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美食探案录》作者:少地瓜》第221/299页


  连跑堂到厨子,再到马夫,刘善的客栈上上下下只有十三个伙计,人不多,但各个身强体壮,非常能干。
  然而这个人数和客栈的规模完全不匹配,谢钰一度怀疑他还有别的手下隐瞒不报。
  据刘善本人分辨,是这种客栈的客人们本就没有太多要求,粗拉拉的就能过,要不了那么多人。
  但单独问话时,那些伙计却不乏抱怨:
  “掌柜的忒抠了!”
  “我们私下里都替他算账呢,每年少说也能挣百十两,偏做铁公鸡,一毛不拔!”
  “什么用不着那么些人,俺们都给他当牲口使,累死累活……”
  好么,线索没问着,倒是先招了一堆控诉。
  阿德被他们吵得头大,拍着桌子让冷静,“确实不大好,要不你们换个地儿?”
  我也不是管这个的啊,你们跟我说有什么用?
  那些人就犹豫起来。
  “其实吧,倒也不是那么坏……”
  “是呢,离家又近,掌柜的虽然抠门,可从不拖欠。”
  “俺们这样的人,去了城里也找不到别的活儿……”
  人就是这样,哪怕总是抱怨,可一旦在一个地方扎了根落了脚,安定下来之后,就很不愿意再挪窝。
  久而久之,外人来劝时,甚至还会绞尽脑汁想出些所谓的优点来劝自己留下。
  阿德就在心里腹诽,这不跟两口子吵架一个套路么!
  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问到高快腿时,大部分伙计的印象都不深刻。
  一来他们都太忙了,实在没工夫细细打量每个客人,高快腿又算不得特殊;
  二来如今都过去大半年,记忆十分模糊。
  倒是有个负责住宿的伙计想了一回,说:“好像确实来过,他还在房间里吐了,小人打扫费了老大劲!”
  阿德追问:“喝醉吐的么,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伙计摇头,“好像没喝酒,没闻到酒味儿呢。当时小人还去找了掌柜的,掌柜的怕高快腿得了什么病,大过年的死在客栈就不好了。”
  阿德:“……”
  你们客栈这朴实无华的经营,大有黑店的苗头啊!
  “那你们掌柜的跟高快腿见面后,说过什么吗?或者说,有没有很长一段时间待在一起?”
  经这么一提醒,伙计还真想起一些细碎的片段,当即用力点头,“确实有过。”
  当时他们还担心,可别真死了吧?
  “那几天刘善出去过吗?”阿德满怀期望地问。
  然而换来的却是伙计的摇头。
  甚至没人能确切地说明高快腿到底是哪天哪个时辰来的,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时候走的。
  客栈人手不足,服务非常差劲,除了上菜刷盘子之外,基本都是客人自己来。
  就连喂牲口,都是牲口棚里堆满了草料,客人自己牵着牲口过去安置,完了之后自己动手抱来草料,再去旁边的水井打水。
  虽麻烦些,但价钱便宜,没客人觉得不好。
  这就导致一入了夜,整座客栈上下只安排一人轮值,这轮值的还得抽空打瞌睡。
  如果刘善真的在夜里做点什么,除非哪个客人突然出来,否则几乎没可能被人发现。
  谢钰看着密密麻麻的证词,“一直都是这些人?”
  阿德点头,“确认过了,自从一年半前走了一个之后,就再没变过。”
  按理说,少了一个人,就该再招一个,但刘善忒抠么,哎,见剩下十三个竟然也转得动,自然不乐意再多掏一份薪酬。
  一年半,高快腿还没出事,那么就与本案无关。
  马冰问:“大人,是那刘善还有什么不妥么?”
  她注意到谢钰从刚才开始就好像存着什么事儿似的。
  谢钰让阿德把证词收起来,“我怀疑刘善藏着什么没说。”
  在刚才所谓的坦白中,刘善确实没怎么撒谎,但却未必“言无不尽”。
  那么到了这种时候,他还努力藏着掖着的事儿,到底是什么?
  或许就是那些没说出来的只言片语,会成为破案的关键。
  谢钰想了下,点了阿德和另一个衙役,“稍后返回开封时,你们等走远些再悄悄折返,暗中监视。”
  两人抱拳领命。
  谢钰又道:“从这里买些吃食带上,另外,尽量不要分开行动,确保同伴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见自己。情况不对时立刻放联络烟花。”
  他总觉得这家客栈有秘密,很不好的那种。
  本以为真的就一无所获了,谁知集合时最后一个衙役满面喜色地跑进来,“大人,有个熟客说他认识高快腿,还知道他本名叫高发,只是不晓得籍贯。”
  好奇是人的天性,打从谢钰一行人进入客栈开始,就有不少胆子大的客人等着瞧热闹。
  后来看他们拉着伙计问话,便有人忍不住也插了一嘴。
  衙役们就想着,高快腿也算这里的老客人了,没准儿就跟谁是朋友呢?!于是就去问。
  这一问,还真问到一个行脚商人。
  这人也是四处挑货卖的货郎,偶尔也来这里歇脚,几年前在进货的地方碰见过高快腿,后来又在这客栈遇见,难免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慨,还一同吃酒、交流心得来着。
  当时高快腿还没闯出名堂,也没混得名号,见了人说的便是本名。
  有了这个名字,众人不禁欢喜起来。
  官府有各处的户籍文档,只要去查查年纪相仿的叫高发的就是了。
  哪怕有重名,范围也会缩小许多。
  见谢钰等人要走,刘善还出来送。
  阿德便道:“忙了一日,看人家吃那大锅炖得油渣猪肉粉条子倒是不错,我也饿了。掌柜的,大块烧肉有没有,若有,切上几斤我带着。”
  烧肉的做法比较简单,简单来说,丢了配料扔到大锅里狠命炖煮就是。
  虽因为调料而口感略有不同,但下头的百姓并不挑剔,所以在北方许多酒馆客栈都能见到。
  刘善立刻着人去切,“挑好的,要肥肥的!”
  若是别的做法,空口吃肥肉难免有些腻味,但烧肉经过长时间炖煮后,大油大脂早就化到汤里,肥肉才是真正的香而不腻入口即化,是最好吃的部位。
  不多时,伙计捧着个喷香的大油纸包过来。
  因塞得太满,边角竟合不拢,果然露出好大一块热乎乎颤巍巍的烧肉,便是油光发亮,膏脂肥腻,端的香甜。
  后面阿德要给钱,刘善死活不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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