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中的家主大人》作者:山中君》第39/259页


  “呵呵……”玉菰仙发出低低的笑声,她被姜义捆着手,同车夫一道扔在地上,再没有了昔日高高在才的冷傲劲儿,声音带着满满的恶意,“元二,你真蠢,你这女伎不简单,她早料到我会动手,还要让你来犯险,自己却安安稳稳去了姜家。你还替她糊弄这平公公,真是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叶守川一震,问元墨:“真是那阿九的主意?”
  “是……”见叶守川变了脸色,元墨忙道,“别听她的,阿九这么次都是为了此次献艺,才不是陷害我。她那边办成了,红馆才有救,这是我心甘情愿的,并不是被她卖了。”
  “呵呵,呵呵,被卖了还心甘情愿,这才是她的心机手段啊。”玉菰仙低低地,仿若自语,“花魁,花魁,单靠才貌便能当花魁吗?不,花魁最重要的就是这份心机。我自以为算无遗策,每一步都安排得天衣无缝,谁曾想人家早就安安稳稳到了姜家。我输了,一开始就输了……”
  她的话没能说完,元墨一记手刀干脆利落地切在了她的后颈上。
  她的头一歪,晕了过去。
  呼,终于安静了。
  再让她说下去,师兄的火只会越烧越大。
  元墨笑眯眯:“别听她的,她就是当不成花魁,心里不痛快。我们家阿九最好了,又好看,又会写诗,又会弹琴,是天底下最好的花魁。”
  “你——”叶守川没好气,“下次再有这样的事,不许瞒着我!”
  叶守川把倒塌的车盖掀了,将玉菰仙扔进去。
  “等等。”元墨说着,从车里抱出阿九的琴。
  花车变成了囚车,捆着的车夫、昏迷的夏婆子都被扔了上去,他们合谋劫车、伤人,甚至意图杀人灭口,数罪并罚,够去府衙喝一壶的了。
  叶守川原本要送元墨回去,元墨连忙表示押送犯人要紧。她从拉车的四匹马里解下一匹,笑眯眯保证:“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叶守川狐疑地看着她。
  “真的!都折腾成这样了,我得回去好好歇歇,反正姜家那边自然会送阿九回来的,我回家等她就好。”
  叶守川被她亮晶晶的眼睛说服了:“你知道便好。姜家乃是非之地,你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嗯!”元墨重重地点头。
  等叶守川驾着马车驰离视线,并且再也听不见马蹄声,她翻身上马,一夹马肚,“驾!”
  往姜家去。
  开玩笑,花魁乃是乐坊最重要的财产,她的阿九在姜家,她怎么能不在?
  没有马鞍的马匹骑起来能颤散人的骨头,好在此地离姜家并不算远。在屁股被颤成四瓣前,她在姜家侧门边下马,表明自己是乐坊的丫环,给花魁送琴。
  姜家下人一脸狐疑地打量元墨。
  元墨猛然反应过来,啊,她现在头发散乱,衣上不是泥痕就是裂口,脖子上还挂着血丝,看上去活像是从江湖仇杀中幸存下来的活口,而不像是乐坊的丫环。
  “嘤嘤,”元墨举袖拭着并不存在的泪水,带着哭腔,“街上人多,马受了惊,我跌下来险些受伤,本要去看大夫,可是花魁娘子献艺要紧,于是便带伤前来,还望大哥帮帮忙呀……”
  一面说,一面微一趔趄,好像站不住,要往下人身上靠过来。
  下人很年轻,是个小伙子。
  而她的衣裳很单薄,还有几处露出了肌肤。
  小伙子扶住她,很快红了脸,又收回手:“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里面问问。”
  元墨点点头,笑眯眯看着他进去。
  片刻后,小伙子出来请她进去,手里还带了件外袍。
  外袍半新不旧,棉布的,跟他身上的衣服一模一样。
  “这、这是我的衣裳,姑娘要是不嫌弃,就、就披一披吧,风、风大,夜、夜里冷……”
  小伙子低着头,眼睛也不敢抬一下。
  元墨接过衣裳,对他嫣然一笑:“谢谢大哥。”
  “不、不谢。”
  夜色中,小伙子的耳根都红了。


第二十七章
  元墨以前来找姜其昀都是在白天,还从来没有见过晚上的姜家。
  白天的姜家好像也不过是房子比别人家多些、大些,树也比别人家多些、大些,第一回 来固然要惊叹一下“老天爷盖这么些屋子得多少钱”,可除了“有钱”两个字,并没有其他感受。
  但到了晚上,这片巨大的宅院灯火通明,屋宇连绵,笙歌依依,和着说不出的香气随风飘来,元墨恍惚觉得自己行走在天仙宝境之中,终于隐隐约约地明白,这可不是有钱便行的。
  好心的小伙子只能将她送到二门,二门内便换了小厮接应,小伙子临去时有点依依不舍,欲言又止。
  于是元墨赶紧加快脚步,趁他开口问她名字之前进了二门。
  小厮带着元墨七绕八绕,又在一道门口将元墨交给一位老嬷嬷,这位老嬷嬷终于将元墨带到了一间厢房前。
  离厢房不远处就是花厅,阵阵乐声正是从花厅传来,看来正是觥斛交错,酒宴正酣,阿九成为花魁之后一战成名之地,便是那花厅了。
  老嬷嬷临走时交代:“不可胡乱走动,到时自会有人来唤你们。”
  元墨乖乖答应,忙不迭推开房门。
  房内点着一盏灯。
  她的阿九,坐在灯下,发丝如水,衣上一尘不染,面覆轻纱,一手支颐,仿佛百无聊赖,又仿佛厌倦一切。
  听得门响,微微转过眼来,瞳仁里清晰地映出元墨的模样。
  家丁外袍底下隐约可见残破的霞衣,手腕上有瘀青,脖子上有血痕。
  选中元墨为替身,身量和眼睛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元墨有身手。
  因为一旦坐上那架花车,便很难全身而退。
  如今这样狼狈,可见吃了不少苦头。
  可是,笑容却如此灿烂,灿烂得,仿佛要压倒灯光。
  “我还担心你在路上遇到麻烦,看来很顺当啊。”元墨把阿九上下打量,十分满意。
  “搭古清的马车。”阿九也同样打量元墨,“你怎么来了?”
  “这可是你第一次上人家门,我身为坊主,当然要陪着你。”元墨把琴搁在桌上,“呐,还有你的琴。”
  折腾这半日,她口干舌燥,看见桌上的茶壶,也不用杯子,拎起来就长灌一气。
  灯光明晃晃地照出她脖子上的红痕,昭示她方才离死亡有多近。
  阿九站了起来。
  元墨连忙放下茶壶:“你要喝?”
  糟,阿九一向不和人共饮,连吃饭都是独自一人,自己喝过的茶壶,阿九自然是不会再喝了。
  还是去问下人再要一壶吧。
  “等等啊,我去——”
  元墨的话没有说完,阿九伸手起了她的下巴,手指缓缓从那道红痕边抚过,低声问:“疼吗?”
  阿九的手指凉凉的,抚得极慢,极轻,好像生怕多用一丝力便会弄疼她似的。
  元墨笑:“开始有点疼,现在早不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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