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装大佬在修仙界》作者:南瓜老妖》第119/250页
“你看我做的雪人,就差手了!”庄越的手已经被雪冻得通红,却丝毫感觉不到冷一样。
看他玩心这么大,沈倾抬头四处看了看,院子外边有一颗高大笔直的针叶树,沈倾直接掰了两根树枝。
庄越接过来,给雪人做成了手,终于心满意足的去洗漱了。
第102章 线索
只在灰石镇吃了两顿,庄越就有些腻了,因为就连早餐都是满满的肉。
迫不得已,他只得取出干粮,用肉汤蘸着饼,喝了一大杯奶酒,才对付了这顿。
沈倾更是碰都没碰,只吃了他们自备的食物,喝了一些清水。
没吃掉的东西,庄越倒也没有浪费,打包带走了。虽然作为早餐来说太过油腻,热一热中午或者是晚上还是可以吃的。
庄越不浪费食物的习惯是从前生带过来的,其实就算他不打包带走,桌上剩下的食物也不会被浪费,这里的奴仆下人们,会很乐意分食掉。
庄越从客栈出来,沈倾已经放出了梭舟,庄越脚在地面一点,就跳到了停三米高的小舟上。
庄越抚了抚装着百宝囊的位置,笑着说:“灰石镇的奶酒喝着还挺不错的,我买了一些,我们可以路上喝。”
沈倾看了看他,没有反对,也是他俩经验不足,从来没有到过这么冷的地方,秦岭更是想不起来帮他们准备些烈酒驱寒。
让他坐好,沈倾操纵着小舟升空,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天际。
沈倾站着眺望远处,庄越招呼他说:“调整好了方向不用老盯着,隔一会儿再看,眼睛总看着雪面,会得雪盲症的,对眼睛不好。”
沈倾回头对庄越说:“有点小情况,要不要来看?”
庄越好奇的爬起身,沈倾放缓梭舟的速度,飞过一片林地前方视野更加的开阔,茫茫的雪原上,一群体格硕大狼群正飞速的移动,奔跑中溅起的雪屑,像是翻起了浪花。
庄越的眼睛向着狼群前进的方向看去,前方有数百只麋鹿在亡命奔逃,不时有麋鹿脱离族群,被追上来的狼群扑倒。
五六只狼咬住这只,其余的也不停下,反而是继续追逐麋鹿群。
“咦?”庄越奇怪的说:“通常狼群捕到猎物后,不都会聚集在一块,按照地位进食吗?怎么这极北的狼群一反常态,到嘴的猎物不吃,继续去追赶鹿群?”
沈倾说:“应是为准备过冬,这群麋鹿该是准备迁徙到气温更暖的地方,鹿群一走,食物更少,狼群会很难捱。”
庄越刚想说,既然如此狼群干嘛不跟着麋鹿一块,边走边吃。就看到荒石山上忽然冒出一个庞然大物,一头巨大的棕熊,怒吼着从山坡上跑下来,冲散了鹿群,逼向狼群。
看来这片地盘属于棕熊,它对于狼群的越境,很是不满。
“好――大的棕熊!”庄越吃惊道。
沈倾为了让庄越能更仔细的看热闹,降低了梭舟,他们这会儿距离地面也就不到五十米。
所以,庄越一下就估算出了巨熊的体格,体长绝对超过三米,站起来加上脑袋,怕要超过五米。
“这巨熊也算是极北的特产,此地的修仙者以狼跟熊身上的材料,作为与南境交易物品之一。”沈倾声音依旧冷静,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的样子。
棕熊是杂食性的动物,落过这场雪之后,就要冬眠了。睡觉前,它肯定要最后吃一顿包饭,来地盘上抢食的狼群理所当然的不会受到欢迎。
底下早打得血肉横飞,庄越看得咧了咧嘴,这极北荒原上的竞争,就是这样的残酷。
巨熊似乎是方圆百里的霸主,狼群最终丢下几具同伴的尸体,退去了。
巨熊仰着头望了望天空,见俩人没有下来的意思,才慢慢的跑去吃那死掉的麋鹿的残尸。
“走吧。”庄越拍拍沈倾的胳膊,等他把梭舟的速度提起来,又设定好了方向,就拖着他坐下闲聊,不让他总是盯着白茫茫的雪原看。
极北是真正的地广人稀,路上很少遇到人类的聚集地。等到了预定的第二个造访的地方,才算是看到了稠密的人烟。
这里的修仙者名叫洪礼,他不像巴朗那么热情好客,并不因有南境的修仙者到来,就主动迎出来结交。还是庄越跟沈倾先见了这里的管事,询问了来意,才被领到正厅里去。
这一次,就不是庄越出面,而是沈倾引导着主动权。他也没刻意,只身上那股特殊的气质,让人第一眼就知道他出身不凡。
洪礼的管事应该是事先提醒了他,洪礼出来后,第一眼先看的沈倾,才又打量了一下庄越。
洪礼长得高大魁梧,可能是受到这里环境的影响,皮肤很是粗粝,一点也不像是个养尊处优的小城的主人。
洪礼声音洪亮的说:“两位找我,不知道有什么事?”
那声音好似响雷,在高大宽敞的正厅回荡,震得庄越的耳朵一阵刺痒。
沈倾平静的直视着对方,说:“正羲宗,沈倾。因事前来极北,有一事想向道友相询。”
“正羲宗……这等大仙门的修仙者,竟跑到我们这又苦又寒的地方,要我说,你们来的真不是时候,接下来的半年都是风雪天。”洪礼虽然还很大,却比刚才少了几个分贝。
庄越安静的听着,没有搭话。
事先在巴朗那里了解,这个洪礼不是个好打交道的人,他的城镇足足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他本人的修为跟沈倾差不多。
因为控制着附近的几十个城镇,算是一方势力之主,平日里很瞧不上其他的修仙者。
所以双方一接触,沈倾上来就亮出来了出身。即便是身处极北,很少往南境活动,正羲宗的名字也是如雷贯耳。这样一来,也好从洪礼那里打听出来他们想要的消息。
沈倾平淡的说:“不过是些风雪,与我等修仙者并无什么大碍。”
洪礼点点头,唔了一声道:“两位道友修为深厚,想来这风雪对你们不是难题。”
刚一照面,只顾着为沈倾的身份惊讶,这时洪礼才察觉对方竟然是修为与他不相上下的元婴期修仙者。
最后那点底气也比不过,洪礼的声气终于恢复变成能正常交流的状态。他修炼了三百年才到元婴,这沈倾看着才不到三十岁,境界就能跟他差不多,这不由得让洪礼气闷。
沈倾说:“洪礼道友,不知你可知道,极北数百年前,曾有一仙门上下满门被灭?”
洪礼讶异的扬眉,“上下满门被灭?你们是说那个被南境来的修仙者一人挑了全门的仙门吗?”
庄越错愕,跟沈倾对视了一眼,沈倾道:“能详细说说吗?”
洪礼说道:“我们这地方的仙门很难立下来,所以为数不多的能建了山门的仙门,别管大小,必定是有自己的本事。平日里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偶尔起些冲突,我们也不敢跟他们闹大。”
“要说这个被灭的仙门,是几个仙门里边最神秘的,说是避世也不为过,甚少出来走动。所以当初那仙门被灭,我们这边的修仙者都很吃惊,也不知道怎么得罪了那个南境来的修仙者。”
庄越终于忍不住了,说:“能跟我们详细说说那个南境修仙者吗?还有,你们是怎么知道是这人覆灭的那仙门。”
洪礼迟疑了一下,说:“这……时过境迁,我当时还未出生,也是听别的人提起。据说仙门被灭后,仅有此一陌生修仙者出现过,大家都推断,是此人做下的。”
庄越皱起的眉头,这才松开。
也就是说,这些人并不知道,南境修仙者到底是去杀人满门,还是正好路过给人收尸。
庄越倒也没怀疑,是那位笔者做下血案。
如果真的是他做的,趋吉避害的本能下,会下意识的回避被人知道,不大可能当成故事记录成书。更没有必要刻意编造,尸身焚烧过后灰烬当中出现黑色粉末的疑点。
沈倾问道:“你可还记得,那座山门的地址。”
洪礼道:“当然,当初那遗址有不少人去探索过,我筑基后也去过,东西早让人搬光,后来就被人遗忘了。那地方曾被人掘地三尺的搜刮过,你们去了也不会有什么收获。”
沈倾淡淡的说:“就不劳费心了。”
洪礼碰了个软钉子,也不再说那些没趣的话。
拿到地址后,俩人直接告辞,一刻也没在小城多待。
虽然只短短的相处了一会儿,庄越却感觉自己跟洪礼合不来,对方身上有一种凶蛮之气,绝不是巴朗那种正正经经,老老实实走种田流修仙的人。
三观既然不合,俩人干脆决定用梭舟即刻离开,以免多生事端。
出门在外,什么样的人都见识过,庄越自认看人还是有点准的,并不是怕了洪礼,而是他们时间宝贵。
从他们进入极北,已是下了两场雪,晚上宿营的时候,沈倾总能找到合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