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零年代喜当妈》作者:姜一白》第2/134页


  盛谦知在部队已是团长,部队里没有开销,盛谦知每个月都会往家里邮钱。通常情况下,他会邮两份,一份是孝敬唐雪梅的钱,另一份邮给沈棻家用,大头都在沈棻这里。
  不过这钱,从盛谦知离家开始,沈棻就没拿到过。
  每次都是她取了钱,就直接交给唐雪梅。
  以前唐雪梅总说沈棻不会办事、不会管钱,连分清工业票都费劲,去趟供销社都会迷路,所以顺理成章地收了经济大权。沈棻本就害怕唐雪梅,加上担心自己做错事会惹她更不高兴,于是每次都乖乖把钱交给她。
  搞得沈棻和盛谦知结婚十几年,家里都没什么存款,就连女儿想买古筝,都要去求唐雪梅。
  不过这是以前,现在的沈棻留了心眼,面不改色道:“还没到。”
  说完,沈棻便往自己屋里快步走去。
  唐雪梅一怔,她还没见儿媳妇对她如此怠慢过,竟然敢不等她把话说完,就跑回屋了?
  “没教养!”唐雪梅气恼道,“谦知当初若是娶了挽柔,盛家哪会乱成这样!”


第2章
  在讽刺沈棻这一方面,唐雪梅很熟练。
  她故意压低声音,却又将声音压到沈棻刚好能听到,每每想要发泄心中不满,她都会如此。
  而沈棻在听到唐雪梅的话后,一定会情绪低落,接着就好按照唐雪梅的吩咐做事。
  唐雪梅实在太了解沈棻,沈棻就是被她玩弄在股掌之中的孙猴子,眼下沈棻忽然没那么听话了,唐雪梅心中肯定是不舒适的,于是故意当着沈棻的面儿提起夏挽柔。
  提过夏挽柔,她便冷笑地看着沈棻,想看她低落。
  可沈棻却是头都没回,直奔房门。
  唐雪梅:“……,真是要翻天了!”
  另一边,沈棻一进屋便迫不及待往小床边走去。
  看到小床上穿着灰色小褂子、白白嫩嫩的女儿,沈棻悬在胸口的那口气总算捋顺,接着,沈棻趴在床上痛哭。
  她是太开心了。
  还好,还好,她的欣欣还活着!
  上一世,盛淮欣长大后,唐雪梅依旧主导盛家的一切事务,为盛淮欣千挑万选,选了丈夫孙枫。
  孙枫是肉联厂的员工,读过大专,在当时也算是考上大学的读书人了。他戴眼镜、穿中山装,十足的书生相,唐雪梅很喜欢,盛淮欣却不愿意,当时她已经有交往的男朋友。但在唐雪梅的强力主导下,盛淮欣被迫和男友分手,嫁给孙枫。
  而作为母亲的沈棻,从头到尾没有为盛淮欣说过一句话。
  后来盛淮欣的前男友虽没有大富大贵,但是因为踏实肯干稳步升职,且一直没有娶妻。只不过那时盛家和他已不来往,他究竟为何没有娶妻,谁也说不准。
  而孙枫呢?他自诩读书人,国营厂子倒闭后,他既瞧不上经商赚钱,也不愿做苦力,一直闲在家里。最后和沈棻生父一样沾上酒瘾,自比竹林七贤,日日饮酒,并且开始与盛淮欣动手打架。
  最后,孙枫在醉酒状态下失手打死盛淮欣。
  沈棻为此奔波几个月,却发现,孙枫甚至不用为此偿命,只需要蹲几年牢便会被放出来。她女儿的命,在他们眼中,似乎不是一条人命。
  绝望之余,沈棻投江自尽。
  对于盛淮欣,沈棻满心都是愧疚。
  唐雪梅固然是导致盛淮欣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可她作为母亲却无所作为,何尝不是助纣为虐?
  见盛淮欣好端端地睡着,沈棻又想去看两个儿子,不过没能找到他们。
  沈棻粗略回忆,想到两个儿子应该是被唐雪梅赶去附近的李老师家学习了,虽然他们只有6、7岁,但唐雪梅对他们的要求从未放松过。
  沈棻坐在床上缓了一会儿,见盛淮欣睡得正香,便起身收拾屋子,重新适应这个年代。
  她自杀时,已经快到下一世纪,全家都搬到楼房去住了。
  沈棻现在住的房间,原本是丈夫盛谦知的,结婚前,唐雪梅找人将其改成婚房。沈棻东西不多,屋里放的有一半是孩子的东西,剩下的就是盛谦知的。
  两个五斗柜里,几乎都是盛谦知的杂物,以书居多。
  想到盛谦知,沈棻心中冷漠。
  她洗了抹布,将所有书籍摆在外面,又把杂物取出来,正准备擦拭五斗橱内部,忽然在书堆里看到一个相册。沈棻对这个相册有印象,她曾因此和盛谦知大吵一架,那是她唯一一次敢对他大喊大叫。
  沈棻拿走相册上的武侠小说,心中冷笑。
  唐雪梅一直希望盛谦知能考上京城大学,做一个知识分子,奈何盛谦知一心去部队。不过盛谦知念书时成绩还是很不错的,唐雪梅为此颇为自豪。她一直认为儿子是一个既能文又能武的能人,每每与人谈起儿子,都会说他三五岁便能读《诗经》,从小痴迷名著。
  原来盛谦知也会藏武侠小说啊。
  沈棻将武侠小说丢到一边,翻开相册。
  果不其然,相册里第一张照片,就是盛谦知的毕业照,站在最中间的,就是盛谦知,他前面是夏挽柔。夏挽柔……是盛谦知求而不得的女神。
  照片中的夏挽柔,温婉又有朝气,和沈棻印象里的她几乎一样,岁月待她格外善良。
  难怪盛谦知会喜欢。
  在即将进入21世纪之际,沈棻选择投江自尽,其中缘由,与夏挽柔有莫大的关系。
  上一世,沈棻父母离婚,母亲二婚嫁给曾到村里下乡的知青,沈棻随母亲一起来到邹市。继父是教书的老师,他的朋友在肉联厂工作,便带着沈棻去厂子里玩。而盛谦知则是厂长的长子,当时盛谦知刚进部队没几年,正巧在回家探亲时与沈棻相遇。
  气质清隽的盛谦知,容貌俊朗,身材颀长,放在人群中,亦是出类拔萃。
  高挑得耀眼。
  沈棻至今仍清楚记得,与他第一次相见时,他穿着部队发的白色衬衫和军绿色裤子,裤子扎进长靴里,整洁又挺拔。他站在肉联厂公告栏前看刚贴上去的公告,旁边还有几个男青年,与之一对比,盛谦知清矍如水中月,沈棻被他吸引,却不敢靠近。
  沈棻对他一见钟情。
  之后,沈棻便做了人生中最大胆的事情,主动追求盛谦知。
  她偷偷给盛谦知写了一封信,那时她还不会写字,要挨个字去查字典,再歪歪扭扭抄到纸上,就这么递了过去。她悄悄躲在盛谦知回家的路上,看到他拎着公文包走过来,便低头跑过去,双手将信呈上。
  当时的紧张感,沈棻仍能记起,她连举着信的胳膊都在发抖。
  而盛谦知呢?他接过信,扫了一眼,又放到她手中,接着便绕开她离开。
  甚至都没和她说一句话。
  以至于沈棻和盛谦知结婚时,绝大多数人都惊得合不上嘴。
  在他们心里,土里土气、大字不识一个的沈棻是绝对配不上盛谦知的。
  思及过往,沈棻勾起唇,眼底却没有笑意。
  如那几人所说,她与盛谦知不过是“凑合”,盛谦知和她结婚,其实只是为了给孩子“接盘”。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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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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