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零香江摆烂当大嫂》作者:一寸墨》第1/341页


  我在八零香江摆烂当大嫂
  作者:一寸墨
  文案:
  沈灵韵穿成一本年代文里的无脑女配,女配有个跺一跺脚就能让香江震三震的大佬老公,据说出身底层的这位大佬发家史有点曲折,有不少红颜知己,私生子无数……
  因为这些据说,仗着娘家是大佬发家的第一个贵人,女配变着花样各种作死折腾,最终死于一场‘人为’的意外,沈灵韵穿来时面临的就是关键节点。
  大佬与商业对手谈判时被挟持,她是去救,还是逃跑,原剧情里,女配选择逃跑,然后香消玉殒。
  “带上所有人,跟我走。”沈灵韵只考虑一秒就做出了决定。
  “是!”无数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浩浩荡荡跟在了沈灵韵的身后。
  一个小时后,破旧的烂尾大楼里,身上挂着破烂名牌衣服的霍风华审视意外出现的妻子:“你怎么来了?”
  沈灵韵:“来收尸。”
  霍风华:这臭娘们果然盼着自己早死好继承遗产!
  (本文男主是从底层一步一步白手起家发展起来的富豪,背景干净)
  内容标签: 甜文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轻松 港风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灵韵,霍风华 ┃ 配角:完结文《满级戏精给反派当后妈[五零]》《守寡后,死男人回来了[六零]》 ┃ 其它:完结文《与穿来的将军丈夫在边疆养娃[七零]》
  一句话简介:被偏宠的才能肆无忌惮
  立意:热爱生活,欢乐幸福


第1章
  ◎吃醋的大佬娇妻(修)◎
  八十年代的香江非常繁华,到处高楼林立,在这座人口密度超高的国际大都市里,随处可见人流、车流、店铺、冰室……
  这样的繁华程度堪比后世内陆一些有名的大城市。
  如果问香江最繁华的区域是哪,那必定是后世最著名的香江岛。
  香江岛是香江政治、经济中心,重要地位可想而知,自然而然成了代表香江的中心区,而香江岛上的太平山也因为靠山面海的地理优势成了信奉风水的香江富豪们云集居住地。
  早上八点,太平山上一栋占地不小的豪宅里,沈灵韵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不仅变换了生存区域,连时间与空间也都发生了改变。
  无缘无故,她成了八十年代一位香江大佬的娇妻。
  就香江的优势来说,沈灵韵就算穿书到八十年代也不亏,因为她知道香江的发展趋势,也知道香江各时期面临的危机、机遇,在拥有无数先知信息的前提下,她完全可以凭借自己掌握的超前信息成为超级富豪。
  只要一想到自己也能成为后世叱诧风云的五百强富豪之一,沈灵韵的嘴角就忍不住上翘。
  野心蠢蠢欲动……
  但随着目光触及室内那金碧辉煌的装饰,沈灵韵刚刚才荡漾起的小心思瞬间熄灭。
  整个人也蔫巴下来。
  熟知香江历史进程的她没这个胆单打独斗,也害怕有命挣钱没命花。
  别看八十年代的香江很繁华,是亚洲著名的四小龙之一,但由于香江的特殊性,八十年代的香江繁华是繁华,就是治安非常不好。
  很混乱。
  虽然政府也在大力反-黑,但九十年代还是出现过悍匪连续绑架顶级富豪的事件,由此可以推断出八十年代的香江比九十年代治安更差。
  差到她只要敢离婚另起炉灶,说不定就真像书中描述的那样,‘香消玉损’!
  想明白这一点,沈灵韵艰难地动了动干涩的咽喉。
  她渴了,也害怕。
  这世上没有人不怕死,她也不例外。
  感受着时间的流逝,靠坐在大床上的沈灵韵再次细细打量所处的房间。
  宽大而豪华的卧室占地起码有五十平,这样大面积的主卧就算是后世也不多见,从装修风格看,属于欧洲那边流行的巴洛克风格。
  繁复、奢华。
  唯一与巴洛克风格/格格不入的是屋里的家具。
  各式家具不仅大红还金灿灿,这种高调不管是现在,还是后世,都是香江富豪喜欢与追求的色彩搭配,从风水学上说,聚财。
  早就习惯了后世简约现代装修风的沈灵韵只觉得眼前的一切无比辣眼睛。
  但她没法吐槽霍风华的眼光,因为这间房的装修与家具都是她这具身体的主人挑选的。
  这具身体的主人跟她同名同姓。
  都叫沈灵韵。
  后世的沈灵韵穿书了,穿书前,她刚看了一本言情小说,小说里的女配明明拿的是光鲜亮丽的王炸,却能无脑到各种作把自己作死。
  当初看小说的时候她就吐槽女配光有美貌没有脑子,没想到转眼自己就成了被自己嫌弃的无脑女配,回忆着还没有看完的小说剧情,简单梳洗后的沈灵韵直面镜子里的面容,审视着。
  漂亮!
  非常漂亮!
  这张脸跟她的脸一模一样,不仅面容一样,就连身材也一样。
  面对熟悉无比的面容,沈灵韵有刹那的恍惚,她有点分不清自己是穿书了,还是原本就是书里的女配,后世的一切不过是幻想的南柯一梦。
  迷蒙的大眼只恍惚几秒就变得清明无比。
  沈灵韵很肯定自己在后世的一切,她没有幻想,她就是后世的沈灵韵,只是穿书成了同名同姓,有着同样面容的年代文女配。
  分清楚现实,知道改变不了的沈灵韵只在琳琅满目的化妆台上拿起一瓶化妆水简单擦了擦脸,然后就打开衣帽间挑选起衣服。
  这个时间点,她渴了,也饿了。
  在她的观念里,所有的事都没有生存重要,她打算换下睡衣去楼下餐厅吃早餐。
  至于会不会在餐桌上遇到男主霍风华,沈灵韵觉得反正穿都穿来了,已成事实的事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宽大的衣帽间里挂满了此时香江最流行的各种奢侈品牌衣服,女配作为大佬富豪的妻子,绝对不会缺钱花,也不缺各种首饰。
  沈灵韵先把沉甸甸压手的玻璃种翡翠手镯从手腕上取下放进首饰盒,再把戴满了两只手,五根手指的各种耀眼戒指一一取下,少了这些东西,身体好似都轻了好几斤。
  头疼地摇了摇头,沈灵韵感叹原主的审美。
  说实话,原主戴在身上的每一件首饰都好看,都是精品,也价值不菲,但当它们一股脑都出现在身上时,怎么看怎么透着一股子暴发户的俗气。
  彰显身份与地位并不是身上的贵重物越多就越好,而是气质与气度。
  解脱完身上各种束缚,沈灵韵看着光溜溜的芊芊玉手,想了想,打开首饰箱,从各种名贵盒子里找出一枚简洁、秀气的金戒指戴在无名指上,迎着窗外的阳光,她这才满意地叹息一声。
  世上没有俗气的首饰,只有不会展现首饰的俗人。
  淡淡的一抹金色把沈灵韵手上的肌肤衬托得很白,水嫩,好似细腻的上好和田籽料。
  选好首饰的沈灵韵从衣柜里挑了一条款式简单的长裙换上,然后稳了稳心境,打开卧室门,开门的她并没有急着下楼,而是侧耳倾听。
  很安静,她并没有听到霍风华冷硬的声音从楼下客厅传来,这也就意味着男主不在家,她可以安心当她的女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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