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杳杳》作者:林不答》第2/116页


  又看了眼那支钢笔,想到什么,径直给江何发了微信。
  [你什么时候回国?]
  上个月初,江何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居然跟他爹讨活干,去了美国出差。
  都快两个月了。
  纽约正是凌晨,江大公子纸醉金迷的时候,消息发过去很快得到回复。
  JH:[就这两天]
  JH:[怎么,有事?]
  孟杳直接发图片过去,问:[买得到这个牌子的钢笔吗?国内好像没有。]
  JH:[应该可以,我叫人去看。]
  JH:[送人的?]
  他这么问,说明已经猜到了她要干嘛。
  孟杳回复:[嗯,前几天在书店碰到个男的。]
  她说得简单,但江何一看就明白。
  于是也没多问,发来个 ok 的手势。
  上一任男友分手已经大半年,马上就是暑假,孟杳这几天一直想着,应该趁空闲谈谈恋爱。
  刚巧前几天去书店,就碰到一个男生,盘正条顺,看着很合眼。
  当即就留了联系方式,这几天一直不咸不淡地聊着。
  关系需要再进一步,得有个由头。
  孟杳习惯送礼物,简单直接,又讨人喜欢。
  换位思考的话,她也很希望暧昧期的男生学会通过送讨人喜欢的礼物来拉近距离,不要再微信问她中午吃什么了。
  手机静了一会儿,江何又发过来一张照片。
  是他的机票截图。
  后天晚上落地东城长桥机场。
  JH:[来接我?]
  江何那些车从霁亭巷街头排到街尾也摆不完,但他每次飞机落地,都习惯让朋友接,超跑的轰鸣声响彻夜晚空无一人的机场高架,呼朋引伴的纨绔姿态摆得很足。
  孟杳偶尔也充当这样的朋友。
  虽然她的车只是一辆很有礼貌的 smart,无法发出分贝大到扰民的轰鸣声,她也不能把他接去曼罗会所一晚上开十几万的酒。
  但有来有往,互帮互助,始终是她跟江何这二十年来维持坚固友谊的首要准则。
  因此她从不妄自菲薄,smart 接人也能接出迈巴赫和宾利开道的气势。
  而且她到底还是个社畜,所以要她接机,出场难度其实比那些公子哥高多了。
  她还是和往常一样,回复:[不加班的话]
  江何也习惯了,照旧回个“嗯”。
  车子拐弯,快到霁亭菜场,孟杳喊停。
  昨天从岚城刚寄来了新摘的二色杨梅,她打算剁一斤排骨回去做杨梅排骨吃。
  菜市场的热气更重,烫鸭毛的气味顺着鼻孔直冲人天灵盖,孟杳站在门口,好像来到了什么孙悟空借鸭毛扇灭火焰山的异形世界入口。
  就在那纠结要不要走进去的两秒钟里,她听见一个有点耳熟的声音。
  从烫鸭毛味儿的另一边来。
  “杳杳?”
  迄今为止,这个世界上会喊她“杳杳”的人只有两个,都跟她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纠纷。
  一个是她亲妈,目前远在伦敦。
  另一个就是钟牧原,没记错的话已经八年不见。
  可现在,八年没见的人确实正从车马疾驰的街道另一端,步履匆匆而来。孟杳首先注意到的,是他手里拿着和她一样的伴手礼盒。
  然后才是他的模样。
  其实一点没变,白衬黑裤,无框眼镜下一双深邃的眼睛,清瘦文雅,是电视剧和小说里非常受欢迎的“禁欲教授”那一挂。
  “你动作也太快了,我追了一路。”
  钟牧原走到她面前,微微有点喘,语气和表情里,居然都有些惊喜的雀跃。
  “?”
  孟杳脑袋里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
  八年没见的关系,这样的开场白也太别开生面了。
  似乎也不太符合记忆中钟牧原社交守矩、进退有度的形象。
  她顿了顿,找话题问:“你也参加了这场婚礼?”
  她语气温和平静。
  可面对八年没见的人,好像不该这么平静。
  钟牧原一愣,点点头,“是,我刚刚在婚礼上看到你就想叫住你来着,但人太多,你好像没听到。”
  “有什么事吗?”孟杳问。
  很好,她彻底不想进市场去买排骨了。
  可没有排骨,她晚上吃什么?
  知道这样不礼貌,可钟牧原忍不住去端详她。
  孟杳个子小小的,皮肤白皙,五官也都是圆润小巧的,有股温婉的钝感,是典型的江南女孩模样。
  可如果接触久了,就会发现她身上那种好亲近的温吞感,其实都是假象。
  孟杳身上一直有股厌世懒散的气质,这么多年都没变。刚刚在婚礼上,多少人不忍认错过这种上流聚会的好时机,推杯换盏,多混一次脸熟以后就多条门道。
  只有她,一直心不在焉地坐着,对那碟蜜瓜火腿倒是格外有热情。
  钟牧原早有准备她不会表现得太热络或是太惊讶——任何久别重逢该有的表情她都不会有,却还是有点失落。
  他打起精神笑了笑,顺她的心意讲起正事。
  “没什么,就是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
  “我现在是莫嘉禾的心理医生。”
  作者的话
  林不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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