不得对方当时盯着那油纸袋子多看了好几眼。林稚笑了笑,把纸张还给七皇子。
  又过几刻钟,红烧猪蹄焖好,林稚去庖厨取了端出来,“殿下慢用。”
  比漆红木盘颜色更浓郁的,是油亮的棕红色猪蹄,炖得烂糊糊的,随着食盘置于案上,那厚实肥腴的猪蹄肉便颤了一颤,光看外表就知不输宫里的酒醋蹄酥、姜豉蹄子。
  七皇子胡乱冲他点点头,迫不及待地投入到战斗之中。
  猪蹄趁热最好吃,先抿一口酥烂的肉皮,牙齿轻轻往下咬,一块连肥带瘦的香软肉块就吞进了肚子里。
  林稚看了看边上只能看不能吃的侍卫,心道果然没有一个班是好上的。
  七皇子边啃猪蹄边琢磨,等吃完了,一定要让爹爹把这道焖蹄子补充到《玉食撰》里……
  为了日后的贴秋膘做准备,也为了和这道红烧猪蹄相得益彰,林稚又添了道芸豆蹄花汤。
  干净肥嫩的猪蹄用毛钳拔除多余的猪毛,焯去血水,和提前泡好的芸豆、滚刀块白萝卜,并几棵大小葱,放冷水里小火慢熬。
  熬到最后,汤面上一颗油珠子都没飘着,脂肪全部融进汤汁,奶白又浓厚。
  做好的芸豆蹄花依然先喝汤再啃肉,饱含胶原蛋白的汤头鲜美粘稠,香糯软滑的蹄花蘸着香喷喷的辣酱蘸碟,啧,香得很!
  这两道猪蹄菜一前一后登临食单,不是组合胜似组合,不少食客一点就连着点两道。
  程令宜运气好,刚来就碰见了这两道热门新菜。
  他捏着手中食单迟疑道:“小郎君店里的食单怎么薄了许多?”
  “这不是夏天过去了?原先的凉皮凉面过了季,便撤下去了。”
  “秋天到了啊……”程令宜恍恍惚惚,“我以为还要半个多月才到呢。”
  到了现代,这种情况应该是“忙得不知道是星期几”,林稚给他倒了杯蜜豆糖水:“程小郎君喝了这杯红豆饮子,就当是喝秋水了。”
  程令宜哈哈道:“还是小郎君想得周到!”
  他又说:“我阿姊忙,兄长每天又是那个样子,一年到头对这些节庆淡漠得很……也就在小郎君这里能体会一下节日氛围。”
  “那程小郎君以后可要多来我这里了。”林稚笑道。
  其实他一开始也有些适应不能。
  比起现代社会,大宋朝的传统节日多了可不是一星半点,三天一小节,五天一大节,习俗叫法又和上辈子不太一样,现在都能回想起一开始那几年被陌生节日支配的恐惧。
  好在现在日子越来越好了,他不仅能把这些节日过得井井有条,还能收留没处过节的程令宜。
  看着对方啃猪蹄的背影,林稚轻轻笑了笑。
  红亮的日头落下去,一轮上弦月升起来,最后一个客人迈出酒楼,忙碌的一天就算过去了。
  孟琼舟今天也没有来。
  又在加班……
  也不知道他吃不吃得惯新菜,红烧猪蹄虽酥烂香软,却比不过蹄花汤香浓清淡,孟少卿那么淡雅的一个人,到时还是给他推荐蹄花汤吧?
  还有,七夕快到了,该上些甜甜蜜蜜的小食——这实在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甜食的节日。
  林稚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孟琼舟怎么就没生在二十一世纪?
  他这么爱吃甜食的一个人,吃不到巧克力多可惜……
  想了一会儿“孟琼舟吃巧克力”,林稚稀里糊涂地进入了梦乡。
  作者有话要说:
  小林,你惨啦,你坠入爱河啦!


第52章 雪棉豆沙
  还没到正日子, 七月初七的浪漫气息就已经显现出来——这两天来酒楼里吃饭的,大多都是成双成对的年轻郎君娘子。
  平时喜欢听食客们闲谈八卦的林稚,此时也不好再多听, 抱着账台前的栀子往水里加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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