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的夜晚》作者:殊娓》第29/71页


  狄玥嘀咕着,然后自问自答,“这酱炒成这样,是不是可以了啊?嗯,应该行了。”
  忙忙碌碌一中午,炸酱面其实不怎么成功。
  吃饭时狄玥叼着面条,边吸溜边看梁桉一,见他吃得很从容,忍不住问:“你有没有觉得,这个炸酱面有那么一丁点的特别?”
  其实是因为糊了,有点子苦味在里面。
  可梁桉一他说,“挺好的”。
  梁桉一很给面子,一碗炸酱面都吃了,也没说什么让她丧气的话。
  饭后还像慰劳功臣一样,给她端了水果,和她说每天只进步一点就行,饭都做出来了,刷碗收拾厨房该换他来。
  狄玥想想,觉得梁桉一说得也对,“不啻微芒、造炬成阳”嘛,于是心安理得地留在客厅休息。
  嫌狄家人烦,她把手机调了飞行模式。
  这么轻松的时光于她来说,本就像是浮沤,她不想被打扰。
  可是做点什么好呢?
  这么多年来,她没什么兴趣爱好,或者说,没机会有兴趣爱好。
  在狄家久了,就像那只被心理学家扣进玻璃杯做实验的跳蚤,就算把它从玻璃杯里放出来,也已经习惯了那样的生活,任天地广阔,再跳起来,也还是玻璃杯的高度,想改变十分不容易。
  狄玥打开了梁桉一的电脑,电脑如果不用来学习和处理事情,她还真不知道能用来做点什么。
  她对着屏幕发了会儿怔,实在没得可看,又去搜上次搜过的那几句歌词。
  这次她查到了作词人。
  奇怪的是,这作词人歌词写得那样嚣张,为人却低调,网上并没有那位作词人的太多相关信息,只有一个英文字母代称,“L”。
  倒是从那位女歌星Josefin的报道里,找到一点关于“L”的只言片语——
  那是一份年代有些久的采访视频,07年或者08年的样子,地点大概是港城。
  视频里的Josefin一头漂亮的卷发,红唇饱满,穿着赫本风的黑色连衣裙,同其他明星一起,姿态慵懒地靠在沙发里。
  提起作词人“L”时,她笑得很灿烂。
  那应该是一档很轻松的访谈类节目吧,主持人玩笑着问Josefin,“L”不透露任何个人信息,也不在媒体面前出现,是不是因为本人形象很差?又矮又挫,肥头大耳?
  Josefin马上摇头,环装耳饰随动作摆荡。
  她风情万种地开着玩笑:“少胡讲啊,‘L’很帅的,不露面是怕你们被迷倒喽。”
  旁边的另一位女星笑道,只有你见过,当然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真的长什么样子我们又不晓得。
  其他女星也随声附和。
  Josefin不满地用指尖敲敲桌子,反驳:“比你上部戏的男主靓仔太多!”
  字幕上显示,那个戏里的男主角是超有名的港城明星,连狄玥都听过名字。
  所以视频里那群人哄堂大笑:“真的假的?!”
  “我说真的嘛!”Josefin急了。
  狄玥对着视频抿嘴笑,觉得这位Josefin小姐一定对“L”很倾心,不然不会每次都那样急着反驳。
  原来那样明艳冷感的美女,心急护人时,居然也会流露出小女孩的神色,真是怪可爱的。
  之后访谈节目里提及某歌曲走红校园,“校园”二字让狄玥想起一些正经事。
  她打开学校的网站,去下载了一份学校的退学审批表格,按上面的要求大概填写。
  弄完这个,又去搜了搜各个城市的招聘信息。
  之前在家里‘禁足’时,她也大概看过,有几个城市她还挺喜欢的。
  其中一个,便是凉城。
  凉城多雨天,也被人称为“雨城”,在她浏览凉城的相关信息时,梁桉一终于帮她打扫完战场,从厨房走出来。
  看见梁桉一的身影,狄玥下意识扣上了电脑。
  梁桉一抽了张湿巾擦手,一偏头:“愣什么神,过来晒晒太阳?”
  看得出来,他更偏爱晴天,天气好时,话都会稍微多一些些。
  阳光很好,屋子里空调够足,感受不到夏日的酷暑。
  狄玥跟在梁桉一身后,推着蒲团去阳台,挪动物品时,不留心碰到竹席上的一个什么东西,意外地发出些悦耳动静。
  “是什么?”狄玥把那东西拿起来。
  大体能看出来那是一种乐器,但具体什么名称,她叫不上来。
  梁桉一说那是卡林巴琴,以前在非洲某处听过土著居民演奏,觉得声音不错,一直记着。
  后来国内有卖改良版,换了个通俗些的叫法,称为拇指琴,做工上要商品化一些,比较精良。他觉得挺有意思,便买了一个回来。
  演奏方式简单,容易上手,两根拇指就能弹一首曲子。
  狄玥拿着卡林巴琴,又不识每个金属片代表的音符,没有章法、瞎弹一气。
  但梁桉一说的容易上手大概是真的,这小东西声音很美,像溶洞里落下水滴砸进洼地里,她随便弹几下,听起来居然也不刺耳。
  她不知道的是,梁桉一把她这段胡乱弹的曲调记住了,并且在后来,换做了他的手机来电铃声。
  梁桉一问她有没有特别喜欢的曲子,狄玥摇头,想了想又说:“过去音乐盒里那个曲子是什么,挺好听的。”
  黄昏时分,狄玥学了她人生的第一支卡林巴琴曲子,《致爱丽丝》。
  她弹得不熟练,对节奏掌握得也不好,但好歹是个学霸,记忆还算不错,该去拨哪个金属片,总还算能记得一些。
  梁桉一坐在她身后,双臂几乎把她环在怀里,他握着她的手,一段一段把曲子教给她。
  狄玥喜欢被他牵引,但呼吸近在咫尺,也总忍不住想起,他用几乎相同的姿势带她按动那台老式打字机的情景,又或者想起,在深夜,他握着她的手,领她向下探去......
  拨动“3”,然后该是“6”“7”“3”......
  狄玥明明记得,可是呼吸乱了,指尖的动作也就跟着乱了,连着拨错两个音。
  曲子不成调,梁桉一却在她耳侧轻笑,像是听见了她比曲调乱得更离谱的心跳。
  狄玥心虚,总觉得他已经看出她在想什么,干脆丢下卡林巴琴,倒进梁桉一怀里:“不弹了。”
  那真是一个太悠闲太放松的黄昏。
  斜晖慢渡,天色渐暗,光影也渐渐模糊。
  斑驳的植物痕迹,统统落在被夕阳染成橘色的墙体上。
  他们像连体婴,依偎在一起,梁桉一怜抚她的掌心,问她手掌的疤痕是怎么留下的。
  狄玥有些犯困,靠在他肩上,迷迷糊糊讲着:“好像和你说过的,是我用买书的钱买了零食被姑姑发现之前的事情了——”
  她打了个呵欠,蹭着梁桉一扭了个更舒适的姿势,然后继续,“——我和继母出门,那天下了好大的雨,我摔在泥坑里了,手掌划破没及时处理。后来发炎化脓啦,姑姑带我去医院,但是处理得有些晚,烂得太深,就留了疤痕。”
  就是那天,她鬼迷心窍,用买书的钱在医院外面的小商店买了零食,挑选时看见两三个穿白大褂进去的人,她心里咯噔一下,但也安慰自己,觉得不一定就是姑姑认识的人,而且,就算是,也不一定会告诉姑姑。
  结果她被告状了,姑姑出来寻她,当着街上人的面,揪着她的耳朵把她拎回了医院。
  “那天好丢脸的......”狄玥说。
  梁桉一脑海里闪过当时的画面,小狄玥把那些零食都塞进他父亲手里,前一秒还笑容灿烂地说请他父亲吃,结果她姑姑出现,揪着她的耳朵,把人揪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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