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综遇到豪门前夫了》作者:柿弋》第71/152页


  他们平常在彼此面前换衣服都不讲究, 但此刻看着简琛, 不知是不好意思还是迫于盛总淫威,破天荒地让他去更衣室换,也就是一个帘子和一个角落。
  简琛拿着去了, 还有手上的假发。
  一会儿之后,随着帘子拉开, 本来叽里呱啦的三个人都安静下来。
  简琛并不算矮, 身材挺拔修长, 虽然没有肌肉, 但小腹紧实, 腰很细。运动背心一直没入裤腰,下面是修长的双腿,衬得身材极好。
  而露出的胳膊雪白,又并不特别细弱。线条流畅,带着一点肉感,看上去让人想捏一捏,或者在上面留下点痕迹,感觉手感会很好。
  破洞裤造型夸张,洞也开得大,看上去张力十足,十分吸睛。
  总之符合预想的一切要求,甚至远远超过。
  “我擦,你快把假发戴上。”小W开口。
  他把简琛手里的头发扣上去,结果过于蓬松,本来就小的脸更看不见了。于是小G思索一下,顺手把假发后面扎了个低丸子头,更加突出精致的五官,效果异常显著。
  “我去,太好看了。”
  “啊啊啊啊,你能不能加入我们的乐队。”
  林骋都蹦了两个字:“好看。”
  里面的声音不断传递到外面。
  【到底什么样,能不能让我们看看】
  【请打开这道门】
  【盛总你不着急吗???】
  【我觉得他很着急,虽然没动但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实在不行您就冲进去吧盛总,人家里面都快聊完了】
  半天还没见从后台出来,盛修平确实坐不住。虽然极力地在给简琛一些自由和选择的空间,但行为上并不容易做到。
  他假装环顾一圈,准备起身。
  但刚刚离开凳子,里面就传来脚步声。
  于是他又坐回去,重新翘起二郎腿,显得镇定自若。
  但很快就不镇定。
  只见简琛扎着低丸子头,往日白皙干净的耳垂上还被戴了个小小的黑色耳夹,锁骨上方一条细细的银链子,在灯下闪闪发亮。
  漂亮的身材线条被勾勒极佳,像个完美的手办。
  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简琛。比往常还要耀眼,出来的一瞬间像是狠狠攥住了他的心脏。如果说以前是细水长流,缓缓明白对简琛感情的话,那么现在就是火花闪电。
  心脏剧烈地加速跳动,全部被简琛占据,盛修平觉得简琛只能是他的,不然他会发疯。
  【好漂酿啊呜呜呜呜呜】
  【难以想象盛修平错过了多少快乐】
  【其实也未必错过,毕竟结了三年,盛总这么不行的吗】
  【看这个状态应该没】
  【为什么不能是我的!我也想要】
  【算了,抢不过盛总。其实林骋也是风韵犹存】
  林骋还是惯常的乐队打扮,他性子冷,和摇滚形成极大反差,冷着脸拨吉他的样子也迷倒不少人。
  “我教你。”林骋说着,把吉他从身上解下来,递到简琛手里。
  “这可是你最宝贝的吉他,平常都不让我们碰。”
  小W,小Z和小G愕然。
  他们都和林骋胜似亲兄弟,怎么会不明白这位弟弟的想法。虽然都知道和盛修平抢人是以卵击石,但如同实现音乐梦想一样,化不可能为可能,才是人生的奥秘。
  三人交换眼神,决定助林骋一臂之力。
  他们默默向前移动,挡住盛修平的视线。
  这一挡反而更糟,本来坦坦荡荡只是教个吉他还没有什么。现在盛修平只从缝隙间看到人影,那两个人都低着头,吉他上动作看不见,留下无尽遐想的空间。
  比如很可能是林骋握着简琛的手,手把手教学。这让盛修平接受不了。
  他站起来。
  好在发现并没有手把手,简琛非常有分寸感地回避了一切。
  【啊啊啊多好的暧昧机会,简琛你好绝情】
  【我发现简琛只给盛修平留机会】
  【加一,专逮着我们盛总钓】
  【或许关一夜就成了(】
  因为教起来太慢,林骋索性把这个吉他给简琛用,他去又拿了一把:“你只需要拨这两根弦就可以,在停顿的地方打个节拍。”
  一番辛勤的教学,再加上多次练习纠正,时间已经飞驰到晚上。
  江城渊和罗喧也陆续到达,展开他们这组的活动。工作人员的大部队赶到,镜头纷纷到位。
  “看来这次地点就在酒吧?”江城渊娴熟地拉开座椅,问道。
  下班之后也是特地打扮了一番,显得风度翩翩,准备蓄势待发地打一场硬仗。
  “嗯。”盛修平没分给他眼神。
  江城渊不爽:“不会吧盛总,您坐在这里看了一下午?这么分分钟百万上下的人,浪费这么久来看情敌追简琛?”
  杀伤力和攻击力都不弱。
  “他在学吉他,我不觉得是浪费。”盛修平淡淡,“我记得你昨天输了,以为不会再来。”
  空气安静,江城渊咬牙道:“昨天说的是不参加昨天约会,看来你记性不好。而且我一会儿不在,简琛脑袋还被砸了一下。还有,你们完全可以甜甜蜜蜜地报个班一起学吉他,而不是现在你在这里看...”
  【完了,江城渊破防了】
  【哈哈哈哈哈疯狂的反击】
  【盛总复婚的时候请务必邀请江城渊】
  【抱走江大影帝~我们不约~而且不一定是盛修平赢哦,他们已经离婚了】
  【看来粉丝也破防了】
  罗喧只得硬着头皮劝江城渊,好在酒吧的人陆陆续续多了起来,画面变得嘈杂许多。
  因为酒吧的定位本就是以乐队为主题的,所以大多都是喜欢摇滚音乐的,氛围还不错。
  江城渊轻车熟路地叫了一杯特调酒,盛修平目光放在后台,随便要了杯。
  “这杯度数不轻啊,借酒消愁?”
  “我不常来酒吧。”
  “呵呵,谁信。”江城渊不屑。
  但盛修平说的是实情,他从大学就和简琛形影不离,怎么可能带人来喝酒。至于他自己也没什么溜到酒吧偷喝的兴致,毕竟即使加上三分酒意,也没人能比得上简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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