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眠春潮》作者:小涵仙》第69/220页


  周围的礼炮一发又一发,空中洒落红粉金纸,祝福一对新人恩爱,和睦,吉祥,美满。
  郑启?B脸色发青,默了片刻,指尖的烟灰烧手,唰地,抬手将窗帘阖上。
  ――
  玉春轩酒楼今日被易家包场,两家来的亲朋好友多,一共摆了九桌,外加六桌工作餐,招待随行的佣人,管家,保镖,司机,助理,摄影师,化妆师等等…工作餐除了不配酒,饭菜规格等同。
  新人、两家父母、再加两方各一个长辈做主桌,其余亲友大多是女人和女人一桌,男人和男人一桌,毕竟男人喝酒的多,小辈们自然各有各的伴,谁和谁坐一起都是水到渠成。
  琼欣二龄把谢温宁夹在中间,试图从这个最好说话的小姑娘口中撬出一些谢浔之的八卦秘闻;乐龄和明穗虽然年龄相差五岁,都是在商场上挥斥方遒的职业精英,共同话题很多,坐在一起交流工作经验;谢知起高大英俊,时尚弄潮儿一个,坐在那跟男模一样唬人,加上性格开朗,嘴不欠时招人喜欢,刚一坐下,一左一右就围上来两个漂亮妹妹,问东问西,弄得他连吃饭都吃不好,颇为尴尬。
  跟着谢家一起过来的还有二房谢敬华的一双儿女,谢存樱和谢?文,两人和范楚桐坐一桌。
  范楚桐和易家这边的都不认识,又不好意思太巴结明穗和温宁,只能和自己正儿八经的表弟表妹坐在一起。一坐下,就听见谢存樱和谢?文两人在不亦说乎地讨论刚刚过大礼的场面。
  “我就知道那顶凤冠会是聘礼的重头戏,你瞧见没,大娘把箱子打开的时候,他们都惊呆了。”谢存樱小声说,“这一波提亲,咱们谢家真长脸。结婚啊,就该风光一把。”
  谢?文:“?舟哥没来可惜了,还能学习一下经验,到时候娶你,就按这个标准来。”
  谢存樱红着脸说少贫嘴。
  楼?舟和谢存樱是多年的青梅竹马,整个京城都知道他们是要结婚的。
  谢存樱又说:“大嫂果然比照片还漂亮,她刚刚一出来,我都看呆了!她身上的那件旗袍也好好看,就是不知道是哪家的手艺,唉――”她转头看向一直没有说话的范楚桐,“桐姐,你等会儿陪我去问大嫂好不,我也想做一身那样的旗袍当嫁衣。不愧是行走的种草机!”
  范楚桐笑着说好啊,又说:“易小姐是真的很美。”
  “喊什么易小姐,都是一家人了,喊嫂子。”谢存樱让她不要太客气。
  “我毕竟不是正儿八经的妹妹,喊太亲了怕人家不喜欢。”范楚桐解释。
  谢存樱知道这个表姐为人小心周全,但也过于小心了,她不好多说,又和弟弟聊了起来。
  范楚桐不想听谢存樱一直在那说易思龄有多么多么美,于是起身去了洗手间。
  洗手间离大堂有一段距离,很安静,足够容纳她心底那些细小的情绪。来港岛就是为了见识易思龄,现在见了,真是大开眼界。
  流水声哗哗。
  范楚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也不是不漂亮,但和易思龄一比,就有些被盖风头,她不是那种美艳逼人的长相。她咽了咽情绪,挤了洗手液搓手,然后放在水下冲,与此同时,另一道抽水声响起。
  范楚桐没想到还有人,往里面看去。第二间隔间门推开,一截纤细的脚踝迈出来,金色的高跟鞋踏在马赛克瓷砖。
  她和易思龄的视线对了个正着。她怔住,倒是对方先笑起来。
  “嗨。”易思龄今天心情好极了,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打招呼。这个女人她刚刚在易公馆的人堆里见到过,想必是谢家的哪个亲戚。
  范楚桐飞快掩饰怔然,笑得很温柔,“嗨,易小姐。”她介绍自己,“我是浔之哥哥的表妹,我叫范楚桐。恭喜你和浔之哥哥今日良缘永结。”
  易思龄冲她一笑,明媚的眼波流转,“谢谢哦。大老远跑过来,辛苦。”
  范楚桐:“我们不辛苦,还是新娘子比较辛苦些,听人说备婚最累了。”
  易思龄挤完洗手液,搓着手,暗暗观察着这位谢浔之的表妹,“还好啦,帮忙的人比较多,不用我太操心。”
  范楚桐周到地替她把水打开,易思龄说了一声谢谢,冲完手,两人随意聊了两句,一前一后出了洗手间。
  回到席面,易思龄坐下,拿手机在群里发了一条消息:【帮我问问,老古板是不是有一位姓范的表妹。】
  谢浔之母亲姓杨,外婆姓黎,杨家除了杨姝桦一个外嫁的女儿,其余都是儿子,若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妹,该姓杨才对。
  老四:【收到!】
  老三:【立刻办!】
  易思龄放下手机,琢磨了一下“浔之哥哥”这个称呼,正愣神,面前干净的碟子里天降一只剥好的大虾。
  她抬眼望去,对上谢浔之幽邃的黑眸,“想什么?”
  易思龄神情古怪地盯着他,几秒后,哼了声,然后把虾吃进去。
  谢浔之微微眯了下眸,又给她剥了一只虾,易思龄又慢吞吞吃掉。谢浔之又剥,她又吃,吃完还不忘盯他。
  谢浔之:……
  不知道他哪里做的不好,明明今天一切都有条不紊,圆满落地。
  席面上,杨姝桦问起接下来打算怎么安排,港岛这边的酒店定哪里,宾客请哪些,有没有心怡的婚礼布置团队,若是有任何需要,让梁咏雯一定要开口。
  梁咏雯知道,这个意思是说,港岛这边的婚礼,费用也是他们谢家来。
  梁咏雯:“我和老易商量了,港岛这边的婚礼就由我们来操持。亲家也好多点精力招待京城那些贵客。”
  杨姝桦:“那怎么行,让你们劳心劳力,多不好意思啊。”
  “没有的事,我们都出钱出力,把这两小孩的事办好,总不能我和老易坐享其成了。以后都是一家人,不分那么多,都是一样的。”梁咏雯握住杨姝桦的手。
  杨姝桦收到了亲家母的暗示,于是也不多说,只说:“至少还是得两家一人一半。总不能港岛这边的事都扔给你们。”
  又吩咐谢浔之:“一切都要以思龄这边的要求为准,你一个大男人可别主意多,踏踏实实办事就成,思龄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听到没。”
  一桌人都笑起来,易思龄不好意思,戳着碗里甜糯糯的南瓜,余光飞快地看一眼谢浔之。
  谢浔之:“这是应该的,一切都以昭昭为准。”
  说完,他的脚踝被谁不轻不重地踢了下。
  还能有谁?那尖尖的鞋尖,金色的,因坠满了亮片而有凹凸不平的颗粒感,踢在他被西装袜包裹的脚踝。这猫一样的力道,像极了嗔怪和撒娇。
  谢浔之滚了下喉结,脚踝处一片酥麻,但没动,是什么姿势就维持什么姿势,桌下的一双长腿如此克制禁欲,规规矩矩。
  暗红色丝绒桌布遮住一切小动作,场内高朋满座,觥筹交错,没人知道桌下发生了什么。
  紧跟着,那只鞋偏不罢休,又拿细鞋跟踩在男人锃亮考究的皮鞋上,比起挑衅,埋怨,撒娇,多了一点隐性的模糊的调情,也许连高跟鞋的主人自己也没有察觉,这样的场合,这样的隐蔽的角落,这样的动作,带着禁忌和挑逗的意味。
  她继续踩,那样细的鞋跟像是在他的脚背轻轻点了一个顿号,带来无穷无尽的遐思。
  她的每一双高跟鞋都性感又漂亮,是那种浮夸的漂亮,脱了高跟鞋的脚……
  谢浔之将思绪猛地一收,震惊,被西装裤包裹的大腿随之紧绷,强韧的肌肉迸发出力量。
  他怎么能在高朋满座的场合想这些乱七八糟的?
  高跟鞋踩上来就不走了。谢浔之由着她踩,面上波澜无惊,甚至是跟自己夹了一块鱼,在那慢条斯理剔刺。
  易思龄蹙眉,这男人怎么回事啊,继续踩。继续踩。
  梁咏雯对这个女婿是很满意的。
  不是本地人也许是谢浔之唯一的缺点,其他的还真挑不出错。出生名门望族,人又温文尔雅芝兰玉树,年纪轻轻还功成名就,前途更是一片光明,最关键的就是他情绪稳定,脾气好,有雅量。
  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和昭昭走得长久。
  梁咏雯在港岛名利圈这样诡谲复杂的环境里摸爬滚打几十年,早就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和一颗八窍玲珑心。她有自己的一套婚姻经――有钱,有爱都不足以让一段婚姻永远稳固。
  包容,责任,人品是最重要的。
  外头都说易坤山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男人,好老公,可若不是梁咏雯事事包容他,让着他,不和他计较,两人就是爱到死去活来,结婚后没几年也要离。
  易坤山人不错,也有责任心,就是脾气固执,犟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可梁咏雯不同,她不钻牛角尖,笑一笑,嗔一嗔,耍耍小脾气就都过去了,很多时候,她都愿意给易坤山一个台阶。两人一个蛮一个柔,互补得刚刚好。
  但易思龄才不是给别人台阶下的人,她的女儿她知道,何况当妈的哪个不自私,她希望女儿是永远被给台阶下,被包容的那一个。
  她知道谢浔之可以做到。
  谢浔之的好脾气不是因为形势所逼不得不为之,是良好的家风和家教之下养成的习惯,是这一生不论如何大起大落都丢不掉的品性。
  这是她为易思龄选择谢浔之最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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