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美食一改炮灰命》作者:鱼妙清》第160/223页


  他以为,作为他的枕边人,他的妻子会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吗?
  更何况,人家都联系上她这个前任了!
  唐薇冷笑一声,想到自己之前收到的“警告”,二十多年都扮演着一个好妻子的角色,徐书扬现在的这个老婆,可不是什么简单的货色!
  “话我已经说了,你跟你老婆的事情我管不着。我只告诉你,你们再敢打扰我或者我儿子,我不介意和媒体聊一聊你这位市领导的双胞胎哥哥的事情。”
  说完,唐薇拎起自己的挎包,先行离开了咖啡厅。
  徐书扬的脸色一直变换着,他在这里坐了很久,直到他接到一个电话,才匆匆离去。
  了解到调查他们母子俩的人都暂时停了下来。
  唐祁才有时间去找自家好几天没见的女朋友。
  今天和前几天有些不太一样。
  今天姜妤没有跟老爷子学做菜,反而来到了店里,和表哥冯旭一起卖起了卤味。
  追根究底,还是林南山的任务完成之后,奖励了一个卤料秘方。姜妤见猎心喜,就想着试一试。
  老爷子也觉得需要劳逸结合,就放姜妤出来卖卤味了。并且做卤味也不算是休息嘛!
  卤味要好吃,卤鸡肉、鸭肉、猪肉……都是有不同的配方的。要精细一点,卤不同的部位配方都会不一样。
  姜妤获得的系统奖励的卤料秘方,经过她分析,应该是用来卤猪肉,特别适合卤猪蹄!
  而最近冯旭在店里卖的卤味,种类虽然不多,但是每一种卤料都是老爷子亲自配置的。卤猪蹄,自然也是有的。
  姜妤要说服冯旭换一种卤料卤猪蹄,还花费了一番功夫呢!
  ——冯旭这段时间卖卤味都卖出感情了,生怕姜妤新的卤料没有老爷子配置的好,影响了他的生意。
  “表妹,你这,行不行啊?”冯旭看着锅里已经染上了好看的色泽的猪蹄。
  姜妤也不反驳,直接拿筷子夹出一块猪蹄,“行不行,你吃一口不就知道了?”
  冯旭本来就打算好了要试吃的,都不用筷子,直接手拿起来,咬下去的瞬间就瞪大了眼睛,脑海里被“好吃”两个字刷屏了。


第88章 售卖情况
  冯旭在春节假期这几天的卤味生意是极好的。
  每回只要他一把当天的卤味,摆出来不到半天的功夫,绝对能卖个精光。
  冯旭也是乖觉的。
  他并不准备一天到晚都被关在厨房做卤味,店里每天卖的卤味都是限量的,卖完即止。
  没想到限量之后,生意反而越发的好了。甚至有些人为了买卤味,在一大早冯旭还没开店的时候就在门口排起了队。
  等到冯旭打开店门,还有人嫌弃着“小老板你动作太慢”,还帮他做起了打扫工作,就为了能快点买到卤味。
  火爆的生意以及食客们的追捧,对于冯旭这个做生意的新手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成就感。也因此,冯旭才会乐此不疲的天天过来卖卤味。
  卤猪蹄变了配方,一开始来买的几个人还没有发现——这些人都是买了卤味准备带回去加餐的。
  直到身材魁伟、手臂上雕了条龙的金大勇的到来。
  “哟!大勇今天也来买卤味啊!”有人打着招呼。
  金大勇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香烟,笑道,“可不是嘛!这里的卤味我老婆爱吃,我晚上喝点小酒的时候也喜欢吃上几口。”
  再说冯旭。
  面对金大勇这样一看就很“社会”的大哥,居然一点儿也不害怕,反而轻松的对着对方笑了笑,“大勇哥今天要来点什么?”
  金大勇叼着烟说话一点儿也不影响,“每一个都给我来点儿,那个藕片你给我多拿点儿,我老婆喜欢吃!”
  “好嘞!”
  冯旭迅速的拿了个袋子装起了卤味。
  趁着这时候。
  旁边不少人“金哥”“大勇哥”的打招呼声不断。
  要说这金大勇,在他们老城区也是有点名气的,不过也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早年间,因为学习不行,金大勇就早早的辍学了,后来因为体格健壮、敢打敢拼,还当个小混混。
  混着混着,居然还成了他们那群人里的老大。
  作为一个混混头子,金大勇确实干过不少不太好的事情,什么威胁恐吓啊,收保护费啊,打架揍人啊,聚众赌博啊……
  不过相对于那些个好勇斗狠欺负普通老百姓的混子,金大勇这个人其实还算不错。
  他会收取一些商家的保护费,但是答应了的保护也是实打实的,要是有人来那些店里闹事什么的都可以找他解决问题。
  并且他带的那群人,黄赌毒之中,黄和毒是绝对不允许碰的。就算是赌博,他也从来不搞大的。
  后来年纪大了点,金大勇就不愿意再做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随时随地有可能会抓进去吃牢饭的事儿了。
  因着金大勇的老婆是个文化人——也不知道他一个混混是怎么娶到这么好的老婆的,还有小道消息说他老婆是被他强抢过来的。
  老婆喜欢看书,金大勇在金盆洗手之后,就和他老婆合开了一家书店。
  ——虽然说这年头纸质书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但是他也不是缺这个钱,开书店也只是想要讨他老婆欢心罢了。
  老城区的这些个商户,早年间大多数都被金大勇收过保护费,但是他们也不讨厌金大勇。
  毕竟那个时候世道还比较乱,保护费就算不交给金大勇,肯定还有别的人来收,至少金大勇还是真的起到了保护作用的。
  等到金大勇开了书店,从一个满脸戾气的大混混变成了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书店老板,变化大的让人侧目,以前那些事也就渐渐的很少有人提了。
  只不过可能不认识金大勇的,来这儿吃饭的时候猛的看到他手臂上的纹身,会吓一跳。
  ……
  金大勇夫妻俩是老爷子店里的常客。
  金大勇本人还行,他喜欢吃好吃的,但是要是没有好吃的他随便吃点也没所谓。
  但是他老婆不行!
  金大勇的老婆确实出身书香门第,虽然是已经没落了的。他的老婆,喜好看书,喜好美食,长相好看但身体病弱。
  这样的女人,如果不是金大勇真心喜欢,一直费心费力的养着,现在估计早就不知道被生活搓磨成什么样子了。
  因为老婆喜欢吃姜老爷子做的菜,即使小店里的菜价比普通店里贵上十倍不止,金大勇依然每次老爷子开店都带老婆来吃饭。
  这段时间老爷子不开店只卖卤味,金大勇为了让家里的娇妻每顿多吃点,也是每天都会来买。
  别说!
  这店里的卤味金大勇也是很喜欢的。
  谁让他是一个纯粹的肉食动物呢!
  老婆更喜欢吃店里的卤藕片,金大勇倒是喜欢啃店里的卤猪蹄。每回过来买卤味,他当街就能啃下一整个!
  所以这一回,当冯旭把卤味都装好递给金大勇,金大勇第一时间就抓了卤猪蹄。
  卤猪蹄一入口,他就察觉出来味道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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