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作者:花蒙蒙》第1/183页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作者: 花蒙蒙

  简介:
  温明曦上辈子,一家人去坐热气球,不料天气骤变,热气球从高空坠下……竟然意外穿进一本年代文里。
  根据剧情,她会和知青男主结婚,一家子伺候他,但转眼丈夫就毫不犹豫地抛妻弃子回城。
  十年后,因为在城里生不出儿子,才回到乡下把她和儿子接回去,顺便母凭子贵,奖赏她的名字写进族谱。
  彼时男主飞黄腾达,在外是百花丛中过,女主则在家受尽小媳妇的气。
  最后在五十岁那年郁结而死。
  更让人想把书扔进火盆烧成灰烬的是,女主死后,儿子直言母亲就是寄生虫,对家庭没贡献,小地方来的上不了台面,是自己想不开才早死了。
  温明曦觉得……生块叉烧都好过生这种好大儿!嫁块石头都好过嫁给这种老公!
  *
  韩羡骁就是那块石头。
  此人生性顽劣,虽然出身大院,却是妥妥的纨绔子弟。
  温明曦再遇男知青纠缠时,韩羡骁也正叼着狗尾巴草在发愁:听说老父亲要把他介绍给一个老兵的女儿,娇里娇气的,什么玩意儿……
  韩羡骁找到温明曦,沉默片刻。
  韩羡骁:“就你,也不是不行,但你要记住,我不是因为你想结的婚。”
  温明曦:“我也不是喜欢你才答应的。”
  韩羡骁:“很好!”
  两人各取所需,一拍即合,开始进入状态,在人前扮演互诉衷情的小情侣。
  婚期将至,韩羡骁开口说:“要不先把婚结了?这才多久,这么快分了,二老要气升天。等到时候调回,再把这事儿了了。”
  温明曦正有此意,遂点头答应。
  再后来……
  韩羡骁把温明曦抱坐在大腿上,轻抚着她日渐鼓起来的肚子,终于开口,“总不能让咱们的娃娃没亲爹,而且为人父母,得给立个好榜样是吧。”
  +
  文案写于20221209+
  先婚后爱,家长里短,细水长流。
  架空,非大女主,非女强。
  甜文,日常文。
  排雷:没有金手指。

  内容标签: 甜文 穿书 年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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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简介:娇娇嫁纨绔
  立意:好好过日子


第一章
  北大荒的冬天,太阳来得晚、走得早,正如迎春镇牡丹村的居民作息。
  但村口的老温家,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去,烟囱里已冒出一股热腾腾的炊烟。
  陆英子拿火钳拨了拨灶里的柴火,伸直腰瞅了眼锅里的水,站起来擦擦手,朝门边走去,打开用麻布封边的木门,往外看去。
  嘴里嘀咕着,“快来了吧。”
  温名生踏进村口,望见老伴的身影,赶忙哈着气,三步做两步跑回家。
  手里拎着刚从集市买的鲜五花肉,七毛八一斤,一路走来,表面已经结了层冰渣。
  递给陆英子,顺带在一旁打下手。
  一个是当年的炊事班班长,一个是炊事员,手艺自然没得说。
  陆英子手脚麻利,白肉、口蘑、黄花菜、黑木耳、鲜鸡蛋、猴头菇各自处理后放到卤水里煮,最后热点花椒油,浇在卤上。
  滋啦滋啦——
  一盆卤色红润,鲜香诱人的老北京打卤面就成了。
  *
  “好香好香!”
  堂屋里,六妹温明娇鼻子最灵醒,从门缝里瞧见二老端着早餐过来,赶紧给开了门。
  陆英子先匀了三碗的分量递给儿子温明阳,“快给春梅拿去,她刚生娃娃,得多吃点,你别贪嘴,让着她些。”
  温明阳拿一条小被褥里三层外三层裹紧搪瓷饭盆,开门跑去隔壁屋。
  温家在牡丹村条件算不错,住的小院有三间正房一间灶屋。
  中间最大一间,给温明阳娶媳妇,最左边一间有堂屋和里屋,是两口子在住,兼做客厅杂物房。
  最右边一间只有一个屋子,是女儿的闺房。
  但这几天四妹病着,一家人都睡在左屋。
  两姐妹睡里屋,两口子就睡在堂屋炕上,方便照顾。
  温名生退伍后,在公社当仓库保管员,陆英子在镇上当理发员。
  两人生了六个娃娃,前头三个——大妹、二弟、三妹都成了家。
  家里现在就剩四妹和六妹两个,至于五弟,命苦,毛没长齐就没了。
  虽然温家条件不算差,但人口多,像这样开荤腥的日子,也是少见。
  六妹温明娇捧着碗就要滋遛滋遛来一口,被陆英子“啪”地拍了一筷子,“小耗子似的,喊你四姐了吗?”
  温明娇笑了笑,往后指去,“在屋里呢。”
  正好见温明曦掀开帘子朝他们露了个笑脸,心里叹气,都是一个妈生的,怎么她就瘦黄瘦黄的,她家四姐就这么好看呢。
  即使刚生了场病,即使大家穿的都是一样蓝幽幽的大棉袄,也跟年画上的人儿似的,笑起来顿时让人没了脾气。
  又敲着碗抱怨:“四姐,快来吃饭,你不来我都不能吃了。”
  温明曦挽唇浅笑,脚下顿住片刻,看着屋里糊了满墙的旧报纸,炕上摆着的搪瓷保温壶,墙上挂着的红红火火的日历,老式挂钟不辞辛苦地日夜“滴答滴答”的摆动。
  再次确认,她,穿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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