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飞花》作者:多梨》第14/91页


  方清芷问:“为什么打你?”
  陈永诚讪讪:“……和人打架。”
  陈修泽盛好菜,放在方清芷面前:“不仅同人打架,还随意损害他人财物。”
  说话间,陈永诚已经自动端起碗,呲牙咧嘴:“我实在是坐不下了,还是站着吃吧。”
  方清芷问:“打这么严重吗?”
  “不严重不严重,一点儿也不严重,”陈永诚头摇得似拨浪鼓,“大哥已经手下留情了,你看到启光的手――”
  “小五,”陈修泽说,“吃饭。”
  他仍穿着一件干净的旧衬衫,一丝不苟地将纽扣扣至顶端,系一条真丝领带。
  陈永诚立刻收声,对方清芷一笑,酒窝深深:“不说这些了,大嫂,你先吃饭。”
  方清芷很不适应这个称呼,事实上,陈永诚比她还要大些。她夹了一片菜心慢慢地吃,缓缓思索,忽然记起来。
  ――启光的小手指,缺了一小块儿。
  像是用什么东西斩去一段。
  思及此,她不禁打个寒噤,又埋首吃饭。
  今日不必去上课,陈修泽仍要工作,他只嘱托方清芷,可以休息,也可以出去玩,不过要让人跟着,他让阿贤留下。
  “我并不是要监・禁你,”陈修泽说,“只是,清芷,我想要确保你的安全。”
  方清芷点头说好。
  她似乎也找不到其他语言来拒绝。
  陈永诚也不出去,他被陈修泽明令禁止再出去,要留在房间中抄书,磨他性子,要抄《金刚经》,抄不完一卷不许出门。
  他倒乖觉,说让抄,就埋首抄,这里的书房虽小,但明显是几个兄弟姐妹共用的。方清芷不愿出门,只在书房中转了几圈,看到墙上的一些照片,黑白的、彩色的都有,被仔细归拢进一大片玻璃后。
  方清芷俯身细细看,果然是陈家兄弟姐妹们从小到大的照片,最早的一些照片上还有他们父母,后面是个小小的鞋店招牌,看起来脆弱不禁风吹的一个小店铺。
  她细看,身后传来陈永诚的声音:“我爸妈以前开鞋店的。”
  方清芷回头。
  “小时候我家里面过得穷,孩子又多,生意又不景气,刚好我妈又病了,我爸攒的那些钱,全都拿去给妈看病,”陈永诚说,“我那时候还不太记事……不过我大哥的腿不是先天残疾,是台风天吹倒房顶,被砸伤的。穷嘛,家里面一堆弟弟妹妹要吃饭,妈也病着,家里没什么钱给他请好医生看腿,他就瘸了。”
  陈永诚说得很平静,却令方清芷大为意外。
  陈修泽腿的残疾……竟然是后天的?
  不是因为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情,不是因为仇家寻事、不是枪林弹雨,不是什么激战……只是单纯因为贫穷,因为砸伤后无钱治疗。
  只要几十块钱。
  他留下伴随一生的跛足。
  方清芷说不出心底什么感受,她按了按胸口,短暂地啊一声,又去看照片。
  果然,那些黑白照片上,十三四岁模样的陈修泽,个头已经明显比周围人高出许多了,他那时并不拄拐,身姿挺拔,望着照片外笑得灿烂。
  若不是五官相似,方清芷真不敢认。
  还有。
  方清芷仔细看着那照片,喃喃:“他额头上的不是胎记?”
  “当然不是胎记,”陈永诚耸耸肩,“我爸妈过世后,二哥欠了人家的钱,上门追债。我大哥护着家里弟弟妹妹,他那时中学都没读完,又打不过他们一群人。那些人抓着我大哥的头往墙上砸――喏,墙上刚好有个钉子――后来你也看到了,就眉毛上面那么一块。”
  方清芷站定,平静望陈永诚:“为什么忽然同我说这些?”
  陈永诚笑:“因为你是我大嫂啊,方小姐。”
  书房朝南向,没有开灯,他站在暗处,笑起来的那俩酒窝也就不再烂漫,添了几分些阴森森的寒凉气。
  他说:“这些年来,大哥为了我们这个家,书没有读完,也没有找女友――你是头一个。”
  方清芷说:“你以为我会为此感激涕零?”
  “我知道你不会,”陈永诚盯着她,“我还知道,你在学校里有人。”
  方清芷无波无澜,只掐紧掌心:“所以呢?”
  “和你学校的那个学长断了联系,别让我大哥难做,”陈永诚说,“――不妨再告诉你一件事,你再仔细看看照片,以前我启光哥十根手指好好的,一块儿皮一块肉也不少。”
  他深深望方清芷:“就当是我给你的忠告,大嫂,好好地、一心一意地对我大哥。”
  “最好别惹怒他。”
  作者有话说:
  「圣人之道,宽而栗,严而温,柔而直,猛而仁。」出自《淮南子・汜论训》


第11章 鞋子
  方清芷尚不会天真到以为自己会有能够“惹怒”陈修泽的能力。
  她不过是个普通大学生,凑巧撞了陈修泽的眼,说不出好还是坏。好在她不必再忧心被黄老板掠走、更不会再被舅舅舅妈强行逼迫去拍风月片;坏在她也成了自己之前不屑的那种人。
  陈永诚仍旧持笔抄写,他倒是乖觉,陈修泽让他做什么,他便乖乖做什么,绝无二言。除却方才那番言论后,待方清芷依旧恭恭敬敬,大嫂,大嫂,他也的确是这样对待的,礼貌,有轻微的戒备心。
  方清芷不知他那戒备心从何而来,私下里,她那点出身底细恐怕早就被盘查的一清二楚,她对这家人的了解也仅仅停留在他们肯透露出的那些只言片语中。
  方清芷仔细看了那玻璃后的张张照片,果然瞧见那上面陈启光手指完好无损,再后来,陈修泽的照片就少了,他起初的手杖是根木头的,陈启光的手指也变得残缺。黑白变成彩色,几人的衣服也渐渐变得越来越考究,陈修泽的手杖变成如今方清芷看到的这个,银色金属的狮子头,木质杖体。最后一张应是前不久照的全家福,陈修泽坐在最中间,周围是他的几个弟弟妹妹,不变的是手中的手杖。
  他是个很念旧的男人。
  方清芷忽然觉得有些胸闷,她需要出去透透气。她并非不能适应陌生环境,只是这里的压迫感太过明显。她同阿贤说了一声。
  天气有些微妙的变化,大约是前几日那场雨的缘故,空气冷了。
  方清芷披上自己的旧外套,说。
  “我想出去散散步。”
  阿贤问:“您是否想要购物?”
  方清芷摇头:“不。”
  阿贤仍说:“先生给了我一笔钱,专门用来支付您的账单。”
  阿贤虽然凶、虽然脸上有一道骇人的疤痕,但他语调十分温柔,不卑不亢。
  好像陈修泽身边都是这样的人,完全瞧不出是那些报纸周刊上提到的、血雨腥风里出来的人。
  方清芷说:“我不需要。”
  她已披上外套往外走,阿贤紧跟身后,外面的蔷薇开得不算茂盛,花匠正勤勤恳恳地打理着漂亮花枝。剪掉不羁的枝叶,好让养分更多地涌入花苞。方清芷仍旧只穿一件驼色帆布面的球鞋,薄薄一层胶底,走在石板路上,并不是很舒服。她的鞋子就那么三、四双,轮流换着穿,左右没有需要特别出席的场合,她本身也不在意。
  她只对司机说,去西边街。
  阿贤心中诧异,却也什么都未说。
  走下西边街,过了赞育医院的旧址,顺着倾斜的街道往下走,这里曾经是外国人聚集的地方,一些精英学府和教堂也在此,只是方清芷无心观赏,她只往下走,步履匆匆。再往下,香烟萦绕,街道四个角落中竖着旗幡,老旧的木楼梯往黝黑处不停延伸,阿贤警惕地望着周围,倒不是担忧会有什么鬼魅,只担忧暗处藏着不怀好意的人。
  这个年代,人远远要比鬼更令人心生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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