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骨生香》作者:小夜微冷》第1/96页


  书名:媚骨生香
  作者:小夜微冷

  文案:
  庭烟是燕国的公主
  而和亲到了虎狼梁国,她就是“奴”
  更因为过于貌美,被梁帝当着群臣的面讥讽为燕奴(音艳)
  后来梁帝大手一挥
  将她赐婚给有名的吃人凶兽魏大光棍…不对,是魏大将军…
  魏春山拔刀拒绝:蛮夷的小狐媚子,不上台面的玩意儿,滚
  后来某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她看见魏大光棍蹲在床边,目光灼灼:
  “小乖乖真甜,能不能让坏叔叔亲一口。”
  腹黑小白兔,扮猪吃老虎
  女主双人格,百媚又千娇
  复仇爱情两手抓,轰轰烈烈醉一回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庭烟(红豆)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腹黑小白兔,扮猪吃老虎
  立意:立意待补充


第1章 、红胎记
  这个冬天,似乎比往年更冷些。雪堆了厚厚一层,差不多到人的脚踝骨,院子里那棵老树的枝儿都快要被压断了。
  寝殿空荡荡的,高声说话都会有回音儿。
  在黄花梨木梳妆台前,坐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穿着宽松的绣黑梅花红袄子,衣裳太旧了,左边袖口都磨破了,露出里头的棉絮。
  她是燕国的公主,卫庭烟。
  庭烟从抽屉内翻出盒面脂,轻轻地旋开,闻了闻面脂散发出那股浓浓的花香味儿,随后用小指抠出一点,涂抹在脸上,仔细地匀开。
  这面脂据说是宫里嫔妃娘娘们用的,里头加了些上好的米粉和珊瑚末儿,不仅能润泽肌肤,抹在脸上又白又香,比那画上的娃娃还要好看。
  庭烟看着镜中的自己,她有一头如墨般的青丝,柳叶儿似得眉毛,小鹿般灵动的大眼睛和樱桃小口,身上的肌肤如羊脂美玉一样白滑柔腻,可就是嘴唇以上的皮肤,全是红色的。
  丑陋的红色胎记!
  听奶娘贞说,这种胎记只有燕国的皇族女子才会有,这是尊贵和身份的象征,胎毒在女孩初次来葵水后就会慢慢褪去,到时候就能嫁人啦。
  她问贞,什么是尊贵?什么又是出嫁?
  还记得贞只是笑了笑,低着头做自己的针黹活儿,并没有说话。
  哦,对了,记起了。
  她的父亲是燕国的王,在她七岁的时候,被二叔挖了心肺,炖成了汤吃。后来,二叔又撕光母后的裙衫,骑在母后身上不知做什么,把她肚子里两三个月的小娃娃都弄没啦,堂哥卫蛟还砍了太子哥哥的头……再后来,二叔成了新的王。
  那时候二叔拿着把剑,一口气杀光了桐宫的所有人,从柜子里找到她,揪住她的头发,提起来,狠狠地把她摔到墙角,还特别凶地吼:若不想死,就老老实实的给老子呆在桐宫里。
  死是什么意思?她想了九年也不懂,大概就是睡着了吧。也就是说父王、母后、哥哥还有宫里其他的宫女太监都睡了一个好多年的觉,他们真是太懒了。
  想到这儿,庭烟笑了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嘟嘴拌了个鬼脸,顽皮地自问自答:
  你是谁?
  我是庭烟呀。
  你今年几岁?
  我今年十六啦。
  你是不是很丑很笨?
  哼,我可是全天下最好看最聪明的女人!
  正在此时,殿门吱呀一声开了。
  庭烟扭头看去,原来是奶娘贞从殿外进来了。
  贞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说不上美,可却长得很耐看,细细的眉,白生生的脸儿,塌鼻子,笑的时候眼睛就会弯成小月牙,生气的时候上嘴唇都会撅到鼻尖。
  贞今儿穿着身玄色的羊羔皮袄子,领口袖口翻出旧了的白羊毛,臂弯挂着个大包袱,怀里抱着个泥炉子。她的步子总是轻快而愉悦,手脚也麻利,很快就生起了火,又从包袱里拿出几块炭,一股脑全塞进泥炉里。等炭红了后,她变戏法似得从怀里掏出两只白薯,埋进红红的炭里。
  “庭烟,快过来烤烤火。”
  贞招招手,从一旁拉来个小凳子,随后又从包袱里取出好些小玩意儿,有木雕的兔子、风干的野猪肉,还有双缀了珍珠的绣花鞋。
  “你不是心心念念想要双绣花鞋么,快来试试。”
  庭烟听了这话,立马将手里的面脂丢下,赤着脚蹬蹬蹬地跑了过去。她坐在小凳子上,捧起那双绣了杜鹃花的小绣鞋,贴在脸上,深深地嗅了口。鞋子有野猪肉的香味儿、有雪的冷味儿,还有市井人家的烟火味儿。
  真好闻!
  庭烟忙不迭地将鞋子套在脚上,在小小的寝殿来回走,低头看着鞋面的杜鹃花,越走越兴奋,直到贞说:“别在我眼前晃啦,晕脑壳。”这才停下来。
  这些年,她没有踏出桐宫一步,是贞告诉她外面有什么。
  在桐宫外,是王上和王后住的宫殿,可漂亮了,殿里有金子做成的仙鹤、有红木做的桌椅还有精心烹调的山珍海味;妃子们身上的香味儿离得老远都能闻见,宫女都戴着宫纱堆出来的花儿,穿着桃粉色的裙衫;太监则趾高气昂的,全都拿下巴看人。
  而宫外呢?街上好热闹,小贩扛着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游街串巷;从梁国来的关东客带了上好的狐狸皮和胭脂水粉,兜售给城里的大姑娘小媳妇;陆家卖的包子皮薄馅大,咬一口,嘴里全是油油的汤汁,好吃极了!
  听到这些,她都恨不得背上生出双翅膀,立马飞出去,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她求贞带她出去,哪怕一天也好。
  每当这时候,贞就不笑了,从髻上将发簪拔下,狠狠地扎她的脚,还会扇她几耳光,骂她:作死的小娼妇,活得不耐烦了。
  她不知道小娼妇是什么意思,因为她脑子笨,先生教过的书和字,睡一觉就会忘,大概……娼妇是阿娘疼惜她的话,是好词儿。
  “烟烟,白薯能吃了。”
  贞出声,打断庭烟的思绪,她用铁筷子从炭火里夹出个黑乎乎的东西,扔到女孩怀里,笑道:“自己剥开吃,慢慢的,小心烫。”
  庭烟莞尔一笑,立马动手去掰番薯,她可真是饿了。
  谁知白薯皮上还带着火星,登时就将庭烟的指头烫出个泡,可女孩却浑然不觉,全心都在那散发着香甜味道的白薯上,咬一口,哎呀呀,简直入口即化,软软糯糯的,好吃到想哭。
  “真是个贪嘴的小畜生。”
  贞摇头一笑,用铁筷子将自己的白薯夹到地上,白薯太烫,只有傻子才会立马动手去剥,聪明人都会等它慢慢变凉了,不是么?
  等的时候无聊,贞就用铁筷子重重地打了几下庭烟的背,又过去掐了两下女孩的脖子,瞧见在老疤上又出现了红红的新伤,贞开心地笑了,她抚摸着庭烟脸上那丑陋可怖的红胎记,柔声问:
  “疼不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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