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作者:指尖灵》第52/1094页
吕律认出这玩意儿的时候,神色变得惊喜。
因为这是水狗子的粪便。
水狗子,是东北人对水獭的俗称。
东北的水狗子,比别的地方要大得多。
他前世收售山货,没少接触水狗子,对它了如指掌。
水狗子皮毛美丽,有着稠密的底绒,手感细腻,质地丰富均匀,并且不易被水浸透。正是这些特点,让它的皮毛变得非常昂贵,比起紫貂皮也差不了多少。
这还没完,水獭肝是珍贵的药材,就连它的肉也是能入药的。蒙医中大名鼎鼎的“萨日玛莎”就是这肉。
就连这粪便,也是极好的东西,因为总有些动物喜欢寻找食用,比如赤狐、豹猫等,是天然的诱饵。
有着新鲜粪便,就说明这附近的河边,住着有水狗子。
要是搞到手,熊胆加上它的皮毛一卖,轻松买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毫无压力。
吕律心里一下子变得火热。
他太希望自己能尽快弄到一把枪了,无论是狩猎还是防身,都有大用。
眼睛在周边扫视好一会儿,在河流下方,陈秀清被熊瞎子拍落的河湾处,吕律远远地看到稍微平缓的水流中荡漾的水波,那里,一只水狗子仰面浮在水面上,正用小短腿抱着一条鱼啃着。
勾引我!
吕律眼睛定定的看着它,这身条得有八十厘米,是真大啊,那身皮毛是更是漂亮。
但是,他也很清楚,就凭自己手里的弹弓,对它根本就没什么大用。
可别小看了水狗子,在水中如鱼得水,在陆地上也不孬,别看腿短,行动那是相当敏捷,加上锋利的爪子和牙齿,遭到攻击,那是敢跟比它大许多的动物对抗的,性格很凶猛。
吕律曾听说,有人带狗打围,几条狗围住一只水狗子,还有猎狗被反咬致死的记录。
那身皮毛,越完好,价格越高,多弄破一点都是损失,也不能用枪,更不能让元宝来咬。
只能智取啊。
而捕捉水狗子,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不伤皮毛的木板夹子了。
他稍稍收心,目光重新落到那石头上的粪便,在周围转了一会儿,又找到了几处水狗子的粪便痕迹,然后在旁边数米处的一个枯木桩子下,看到了一个洞穴,还有经常走动在潮湿的泥地上留下的密密麻麻的爪痕。
吕律立刻有了计较,忍不住笑了起来:“你是我的了……嗯,明天得去找一下清子,问问有没有木板夹子,借几个回来!”
这林子的河边,能遇到水狗子,对于吕律来说,是很大的惊喜。
通常在更大的江河边,数量会稍微多一点点,在这种山中河流也有分布,但数量极少,主要是这些年,为用皮毛出口创汇,被猎杀了不少。在这水域范围,也算是顶级猎食者了,非常难得。
按耐住心中的兴奋,吕律返回蜂巢所在的椴树下,看到草锅盖中,已经聚集了一大团黑蜂,看样子,得有三四公斤的样子,还不断有黑蜂从蜂巢中爬出来,汇集到蜂群中。
过冬的时候,有不少黑蜂死去,在野外,现在能有这群势,已经算是很大了。
黑蜂已经出来得差不多,看它们汇集的样子,蜂王应该也已经出来。
吕律将一旁小树上的绳索取下,慢慢地将挂满一大团黑蜂的草锅盖放下来,提着挂在两米外的一棵小树枝桠上。
草锅盖上,有黑蜂不断震动翅膀招引别的蜜蜂汇集,虽然换了位置,还是很快有黑蜂找寻过来。
他蹲在蜂团前观望了一会儿,果然看到还略有些慌张的,体型比普通工蜂长了大半截的壮硕蜂王在蜂团表面爬了一段,然后找位置钻进蜂团中。
看到蜂王,吕律心头一喜,知道这群黑蜂,算是收取成功了。
随后,他再次爬到树上,用擦拭干净的侵刀,将蜂巢里面的蜂脾一块块割取下来,装在身上挎着的蛇皮口袋中。
让吕律意外的是,过完一整个冬天,里面竟然还有两块完整的封盖老蜜,看样子得有四五斤的样子。
这好东西啊!
除此之外,树洞中还有不少已经开始发黑发黄的老旧蜂脾,吕律也没有放过。
将蜂巢中的蜂脾尽数割取装在袋子中放到树下,他想了想,在地上寻了一块差不多的石头,将那蜜蜂进出的洞口堵上。只留下一个拇指大小的洞口。
等到分蜂时节,这里就是一个天然的诱蜂树洞。
虽然这山里蜂群数量不多,但还是有机会有蜂群入住的,到时候,无论是东北黑蜂还是中蜂,都是一种收获。
事情做完后,吕律看汇集到蜂群中的散蜂已经没多少了,他没有耽搁,将大斧插在后腰,提了蜂群和蜂脾,轻快地往自己地窨子赶。
刚翻到地窨子后边的山梁,他就远远地听到了元宝的吠叫声,不由眉头皱了起来。
第55章 你死我亡
元宝的吠叫声,明显是有生人靠近地窨子。
熟悉的人中,也就只有陈秀清、陈秀玉、段大娘和王德民四人,吕律让元宝嗅过气味记住他们,来的时候不会再咬。
到过地窨子的,还有周方敬,吕律却没有让元宝去记住他,再来,还是会被咬。
还没有被认可的人,是有必要保持距离和提防的。
他加快脚步朝地窨子赶去,数分钟后地窨子后面的山波,看到有两人远远地站在河对面,看着对他们狂吠的元宝娘四个。
这两人,吕律见过,正是那天在秀山屯后山山道上打过照面的李庆翔和郑三两人。
“娘的,还叫,再叫我崩死你!”
李庆翔怒气冲冲的,将双管猎枪抬了起来:“过来找个人,人没看到,反被这死狗咬得心烦。”
“千万别……”郑三赶忙将李庆翔的枪管压下:“我看这爷们也打猎,这要是把人家狗打了,毫不夸张地说,那可是结了死仇啊。”
死仇?
李庆翔微微怔了下,看了看元宝,慢慢转头看向郑三:“我打死你的两条狗,那我跟你不也是结死仇了?”
“那能一样吗?我那两条狗本就该死,再说了,咱俩啥关系啊,就凭翔哥对我们家的照顾,就再多打我几条狗,那也绝无半点怨言……可是,换作别人就未必了,这可是几条好狗啊!”郑三陪笑道。
“不就是条母狗带着三条狗崽吗?我看着,就你死掉的那三条都比它们强。”
李庆翔明显不懂狗,在他看来,只要是高大强壮的,就是厉害的。
元宝是条母狗,架子骨量比公狗要小得多,三条狗崽也还小,看上去是不显眼,甚至感觉很平常,跟一般看家护院的差不多。
但郑三好歹跟炮手学过,他对狗算是比较了解,刚到地窨子边看到这四条狗的时候,他心里就变得火热无比。
从身条、骨量、鼻头、尾巴、爪子等多方面看,这里每一条狗都相当优秀,这要是拖好了,那不得了。
最关键的是,这还是一窝。
天生的血亲关系,又是从小由母狗领着一起长大,这以后的配合可比那些由不同人家家中挑来的狗强很多。
还有,这不起眼的母狗身上,那一条条伤疤,都在证明它不简单。
当然,狗崽未来究竟如何,跟后面的培养也有很大关系。
不管怎么说,好狗难遇啊!
郑三不由在想:要是自己也有这么几条好狗,谁敢伤它们,他也绝对会拼命,哪怕他是天王老子也不行。
“翔哥,看狗是有门道的,按那老炮手传给我的经验来看,这几条狗,都是难得一见的好狗。”郑三羡慕地说道:“而且,这母狗还被拖得很好,非常有灵性,你看看刚才,咱们换了几个地方,它始终保持在这地窨子周边三十米的范围,我敢肯定地说,但凡有人敢进入这三十米范围,绝对要被咬……在外边就没事儿。”
“说得那么好,要不,咱们就把这几条狗买下来?”李庆翔也来了兴趣。
这几天让郑三找狗,跑了几天了,狗稍微像样的人家不卖,卖的,郑三又看不上,也是心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